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收录的专著和论文虽然主题各异,但却始终贯穿着作者独特的研究旨趣:从16至20世纪政治与社会变迁的主要趋势中观察中国的商业实践。无论是追溯传统还是观察现代,无论是研究制度还是探讨现实,作者始终把中国社会固有的观念、习俗和行为方式视为一种具有坚韧的生命力的存在:它可能受到冲击,却从来不曾被置换;它可能与西方的经验大相径庭,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过去和现在。那么,我们又将面对一个怎样的未来呢?这本书中的思考或许会在不经意间点亮我们的灵感。因为正如作者所说:"我们读历史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本书为中国经济史与商业史研究领域的一位杰出学者所著,也是中国商业史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全书着重探讨了明清时期的私人契约、宗族、近代商号、工厂制的引进以及商业诉讼等在中国商业发展中的演变脉络、效用及影响。其中科大卫教授主要介绍了从16世纪到20世纪中国商业发展的两个阶段:在16世纪至18世纪的传统阶段,中国商业依合同和礼仪而立;自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近代化阶段,中国商业不得不因公司法和会计标准的引入而进行调整。
科大卫(David Faure),1947年生,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教授,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院士。研究方向包括:华南宗族史、中国商业史、香港史、中国地方史。近年正关注山西、江南以及西江地区的历史发展,同时也继续着商业史的研究。在研究中着意
上篇 契约、法律与市场
契约安排与土地市场的形成——16至18世纪的珠江三角洲
私人契约在明清及当代中国的效用和局限
19世纪初期商业诉讼中的地方官员
20世纪中国的会计与会计制度——法律、商业实践与职业群体的形成
透明性是否意味着人际网络的终结?——香港华人商业立法一个世纪的回顾
中篇 企业:传统与现代化
作为公司的宗族——中国商业发展中的庇护关系与法律
地主与农场经营——评景甦、罗仑:《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及其英译本
工厂制在中国的引进
清末民初中国现代化企业的资产控制
下篇 资本主义萌芽与近代经济变迁
引言
资本主义的萌芽
中国经济为何会落后?
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兴起
从传统中认识中西差异
译后记
上篇 契约、法律与市场
契约安排与土地市场的形成——16至18世纪的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的大规模开发是从明代开始的,主要得益于商品化农业的发展,以及由宗族组织的沙田围垦。在开垦田地、修筑堤坝、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等一系列过程中,宗族制往往被视为以宗教的方式维持对产业的控制。然而在宗族的仪式活动之外,还存在着国家的法令。这些法令主要体现为刑律,它要求将户口和田地登记在册,强制百姓提供劳役,并赋予县级地方官员司法和审判的权力以维持法律和秩序。在此基础上,各种契约逐渐成形。在18世纪以前,书面契约就已经广泛应用,其中非常明显地反映出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对于中国历史上土地契约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清代,而不是更早一些的历史时期,重点讨论在契约条文和国家法令双重约束下的契约关系。然而显而易见的是,书面契约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发展起来的。在这其中,立约者的身份、立约各方的关系,以及国家的存在方式都发生着变化。土地市场的形成——也就是说以书面契约为土地配置和交易的主要依据——同样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是同步的。本文即重点探讨这个演进的过程,尤其是将它放在里甲制变迁的历史背景之中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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