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魂箫韵:龚自珍传(平装)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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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魂箫韵:龚自珍传(平装)

跋:一定要读龚自珍 我说:一定要读龚自珍。并非是指一定要读这部龚自珍的传记,而是读龚自珍的诗文。 当然,你如果要走捷径,想用最短的时间了解龚自珍思想、艺术成就和生平形迹,这部传记可以毫无愧色地承担初识...
  • 所属分类:图书 >传记>历史人物  
  • 作者:[陈歆耕]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06385992
  •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03
  • 印刷时间:2016-03-04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轻型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剑魂箫韵——龚自珍传》一书从思想家、诗文大家和情感生活三方面展现了龚自珍的一生。本书资料翔实,纲目清晰,构思奇特,在叙述龚自珍的思想文化成就和文学业绩的时候,注重历史资料的发掘和援引,同时也注重从龚自珍的诗文中寻找内证,所述所论,均有坚实的文献资料支持。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通过作者在书中的讲述,不但可以充分了解龚自珍思想、文化、文学业绩和所达到的历史高度,而且可以获得诸多启发、启迪。

编辑推荐

本传非常值得一读。史家的穿射目光,诗家的激越情怀,在书中,在字里行间,相互交织,交相为用;反思性、批判性携带着历史、现实扑面而来,把你牵进龚自珍的精神世界,与他进行一次跨越了两个多世纪的历史时空的对视、对话。传主龚定庵身处衰落之世,“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嘶喊,没有警醒世人的昏睡;剑气箫声的挣扎,未能搅动弥漫在寰宇的霾团,却反而更推高了传主思想痛苦的峰值,以致撕裂,复撕裂。我有幸在未付梓之前做了该著的读者,备觉震撼。

——文史专家 党圣元

本传资料丰富,纲目清晰,视域开阔。在思想家、诗文大家和情感生活三方面发力,从因到果,层层递进,将传主的人生轨迹及精神世界勾勒得立体而生动,是一部颇具文人气质的人物传记。

——文学专家 黄宾堂

作者简介

陈歆耕,男,1955年生,原籍江苏海安。曾任《解放军报》记者部副主任,《文学报》社长、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上海大学客座教授。著有中篇小说集《孤岛》,中短篇报告文学集《青春驿站》《海水下的冰山》,长篇报告文学《点击未来战争》《废墟上的觉醒》《赤色悲剧》《小偷回忆录》,文化批评随笔集《快语集》《谁是谋杀文学的元凶》《各打五十大板》等。作品曾获《解放军文艺》作品奖、全军文艺新作奖、公安部金盾文学奖。

目录

001  引子/剑与箫

    上部 巨匠

009  及时章/惊雷

029  第二章/殿军

046  第三章/裂变

    中部 困兽

063  第四章/家族

090  第五章/交游

124  第六章/顿挫

180  第七章/彷徨

下部 春泥

209  第八章/佳人

245  第九章/涌泉

262  第十章/陨落

269  尾声/寻踪

275  附录一/龚自珍年表

287  附录二/部分重要参考书目及文献

291  跋/一定要读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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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席畏闻文字狱”

在了解龚自珍发出那些惊世骇俗的批判清王朝的言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对龚自珍所处的历史环境做一些俯瞰式的扫描。

在诸多的历史环境元素中,最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是清王朝的思想文化政策。

清王朝立国之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对知识分子,尤其是汉人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兼镇压的两手政策,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对一时的社会和政权稳定是有效的。但靠此种方式来持久地使得一个社会繁荣发展,处于良性上升的轨道,则无异痴人说梦。一个基本事实是,言论的闭塞,思想的禁锢,必然导致一个社会思想僵化,人才极度匮乏。怎么能寄望于一个思想呆滞愚蠢的社会还能不断地走向强盛?愚民的后果必然是,产生愚民土壤的社会管理层也日益变得愚蠢和低能。参天大树不会从这样的土地上凌空而起。

让今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清朝最繁盛的康乾时期,也是文字狱最多最密集发生的时期。按理,一个政权在稳定后,应该更多地开放言路,以吸纳各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谏议,才能激发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但清廷却反其道而行之,对不同政见一味采取打压的政策。在清朝前期的一百五十年间,有记录的较大的文字狱发生了一百六十余起。仅仅是乾隆一朝六十年,即发生文字狱一百三十余起。动辄即对持不同政见者、对圣上不恭者采取凌迟、戮尸、枭首、斩立决等酷刑。那个附庸风雅,号称写有数万首诗词,自我感觉似乎是天下及时才子的乾隆皇帝,对异己士人的迫害,其手段之酷烈超过了康熙、雍正。当有人告发因编辑《国朝诗别裁集》而闻名的大学者沈德潜,在《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的句子,是对清廷大不敬时,即使沈德潜已经去世,这个乾隆连死人也不放过,下令废除爵衔,并砸毁其墓园碑碣。

清代除了从肉体上消灭那些持不同政见者,为了统一思想,对传统典籍和同代名士的著作的禁毁也是空前的,可以称之为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大浩劫。据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统计,在《四库全书》编纂期间的十多年里,约有十万部书籍被销毁。据陈乃乾《焚书总录》提供的数据,被清人全毁掉的书有二千四百五十二种,被抽毁的书有四百零二种,全部相加计有三千余种。

明末清初诗人王撰曾有诗云:“数声哀怨半天闻,无限离愁寄白云。矰缴每从文字起,书空咄咄却忧君。”这是清初士人在文化高压政策下发出的痛苦呻吟。

到了龚自珍的笔下,则有名句描述其时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我们大概不免会感到诧异,“文字狱”三字会在龚自珍的诗中直接出现,这本身就是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的。

有论者认为,中国历史上首例“文字狱”是从西汉杨恽案肇始的。《汉书 杨恽传》记载,西汉景帝时位列九卿的杨恽被诬免官,回到老家秦地,置产业,筑宅室,通宾客,躬耕田垄间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也罢了,但他过小日子的动静也闹得忒大了,时而与奴婢一起鼓瑟而歌,酒酣耳热后又击缶呜呜呼叫,并作诗曰:“天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尔,须富贵何时?……”不久,天降日蚀之灾。大自然发生的灾害,跟这个杨恽有什么鸟关系?他喝的是自家酿的酒,吃的是自家地里种的粮,他和自家奴婢奏瑟高歌,干卿何事?偏偏就有那种摇尾文人,写奏章告他:“骄奢不悔过,日食之咎,此人之致。”皇帝正为日蚀之灾而犯愁,此奏章帮助他找到一个“替罪羊”,于是将奏章下交廷尉按验。廷尉断杨恽大逆无道罪,将其腰斩。杨恽的妻儿则被流放到酒泉郡。

称此为中国历史上首例因言获罪的“文字狱”案,大概未必。再往前追溯,应该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就开始了吧?从那开始,“禁书”总是与残害知识分子的“文字狱”牵连在一起,在每个新建的王朝类似案件总也不断地上演。但手段之残暴,规模之大,时间持续之久,则要数清王朝,就连秦始皇在陵墓里也要自叹弗如了。清人的文字狱,从顺治二年(1645)滥觞。这年清朝举行及时次乡试。有人发现河南一举人的试卷中,将“皇叔父”多尔衮,写成了“王叔父”,被视为对多尔衮的大不敬,牵连两位主考官被革职议罪。紧接其后是顺治四年(1647)发生的僧人释函可案。此人其父曾为明末礼部尚书,后家道衰落,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出家。清顺治二年(1645)函可到南京游历,住友人处,在顺治四年(1647)从南京去广东,出南京城门时被清朝士兵查获所携经笥中有南明福王答阮大铖书及《变纪》史稿。这还了得,不仅仅因为福王是南明弘光小朝廷的皇帝,也不仅仅因为阮大铖原为明末阉党成员,他们都是清王朝的死敌,最为清王朝所不能容忍的是那部《变纪》手稿中,详实记录了南明将士抗击清兵的死难事迹。这岂不是指着和尚的脑袋骂“秃驴”吗?于是,函可被投入大牢,并立即被押送北京。次年被定罪后流放东北沈阳。应该说,函可没有因此而脑袋搬家,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清人没有杀他,并不是因为清人对他有丝毫的怜悯之心,而是因为清人尚未意识到,文人通过反清的文字记录或进行舆论发动,可能对帝国统治稳定性构成颠覆性威胁。函可事件的发生,似乎给了他们一个警示。在对此后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上,清王朝在文字狱中开始血花四溅了。

其后文字狱接连发生,如黄毓祺复明诗词案、冯舒以《怀旧集》案、张缙彦诗序案……大大小小因文字获罪的案件绵延不绝,其中处理手段最残暴、最让朝野震动的要数庄廷修订刻印《明史》案。这个庄廷,是浙地的富人,某日购得明代已故首辅所著《明史概》残稿,他请有关文人对残稿进行了增补修改,并将书稿更名为《明书辑略》,又邀请查继佐、陆圻、范骧等十几位著名文人校改把关,然后以自己的名字刻版行世。这个庄先生犯了两个低级错误,一是这本是当朝十分犯忌之事,怎可大张旗鼓地进行修订和刻版发行,明着要给官家抓把柄;二是腰包里有些银子你干吗搞得那么张扬,弄得四邻八舍都知道,就容易被贼眼盯住。现在他遇到的麻烦是,不是贼惦记,而是一些无赖之徒,竟然经常有意买来他刻版发行的《明书辑略》,闯进他宅子,敲诈他钱财。庄先生如果不给钱,无赖之徒即扬言要告到官府,让他坐大牢去。用此等手段到庄府勒索,居然常常得手。有无赖之徒,屡屡以此手段获得银子而归。有一个名吴之荣的小官僚,因贪污受贿而关入牢内,刑满释放,身无分文,衣食无着,一牢吏居然授之以到庄宅敲诈钱财之法。某日,他果真就从市面购得《明书辑略》,也持书至庄宅,与庄先生谈判要钱。大概他要价太高了,超过了庄先生的承受能力,庄就婉言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挟。那意思就是说,我这里没有那么多银子满足你的要求,你要告我悉听尊便。吴某诈财不得,火冒三丈,就跑到北京,将书中犯忌之语摘录下来,密告之朝廷,于是案发。据史料记载,此事发生在顺治十八年(1661),而决于康熙二年(1663),前后历时三年。凡与庄先生有关族人,凡参与此书编写校改之人,即使是那些刻书、印书、订书、送版的工人,也都统统在被杀之列。受牵连被杀者七十余人,其中十八人被凌迟。有一刻字匠临刑哭曰:“上有八十之母,下有十八之妻,我死妻必嫁,母其谁养?”话毕,脑袋被砍下,其首滚到了自家门口,因其行刑处离他自家门口不远。在处决犯案者时,本案的主角庄廷已经死去,但他的坟墓仍被掘开。他的尸体是被碎戮,还是被鞭笞则不得而知。此案处置之惨烈残忍,让听闻者无不毛骨悚然。

更可怕的是,此案成为清王朝一个处理同类“文字狱”案件的模板,此后类似的事件又接踵发生。其案发的密集程度,超过了以往历朝历代。当那些小说、影视剧中,用尽笔墨影像歌颂清帝王文治武功时,笔者提醒那些作家、编创人员,在肯定某些帝王开疆拓土的功绩时,也不应忘记,清王朝几乎把华夏大地变成迫害异己知识分子的屠宰场。

以此,大概我们可以理解龚自珍诗中描述的其时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为何是“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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