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稿件均实行匿名审稿制,如在三个月之内未获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2)题名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另外,如果为系列论文、题名语意未尽,可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特定内容。
(3)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中文参考文献须有对应的英文列于其上。
(4)摘要,直接摘录文中核心语句写成,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篇幅以150-200字为宜。
(5)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