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术规范,确保文章原创性、科学性;内容无涉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署名须无争议。
(2)题名。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紧扣文章主题,用语用词严谨规范且利于网络检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和代号。
(3)同一作者同一年份的篇目以小写的“a,b,c”加以区分并注意与夹注相统一,如(程工1998a),(程工 1998b)。
(4)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
(5)正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五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