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刑法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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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刑法

随身巧记 关键标注 考频提示 真题巩固 关联索引
  • 所属分类:图书 >考试>司法考试  
  • 作者:[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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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09378762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10
  • 印刷时间:2016-10-01
  • 版次:1
  • 开本:64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作者简介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是隶属于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司法考试图书出版部门。目前专职从事司法考试命题及复习方略的研究,并研究出版司法考试相关辅导用书。

目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5年8月29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1年4月25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5年10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

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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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犯罪

及时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2/2/511/2/510/2/9208/2/2

07/2/1406/2/304/2/1203/2/1]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12/2/5211/2/6

08/2/1007/2/1404/2/12]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07/2/14]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5/2/214/2/1612/2/9

11/2/910/2/410/2/5809/2/208/2/5306/2/5104/2/6]

[难点注释]

本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不构成绑架罪,但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之一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真题演练]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2/2\]答案:C。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6/2/315/2/211/2/4]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16/2/614/2/814/2/5213/2/7

12/2/711/2/710/2/709/2/308/2/9307/2/205/2/59]

[真题演练]

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③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防卫人是否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④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防卫人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错误的是下列哪些选项?[14/2/52]答案:ACD。

A观点①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③与b结论对应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及时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16/2/615/2/409/2/408/2/93]

[难点注释]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法定的排除犯罪事由。除此二者外,依法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权利人保障的行为(被害人保障)、自救行为、义务冲突也属于排除犯罪事由的范畴。虽然刑法典未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后果,司法考试却时有涉及,在此提请考生关注。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08/2/306/2/5405/2/704/2/2]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6/2/5315/2/5

14/2/914/2/5413/2/5409/2/1509/2/5209/2/6008/2/3

06/2/5405/2/704/2/204/2/404/4/六]

[真题演练]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15/2/5]答案:D。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付款后尚未取得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5/2/614/2/5312/2/812/2/5411/2/5410/2/5

10/2/5709/2/507/2/5505/2/705/2/57]

第三节共 同 犯 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6/2/715/2/714/2/1013/2/55

12/2/1012/2/5511/2/5510/2/610/2/9309/2/709/2/51

09/2/5609/2/6309/2/9309/4/二08/2/9408/4/二07/2/53]

[难点注释]

共同犯罪在刑法总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每年必考,且近几年在理论深度上逐渐增加,尤其是07年试卷四的案例题。因此提醒考生注意一些相关的重点学说。

[真题演练]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2/2/10]答案:B。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好

2016-11-12 12:02:3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送货快,书籍印刷精美,值得推荐,好评!

2016-12-14 13:42:24
来自韦宝妈**的评论:

方便

2016-12-18 10:23:1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真的超级棒

2017-02-23 19:26:3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就是字太小

2017-03-11 17:03:52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还不错了,很好

2017-03-28 15:37:0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非常满意,买100送200时买的,很划算,都满意

2017-05-06 17:52:0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好 不错很好 嗯嗯嗯 不错很好 不错很好 嗯嗯嗯 不错

2017-08-11 14:44:09
来自爱遗忘**的评论:

搞活动买的价格很划算,书也很不错,适用

2017-08-13 16:43:24
来自爱遗忘**的评论:

搞活动买的价格很划算,书也很不错,适用

2017-08-13 16:51:2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图书质量各方面都还算不错,性价比可以接受吧,期待下次惠顾!

2017-09-07 20:46:1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很好服务也很好

2017-09-10 13:29:12
来自大爱擦**的评论:

还不错啦,推荐

2017-09-24 10:21:0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老师推荐。

2017-10-19 15: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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