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采用的稿件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不同意者请投稿时注明。
(2)对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投稿时提交基金项目批文扫描件并在文内注明)开辟“快速通道”。
(3)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
(4)文后须列出参考文献条目(序号和文中出现的顺序相对应)。主要责任者如超过3人,可在第三个责任者后加“,等”,否则需列出全部著、译者。
(5)注释是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顺序列于当页地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