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立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对于社会实践有正确的指导意义;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文中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并以注释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4)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5)论文受任何一种基金项目资助,请注明项目来源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