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审查结果一般1个月通知作者,如果超过1个月后仍未接到审稿结果,作者可与编辑部取得联系后自投它处。
(2)文题应鲜明,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不使用外文缩写词。
(3)论文中的引文参考文献采用脚注(页下注)形式,在正文中引文或注释的文字结束处,对应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①②③……)的序号(上标);每页独立顺序编号。
(4)每篇文稿均应标引3~8个中文及英文关键词。
(5)请作者随稿附上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以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