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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实用13篇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篇1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1]。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1998年,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1]。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2]。

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1.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3]。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4、5]。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6]: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2.辫证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却要客观辩证地来看待。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就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我们不能过早过多的要求孩子具备成人的思想和品质,拥有像成人一样的言行,这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让一个孩子从小就像成人一样,也是不现实的。产业的发展,本来就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有适当适时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才更有利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有有了产业,才可能谈到发展,才可能有质量和安全[7]。

另一方面,社

会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不断提高的,即便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其需求也是多样性的,分不同层次的。目前,新的产业不断产生或派生出来,就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丰富多彩。同时,不同的需求也在创造着五花八门的新产业。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更多的是纵向的来划分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而现实中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却是横向的,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标准。我们好象还只是用一个同一质量安全标准去面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产业发展。

还有一点,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一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政府已经把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的合理要求,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只刚刚开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食品的安全问题[7、8、9]。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矛盾方面,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考察、科学把握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及其发展趋势,全面看,看全面,认清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显,不闻雷霆”。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分清表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主次,区别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被表象遮眼,不被假象迷惑,从而认清趋势,把握大局。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在看到主要倾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另一种倾向;在看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在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认清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提高勇气,增强信心。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具有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既联系过去,也联系现在和将来,看清发展过程,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的趋势,知形识势,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从而顺应规律,把握机遇,掌握主动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向更好的方向转化和发展。

一句话,只有认清形势,才能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国担责,为民分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安全。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宏观上看,自然与人类的和谐至关重要,这个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人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同时积极努力才能够遵循的自然法则;从微观上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监管部门,乃至企业都应从百姓餐桌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从个人的角度看,不能只等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来解决食品安全的本质问题,需要自觉环保、自觉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获取,时刻注意树立科学饮食观念,正确地处理好饮食、营养、健康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6,(05).

[2]高仰山.食品安全重在治本[j]中国保健营养,2004,(07).

[3]高桂铭.科学发展观与食品安全[j].上海商业,2004,(07).

[4]吴澎,王明林.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04).

[5]向晓冬,赵兵,简桂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06,(02).

[6]孙羽.食品安全:愈演愈烈的社会问题[j].中国青年科技,2006,(03).

食品安全篇2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而现在的食品安全却已成为了我国目前最受关注的话题。经过剖析,我发现,造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三点原因,具体表现在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后;检验检测的标准不够高以及防止和制止假售的技术还不够完善这三方面。如果这些技术,方法不解决,那么,他就会直接影响到热身体的健康,关乎着人的生命。按理说,食品安全势力所应当的,但,在这时,谁又能保证什么视频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冲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那些昧着自己的良心,赚黑心钱,拿人民的健康当堵住的人,是多么的可耻啊!

视屏的安全再度敲响了警钟,有关部门应该跟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并防患于未然,才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啊!

食品安全何处寻?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培本小学六年级:周文佳

食品安全篇3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带来的国际贸易问题也日显突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取消了关税壁垒,有些发达国家凭借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等优势,实施以检测标准为基础的贸易技术性屏障,对食品质量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由于出口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到几百亿元,给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造成巨大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们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由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工作基础差,加之影响食品质量因素多、涉及面广等原因,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每年全国都有多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并且有死亡病例,这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药、兽药、重金属超标;食品掺假;食品生产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工原料;食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污染、变质;人畜共患病;加工过程中滋生有害物质等等。

我国政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国务院领导多次对“菜篮子工程”的食品安全性和我国食品贸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批示。

2001年4月,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生产源头抓起,提出了从“土地到餐桌”的全面监控,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市场准入5个环节上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农业部已组织制定了行业国家标准450余项,行业标准1450余项;规划建设了12个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和175个部级质检中心;同时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目前已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认证体系格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年推出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卫生部2004年度提出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的每周质量报告,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欧洲受阻后,有关食品安全的理论研究开始加速,同年科技部专门投资2亿元,设立“十五重大科技专项”,专门对食品安全领域进行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受多种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都决定着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因此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长抓不懈,稳步推进。

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攻坚阶段,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高的局面。

首先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现今虽然有了《食品卫生法》、《质量安全法》等法规,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准入资格;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

食品安全篇4

所谓食品安全,就是食品里不含任何对人体有害物质。如果食品变质或者含有毒物质,就会给我们身体带来危害甚至危及生命。食品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劣质食品极大得危害了人的健康,轻则拉肚子腹泻,重则中毒昏迷,更有甚者可能会引起死亡。的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学校周边有许多小店,那诱人的“美食“发出阵阵香味,同学们抵挡不住零食的诱惑,你五角,我一元地买了许多零食,结果有些买零食的同学都因为买了不卫生的食品而拉肚子。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里看到了一个新闻:某一知名酸奶品牌因为某种原因,把过期的酸奶重新包装了一遍,还好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及时发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看看这些厂家,多么毒辣,为了市场上的竞争,竟不顾消费者的健康。

以上事例都足以证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不安全的事件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食品监管部门也一直很重视这个问题。相信有关部门能够严肃处理,严格管理,给大家一个放心的食品食用环境。而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也应该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尽自己的绵薄之力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食品安全篇5

在人的生活当中,衣食住行,样样缺不得。特别是食品,它是与我们每个人紧密相连的,是我们每天的必需品。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我们更该关注食品安全。

记得六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6岁的学生,由于小时侯吃了太多了垃圾食品,已经身患绝症,现在他还十分的后悔。我们要记住这个悲惨的教训,看看这些厂家,都已“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道德观念做出发点,为了市场上的竞争,竟全然不顾消费者的健康。想想苏丹红,想想因便宜食物的诱惑的人在病床上如何的后悔

现在改革开放好,人民富有了,跟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家家都是独生子女,一个个受父母的宠爱惯了,一声:“妈妈,可以给点钱买东西么?”妈妈一句话也不说,掏出一张鲜红的百元大钞,“给,省着点花,不够妈在给。”就这么一句话。我们一把抓了过去,放学时,东荡荡,西游游,看到路东有一片烤羊肉串,苍蝇漫天飞舞,“老板,来10根羊肉串。”那老板笑呵呵的递上一把烧了又烧而且“香喷喷”羊肉串,那人手上拿了一大把羊肉串,另只手还拿着一根冰棍,兜里还放着一些糖果,真想用一首歌来唱唱:“左手一把羊肉串,右手一根冰淇淋,口袋里还放着一把糖果哦。”弄来弄去最后伤的还是你自己,拉肚子,发烧“哎哟,哎哟”的叫着,父母看了又着急,花了大笔的钱来治。你说这样合算么,买东西花钱,治病也花钱,

食品安全要警钟长鸣,不容忽视。国家为了广大的中小学生能够放心的使用食品,增强全我们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雏鹰,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只有健康才是我们生命唯一的选择,决不能让危害健康的食品在我们身边有一席之地!垃圾食品问题相当于冰山一角,可这一角不留意了也能撞沉铁达尼号,我们在卫生监管部门的大力整治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毕竟,我们管不了别人的良心,只好先管住自己的嘴巴。

食品安全篇6

食品添加剂不等于有害物质,我们每天的主副食里都含食品添加剂,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饼干、方便面等食品就不会存在。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会急剧增加。在一些发达国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均多于我国。目前全世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达到4000~ 5000种。人们可以放心的是,经过正式审批的食品添加剂在适量使用的前提下是安全可靠的。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审批前,必须对其进行卫生评价。这是根据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理化性质、质量标准、使用效果和范围、加入量、毒理学评价以及检验方法等),做出的综合性安全评价。安全性评价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来确认该物质安全的使用剂量。所以,经过安全性评价被允许合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说是对人体无害的。

实际上,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量,并依据被加工食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性质和营养特征,科学、规范及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内外尚无食品添加剂引起疾病的证据,其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食品添加剂绝对安全并不现实

首先,无论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在一定范围及剂量内使用才安全,无限食用都不利于身体健康。如天然色素也能致癌;糖、盐等一般认为“绝对安全”的天然物质,若用量过大,食用时间过长,也会引起有害的结果。其次,除了食品营养强化剂,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均为化学合成,所具有的一定毒性不仅由其本身结构与性质决定,还与浓度、作用时间、接触途径与部位、物质相互作用及机体功能状态有关,在达到一定剂量水平后显示毒害作用。例如,长期违规在肉制品中使用防腐剂亚硝酸盐具有致癌危害,在尚未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只能严格控制其使用量。再次,各种食品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与食物成分吸收利用之间的关系,至今仍没有得到详尽研究。

因此,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是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如能通过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达到保持生产工艺正常进行、保证食品品质的目的,就尽量不使用。而食品生产者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要使用时才使用,且在使用时应尽可能低于最大允许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存在的安全问题

1.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适用范围及用量均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生产商想扩大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目前,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的主要品种为: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和合成色素等。经研究证明,长期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给身体带来慢性毒害,包括致癌、胎儿致畸、致突变。如人们熟知的肉制品中的亚硝酸盐,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每日亚硝酸盐允许摄入量为0.2毫克/千克体重,超剂量使用就会变成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

2.食品添加剂标识模糊不清部分生产企业害怕因为食品中含有添加剂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出明确的标注或是做了错误的标注,以至误导消费者。如一些糕点中使用了明矾,却未在配料表中标注。对于一些复合食品添加剂,很多厂商仅仅只是写出其笼统的名称,未对具体成分做出详细标注,其中以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蜜饯等产品出现上述情况的现象较为严重。

3.滥用非食用物质作为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一般是指工业使用的添加剂,是国家卫生部门所明令禁止用于食品行业的添加剂。但由于其价格低廉又可以改变物质的某些性能,所以被一些企业非法使用。如在某些食品中添加苏丹红,在面粉中添加“吊白块”进行漂白,台湾的有毒塑化剂事件、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还曾有报道发现某烧饼店用工业级碳酸氢钠代替食品级碳酸氢钠加工烧饼,结果造成多人铅中毒事件等。正是因为这些滥用非食品添加剂的事件,使真正的食品添加剂遭受人们误解,导致公众对其排斥。

如何选购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仔细看食品标签。在逛超市时,一定要一包包、一罐罐地仔细阅读食品说明。尽量选购添加剂少的食品。尤其对于儿童来说,我国规定2岁以内婴幼儿食品中禁止添加除营养强化剂之外的任何食品添剂。因此,不要随意给婴幼儿购买饮料、水果制品、糖果、点心等食物,除非是专门制作的婴儿食品。另外,要学一点食品知识,它真是关乎你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2.不能过于追求鲜艳的色彩、浓郁的香味。选购食品时应当追求食品的本色、原味。颜色过于鲜艳、口味过重、香气明显的食品很可能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或非食用添加物质。薯片、虾条等膨化食品是年轻人的最爱,口味十分鲜美,但添加物也会特别丰富。口味单纯的相对好一点,所以原味相对优于特殊口味。

食品安全篇7

近年来,贸易全球化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复杂,面临新的挑战,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也呈现出独特的“新常态”。

第一,进出口食品贸易增长迅速。2001~2014年,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总额从279.0亿美元增长至1928.2亿美元,增长了6.9倍。其中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从118.3亿美元增长至1214.8亿美元,增长了10.3倍;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从160.7亿美元增长至713.4亿美元,增长了4.4倍。自2011年起,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国,进口食品增长态势仍将持续,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愈加重大。

第二,全球食品供应链愈加复杂。贸易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发展,使食品供应链从本地化为主向全球化方向发展,食品原料生产、成品加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早已超越了国界,我国食品产业也呈现出“出口全世界、进口五大洲”的“新常态”,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愈加严峻。

第三,全球性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受全球经济复苏疲弱、消费市场低迷、生产成本持续提高等因素影响,一些食品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减少了对质量管理的投入,全球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甚至一些全球知名食品企业和以食品安全著称的国家或地区也曝出食品安全丑闻,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愈加艰巨。

第四,非传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突显。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国际贸易正向个性化、碎片化方向发展,引发出一系列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使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球热点;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产生,但也由此带来的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愈加迫切。

二、遵循四项原则,

迎接“新挑战”

新《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和社会共治”的四项原则,对进出口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新要求,检验检疫部门面临“新挑战”。

第一,更加突出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及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商是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进口商应当建立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核制度,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其产品。

第二,更加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不力的,也做出了严肃问责的规定。同时,还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通报联动机制。

第三,更加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在进口食品监管方面,要求对输华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查,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注册,将对进口食品监管从境内延伸到境外源头。在出口食品监管方面,要求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保障符合进口市场的要求。

第四,更加严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未履行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审核义务的,未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对存在风险的进口食品未履行召回义务的,做出了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

三、落实四个最严,

构建“新体系”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质检总局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了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科学严格的进出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有效地保障了进出口食品安全。

第一,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一是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法规体系;二是制定《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口岸分级管理办法》等一批新的规章制度,细化新的《食品安全法》;三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法,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四是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等活动。

第二,建立最严格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在进口方面,建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全程监管体系。一是进口前严把三道关。严把对华出口食品国家和地区“准入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准入。2010年至今,对61个国家或地区的62种食品进行了体系评估,对符合我国要求的25个国家或地区的14种食品予以准入。严把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关”,不符合要求,不予注册。截至2015年9月,对15144家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准予注册。严把输华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关”,截至2015年9月,对96983家境外出口商和23931家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二是进口时严格分类监管。组织专家采用风险评估模型,利用检验检疫大数据,进行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食品实施针对性的严格监管,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三是进口后加强事后监管。建立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誉记录制度,严格处罚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企业。截至2015年9月,将57家境内外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采取了加严检验检疫措施。2015年10月1日,启动了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信息平台,要求进口商严格填报进口和销售记录,初步建立了中国进口食品追溯体系。截至目前,填报进口记录20万条,销售记录50万条。在出口方面,也建立了覆盖出口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备案、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出口前成品检验三个环节的全过程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截至2014年,备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万余个,备案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3万余家,建立部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88个。

食品安全篇8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2014年8月~2015年7月、2015年8月~2016年7月期间的流通类网格化监管台账、餐饮服务许可证登记台账、农村流动厨房备案登记表、餐饮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考核登记表、餐具消毒抽检情况登记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一览表。

1.2调查方法

分别调查2015年8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前后各一年的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食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情况、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情况、食品原料抽检情况和餐具消毒抽检情况。

1.3统计学分析

使用IBMSPSSStatisticsV22软件,采用χ2检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改革前后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办证情况

通过对改革前2473家和改革后2500家农村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统计,改革后办证率从76.91%提高到97.92%,其中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农村学校食堂、小食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的办证率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2改革前后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情况

改革后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率从60.39%提高到85.62%,其中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农村学校食堂、小食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率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3改革前后农村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抽检情况

改革后农村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抽检合格率从71.27%提高到93.67%,其中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抽检合格率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4改革前后农村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抽检情况

改革后农村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从79.39%提高到90.78%,其中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的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显著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农村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虽有提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3.1推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可显著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改革前,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造成监管责任不清、监管力量分散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尤为突出。改革后,打破“多头”管理体制,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的职能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一是监管责任清晰,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守土有责,否则必然被追责问责,增强了执法人员主动监管、规范监管的责任意识;二是监管力量更强,乡镇一级有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特别是改变了以往食药监部门人力不足,对农村食品市场有心监管、无力覆盖的状况,有效消除了监管“盲点”;三是实现技术互补,能够通过内部培训、人员交流,更加严格、准确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把好审批和监管关口。通过资料分析可以看到,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后,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镇村小餐饮、农村流动厨房、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食杂店、集贸市场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3.2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仍存在薄弱环节

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点多面广、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低、设施水平差等特点,给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4-12]。从资料分析情况看,改革后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办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率、食品原料抽检合格率、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均显著提高,这也反映出原来监管工作存在的巨大差距。实施改革后情况虽然明显改观,但农村流动厨房的备案率仍然仅为85.92%、健康证明办理率仅65.87%,食品原料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分别为83.83%和81.48%,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农村集贸市场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也不容乐观。从市场监管能力看,目前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短缺、执法装备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监管力量仍然较弱。因此,结合农村食品经营市场和基层监管队伍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是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

3.3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对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文献提出了一系列举措[13-15]。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笔者建议突出抓好4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层级、各区域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职责明确的监管体系,实施严厉的问责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摸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指导,重点强化对农村流动厨房、集贸市场摊点等薄弱环节的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强化人员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素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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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龚晨睿,史廷明.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13,24(3):72-74.

食品安全篇9

其实,充足的紫外线照射就可以杀死沙门氏菌,但有些崇尚“自然”的人和组织,甚至不允许有机食物经过紫外线灯的辐照,认为这也违背了自然,他们不仅吃自然的食物,还采用“自然”的吃法——生吃,生吃水果、生吃蔬菜,甚至生吃鸡蛋。于是,沙门氏菌难免乘虚而入。

除了沙门氏菌以外,大肠杆菌也是这类问题中比较严重的,它同样大量存在于人和动物的粪便中,感染有机食物。

有机食品不仅有细菌感染的问题,还有病虫害问题,不使用农药,作物很容易生虫,有虫、虫卵以及虫斑、病斑的食物,即使对人不致病,吃了对人也没有好处。

食品安全篇10

光阴荏苒,一个年头又一次接近了尾声,另一个年头也又悄然的拉开了序幕。过去的一年,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或大或小,都在不断地撕扯着每个人无奈的神经。“食品安全”是个国际性的话题,在我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同时,美国、欧洲也不断地有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传出。不过,不少细心的读者发现,国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似乎多由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引起,而在国内则多由塑化剂、瘦肉精等化学添加物所致。那么,引起两者之间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也采访了部分行业人士,回答的结果无非是中外食品安全水平的差距,我们正在走的路,已经是美欧发达国家走过的路。至于差距的大小,回答则各有不同,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们要走的路还很漫长!面对过去一年所发生的事件,我们已经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对于未来的一年、两年、五年,我们却应该共同努力去避免发生什么!

记得《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创刊初期,我们参加食品行业展会时,展位很少有人问津,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都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趣;现在每次参会,展位前已然门庭若市,即便是只有三五个人的小作坊,也希望从杂志中找到一些食品安全的新思路。在中国,“食品安全”是一个朝阳产业,已经是食品界的共识,也正因如此,很多国外企业,都把目光投向了这里,想在这里挖掘商机。不过,通过与一些食品安全相关企业接触,我们却发现,现实的“食品安全经济”,与理想还有很大的差距。很多食品安全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大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却没有得到满意的收益;很多食品加工企业也加大了投入,建立了食品安全体系,但是却要与数量庞大的食品安全水平低下的企业同台竞技。从长远看,如想真正有效地提高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需要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经济”,而要实现“食品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需要进一步理顺食品产业链上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制定一系列的标准规则并加大投入,当然也需要我们每一个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篇11

二、强化责任,完成目标

今年区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与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将创建1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2条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和50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作为为民兴办的实事。我街强化责任,在配合区政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争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道。

三、突出重点,配合整治

今年要在巩固以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我街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食品药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主体进行整治,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要节会的安全保障。要深化乳粉及含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抓好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及食品加工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管,适时组织开展“五小”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生产经营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强化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广告宣传、非法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和零售企业规范提升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基本药物日常监管。

四、完善预案,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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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问题是利益分割机制扭曲,造成市场行为失范,进而导致市场绩效低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仅仅依靠政府监管是不够的,它需要构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机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宏观层面的立法,也需要产业层面的有效监管,更需要市场组织微观层面的有效治理机制。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博弈的纳什均衡构成这一机制的有效制度保证,才能使得制度人人遵守而不流于形式。以牛奶产品为例,其质量安全问题的症结在于信息的非对称性,这导致博弈中不可避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引发各种各样的质量安全问题。然而,面对千千万万分散的奶农,政府的有效监管势必成本高昂效率有限,从而导致法律惩罚威慑的可置信性大打折扣,所以,必须同时在产业与微观层面构建有效的博弈机制来规避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促使博弈达成合作的纳什均衡,这首先意味着博弈各方合理的利益分割机制,其次才是合作的行为规范,进而形成有序的竞争与交易的市场绩效。

要构建完善的牛奶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博弈达成合作的纳什均衡,首先需要了解真实的博弈过程,才能有效优化博弈的信息结构,降低信息的非对称性所带来的机会主义后果,解决牛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所以,本文将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从博弈过程人手,探索如何改善博弈的信息结构,完善博弈机制,促使博弈达成合作的纳什均衡。

一、博弈过程的理论分析,以牛奶生产为例

(一)微观层面的博弈

微观层面主要考察个体奶农与个体奶企的行为。在鲜奶市场,奶农与奶企的行为并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的新古典选择,而是相互博弈的均衡结果。

鲜牛奶具有独特的性质。处在泌乳期的奶牛每天都会定量分泌牛奶,如果不及时挤出,奶牛会得乳房炎从而影响泌乳数量和质量。挤出的鲜牛奶必须在两小时内冷却到摄氏4°,否则鲜奶会腐败变质。正是鲜牛奶产品这样的特性,导致奶农对奶企的高度依赖:每天都有鲜奶生产出来,而且生产出来就必须马上卖给奶企,否则就会造成损失,于是在奶农与奶企的交易中,奶农天然的处于弱势地位,客观上助长了奶企的不合作行为;但同时,在博弈中,奶农又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奶农很容易选择不合作策略。

由于奶农的分散性和养殖规模较小(早期每户只养1-2头奶牛,每天产奶30-50公斤),奶农一般每天挤三次奶卖给奶企,对奶农和奶企而言,每次的交易都要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奶贩的出现节约了奶农和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交易效率得到提高。此时,鲜奶市场呈现奶农一奶贩一奶企的结构形态,博弈分为三个层次:

1 奶农-奶农: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走不出囚徒困境

奶农-奶农的博弈中,合作行为就是不添加任何有害物质,不合作行为就是添加比如三聚氰胺。养殖奶牛的农户基本集中居住在一个自然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之间非常熟悉,在是否添加三聚氰胺的策略博弈中,基本满足完全信息的要求,即谁家给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瞒不过别人。如果奶农都选择合作策略,不添加三聚氰胺,则鲜奶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奶农可以得到长期的优质优价的高收益;但当别人不合作即添加三聚氰胺而自己不加,则会蒙受损失;所以奶农的最优策略就是添加三聚氰胺。于是,一个奶农添加以后,很快在奶农中形成示范效应,扩散开来。但当所有奶农都添加三聚氰胺的时候,牛奶质量低下,导致低质低价,博弈陷入囚徒困境。

在奶农一奶农的无限重复博弈中,奶农之间并不会相互施加惩罚,第二方惩罚机制不可置信;来自奶贩和奶企的第三方惩罚承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其实施成本必然高昂从而使得第三方惩罚机制也不可置信;示范效应下第一方惩罚机制更是缺乏效力。所以,囚徒困境长期无法突破,奶农往鲜奶中掺水掺假的行为屡禁不止,并且随着牛奶检测技术的提高,所添加的物质也不断变化,从乳清粉、脂肪粉到现在的三聚氰胺。

2 奶农-奶贩:非对称信息动态博弈,道德风险、逆向选择

在奶农与奶贩的博弈中,奶农掌握完全的信息,而奶贩并不掌握相关的信息,所以在奶农与奶贩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市场治理模式下,存在普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1)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信息优势一方借另一方观测监督的困难而采取的不利于另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又称为隐藏行动,涉及的是事后的、行动的非对称信息。

在奶农与奶贩的博弈中,奶农掌握完全的有关自己行动的信息,比如是否添加了某种物质如三聚氰胺在鲜奶中,而奶贩对此信息一无所知,或者即使知道此信息,但要分辨是否添加成本颇高,即观测监督十分困难。这样一来,奶农往鲜奶中掺水掺假的道德风险行为变得有恃无恐,并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2)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信息优势一方利用事前信息的非对称性所进行的不利于另一方的决策选择,又称隐藏信息,涉及的是事前的、知识的非对称信息。

在鲜奶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表现的十分突出。由于奶农掌握完全的有关鲜奶质量的真实信息,奶贩对此质量信息并不掌握,但奶贩知道奶农一定存在掺水掺假行为,由于无法准确分辨鲜奶质量之高低,奶贩只愿意根据鲜奶的平均质量支付收购价格。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即并未掺水掺假的奶农就会吃亏,高质量鲜奶就会退出市场,只有低质量的鲜奶愿意交易。结果是,鲜奶市场上出售的鲜奶质量下降即掺水掺假越来越严重,而奶贩愿意支付的收购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鲜奶退出交易,如此等等。

就掺水掺假现象而言,在当时的检测技术下,由于高质量鲜奶与低质量鲜奶无法分辨(分辨成本巨

转贴于 http://

大),生产高质量鲜奶的奶农无法传递自己鲜奶的高质量信号以区别低质量者,信号传递机制无法有效运行,而奶贩也无法进行信息甄别,导致鲜奶市场长期的逆向选择现象,鲜奶质量低下,收购价格低下。

3 奶贩-奶企:非对称信息动态博弈,http://道德风险、逆向选择

在奶贩与奶企的博弈中,存在着与奶农一奶贩博弈类似的情形。奶贩对自己所售鲜奶的质量以及自己的行为拥有完全信息(假定奶贩从奶农手中收购的全是高质量的鲜奶),即是否存在掺水掺假行为以及质量高低自己完全知晓,而奶企对此并不知情。同样的,在奶贩与奶企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这导致市场治理模式下,存在如前所述的普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方面,奶贩往鲜奶中掺水掺假的道德风险行为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奶企愿意支付的鲜奶收购价格也长期低下。奶贩的信号传递机制无法有效运行,而奶企也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甄别,导致奶源市场长期的逆向选择现象,鲜奶质量没有保证,收购价格徘徊低迷。

综上所述,鲜奶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奶农与奶企利益分配机制扭曲,造成市场行为失范,进而导致市场绩效低下。究其原因,却是产业层面的博弈出了问题。下文将分析,由于牛奶产品市场的博弈特征,使得奶农的生产成本不能有效传导给奶企,进而传导给消费者,奶农合理的利益分割机制无法保障,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掺水掺假。

(二)产业层面的博弈

在产业层面,有三个利益相关者:所有奶企、所有消费者和政府。在这里,政府不是博弈的主体,而是凌驾于博弈双方一奶企、消费者之上的中立第三方,它实施可置信的惩罚承诺,以保证博弈在集体理性下达到合作的纳什均衡,即均衡支付保证合作收益的分割规则;均衡策略保证相应的合作行为规则;这意味着制度的出现并稳定下来,于是,有序的竞争与交易的市场绩效得以实现。然而,现实的博弈却并没有出现合作均衡的稳定制度。

1 竞争博弈:奶企-奶企

(1)在牛奶产品市场,奶企之间就是否添加三聚氰胺的博弈与奶农-奶农之间的博弈非常类似。如果奶企都选择合作策略,不添加三聚氰胺,则牛奶产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奶企可以得到长期的优质优价的高收益;但当别的企业不合作即添加三聚氰胺而自己不加,则会蒙受损失;所以奶企的最优策略就是添加三聚氰胺。但当所有奶企都添加三聚氰胺的时候,牛奶产品质量低下,导致低质低价,甚至市场萎缩,博弈陷入囚徒困境。

(2)奶企-奶企之间的价格竞争博弈中,如果所有奶企都选择涨价的策略行为,则所有企业都能获得高的收益支付;但别人涨价自己不涨,可以把别人的市场份额抢过来,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支付;大家都这么做的结果,就是都不敢涨价。尤其表现在降价竞争博弈时,别人不降而自己降价,可以抢夺别人的市场份额而获得更高的收益,所以,牛奶产品市场价格大战频频发生。

由此看来,在目前的情况下,奶企-奶企之间的竞争博弈很难摆脱囚徒困境。即使奶企是无辜的,自己没有向牛奶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但价格竞争博弈的结果,使得成本因素成为关键,这直接导致奶企在鲜奶收购中压级压价,破坏了牛奶产业价值链,奶农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不能有效传导到产业终端,价格传导机制即奶农一奶企利益分割机制扭曲,客观上逼迫奶农往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以降低自己的成本。于是,反映在奶农一奶企博弈中,就是长期的囚徒困境: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并存,奶农与奶企两败俱伤。

2 交易博弈:奶企-消费者

前已述及,奶企破坏了牛奶产业价值链,使得奶农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不能有效传导到产业终端,客观上逼迫奶农往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对此,奶企可能也会抱怨:谁敢涨价啊?价格传导机制即奶农-奶企利益分割机制扭曲,终极的原因是奶企-消费者的交易博弈中出了问题: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都严重存在。

在奶企-消费者的交易博弈中,奶企掌握完全的产品质量信息,而消费者对于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并不掌握,所以在奶企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市场交易博弈过程中,存在普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表现为:一方面,奶企掌握完全的有关自己行动的信息,比如是否添加了某种物质如三聚氰胺在产品中,而消费者对此信息一无所知,或者即使知道此信息,但要分辨是否添加成本颇高,即观测监督十分困难。这样一来,奶企就会掺水掺假,出现道德风险行为;即使有些奶企没有添加此类物质,但也缺乏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把自己与添加者区别开来。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信息并不掌握,但知道一定存在掺水掺假行为,由于不能准确分辨,消费者无法进行信息甄别,只愿意根据产品的平均质量支付较低的交易价格,甚至完全退出交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久而久之,市场萎缩甚至崩溃——这正是目前牛奶产品市场的真实写照!

二、对策研究和机制设计

机制设计的目的是要走出困境,达成博弈的合作均衡——即构建合作制度。其中的关键在于信息,它是惩罚机制的基础;况且,事后的惩罚建立在确定发现不合作信息以后,它虽然可以威慑不合作行为,但改变不了不合作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因而有一定的实施成本。所以,更重要的是要事前防范,从改进博弈的信息结构人手,使博弈达成合作均衡。本部分的分析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

(一)奶农合作组织:走出奶农一奶农博弈的囚徒困境

为了使前述的奶农一奶农博弈走出囚徒困境,达成合作的纳什均衡,需要建立奶农合作组织¨奶农专业合作社作为制度的载体,在组织制度框架内实行选择性激励,以使博弈达成集体理性下的合作的纳什均衡。

合作社可以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一个村子的奶农共同发起注册成立合作社,民主管理,统一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社作为凌驾于博弈参与者之上的组织,利用奶农博弈的信息优势,由合作社来实施选择性激励:对合作者给予奖励,对不合作者给予惩罚,以达成博弈的合作均衡。选择性激励的关键是关于合作与不合作的信息能否低成本获得。

合作社统一与奶企进行交易,节省了奶贩环节的交易成本;而且由于合作社对鲜奶提供完全的品质保证,奶企对合作社的鲜奶给予优质优价,这可以保证合作的奶农即不添加者从合作社可以获得较高的合作收益b,从而使r+b>t,s+b>p,这样的话,奶农出于最大化选择的结果,就会出现(合作,合作)的纳什均衡。

为了确保鲜奶质量以保证合作收益的稳定获取,合作社还必须对不合作者施加有效的惩罚。惩罚是建立在信息基础之上的。由于共同生活在一个村子里,且都养殖奶牛,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之间非常熟转贴于 http://

悉,谁家给牛奶中添加三聚氰http://胺瞒不过别人。这样以来,由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出于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考虑,奶农之间会互相监督,低成本地及时准确地发现添加三聚氰胺的不合作行为,并由博弈的第三方机制——合作社及时施加有效的惩罚,进而达成博弈的合作均衡。而且在合作社内部,可以逐步培养合作的意识,建立第一方惩罚机制,由于关联博弈的广泛存在,不合作者的不合作行为在合作社内部将受到巨大的压力,从而提高惩罚额度,迫使合作。

为了使惩罚威慑足够有效,合作社对严重的不合作者必要时可以加以驱逐——开除出合作社。为了提高惩罚额度,降低其保留支付,奶企应明确规定,只与合作社进行交易,不收单个奶农交来的鲜奶。这样的惩罚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作者的不合作行为,确保博弈在集体理性下达到合作的纳什均衡。这一合作均衡体现了合作社制度的特征:均衡支付确定了奶农之间合作收益的分割规则;均衡策略确定了奶农相应的行为规则:合作。同时,在合作社与奶企之间,也可以达成合作均衡:合作收益的分割规则与合作的行为规则。

当然,由于建立奶农专业合作社可能需要一定的组织成本和运行成本,尤其需要带头人来进行制度创新,所以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形成一定的覆盖面和规模。

(二)机械化奶站:化解奶农一奶贩博弈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机械化奶站是一种新型的奶贩。集中机械化挤奶的方式,鲜奶直接通过管道打入冷藏罐,杜绝了奶农掺水掺假的机会,改善了奶贩与奶农博弈的信息不对称状态,遏制了奶农在挤奶环节的机会主义行为,奶农的道德风险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同时,机械化挤奶站是一种信息甄别机制,自然分隔开了优质管道奶与低质的手工奶。奶农自愿选择到机械化奶站集中挤奶,是奶农的信号传递机制,相当于发出了自己鲜奶是高质量的信号。对于从机械化奶站收购的管道奶,奶企实行优质优价。于是,在信号传递与信息甄别机制下,奶农-奶贩博弈基本可以走出逆向选择的市场困境。

但是,单纯的机械化挤奶站模式下,由于资产的专用性(地域专用性),一般只能服务于本自然村,奶源数量无法得到保证,投资收益自然受到影响。为了保证奶站奶源数量,依托于机械化奶站,养殖小区模式发展起来了。而且,机械化奶站只是遏制了奶农在挤奶环节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饲养环节,比如饲料质量、比如防病防疫,仍可能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比如滥用激素、滥用抗生素,进而导致鲜奶质量的低下。养殖小区的统一管理、统一防疫、统一品种改良、统一饲料供应、统一机械化挤奶,极大地降低了奶农行为的不确定性,优化了奶农一奶贩博弈的信息结构,节约了小区机械化奶站为了保证所收的牛奶的质量所必须花费的交易成本,因而具有治理的优势,提高了交易效率及治理绩效。

机械化奶站模式虽然改善了奶农一奶贩博弈的信息结构,基本解决了博弈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但机械化奶站毕竟需要巨大的投资,其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双边治理与一体化治理:杜绝奶贩一奶企博弈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机械化奶站虽然化解了奶农一奶贩博弈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但是在奶贩一奶企博弈中,奶企仍然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博弈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仍然严重。应对之策,是奶企自己投资建立机械化奶站、养牛场,进行双边治理甚至一体化治理,杜绝奶贩的机会主义行为。

所谓双边治理就是奶企与其他经济主体合资建设机械化奶站,一体化治理就是奶企进行纵向一体化经营,将产业链向原料鲜奶生产延伸,自己投资兴建机械化奶站甚至养牛场。

双边治理与一体化治理模式虽然有效,但无疑投资巨大,只有大型奶企才能负担得起。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对于大量的中小奶企,它可能不如奶农专业合作社来得成本低廉,所以,二者更可能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

(四)第三方惩罚机制:非政府中介组织与政府监管

在产业层次,不论是奶企之间的竞争博弈,还是奶企一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博弈,要达成公平竞争、公平交易的合作均衡,需要有效的惩罚机制。前已述及,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惩罚承诺的可置信性、惩罚额度、信息问题。

博弈中,由于奶企的利润最大化追求,第一方惩罚机制几乎不可置信;由于消费者势单力薄,要发现奶企掺水掺假的不合作信息已经很难,更不要说自己去实施惩罚,所以第二方惩罚机制由于信息问题导致实施成本太高也缺乏可置信性。

那么行业协会作为凌驾于博弈双方之上的第三方是否可以有效实施第三方惩罚机制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行业协会不是利益中立者,尽管在奶企之间的博弈中有可能有所作为,但在奶企——消费者的交易博弈中,它肯定会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使得博弈走不出囚徒困境。所以,在产业层次,必须有利益中立的第三方惩罚机制的存在,来保证博弈在集体理性下达到合作均衡。

第三方惩罚机制一般可以由非政府中介组织来实施,由于惩罚机制完善性和规模经济性两方面的原因,由国家作为第三方实施的政府监管不必可少。当然,有效的第三方惩罚机制是建立在准确及时的信息发现基础上的,所以,有效的信息制度——信号传递机制与信息甄别机制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五)《食品安全法》下的政府监管以及进一步的机制改进

法律是最可置信的惩罚承诺!所以,政府第三方惩罚机制一定要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形成最可置信的惩罚承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博弈达成合作均衡,形成稳定的制度。《食品安全法》中,对于食品转贴于 http://

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法律责任(惩罚额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都做了具体的规定,那为什么还是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呢?究其原因,要从前述的博弈模型中去探讨。

1 惩罚额度太低。应对之策:集体诉讼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九十六条虽然规定了对不合作者10倍货值的赔偿金,其它条款也规定了对各种不合作行为5到10倍货值的惩罚额度,但对于其巨额的不合作收益而言,可能仍然只是九牛之一毛,根本不足以威慑不合作行为。所以,应对之策应加大惩罚额度,方法是建立食品安全集体诉讼制度,使假冒伪劣者的不合作行为一经法律查处,其余未参加诉讼的消费者自动获得同样的赔偿,赔得假冒伪劣者倾家荡产,使他们再也不敢、再也无力造假贩假,杜绝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

2 信息制度有效性不足。应对之策:信息举报制度与食品安全信息权威制度

(1)信息举报制度

有效的信息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食品产业链涉及各个环节,食品企业数量众多,尤其是小型企业甚至手工作坊手法隐蔽,从信息获取渠道和获取成本来看,政府可能不具有完全的优势,这就需要设立正式的信息举报制度,对举报人以高额奖励,以建立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全方位的信息监控网络,为政府部门的第三方惩罚机制提供准确的信息来源,从而保证惩罚的有效及时,构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的最可置信的惩罚威慑,合作的集体理性的博弈均衡才有望达到。

(2)食品安全信息权威公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章第八十二条规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公布制度,但是,对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并未规定统一,而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自行公布,这是新法最大的不足!

前已述及,有效的信息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正是由于缺乏权威、客观、准确、及时的食品安全信息,各种虚假广告才大行其道误导消费者,才使得食品市场长期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得不到改善,导致长期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引发频繁的食品安全质量事件!由此可见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的重要性。

只有建立权威的食品安全日常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县级以上政府责成一个部门定期在当地影响最大的媒体公开进行统一的信息公布,才能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权威、客观、准确、及时,才能引导消费者购买安全食品,以实施对采取合作策略的生产经营者的奖励;引导消费者对不安全食品联合抵制购买,以实施对不合作厂商的惩罚——不购买是对不合作者最大的最有效的惩罚!只有建立了这样的信号传递机制与信息甄别机制,选择性激励机制才能建立起来,合作的集体理性的博弈均衡才有望达到,食品质量安全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3 监管不力。应对之策:对“监管者”的惩罚与激励

前已述及,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惩罚承诺的可置信性、惩罚额度、信息问题。监管不力甚至包庇违法者甚至勾结极大地降低了惩罚承诺的可置信性,从而使得法律规定流于形式。要提高监管者的监管效率,一是加大对“监管者”监管不力的惩罚额度,二是改进目前的罚款提成激励机制,从财政资金上提高对监管者的激励水平。

食品安全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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