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论点鲜明、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2)稿件中的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
(3)注释编写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5)如果是基金项目,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