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2017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专业科目(执法勤务类)(升级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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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2017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专业科目(执法勤务类)(升级版)

适用范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警考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
  • 所属分类:图书 >考试>其他公职类考试>政法干警  
  • 作者:[华图教育]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人民警察录用考试
  • 国际刊号:9787505138513
  • 出版社:红旗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8
  • 印刷时间:2016-08-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304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本教材立足于人民警察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适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警考试,由“民间”最人士——华图教育相关领域专家编纂而成。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及时,内容充实,考点。本书在内容上涵盖了人民警察招录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警务技能等内容,每个部分考点涉及,使考生通过学习教材达到掌握考点的作用。第二,科学配题,系统讲解。本教材在考点的讲解过程中配有适当的题目练习,并对每道目进行详细讲解,考生通过题目练习达到检测学习效果的目的。第三,设计科学,实用性强。本书以科学、实用为理念,在体例、版式、内容设计上力图做到科学与实用。在讲解上尽量避免繁冗拖沓的语言,力图使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应试技巧。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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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华图教育:

集面授培训、图书发行、网络教学于一体,拥有专兼职教师及专业研究员三千多人的综合性教育企业,是国内公认的公职培训行业标准制定者和教育培训标杆企业,是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后勤干部培训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合作单位。参与该书编写的作者均系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博学研究专家,有多年的公务员教学经验,长期从事公务员考试教学与研究工作,均担任华图公务员考前培训辅导教材与预测试卷主编,主持编写国版及各省市公务员辅导教材、公务员考试预测试卷等。对全国乃至各省市的省情、考试特点、重点、方向等有深刻了解,对考试有精准的把握,有独特的教学方法,备受广大学员推崇。

目录

绪论报考人民警察考生应对专业科目考试的方法及建议1

及时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4

核心考点一:社会主义法治概述4

核心考点二:依法治国6

核心考点三:执法为民9

核心考点四:公平正义11

核心考点五:服务大局14

核心考点六:党的领导15

核心考点七:依法行政18

核心考点八:严格公正司法22

本章高分题库24

第二章法律基本概念29

核心考点一: 法的概念和特征29

核心考点二:我国的法律形式30

本章高分题库34

第三章宪法39

核心考点一:宪法概述39

核心考点二:宪法的主要内容40

本章高分题库49

第四章人民警察法55

核心考点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55

核心考点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57

核心考点三: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60

核心考点四: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64

本章高分题库66

第五章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72

核心考点一:警械72

核心考点二:武器73

核心考点三:基本原则76

核心考点四:法律责任76

本章高分题库78

第六章行政强制法86

核心考点一:概述86

核心考点二:行政强制的原则89

核心考点三:行政强制措施90

核心考点四:行政强制执行94

本章高分题库101

第七章治安管理处罚法106

核心考点一: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106

核心考点二:治安调解111

核心考点三:治安管理处罚114

核心考点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122

核心考点五:治安案件的受理132

核心考点六: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137

核心考点七: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142

本章高分题库145

第八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53

核心考点一: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153

核心考点二:行政案件中的证据155

核心考点三:行政强制措施161

核心考点四:受案163

核心考点五:听证172

核心考点六:行政违法行为174

核心考点七:行政案件办理176

核心考点八:公安机关处罚的执行180

核心考点九:结案、终止调查186

本章高分题库188

第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3

核心考点一:国家赔偿范围193

核心考点二: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195

核心考点三:国家赔偿的赔偿请求人197

核心考点四: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198

核心考点五:国家赔偿程序200

核心考点六: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204

本章高分题库208

第十章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13

本章高分题库215

第十一章公安机关督查条例216

核心考点一:现场督察事项216

核心考点二:现场督察处理217

核心考点三: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适用219

本章高分题库222

第十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0

核心考点一:刑法总则230

核心考点二:刑法分则241

本章高分题库263

第十三章刑事诉讼法271

核心考点一: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基本法律知识271

核心考点二:刑事案件的管辖276

核心考点三:回避278

核心考点四:证据280

核心考点五:刑事强制拘留282

核心考点六:侦查措施284

核心考点七:刑罚的执行程序286

本章高分题库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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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警察招录工作调整变化的由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安机关面临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严峻复杂,同时,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感和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面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安队伍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先后就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公安队伍。

招录培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直接关系着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着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有效履行。人民警察招录改革本着依法招录、优化来源、分类招警、规范便捷的基本原则,对现行人民警察招录工作进行了调整。

及时,在专业科目考试中,难度增大。严把执法基础知识,加大专业知识的考核难度。执法条例必须要牢记。要求对执法基础知识进行大量的学习和练习。

第二,考试的材料选题新。警察招录考试改革后,材料选题趋于专业化,专业知识内容较多。执法勤务职位招警考试将在一般公务员公共科目测试基础上,增加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符合不同职位要求的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内容等。同时,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将视情况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第三,考试题量较大。新设执法基础知识电子题库。题库设计越来越人性化,练习也越来越方便快捷,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较强。对于考生来说经常练习,有助于在专业科目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第四,题型较新。专业科目考试涉及知识面较广。不光要精通各门主要法律,还要好好学习各种法律、条例。在各种法律和条例的组合出题中,要做到每看到一题都能想到它的出处和来源以及服务对象和管理种类。

第五,考生水平高。警察招录考试改革后,招录对象主要是公安院校的专业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大多考生在校期间学习过专业知识,并且经过专业的训练,纪律性强,便于组织和管理。经过大量练习和训练,考生表现出较高的水平。

第六,阅卷的统一性。试卷由教育部统一出题,且运输过程保密。在专业科目考试中,必须保持试卷的严密性和阅卷的统一性,较大限度做到公平公正。

第七,命题专业化,统一科学化。由专业人士统一出题,十三章法律和条例科学合理分配,做到不落下一个重点,不放弃一个难点。专业科目考试是警察招录考试的基础,一定要保障它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八,此次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后,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警考试将会有一些新的变化。从考试程序上看,在一般性招警职位的基础上,针对公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或者通过社会公开招考难以有效补充的职位,将采取放宽条件、简化程序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招考。今后,社会特殊专业人才进入公安机关的渠道将更加便捷高效。从招考地域看,今后国家将对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公安机关的考生,实施特殊政策倾斜,如降低报考条件、放宽资格限制等。此次改革后,各地将按照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公安机关招警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警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改革坚持质量为本、公开公正、基层导向、规范便捷的原则,对公安院校的招生管理、教育培养、毕业生入警等方面,采取了许多针对性较强的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全国公安院校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层次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进一步规范各公安院校学科专业设置,逐步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的部、省两级公安院校体系。二是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规模与公安机关招警需求保持衔接,与公安院校培养能力相适应,实现可持续的稳定发展。三是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幅提升教育培养质量水平。突出忠诚警魂培育,严格纪律作风养成,坚持实战化导向,强化警务能力培养,健全完善质量监控体系,严格实行淘汰机制,着力为公安基层一线培养输送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素质强、纪律作风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四是面向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列招录计划,单独组织统一考试。在畅通分类招警渠道,为有志于公安事业的社会青年留有空间,在保障公安队伍构成合理、多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其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

同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也为有志的社会考生敞开了大门。

三、考生提高专业科目考试能力的途径

报考人民警察的考生的职业发展方向相对明确,但是近年来招警考试对考生专业科目的考查有诸多变化,如何学好考试内容提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是所有考生首先需要思考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下面,本文针对解决学生专业科目的学习障碍问题,给出几条建议:

(一)研究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要求

专业科目测验是对学生法律素养综合考查的一种考试方法,它要求考生对国家现行的各项主要法规有清晰的认知,然后针对法条进行深入理解,选择出解决问题的程序及方法,这就是专业科目的考点。至于对大纲的研究,重点是对题型、命题人心思的揣摩。只有明白题型是什么样的,命题立意要考的是什么,考生才能在读题的同时就明白该如何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拿高分自然就不再是问题。

(二)多做训练,提升实战能力

拿高分不是一蹴而就的,专业科目的考试也是如此。一周最少做一套专业科目测验题,寻找出学习和复习中的不足之处,结合法律法规勤加理解记忆。在模拟练习的过程中更要细细体会命题人的设问方向及设问技巧。专业科目的试卷结构变化都不太大,无非是考查法律条文、法律运用、案例分析等,因此有针对性的学习与训练,可以将思维与技巧的不埋葬在对法条的机械记忆和题海训练中。不仅如此,专业科目测验还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考试,题量大、时间短也是不少考生的死穴,常做训练能够在考试时思路清晰,分析得当,答题快速,从而拿到一个好成绩。

(三)了解现实执法问题,深入理解法条

切实理解“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考生在空闲时间尽可能多地参与社会实践,多到基层的公安机关取经,了解执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岗位对职业素养的要求。然后,结合实践中的具体经验,加深对相关法条的记忆理解,从而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四)关心法规修订,把握命题热点

对专业科目的要求,是由社会对警察岗位的职业需求所决定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需求往往会发生一定的改变,国家此时也会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类与时俱进的修改亮点,也常常受到专业科目考试命题组的青睐,所以这就要求考生要学会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五)持之以恒,运用法律思维

一位伟人曾经这样说过:“世上之事,最怕认真二字。”专业科目的提升也是一样,它的学习、训练、积累、思考甚至答题都需要比普通考试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准备,能够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能够通过考试,通过考试的都一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坚持。当然,这里的坚持不一定是坚持学习、坚持训练,也包括了坚持运用法律思维来看待与解决问题。与前者相比,这更难能可贵。

提升专业能力,须得学有所得,得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

及时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核心考点一:社会主义法治概述

法治作为治国方略,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是指一个国家在控制体系中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近期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治国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科学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对于正确理解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这五个方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四个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近期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法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说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促使人们崇尚法律、遵从法律、维护法治,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政治方向。

及时,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第二,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第三,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第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第五,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例1] (多选)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 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

B. 法治要求法律地、多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C. 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D. 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答案] BCD

[解析] B项,法治要求法律多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C 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基于对B项(对法制最终目的)的分析,D 项所述内容也不正确。

[例2] (多选)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说明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B. “恶法亦法”的观点强调法律的来自于法律自身,与法律之外的因素无关

C. “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限制的

D. “有治人,无治法”,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法治观念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一些法学观点的认识。马克思指出,“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强调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因此选项A正确。英国法学家奥斯丁认为,法律和道德是无关的,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不道德、不正义的法,只要是合法制定的,就应该认为具有法律效力,即“恶法亦法”。“恶法亦法”的观点强调法律的自足性,法律的效力、法律的由法律自身决定,而不是由法律之外的道德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选项B正确。“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中国古代孟子的观点,它说明人的认识水平、能力会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法律不是万能的。因此,选项C正确。“有治人,无治法”为中国古代儒家的观点,突出人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中国古代有关于“法治”的论述,但这与近现代的法治概念有着内在的不同。选项D“‘有治人,无治法’,反映了中国古代‘以法治国’的法治观”的说法有问题。

核心考点二: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障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力制约等内容。其中,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树立宪法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前提。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

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法治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要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的法律体系,做到上下(上位法与下位法)、左右(此部门法与彼部门法)、前后(前法与后法)、内外(国内法与国际法)彼此之间统一、协调,不相互矛盾和彼此脱节。实质意义上的完备是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制的完备,既是形式上完备的法条体系,又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

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树立宪法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树立宪法法律,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法制保障。我国宪法法律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使之法定化,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了最的法律保障。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宪法法律是手段,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是目的,宪法法律是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而创设的。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树立宪法法律,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根本的意义和作用。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具有较大的性和较高的法律效力。同时,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首先要维护宪法。其次,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的准则。厉行法治,关键是要真正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法治建设的过程就是宪法法律树立的过程,缺乏宪法法律的社会是不会实现法治的。

树立宪法法律,必须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以及其他立法主体根据立法权限,分别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国家和地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在宪法的统帅之下,构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全国性法律相抵触,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体遵行,这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宪法法律的重要标志。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从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与尊严,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

树立宪法法律,必须树立和维护执法部门的和公信力。事实证明,凡能做到严格公正执法,法制的与尊严就能得到切实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尽管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不公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树立宪法法律的重要途径。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也要自觉维护执法部门裁决的性和尊严,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保障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对正常的执法活动的干扰、干预,积极为执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条件。全体公民和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要支持、配合执法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自觉执行生效裁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与公信力。

五、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权益。没有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权力制约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的授予,执法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权力制约,要求有权有责。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权力制约,要求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执法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权力制约,要求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与尊严的重要体现。要完善对执法犯法者的严格追究机制。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才能切实树立和维护法律的和尊严。

[例] (单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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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欧阳优**的评论:

书不错,就是对当当快递说两个字:呵呵。垃圾中的垃圾快递

2016-11-06 13:27:4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东西很好,快递坑爹。

2016-11-06 15:36:3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是考试需要的

2016-12-05 11:31:56
来自一***(**的评论:

还不错,就是以为是试卷结果买了书

2017-03-08 14:33:16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书还行,快递很慢。

2017-03-12 22:19:52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不错哟,质量挺好哒,很喜欢

2017-03-31 21:17:36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值得购买

2017-04-07 05:25:4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可以可以可以可以

2017-04-24 11:09:04
来自墨***物**的评论:

书香节优惠买的,性价比很高

2017-04-25 11:54:45
来自城***(**的评论:

一直相信当当

2017-06-03 01:20:1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哈哈哈 可以

2017-06-19 12:41:3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

2017-07-27 08:53:03
来自毛木嘎**的评论:

性价比高,排版很好,纸质好,就是包装一般

2017-08-21 20:19:04
来自hyx7777**的评论:

很好,物流强大,一贯喜欢当当购书

2017-09-03 18:57:0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挺不错的书

2017-09-04 10:44:1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练习的答案很多错误,归纳也不太好,可能这就是华图行测起不来的原因吧

2016-12-02 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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