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职业行为示范守则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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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职业行为示范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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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律师制度  
  • 作者:[王进喜]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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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09377376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12
  • 印刷时间:2016-12-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267
  • 纸张:轻型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在2009年制定了《职业行为示范守则》,作为加拿大各个律师协会行为守则的标杆,希望藉此能够消除加拿大各司法辖区在律师职业行为规则上的重大差异。加拿大律师协会联合会还建立了职业行为示范守则常设委员会,来监控法律的变化,并届时就该示范守则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截至目前,该示范守则已经被14个律师协会中的11个所采纳,其他律师协会则正在对此进行积极审议。在内容上,《职业行为示范守则》除序言外,有解释和定义、法律职业标准、与委托人关系、法律服务营销、与司法的关系、与学生、雇员和其他人的关系、与律师协会和其他律师的关系等共计7章。每章下面又规定有具体条文,并附有对这些条文的注释。

作者简介

王进喜,男,1970年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律职业行为法(法律职业道德)和证据法。主要著作有:《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美国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伦理的50堂课》(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版)、《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法律职业行为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等。

目录

序言

第1章解释和定义

1.1定义

第2章法律职业标准

2.1适正性

第3章与委托人关系

3.1称职

定义

称职

3.2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

有限范围聘请协议

诚实和坦率

语言权利

委托人是组织的情况

鼓励妥协或者和解

威胁性的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诱导撤回刑事或者规制程序

委托人的不诚实、欺诈行为

委托人是组织时的不诚实和欺诈

能力减损的委托人

3.3保密

秘密信息

使用秘密信息

进一步伤害/公共安全例外

3.4冲突

避免利益冲突的职责

同意

短期简易法律服务

争端

保护委托人秘密信息情况下的同时I生

联合聘请

反对前委托人

为借款人和贷款人

在律师事务所之间调动引起的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无资格

进行调动的律师无资格

律师对非律师员工克尽职守

与委托人进行商业交易

定义

与委托人的交易

从委托人那里借贷

向委托人提供借贷

律师担保

支付法律服务

馈赠和遗嘱文书

法院临时释放

3.5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保管委托人的财产

就收到财产进行通知

标明委托人财产

结算和移交

3.6律师费和垫付款

合理的律师费和垫付款

风险费和风险费协议

结算单

共同聘请

律师费分享和介绍费

跨行业律师事务所和跨司法辖区律师事务所的例外

支付资金和侵占资金

预付法律服务计划

3.7退出

退出

任选性退出

不支付律师费

退出刑事程序

强制性退出

退出的方式

后续律师的职责

第4章法律服务营销

4.1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法律服务的可得性

限制

4.2营销

就职业服务进行营销

律师费广告

4.3就业务性质进行广告

第5章与司法的关系

5.1律师作为诉辩者

诉辩

归罪性物证

作为公诉人的职责

披露错误或者疏忽

礼貌

保障.

关于辩诉交易的协议

5.2律师作为证人

提交证据

上诉

5.3会见证人

会见证人

5.4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与作证证人进行交流

5.5与陪审员关系

审判前交流

信息披露

审判中交流

5.6律师与司法

鼓励尊重司法

寻求立法或者行政变革

法院设施的安全

5.7律师与调解人

调解人的角色

第6章与学生、雇员和其他人的关系

6.1监督

需要进行直接监督

适用

委派

被暂停执业或者取消律师资格的律师

文件的电子登记

6.2学生

招募和聘用程序

负责人的职责

实习学生的职责

6.3骚扰和歧视

第7章与律师协会和其他律师的关系

7.1对律师协会和法律职业的总体责任

来自律师协会的交流

履行经济义务

举报不端行为的职责

鼓励委托人举报不诚实行为

7.2对律师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礼貌和善意

交流

疏忽交流

保障和信守条件

7.3外部利益与法律执业活动

维护职业适正性和判断

7.4担任公职的律师

行为标准

7.5公开露面和公开陈述

与公众的交流

干预获得公平审判或者听证的权利

7.6防止非法执业

防止非法执业

7.7重新执业的退休法官

7.8错误和疏漏

就错误或者疏漏告知委托人

就索赔进行通知

合作

回应委托人的索赔

重要译名对照表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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