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3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任何来稿。
(2)常用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为:普通图书[M]、会议录[C]、汇编[G]、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标识位置紧跟文献题名之后。
(3)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须说明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数据)和结论,着重于创新与发现,以300字左右为宜。
(4)对于受各类基金资助的项目,请注明基金来源、项目编号。
(5)注释采用“作者-年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