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请按以下顺序编写:题名(基金项目请注明基金编号),作者姓名,中文摘要(含关键词不少于4个),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2)正文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一位数后不加标点。
(3)文献必须标明类型,文献作者最多标三个,超过三个标前三个,后面用“等”表示。
(4)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其中中文摘要约300字,英文摘要约600-800字。
(5)文稿首页地脚处附作者简介。按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方向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