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必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2)来稿应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可读性强。
(3)论文题目和各级标题应简洁、准确,20个字以内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及代号;不用“试论”“浅谈”等表谦词语;论文英文题目须与中文题目含义一致。
(4)作者确需变更时应向编辑部说明变更原因并必须提交全部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体作者署名时,应标注通讯作者。
(5)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形式,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4-2005,依照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