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将在与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文章质量为依据。
(2)来稿如果是省部级以上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请注明课题名称、批准编号等完整信息。
(3)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为“10进位制”。例如:第一级为 1,第二级为 1.1,第三级为 1.1.1等。序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正文。
(4)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的,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参考资料中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等。
(5)论文中有统计表和插图者,应先见文字后见图和表。文章中图、表务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图序、图题、表序、表题,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尽量不用图、表,文字、表、图三者表述切忌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