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读性,力求重点突出,论点明确,资料详实,数据可靠,结构严谨,写作规范,表达准确,文字精炼。
(2)第一级标题居中,用中文数字一、二、三等编号;第二级标题左对齐,用中文数字(一)、(二)、
(3)如是基金项目,请在来稿地脚处注明基金名称及编号。
(4)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立题的目的、理论依据和历史背景,研究的设想、方法和意义,一般不超过250字。
(5)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