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学》杂志,半年刊,由广州大学法学院主管,广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其中主要栏目有个人信息保护、数字技术法律规制、域外数字法学等。该杂志的办刊宗旨是报道政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政法学科的发展趋势,引领政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并促进政法事业的发展。它致力于关注数字法律前沿问题,促进数字社会法治化,推动数字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数字法学杂志》设有“数字法学基础理论”、“数字治理法治化”、“数字权利法律保护”、“数字技术法律规制”、“域外数字法学”等栏目。这些栏目涵盖了数字法学领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热点问题,为读者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学术探讨平台。
作为一本专注于数字法学领域的学术期刊,不仅发表了大量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论文,还为国内外同行提供了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它的创办对于推动数字法学研究、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综上所述,《数字法学杂志》是一本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政法类学术期刊,它聚焦数字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热点话题,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提供了宝贵的研究成果和交流平台。
个人信息保护 数字技术法律规制 域外数字法学等
(1)文后列出的“参考文献”(主要指引文)按正文中出现的次序排列编号,并用数字加方括号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
(2)刊物仅接受原创性稿件,来稿文责自负,恕不退稿,稿件寄出3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3)文章标题能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的最主要内容,且便于检索,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题名中的名词术语应标准化。
(4)在首页地脚处注明资助基金(名称、编号、内容)、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学历、职称、从事工作(或主要研究方向)。
(5)同一篇文章有无图序须统一。图序和图题用5号黑体,图注、图字和分图题用6号宋体。图序与图题中间空一格,图题末尾不加标点,居中位于图下方。
(6)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不拟用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其他来稿不得一稿多投。本刊对稿件有权删改。
(7)摘要应反映论文主要论点及创造性内容,包含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要素,以300~400字为宜;关键词5-8个,反映论文实质内容,便于检索。
(8)刊物仅接受原创性稿件,来稿文责自负,恕不退稿,稿件寄出3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9)引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围,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意义以及前人的主张和学术观点,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图与分析依据,包括论文拟解决的问题、研究范围和技术方案等。
(10)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基金项目,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及获奖论文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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