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文中应拟出小标题,以(一)、(二)、为序,层次不宜过多。文首要有相关的交待与评析。
(3)参考文献按照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以方括号[1]、 [2]、 [3]连续编码,统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标注时,如果位于句尾,则需要放在句号里面。
(4)稿件须有:中文摘要(200字左右)、中文关键词(3-5个),英文篇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5)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