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第四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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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第四版)

1、文本——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由...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理论法学  
  •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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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刊号:9787509384435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6
  • 印刷时间:--
  • 版次:1
  • 开本:32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1、文本——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应用”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编辑推荐

为了帮助读者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第四版共有51种,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

作者简介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是中国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时章总则

及时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条所指的车辆具体包括什么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

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辖]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及时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机动车登记制度]

2机动车登记的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

第九条[注册登记]

3机动车应如何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条[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机动车上道行驶手续和号牌悬挂]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应当如何处罚

第十二条[变更登记]

5当事人如何申请机动车抵押登记?如何解除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机动车安检]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

7交通警察违规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应如何处理

8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图案的喷涂和警报器、标志

灯具的安装、使用]

9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应当如何处罚

第十六条[禁止拼装、改变、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

10对于机动车的结构、构造和特征,是否一概不能改变

11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号牌不予制止,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十七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2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13投保人购买交强险有何注意事项

1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15因保险公司营销部营销人员的违法行为使投保人持有假保单的,保险公司能免责吗

16原车上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甩出车外,其是否可以转变为“第三者”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的管理]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证]

17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须符合什么条件

18是否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第 二 十 条[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上路行驶前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第二十四条[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信号和分类]

19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指挥

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应服从何种交通信号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分类和示义]

第二十七条[铁路道口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道路交通信号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公共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对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

第 三 十 条[道路或交通信号毁损的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不得占道从事非交通活动]

20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等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会受到何种处罚

第三十二条[占用道路施工的处置措施]

21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十三条[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设置]

第三十四条[行人过街设施、盲道的设置]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及时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右侧通行]

22右侧通行原则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车道划分和通行规则]

第三十七条[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

23对公交专用车道有何具体规定

第三十八条[遵守交通信号]

第三十九条[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采取管理措施并提前公告]

第 四 十 条[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授权国务院规定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行驶速度]

24对机动车的较高行驶速度有何具体规定

第四十三条[不得超车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交叉路口通行规则]

25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遵守何种规则

第四十五条[交通不畅条件下的行驶]

第四十六条[铁路道口通行规则]

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

26如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

第 五 十 条[货运车运营规则]

第五十一条[安全带及安全头盔的使用]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故障处置]

第五十三条[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养护、工程作业等车辆的作业通行权]

第五十五条[拖拉机的通行和营运]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的停泊]

27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通行规则]

第五十八条[非机动车行驶速度限制]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的停放]

第 六 十 条[畜力车使用规则]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通行规则]

第六十二条[行人横过道路规则]

第六十三条[行人禁止行为]

第六十四条[特殊行人通行规则]

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规则]

第六十六条[乘车规则]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时速限制]

28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死,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第六十八条[故障处理]

29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采取何种处置措施

第六十九条[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 七 十 条[交通事故处理及报警]

30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而不能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31交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提起诉讼的应当怎么处理

32应如何保护事故现场

33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后又出现争议的事故,还能到交警部门请求处理吗

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

34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

35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有何具体要求

36交警部门作出的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结论,可否视为已作出了责任认定?当事人据此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如何处理

3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38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需具备哪些条件

39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依据

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的调解或起诉]

40调解应适用何种程序

41事故责任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受害人能否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

第七十五条[受伤人员的抢救及费用承担]

4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的被抚养人是否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致害方赔偿

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43哪些人应当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

4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就医治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45交通事故因伤致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46交通事故死亡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47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的相关单据和证明有哪些

48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9当事人起诉时尚未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对其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请求应当如何处理

50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机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公安机关立案缉拿司机未果,死者家属对司机所在单位起诉请求民事赔偿,司机所在单位能否以“先刑后民”作为不同意赔偿的抗辩

51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52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53司机在执行职务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既起诉请求负有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害,又请求获得工伤事故损害赔偿

54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怎么办

55学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

责任

56车辆过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57把汽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58驾驶员在非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59挂靠车辆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

60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是否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第七十七条[道路外交通事故处理]

61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应当如何适用

法律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交警管理及考核上岗]

第七十九条[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第八十条[执行职务要求]

第八十一条[收费标准]

第八十二条[处罚和收缴分离原则]

第八十三条[回避制度]

第八十四条[执法监督]

第八十五条[举报、投诉制度]

第八十六条[交警执法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

第八十八条[处罚种类]

第八十九条[对违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的处罚]

62行人、乘车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哪些行为是违反通行规定的

第九十条[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饮酒、醉酒驾车处罚]

63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第九十二条[超载行为处罚]

第九十三条[对违法泊车的处理及拖车规则]

第九十四条[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管理]

第九十五条[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携带证件、未合理安放号牌的处理]

第九十六条[对伪造、变造行为的处罚]

第九十七条[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

第九十八条[对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

第九十九条[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及时百条[驾驶拼装及应报废机动车的处理]

及时百零一条[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及终生禁驾规定]

及时百零二条[对专业运输单位的管理]

及时百零三条[机动车的生产和销售管理]

及时百零四条[擅自挖掘、占用道路的处理]

及时百零五条[道路施工、管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的责任]

及时百零六条[对妨碍交通标志行为的管理]

及时百零七条[当场处罚]

及时百零八条[罚款的缴纳]

及时百零九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处理]

64当事人逾期没有交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何进行处理

及时百一十条[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则]

65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多长时间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及时百一十一条[有权作出拘留裁决的机关]

66主要有哪几种情形可以对驾驶人予以拘留处罚

及时百一十二条[扣留车辆的规则]

67在何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及时百一十三条[暂扣、吊销的期限]

68哪些情形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69对非本区驾驶证进行暂扣或吊销的,应如何处罚

及时百一十四条[根据技术监控记录进行的处罚]

70对于监控设施拍摄的违法行为,应由何地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辖

71哪些情形下,被拍照的违法行为可以被撤

及时百一十五条[对交警及交管部门违法行为的处理]

及时百一十六条[对违规交警的处分]

及时百一十七条[对构成犯罪的交警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百一十八条[公安交管部门、交警违法赔偿责任]

7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115条

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享有何种权利

73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途径主要有哪几种

第八章附则

及时百一十九条[本法用语含义]

及时百二十条[军警机动车管理]

及时百二十一条[拖拉机管理]

及时百二十二条[境外车辆入境管理]

74入境机动车如何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专用

号牌和机动车临时行驶证

及时百二十三条[授权制定执行具体标准]

及时百二十四条[生效日期]

配 套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200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

2017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4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2月6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12年9月12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6年1月29日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012年12月27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12年4月5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008年12月20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08年8月17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16年2月6日

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3年12月18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11月27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26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8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5日

较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

2014年2月24日

实用附录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办理案件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一般程序办理案件

5道路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图

6准驾车型及代号

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在线预览

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的调解或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注解

本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本条规定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采取的两种纠纷解决方式: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当事人的参与下,就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解决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事实清楚。即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如果没有做好这些工作,可能会造成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2)调解必须双方自愿。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这与当事人处分原则是相一致的。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则缺乏调解的基础。考虑到为了落实调解自愿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送达当事人事故成因报告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请求调解的权利。(3)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把握合法性原则应注意两点:一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调解途径不能解决纠纷的场合,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不能解决纠纷分为两种情况:及时种情况是指通过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任何关于分配损失的协议。第二种情况是指虽然当事人已经通过调解达成了损害赔偿的协议,但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不予履行。当事人没有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原因和当事人责任产生异议,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的,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对事故认定书没有异议,但就具体的损害赔偿额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允许当事人在未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达成调解协议但不予以履行的条件下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一方面表明了调解在解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方面的自愿性和非强制性的特点,同时也体现出本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应用

40调解应适用何种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本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退出调解的,调解终止。

41事故责任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受害人能否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对已有纠纷的解决,是一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它适用的是当事人之间基于法定事由——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区别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当事人不能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也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对调解协议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争议。

配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96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67条;《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iverson**的评论:

不错,一本很实用的书,完结本!!!

2017-07-30 23:11:02
来自落地的**的评论:

应该是正版的,感觉很不错。好好看看内容

2017-08-21 14:00:50
来自七色筱**的评论:

很方便的工具书,能帮助我们更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2017-08-22 16:34:42
来自iverson**的评论:

法律学习必备案头书,随时可查可读

2017-08-26 19:49:26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解与配套(第四版) 工具用书,很好使用

2017-10-17 17:17:48
来自0***0(**的评论:

常用工具书,不错

2017-11-19 00:38:25
来自小恒恒**的评论:

单位买的书,对工作帮助很大,相当实用

2017-11-19 16:14:02
来自李伯然**的评论:

最近有人咨询交通事故类案件,临时抱佛脚,拿来学习啊

2017-09-07 22: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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