(1)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作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未收到录稿通知,可另行处理。
(2)文题避免使用简称、缩写、标点符号、化学结构式及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论著类文章应有英文题名,其含义应与中文一致,一般以不超过10个实词为宜。
(3)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时,应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为文章名,文集编者名,收入该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点及版次,页码。
(4)来稿摘要从文章正文提炼,尽量使用原文字句,体现文章特色或重点。字数在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3-5个。
(5)来稿中以下项目应完整:题名、作者姓名及机构名称、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及机构名称、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并附有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