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部保留对稿件的编辑、删改权利,如有特殊需求,请在稿件上说明。
(2)本刊尊重原创,来稿文责自负,作者切勿一稿多投。
(3)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4)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5)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