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实行三审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平。
(2)标题层次应分明。稿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阿拉伯数字“1”“1.1”“1.1.1”形式表示。
(3)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不分段,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缩写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摘要全文不超过400字。
(4)正文段落层次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不出现前言、引言等之内的层次),顶行书写,层次号后空一格,一级标题前空一行。
(5)注释用圆圈数码“①②③……”统一编号,一律列于正文之后。参考文献列于注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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