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一经决定采用,即发用稿通知;三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
(2)来稿请附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单位,职务、学位、研究方向及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
(3)关键词,一般用分号相隔,应紧扣文章主题,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
(4)题名: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
(5)文后须列出参考文献条目(序号和文中出现的顺序相对应)。主要责任者如超过3人,可在第三个责任者后加“,等”,否则需列出全部著、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