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时,请作者自留底稿,三个月后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恕不退稿。
2、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百分数和几分之几,一律使用“%”和“x/x”,而不用“百分之五十”、 “四分之一”。另x% - x%不能省略成x- x%。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5、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6、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表示,姓氏的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均小写),双名之间用“-”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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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来稿请附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字数应在300字以内,概括论文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论等,结论部分须多着墨且明确。
9、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10、文稿保证未在其它刊物或载体发表,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严禁抄袭),内容真实、论点明确、文句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