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钱江处长一行三人考核组来我厅,对农业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副厅长热比娅·玉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志文、驻农业厅纪检组副处级检查员阿依加玛丽·依不拉音、植保站站长艾尼瓦尔·木沙、种子站副站长任奇、农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邱焯、能源站副站长张富年、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刘咏泽、副主任高世民参加了考核活动。 农业厅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2013-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条对照《“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2013年度,农业厅公共机构消耗量分别为:电耗量71.22万千瓦时、水耗量2.84万立方米、天然气耗量0万立方米、汽油耗量21.75万升、柴油耗量0.09万升、热力费45.41万元,人均能耗较2012年都有所下降,自评分为98分。 考核组按照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和意见反馈四个流程,对农业厅2013—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的考核。农业厅自评98分,考核组考评95.5分。考核组希望农业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利用被评为“全国及时批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契机,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全国节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使节能意识转化为节能行动,努力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