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各种书刊资料,其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末。一律用[1]、[2]……标注。
(2)一级标题用“……”来标识,二级标题用“、、……”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3)参考文献为标注具体出处(页码、时间等)的实引,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顺序置于文末。
(4)摘要应按“四要素"书写,即: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综述文章可不按“四要素"书写。中、英文摘要应300字左右,英文摘要300个单词左右。
(5)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