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历史编年》以中史年号为主,以高句丽纪年为辅,分期编排高句丽史料,分为新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四期。内容涉及高句丽的疆域、物产、风俗等。《高句丽历史编年》是对高句丽历史的补充和梳理,对高句丽研究具有重大史料意义。
姜维公,教授,历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东北民族与疆域、中国古代史研究。现任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兼图书馆馆长、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特色)研究基地——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及时类特色专业(历史学)建设点负责人、吉林省重点学科(中国史)带头人、任吉林省精品课(中国古代史)负责人;吉林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吉林省图书馆学会资源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东北史地》编辑委员会委员。主持及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2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级别论文数十篇,一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姜维东,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现为长春师范大学东北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高句丽渤海历史及中朝关系史研究。著有《唐丽战争史》、《唐东征将士事迹考》、《东北地方民族史证》、《正史高句丽传校注》、《唐征高句丽史》,主编《东北亚研究论丛》等,在《社会科学战线》、《史学集刊》、《东北史地》等刊物70余篇。
姜维公,教授,历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东北民族与疆域、中国古代史研究。现任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兼图书馆馆长、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特色)研究基地——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及时类特色专业(历史学)建设点负责人、吉林省重点学科(中国史)带头人、任吉林省精品课(中国古代史)负责人;吉林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吉林省图书馆学会资源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东北史地》编辑委员会委员。主持及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2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级别论文数十篇,一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姜维东,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现为长春师范大学东北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高句丽渤海历史及中朝关系史研究。著有《唐丽战争史》、《唐东征将士事迹考》、《东北地方民族史证》、《正史高句丽传校注》、《唐征高句丽史》,主编《东北亚研究论丛》等,在《社会科学战线》、《史学集刊》、《东北史地》等刊物70余篇。
序
前
及时章 新汉三国时期高句丽文献编年
新始建国元年(9年)
新始建国四年(12年)
新莽地皇年问(20-23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40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45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47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49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 序
前
及时章 新汉三国时期高句丽文献编年
新始建国元年(9年)
新始建国四年(12年)
新莽地皇年问(20-23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40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45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47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49年)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
后汉光武帝中元二年(57年)
汉明帝永平元年(58年)
汉和帝元兴元年(105年)
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
汉安帝永初二年(108年)
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年)
汉安帝永初四年(110年)
汉安帝永初五年(111年)
汉安帝元初五年(118年)
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
汉安帝永宁元年(120年)
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
后汉安帝延光元年(122年)
汉顺帝永建二年(127年)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
汉顺帝永和元年(136年)
汉桓帝延熹四年(161年)
汉桓帝永康元年(167年)
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年)
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
汉灵帝熹平中(172-178年)
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
汉献帝建安三年(198年)
汉献帝建安九年(204年)
汉献帝建安十二年(207年)
汉献帝延康元年(219年)
曹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
曹魏明帝太和二年(228年)
曹魏明帝太和四年(230年)
曹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年)
曹魏明帝青龙元年(233年)
曹魏明帝青龙中(234-235年)
曹魏明帝青龙四年(236年)
曹魏明帝景初元年(237年)
曹魏明帝景初二年(238年)
汉明帝景初三年(239年)
魏齐王芳正始元年(240年)
……
第二章 两晋南北朝时期
第三章 隋朝时期
第四章 唐代高句丽文献编年
第五章 高句丽文献杂篇
高句丽历史编年》:
新始建国四年(12年)
汉书》卷99中《王莽传》:初,五威将帅出,改句町王以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讽牂柯大尹周歆诈杀邯。邯弟承起兵攻杀歆。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驺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余、秽貉复起,此大忧也。”莽不尉安,秽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传首长安。莽大说,下书曰:“乃者,命遣猛将,共行天罚,诛灭虏知,分为十二部,或断其右臂,或斩其左腋,或溃其胸腹,或其两胁。今年刑在东方,诛貉之部先纵焉。捕斩虏驺,平定东域,虏知殄灭,在于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庙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将率墟虎之力也。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云。
三国志》卷30《魏志.高句丽传》:王莽初,发高句丽兵以伐胡,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句丽侯驺。严尤奏言:“貊人犯法,罪不起于驺,且宜安慰,今猥被之大罪,恐其遂反。”莽不听,诏尤击之。尤诱期句丽侯驺至而斩之,传送其首诣长安。莽大悦,布告天下,更名高句丽为下句丽。当此时为侯国。
后汉书》卷85《东夷.高句丽传》:王莽初,发句丽兵以伐匈奴,其人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辽西大尹田谭追击,战死。莽令其将严尤击之,诱句骊侯驺入塞,斩之,传首长安。莽大说,更名高句丽王为下句丽侯,于是貊人寇边愈甚。
资治通鉴》卷37新莽始建国四年二月条:莽又发高句骊兵击匈奴;高句骊不欲行,郡强迫,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驺起;正有他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余、溅貉复起,此大忧也。”莽不尉安,濊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传首长安。莽大说,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于是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
通典》卷186《边防二.高句丽》:王莽时,发句丽兵以伐匈奴。其人不欲行,皆亡出塞为寇盗。莽更名高句丽王为下句丽侯。於是貊人寇边愈甚。
新莽地皇年间(20-23年)
三国志》卷30《魏志.韩传》引《魏略》曰:初,右渠未破时,朝鲜相历溪卿以谏右渠不用,东之辰国,时民随出居者二千余户,亦与朝鲜贡蕃不相往来。至王莽地皇时,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闻乐浪土地美,人民饶乐,亡欲来降。出其邑落,见田中驱雀男子一人,其语非韩人。问之,男子曰:“我等汉人,名户来,我等辈千五百人伐材木,为韩所击得,皆断发为奴,积三年矣。”鑡曰:“我当降汉乐浪,汝欲去不?”户来曰:“可。”(辰)鑡因将户来出诣含资县,县言郡,郡即以鑡为译,从芩中乘大船人辰韩,逆取户来。降伴辈尚得千人,其五百人已死。鐺时晓谓辰韩:“汝还五百人。若不者,乐浪当遣万兵乘船来击汝。”辰韩曰:“五百人已死,我当出赎直耳。”乃出辰韩万五千人,弁韩布万五千匹,鐺收取直还。郡表鋪功义,赐冠帻、田宅,子孙数世,至安帝延光四年时,故受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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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好书,包装太不好了。
粗制滥造,完全对不起那个书名和价钱
文言文 价格贵
当当包装太一般,再也不在当当买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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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用纸很好,印刷清晰,将中韩资料以及少量碑刻资料一并编排,对于入门的研究者无疑提供了很多方便,对于专业程度很高的人或许用处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