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文字请用宋体五号;独立引文用仿宋五号(起四回二)。
(2)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3)文稿要求紧扣主题,观点新颖、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准确、语言简练流畅;要充分体现学术性、可读性和创新性等特点;文稿应保证版权的独立性,无抄袭,重复率应控制在标准的范围内,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
(4)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对应,亦可略有扩展。摘要中不应有图、表、化学结构式、参考文献、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缩写。
(5)论文内容要求:题目、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图题和表题、基金、第一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