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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申报材料实用13篇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1

(一)动植物新品种推广示范

针对“一区一业、一镇一品”的发展需求,加快动植物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郊区种植业、养殖业等良种覆盖率。

1、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繁育等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加快优质品种示范应用;

2、开展特色林果、花卉等新品种引种、筛选、试种基地建设,完善一批良种引进与繁育示范基地,加快品种改良;

3、开展区县特色家畜、家禽、特色水产品的养殖适用技术应用示范。

(二)农业实用新技术集成应用

1、农作物优质高效种植技术。选择若干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按照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要求,加快规范化种植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农业种植技术标准的应用与示范,在蔬菜、特色瓜果、高附加值花卉等方面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的出口基地和名牌产品的生产基地。

2、畜禽、水产生态养殖技术。集成应用优质无公害饲养、疾病防控、高效繁殖、环境控制等一系列生态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形成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体系,实现畜禽、水产等养殖业安全、优质、生态健康生产,保障畜禽、水产品食用安全。

3、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以蔬菜、水果、种子等农产品贮藏、保鲜、包装、储运、精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发为重点,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富民、惠民”为重点,立足农业科技和民生科技的发展,建立一批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科技示范,促进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今年重点支持以下服务体系建设:

1、新农村科技示范村/示范镇建设。按照《*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今年重点推进已列入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村内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地理位置在示范点内),围绕本村本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发展的需要申报项目。支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符合城乡一体化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项目。

2、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建设。重点支持区县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支持其发展“科学家+公司+农户”、“公司+民营研究机构+农户”等不同模式的多元化科技服务载体,围绕农民和合作组织成员的需求开展科技、流通、市场等方面的服务,为*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的整体发展提供示范。

3、农业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项目。鼓励和引导市有关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的农业科研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的科学技术指导,普及科技知识,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应用。

二、总体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型农民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为目标,以当地资源特色和支柱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围绕先进、实用、便捷的农业技术成果应用、推进区县、乡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农村科技服务建设、区县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

2、为了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今年的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郊区县农业企业或者农村经济组织牵头,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不具备研究力量的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要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和技术支撑。

3、为了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必须充分发挥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贴近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优势,在本通知后,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把好项目的初审关,负责组织本区(县)“*年度*市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的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

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正式行文向*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

4、各区(县)所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市科委将根据各区县科委的推荐建议,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后择优录取。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区县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市级以上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牵头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已获得*年、*年度市科委农业科技领域其它类别项目资助研究内容不予立项。

6、项目实施期限: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

1、凡符合本项目要求,在*注册的单位均可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页面,下载填写《*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等相关表格,并通过“*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其他所有表格。提交成功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初评后集中报送。

2、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年3月2日,截止日期为年3月20日。

3、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以及项目汇总表一份。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网上填报时也需提交原件扫描稿)。

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2

农业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内容;业务要求

农业科研管理工作是指科研管理工作者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条件和科技信息等资源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和有目的管理的一种活动[1],是对整个科研或科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的总称[2]。农业科研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可概括为项目与成果的管理。项目反映了农业科研单位的研究方向与内容,成果是单位科研水平与科研实力的物质载体,二者是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工作过程与结果的体现。前人在农业项目管理方面的研究,多是从执行项目的单位整体出发,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如人才奖惩机制、项目经费问题、项目创新问题、项目管理效率问题和科研机制体制问题等[3-4]。这些问题不止局限于科研管理工作范畴,还涵盖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单位机制体制、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科技人员研究方向和财务管理内部制度等多方面内容[5-6]。在科研项目开展的过程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于各种参与角色在项目实施中应承担的工作还较少报道。文章着重从管理者角度出发,总结了不同项目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其管理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以此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便于高效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真正发挥项目管理者的管理职能。

1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按照项目执行的过程,将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分为项目申报前准备、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三部分。

1.1项目申报前准备项目申报前准备工作,是科研管理日常工作的长期总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是对本行业内政策、背景信息的积累,掌握与单位自身发展相关的国家投资意向、重点支持领域;二是对本单位自身研究基础、研究水平要及时了解掌握,便于确定即将申报项目的内容、水平和规模等;三是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认真解读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及时与院领导、科技人员确定项目研究(或建设)的内容、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等。在这一环节,需要科研管理人员发挥“参谋与决策”的作用[7-8],为单位的科研方向、重大科研活动和科研项目等制定提供参考和决策性意见。项目申报前准备过程,实则是管理人员科研项目策划过程[9],申报前准备工作充分,可保证科研项目选题有的放矢,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增强项目申报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2项目申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完成后,就进入了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写阶段。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项目经费预算使用说明和与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通常情况下,项目的申报均在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网站管理系统中集中受理。不同项目申报时间不同,作为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申报通知信息,从相关主管部门了解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合理分配科技人员、财务人员准备各部分材料,避免申报时间拖延、到期不能提交等问题。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种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写是项目申报环节的核心工作。不同项目类型,申报材料格式、提纲等有所不同。原则上遵循“有问有答”,即申报书提纲要求什么就回答什么。涉及基础性研究及成果核心技术等内容,如关键技术、创新点、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等,应由开展该项研究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完成人撰写,以便更好地解释相关问题,也为管理人员落实下一步项目执行任务做准备。管理人员主要从单位整体出发,从行业角度检查项目内容定位是否准确、项目技术是否可行、创新点是否突出以及对自身研究水平的论述是否客观、全面。编写的材料应既反映领导层次对项目的整体布局,又体现科技人员具体的技术内容、科技水平。编写材料时应注意实事求是,不要为追求效益、资金等,目标写得过大、建设规模不合理,给项目实施带来困难。有学者总结了“推广类科研项目”包括29项指标构成立项评价指标体系[10],该体系的具体指标可为申报单位在立项阶段的材料组织提供参考。

1.3项目实施如果说项目申报是考验管理者的动笔能力阶段,那么项目实施则是考验管理人员能否真正发挥项目管理职能的阶段。多数学者认为,项目实施管理阶段是科研管理人员工作的薄弱环节[11-12]。如何管好项目,保证项目按照预定的目标执行,是管理者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在该环节,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已批复的项目认真传达给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任务,明确责任义务,避免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在项目执行时推卸责任;要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及时督促负责人完成相关任务,特别是年初项目落实会议,协助完成农业项目开展相关的示范点落实,关键技术培训,种子、化肥提供等事宜;要督促负责人做好项目中期总结工作,及时总结项目进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留存必要的数据及图片资料为项目验收做准备,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方案,若不能解决且可能会对项目结果造成影响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及时查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对不合理支出及时调整;要在项目结束时及时提请上级部门验收,准备验收材料。注重中期项目管理工作,可以很好地简化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环节,管理人员应注意思考项目实施的实际意义,不应为了完成项目而安排试验、测试、培训和示范等工作。例如,开展品种高产栽培试验,经试验检验的栽培技术是否可以大面积推广,技术是否实用,是否为农民接受;培训内容农民是否感兴趣,是否解决了农民生产问题。建议管理人员应“参与”到项目中来,适当承担项目任务,实时掌握项目进度,从“参与人”角度出谋划策,为项目实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只有真正参与到项目中,才能体验农业科研的复杂性、可变性,在形成总结材料时才能更加客观、真实。

2农业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要求

农业科技管理是由多要素、多层次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人”是第一位的,对科技管理工作起着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作用。优秀的科研管理人才在农业科技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3]。作为科研管理人员,除具备行使(履行)农业科研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外[14],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业务能力的培养。

2.1专业知识储备与信息收集能力项目管理人员应注意平时工作中知识的积累,包括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单位各科研部门研究信息的积累,还要掌握本管理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国家的科技政策和科技法规。作为管理人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国家颁布的规划、通知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等,认真解读文件内容,对涉及本单位研究领域的内容进行重点标注;二是在本单位资源收集方面,应了解、掌握本单位各部门年度科研内容、项目情况和成果情况,这是项目编写的出发点与基础;三是注意收集项目支持外的科技活动资料,由于项目支持的有限性,农业科研单位的很多科技活动、科学研究是自主开展的,作为科技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该方面研究进展,对于意义重大或效益显著的研究,应根据进展情况及必要性,多渠道争取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支持的范围,这样既保持单位科研的延续性,又能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积极参与院内的科研活动,如项目总结会、学术交流会、成果鉴(审)定会,以及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会等,因为参加这类会议是管理人员了解院内工作动向、科研活动的最好时机,也是管理人员与领导及科研人员交流的最好时机。

2.2申报材料的编写能力在知识、信息储备的同时,要学以致用,能够在大量的信息中提炼出项目申报所需的部分。撰写的项目材料应全面,即申报书各项内容、要点阐述清楚,扣题、不缺项,项目相关附件的证明材料要提供完备,与申报书或可研报告的阐述相呼应;项目编写应具有创新性,能够体现自身项目的特点、优势,叙述应简洁,避免重复,同一内容不应该在多处提及。项目创新性论述是编写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一是项目核心成果内容的唯一性论述,通过与其他同类成果比较说明成果的创新性;二是从成果研究技术、方法上总结成果形成过程的独特性;三是在项目开展形式、成果推广模式等方面寻求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写应注意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重点支持部分,如符合要求应特别说明。例如,项目指南中提出“建设地点在农业部认定的部级种子生产基地范围内的优先支持”,如果申报单位在优先支持范围内,则应该在文字材料中做出说明,以提高成功立项的可能性。

2.3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农业科技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横向性和综合性,对外涉及与管理部门、课题合作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对内涉及与领导、科技人员的沟通。农业科研管理人员应发挥内外联系、上传下达和内部协调的桥梁作用,使单位从事科研活动的人才、资金、物资及科研设施等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2.4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了解一般财务知识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环节都离不开计算机应用、网络管理,经费预算与使用、财务审计等方面内容。因此,作为管理人员需要掌握一般计算机网络管理与设置、图片处理、不同文件格式转换和光盘制作等技能。同时,了解科研生产过程发生的费用支出和不同性质单位基本财务信息,如资产负债表、现金表和收入支出表等。

3参考文献

[1]郑丽,李静,魏守兴,等.对转型期农业科研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实验站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14,33(1):32-35

[2]薛晨霞,袁春新,唐明霞,等.论以人为本视角下的地市级农科所科研管理[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364-365

[3]陆学文,顾军,何守才,等.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8):1-5

[4]张世煌.关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几个问题的思考[J].作物杂志,2012(2):1-4

[5]郑玉,刘永花,罗海燕.农业科技项目绩效管理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24):350-351

[6]杨汭华,高旺盛,吴海芹.我国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6,8(6):87-90

[7]宋建鸣,陆远东.新时期农业科研管理工作的特点及应对措施[J].新疆农业科学,2007,44(S2):242-244

[8]郭久荣.试论农业科研管理的创新问题[J].农业科技管理,2006,25(3):68-71

[9]汪秀华,王家保,杨礼富,等.农业科研项目策划实践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12,31(5):38-40

[10]刘钦“.一体化”农业科技评价体系初探[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2(1):13-16

[11]汪秀华,张以山,邓庆飞,等.农业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10,29(6):58-60

[12]吉晓芹,姜爱兰,俞路,等.新时期农业科研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18):361-362,364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3

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等农药生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农药工业的产业政策。

第二章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六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第七条申报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四)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五)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的农药;

(六)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报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工商营业执照(现有企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办企业)复印件;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药项目需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

(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原药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受理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审核时间)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

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核准申请的依据。

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农药生产企业资格延续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五年来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状况;

(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是否满足核准时的条件,自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并公示。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逾期不申请延续的企业,将被认为自动取消其已获得的农药企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注销其农药生产资格,并予以公示。未通过延续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的依据。

第十五条生产农药企业的省外迁址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省内迁址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六条农药企业更名由工商登记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农药产品生产审批

第十七条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第十八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已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二)产品有效成份确切,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

(三)具有一支足以保证该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

(四)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相应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厂房、辅助设施及计量和质量检测手段;

(五)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设施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该产品相适应的“三废”治理设施和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三);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四)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距申请日一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新增原药生产装置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六)生产装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申请证书的产品与企业现有剂型相同的可不提供);

(七)加工、复配产品的原药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来源证明(格式见附件八);

(八)分装产品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分装授权协议书;

(九)农药登记证;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新增原药产品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新增加工、复配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六)、(七)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新增分装产品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材料。

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七)、(九)项规定的材料。

分装产品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五)、(八)、(九)项规定的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生产国内首次投产的农药产品的,应当先办理农药登记,生产其他企业已经取得过登记的产品的,应在申请表上注明登记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本企业该产品的登记状况,并可在办理农药登记的同时办理生产批准证书。

第二十一条申请批准程序:

(一)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备齐所需材料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并如实填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四);

(三)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对通过审查决定的,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并公示。

第二十二条申请本企业现有相同剂型产品的,两年内可以不再进行现场审查。但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进行现场审查:

(一)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省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审查的。

第二十三条省级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其所需要的时间。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的时间不在法定的工作期限内。

第二十四条现场审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及具有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经验的行业内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现场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审查小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整顿、改造的措施建议并如实记录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中。

第二十五条申请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可由企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或提供一年内有效的抽检报告。产品质量抽检由省级主管部门现场考核时抽样封样,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农药产品出厂必须标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编号。

第二十七条首次颁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试产期);换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产品为五年,复配加工及分装产品为三年。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应当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新证书。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见附件五);

(二)新、旧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原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或者因毁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申请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六);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十条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和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省级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及上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每年的二月十五日前,企业应当将其上年农药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报农药生产年报表(见附件七),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二条申请企业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农药生产资格:

(一)己核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上报材料严重不符的;

(二)擅自变更核准内容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或注销其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一)经复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

(二)连续两次经省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三)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者用于其他产品的;

(四)在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内,国家决定停止生产该产品的;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4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和**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对本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带动作用。

2、在**地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备案(或立项)的当年或上年完工的项目。

3、企业有一定的带动力,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或与本市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相关联,促进本市农业出口创汇、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4、企业经营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项目总投资在140万元以上(其中土建部分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100万元以上。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或淳安县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投资放宽到100万元以上(如仅为设备投入,应在70万元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界定按杭政函〔2006〕140号文件所列的乡镇区域和产业类型加以确定。

有关区、县(市)在申报本批农产品加工技改项目时,必须落实当地今年第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改资助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项目申报表和各区、县(市)经贸局(计经局、经发局)审核的技改项目备案表(或技改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购置设备、土建工程的记帐凭证和正式发票复印件(设备、土建分列),龙头企业级别、研发中心和产业带的证书(明)复印件;

3、企业资产负债表(20**年12月31日)和损益表(20**年度)。

二、自主创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凡本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经确认、或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以及获得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都可以申报。

(二)申报材料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5

农产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由行业组织、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合资或合作兴办,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场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所需的公共技术及设备,为新技术、新标准的制订、交流、推广、咨询、培训或出口产品自检、预检等提供服务的机构。

(二)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并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确保产品可追溯回加工、生产环节。

二、资金支持标准

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实行部分支持的方式。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70%;其他地区的资助比例不超过50%。每个行业公共技术平台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每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的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年1月1日至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项目可进行申报。为加强对项目申请的管理工作,提高上报项目质量,2*年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管理。每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项目申请金额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每个出口行业组织、中央企业上报项目申请金额合计不得超过500万元。*年已申报、享受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的项目,不属本次支持范围。

三、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项目的申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如申请行业公共技术平台资助,应提供申请单位目前的服务对象范围,现有服务项目和产品,实施本项目后预期的服务情况、可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以及是否申请、享受同类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等;如申请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资助,申请单位应提供2*年至2*年的生产加工及出口情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的基本情况(管理方式、基地建设、注册备案、认证、实验室、对出口的影响)及下一步规划和目标等。

2.申请单位所取得的有关认证认可文件。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年度财务报告。

6.项目资金实际支付凭证。

7.其它需要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及中央单位(指中央企业及全国性出口行业组织,下同)须报送以下材料:

1、2*年度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组织初审的情况、申请单位及项目的基本介绍,初审意见等内容;如申请公共技术平台资助项目,须提供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的目标和效果。

2、申请农产品出口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项目,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下同)与申请单位签署的该项目向企业提供优惠服务的协议。协议中应包括申请单位向企业提供的具体内容,定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服务的对象、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的条款,以及申请单位须承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等内容。中央单位须提供与项目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商务部委托)签署的上述协议。

3、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并按项目优先程度进行排序。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仅送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地方主管部门和中央单位报送的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商务部(财务司、外贸司)、财政部(企业司),同时抄报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报送截止时间为2*年10月31日。

以上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一同报送。具体申报材料格式在商务部网站外贸司子站下载。

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得参与项目评审。

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四、审核及拨付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按《办法》和本通知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资助项目。财政部将资金拨付至相关省级财政部门。

(一)地方单位执行完毕的项目,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助资金。

(二)中央单位执行完毕的项目,由外贸发展事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并经商务部审核后,报请财政部审定拨付资助资金。

验收工作应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到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将不予拨付资助资金,具体验收规定另行下发。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6

汽车工业:轿车、客车、商用车、重型车、专用车等整车改造升级项目和围绕发动机、变速箱、车桥、汽车电子产品等重点汽车零部件,增加汽车配套产品,增强配套能力的项目。

装备工业:装卸设备、矿山装备、汽车装备、轻工装备、船舶制造、数控机床、电工电器、农用设备、动力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及与之配套的零部件项目。

优质金属材料工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钢材短缺品种和关键品种,提高高技术铜铅锌和稀有贵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水平的项目。

水泥及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非金属矿精深加工,新型干法水泥、超细微粉材料、建筑陶瓷和塑料管材管件、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项目。

农副产品加工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和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发展粮食、油脂、畜牧及水产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及营养、方便、休闲、绿色等多功能化新型食品加工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以优势企业为载体,项目符合“质量、品种、效益”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标志性强的项目。

2、项目已完成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手续,2008年已开工实施。

3、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1)。

2、**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省200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及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7

此类是农民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农民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可以找相关的政策部门申请。

1.2 补贴类

此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类,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均可申请。

1.3 专项扶持类

此类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申报材料是重点。

2 如何申请

按照农业资助项目分类,不同的政策覆盖范围不同,申请流程不同,对口部门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点、标准,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

2.1 及时了解申报信息

及时关注科技、发改、财政、农业、商务、林业、供销总社、水利、工信等部委及其相关的省、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了解关键技术、企业或合作社自身建设、配套服务设施、人才培养等,了解政府的补贴动向。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筛选出适合自身的补贴类信息,从而向对口部门申报相关资助项目,争取农业资金补贴。

2.2 申报材料结合当地,突出带动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专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文件解读、规划划、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8

根据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各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情况,经综合平衡,现制定了《*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的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要鼓励、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重点建设改造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

二、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条件。

流通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自愿申请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提出拟实施的地区及拟建设的农家店数量。

1.在广东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各种所有制连锁经营企业;

2.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配送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已经发展日用品连锁店不少于10个;或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农资配送中心,配送农资商品品种两大类以上且单品数量在30种以上,已经发展农资连锁店不少于100个;

3.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

4.商品分类分品种摆放,有相匹配的仓储设施,有必要的商品配送运输工具;

5.制定了*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6.自愿与县(市、区)经贸部门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

7.已建立商品的准入制度和可追溯制度,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台帐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经贸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按照规定,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省直有关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地级市以上经贸、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2.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验收报告;

3.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以及增加社会就业等;

4.《广东省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3)、《*年度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申报表》(附件4),须附每个项目(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市场建设”栏目下载;

5.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6.涉及药品经营或设立药品专柜的需提供药品零售经营资格证以及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经验收合格,同意上报”的意见;

7.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有关企业税收证明(包括纳税金额)。

申报材料需用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经贸委邮箱。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9月25日前由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注意事项。

各地经贸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提高文件材料的报送质量。

三、项目建设标准

(一)项目必须在*年1月至9月底建设或改造完成;

(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记录;

(三)达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

(四)各地要按照《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商建发〔*〕533号)、《商务部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通知》(商建发〔*〕60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129号)、《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粤经贸市场〔*〕777号)等文件的精神,准确把握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验收的标准。

四、验收工作

(一)各地县(市、区)经贸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年省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验收报告报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上报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复检验收,并于9月2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和地级以上市的验收报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三)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在收到各地级以上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后,组织开展对地级市进行交叉抽查,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届时派员进行督查。

五、扶持方式

省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资金采取补助的扶持方式,即根据省认定的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规定通过财政部门核拨到承办企业。

六、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对下拨的扶持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被检查的用款企业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申报企业要对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9

各省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每县申报个数等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通知下达后可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级上报合作社名单。

合作社申报补贴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有效地为成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100户。

申请补贴政策的三大要点

要点1:怎样组织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材料要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或能引导地方农业发展。

要点2:怎么成功申请项目?

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筛选适宜项目,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和规范运作,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因此,及时沟通、规范运作必不可少。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10

本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粮食与食物安全,提高农林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林植物高产、稳产及优质、高效生产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

2、高附加值花卉、名特优瓜果、蔬菜新品种及配套种植技术;

3、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种子综合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

4、农业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

本技术领域以推进上海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发展,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从数量向质量、从效益向生态方向转变,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营养、美味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畜禽、奶牛、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快速扩繁与规模化、规范化饲养技术;

2、长江口河口水域水产养殖技术、淡水养殖技术;

3、远洋渔业资源利用和海上储藏加工技术;

(三)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

本技术领域以提高农业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农作物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2、环保型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等绿色农药的创制、高效安全施用与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

3、新型、环保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创制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4、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本技术领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本年度重点支持:

1、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2、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3、乳制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

4、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二、申报主体与支持方式

*年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化资金支持对象原则上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

(一)转化资金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增强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2、属于*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3、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4、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农业科技成果。

5、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出具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验、检测、认证等证明。

6、已获*年度农转项目支持的企业今年不予立项。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支持方式

1、上海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2、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3、申请单位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4、申请企业需有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相等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5、对于区县涉农企业承担的项目,要求区县政府有相应的经费配套,并在项目申请时提供相关配套证明。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材料。

2、各区(县)科委、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本单位*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推荐单位审核,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附:申报*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

3、各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

(二)进度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主体要求、有意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栏目“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及在线打印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年3月2日,截止日期为*年3月17日。

(三)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下:

1、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提交一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网上提交时,需提交原件扫描稿。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复印件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验收证书。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项目的企业要提供*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11

休闲方面:农业局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重点支持发展休闲农业的园区。国家和各省每年都会评定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园区等经营好的农庄典范,农庄都可以进行申报,但是要达到园区80亩以上。

产业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

根据产业不同,可分为蔬菜产业、水果产业、林业产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加工产业等方面。

对于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以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露地1 000亩以上。

林业产业:可以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一般补贴在10-30万元。林业局申报成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加工产业:农业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农业局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工信局技术提升与改造工程项目。农业局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单位。

观光餐饮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

观光类农庄可以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在贫困村建设的项目,还可以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

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还可以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

运动体验类农庄是以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为特色。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方便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与亲自,以及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可以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等,儿童、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2 特色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

特色文化类农庄是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所建设的休闲农庄。

发展特色文化的农庄可以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申报。

3 科教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

科教类农庄主要是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的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与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这类农庄主要涉及的是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D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关键是庄主们要学会将自己的农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解,既可以向产业类,又可以向科技类、旅游类和特色类靠拢,争取从多个部门申请到更多的资金。

申报建立家庭农场有哪些程序

家庭农场既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同时可以继承和发展,而且家庭农场涉及农业规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必须进行登记。只有登记为家庭农场才能获得国家认可,便于认定识别、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国家规定,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家庭农场登记需要申报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4)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12

绝招2:申报材料结合当地,突出带动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专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文件解读、规划计划、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

绝招3:多找政府,加强沟通

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验收工作也做充分,补贴类都是"先建后补,先干后奖",验收关系到最终补贴是否能最后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信息畅达,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展开项目实施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

找谁申请,怎么申请?

按照分类,不同的政策覆盖范围不同,申请流程不同,对口部门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点、标准,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政策。

优惠政策类

此类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可以找相关的政策部门申请。

补贴类

此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类,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

专项扶持类

此类是国家对某些r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申报材料是重点。

专家提示:国家政策看似繁杂,仔细划分其实很简单,只有优惠政策类、补贴类、专项扶持类,对于不同的政策类别,要对症下药才能拿下。

如何成功申请项目?

1 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

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 筛选适宜项目。

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 项目申请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4 按时呈报相关部门。

农业项目申报材料篇13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含国家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工艺、装备;

2.项目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3.项目采用技术参照但不限于国家的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技术;

4.已申报或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需明确注明;

5.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具体要求

1.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备选项目实施后汞使用量削减50%以上;

2.荧光灯行业备选项目实施后主要荧光灯产品汞含量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的《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汞含量路线图》公告中的目标要求;

3.电池行业备选项目仅限无汞电池生产项目; 4.铅锌冶炼行业备选项目冶炼烟气汞去除率70%以上;

5.体温计备选项目仅限非电子类无汞体温计生产项目;血压计备选项目仅限非电子类血压计的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实施后汞使用量削减30%以上;

6.废汞触媒、含汞冶炼渣等回收利用备选项目汞回收利用率90%以上;

7.高毒农药替代备选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农药定点生产企业,重点支持防治蚧虫、抗性棉铃虫、根结线虫、地下害虫、水稻象甲、水稻螟虫、仓储害虫、小麦蚜虫等高毒杀虫剂替代产品项目,除草剂、杀毒剂高污染工艺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农药剂型优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件内容主要包括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申报条件符合性审查意见、项目总投资额核定情况、项目实施的效果等,并附备选项目汇总表。

(二)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填报备选项目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信誉证明等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备选项目。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备选项目,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文件、备选项目汇总表、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光盘两份)邮寄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五、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及电话:庄相宁 010-8848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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