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将在1个月内告知录用与否。
(2)对文章标题层次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小圆点隔开,小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如“1.1”、“1.2”。
(3)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4)摘要不少于200字,内容要能含盖论文的主要信息。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用引文。
(5)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以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