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8):金融卷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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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8):金融卷

天同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类案裁判规则检索体系,法律圈、实务人士争相抢购的典型案例汇编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诉讼法/程序法>诉讼法学  
  • 作者:[蒋勇] [陈枝辉]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11890641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6
  • 印刷时间:2016-06-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系天同律师事务所耗时两年,对十几年来以法院为代表的中国商事裁判典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的精心梳理。对案例进行梳理、规整,进行解构、编排,在案例的海洋中探索规律,借鉴钥匙码,并加以改造,形成"中国钥匙码"编码体系。

本套书共十本,包括合同卷、公司卷、担保卷、金融卷、程序卷五类。在、系统整理过往案例的基础上,天同所还探索出一种案例知识的体系化结构,以实现对以往裁判实务经验的便捷检索。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法律实务中运用案例,同时也方便了法律教学和学术研究。

编辑推荐

天同码,中国民商事类案裁判规则检索体系,法律圈、实务人士争相抢购的典型案例汇编。

天同律所花费两年多时间,精心打磨并推出天同码系列图书。天同码将全部5000个案例根据案例核心法律关系合并同类项,编排上分为五大类:合同、担保、公司、金融、程序。案例按大专题细分,每类大专题下再根据实务需求设立二级小专题,保障案例的密切关联性,使读者可清晰快速地查找到相关法律专题案例及原版资料。

作者简介

陈枝辉,律师,天同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部主管。

蒋勇,律师,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目录

目录

存单

一般规定

530.银行内部底单记载内容,不能对抗储户存单记载额

——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相符,如存单真实,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存单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531.滚动式操作的非法借贷应对借款还款情况拉通计算

——滚动式操作的非法借贷,须对出资人和用资人的借、还款情况拉通计算才能查明并确定用资人总的借、还款数额。

532.基于同一非法借贷的借款和存单纠纷合并管辖原则

——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应由金融机构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出法院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依该约定。

533.存款人是否收高息,非判断一般存单纠纷标准

——存款人是否收取高息可以判断金融机构出借款项有无存款人的意思表示,而非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借贷的根本标准。

534.存单纠纷案中,实际存款关系可对抗真实存款凭证

——金融机构有充分证据存单持有人实际存款关系情况的,即使存单真实,法院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存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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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现代法治,以公力救济为原则、自力救济为例外。一切民商事争议,除自行协商解决外,主要依赖于法官裁判。法官不仅是各类案件的裁判者,而且负有引导法律解释与适用,促进法律生长与发展的特别使命。立法者依据科学理论制定法律,只是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剩下的工作有赖于法官去完成,有赖于法官将"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活法"。

我国人民法院,除司法解释文件之外,主要通过指导性案例、刊发公报案例及编选重要案例等形式,解释现行法律,填补法律漏洞,并创设裁判规则。特别是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已经累积了许多典型案例,产生了一批具有创造性、对社会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判例规则。有的是结合具体个案如何适用某个法律条文所作阐释,有的是对法律没有规定的空白地带进行漏洞填补。从这些裁判规则的汇集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从"纸上的法律"向"活法"演进的过程,认识到立法者创制的法律如何通过裁判者的智慧而获得、彰显其生命力。

我国法学教育,仍着重于使法科学生掌握一套以法律概念为中心的理论体系,这是大陆法系传统的教学方法。但法官裁判案件并不直接适用法律概念和理论,而是直接适用法律条文。而要正确适用法律条文,除需要掌握立法者创制该法律条文所针对的社会问题、所确定的立法目的、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理论之外,特别需要掌握裁判实践中法官是如何解释适用该法律条文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是否对该条文作了某种补充、扩张或者限缩,是否已针对法律条文的不足创设了某项裁判规则。有鉴于此,我近年提倡,在掌握法律概念体系基础上,采用第三种学习方法,即以法律条文为中心,贯穿立法(立法目的和政策)、理论(法律概念和法理)、实务(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方法。

天同律师事务所耗时两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典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规则进行精心梳理,形成这套《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对十几年来代表中国商事裁判水准的案例进行再加工,化繁为简,将其中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在、系统整理过往案例的基础上,天同所还探索出一种案例知识的体系化结构,以实现对以往裁判实务经验的便捷检索。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法律实务中运用案例,同时也方便了法律教学和学术研究。

是为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梁慧星

2015年4月29日于北京南城清芷园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琪***物**的评论:

好活动很划算

2017-05-07 15:09:5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很好的书籍

2017-06-21 10:50:17
来自衡汉教**的评论:

特别喜欢的书,但是收到货打开后,发现有破损,还是选择了退货!希望商家以后针对精品书还是需要加保护膜啊!

2016-11-15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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