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2)图表应有自明性,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图表。表格用三线表。图表均应有图题、表题。
(3)正文中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应尽可能排比。不同层次的标题,有上下关系者,在内容上应相互联系。题末不加标点符号,空1字书写内容。
(4)来稿所涉及的课题如属于基金资助项目,应于文题页左下方加以注释,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5)作者姓名用楷体小四号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题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数字“1”“2”……标注,单一作者不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