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如三个月未见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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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4)正文中标题编排格式为:二级标题用“一”或“一、……”(居中、宋体四号);三级标题用“(一)”(首行缩进两格、宋体五号加粗);四级标题用“1.……”(宋体五号)。
(5)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阅读过并对文章有参考作用的主要文献,由著者对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资料不能作文献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