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文章标题层次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小圆点隔开,小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如“1.1”、“1.2”。
2、注释是对文章中某一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也可以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阐发。注释随页标注,采用“①、②、③……”符号排序。
3、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的参考文献请在正文中用方括号和阿拉伯数字按顺序标在引用处。
4、来稿力求做到富有思想性,观点新颖、概念准确、论证严谨、逻辑清晰、资料翔实、格式规范、文字精炼。来稿不退,勿抄袭,请自留底稿。
5、图题、表题均采用中英文对照表述,中文在前、英文在后,图、表均需有编号和标题,图、表题号及图中曲线号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6、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7、引言(前言):简单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及选题设想,注意点明研究起始时间。引言部分不加标题及序号,不分段。
8、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具体到县级),职称职务,学位,研究方向(此项可省略)。
9、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10、注释是对文章中某一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也可以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阐发。注释随页标注,采用“①、②、③……”符号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