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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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

百万考生刑法通关之选,更易读懂的刑法讲义。根据刑法新理论和司法解释修订,免费配套视频音频讲解。与真题攻略契合,一套通关

编辑推荐

柏神刑法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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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刑法,司考原来如此简单

作者简介

柏浪涛: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著名司考辅导专家。其一,能写。著有最畅销的司考教材《刑法攻略》。其二,能讲。授课风格,只讲判断标准,少讲复杂学说;力求直击考点,减少考生负担。其三,能研究。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后,在德国波恩大学从事两年博士后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

目录

及时讲刑法论 / 1

一、刑法概说 / 1

二、刑法的解释 / 2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 7

四、刑法的效力 / 11

第二讲犯罪构成 / 15

一、定罪体系: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 / 15

二、定罪方法:三段论推理 / 19

第三讲行为主体 / 23

一、自然人 / 23

二、单位犯罪 / 25

第四讲行为 / 29

一、危害行为 / 29

二、不作为犯的概念 / 31

三、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 34

第五讲危害结果 / 41

一、分类 / 41

二、结果加重犯 / 41

第六讲因果关系 / 44

一、条件说(两个要素的案件:行为→结果) / 44

二、相当因果关系说(三个要素的案件:行为→介入因素→结果) / 48

第七讲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 53

一、正当防卫 / 53

二、紧急避险 / 61

三、被害人保障 / 63

四、其他阻却事由 / 65

第八讲主观要件 / 67

一、犯罪故意 / 67

二、犯罪过失 / 71

三、无罪过事件 / 73

四、各种罪过形式的区分 / 74

五、事实认识错误 / 77

第九讲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 84

一、责任年龄 / 84

二、责任能力 / 86

三、违法性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 / 89

四、期待可能性 / 91

第十讲犯罪形态 / 93

一、犯罪预备 / 93

二、犯罪未遂 / 94

三、犯罪中止 / 98

四、犯罪既遂 / 101

第十一讲共同犯罪 / 108

一、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 / 108

二、正犯(实行犯) / 112

三、狭义共犯(教唆犯和帮助犯) / 116

四、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 124

五、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 127

六、共同犯罪的处罚规定 / 133

第十二讲罪数 / 135

一、行为单数 / 135

二、行为复数 / 138

三、数罪 / 141

第十三讲刑罚的体系 / 143

一、主刑 / 143

二、附加刑 / 147

三、非刑罚处罚措施 / 150

第十四讲刑罚的裁量 / 153

一、量刑情节 / 153

二、累犯 / 154

三、自首 / 156

四、立功 / 159

五、数罪并罚 / 162

六、缓刑 / 166

第十五讲刑罚的执行和消灭 / 169

一、减刑 / 169

二、假释 / 171

三、刑罚的消灭 / 174

第十六讲分论概说 / 178

一、罪名 / 178

二、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 179

第十七讲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183

一、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 183

二、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 187

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192

四、侵犯名誉、司法的犯罪 / 202

五、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 / 206

六、普通罪名 / 207

第十八讲财产犯罪 / 213

一、取得型财产犯罪的共性知识 / 213

二、盗窃罪 / 216

三、侵占罪 / 227

四、抢劫罪 / 229

五、抢夺罪 / 238

六、诈骗罪 / 241

七、敲诈勒索罪 / 251

八、职务侵占罪 / 255

九、普通罪名 / 256

第十九讲危害公共安全罪 / 259

一、危险方法型犯罪 / 260

二、交通型犯罪 / 264

三、恐怖型犯罪 / 272

四、枪支犯罪 / 273

五、普通罪名 / 275

第二十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277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277

二、走私罪 / 280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284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287

五、金融诈骗罪 / 296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 309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 313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 316

第二十一讲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322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 322

二、妨害司法罪 / 338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348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 350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 / 351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353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 / 354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 / 359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362

第二十二讲贪污贿赂罪 / 365

一、贪污罪 / 365

二、挪用公款罪 / 369

三、受贿罪 / 372

四、行贿罪 / 378

五、普通罪名 / 380

第二十三讲渎职罪 / 384

一、重点罪名 / 384

二、普通罪名 / 387

第二十四讲危害国家安全罪 / 389

一、重点罪名 / 389

二、普通罪名 /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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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讲 刑法论

一、刑法概说

刑法=犯罪 刑罚。刑法学是一门技术活,主要任务是如何定罪,如何量刑。

一)刑法的机能

1.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法益。法益,是指通过刑法来保护的国民的生活利益。例如,刑法设立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法益是人的生命;设立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人的财产。每一个罪名的背后都有一个需要保护的法益。

2.人权保障机能。这是指刑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应保障人权,严格依据刑法来定罪处罚。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过去,我们往往只强调刑法的任务是打击犯罪。实际上,若将刑法的任务仅限于此,那么没有刑法,打击犯罪时更爽。因为没有约束,想怎么打击就怎么打击。因此,制定刑法,就是为了强调,在打击犯罪时不能侵犯人权。

[提示]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刑法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平衡二者的紧张关系。例如,《肖申克的救赎》中因冤枉被下狱的男主角,越狱后如果被抓了回来,要不要判他脱逃罪?

3.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既规制人们的行为,又规制法官的裁判活动。

二)刑法的渊源(表现形式

1.刑法典。新部刑法典是1979年颁布的(想一想,新中国成立后30年间竟没有刑法典)。现行刑法是1997年颁布的。

[注意]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就是对刑法典做的小修小补。目前共有9个刑法修正案。

2.单行刑法。这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至今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这是指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有些国家的法律有此做法,例如德国、日本将许多交通领域的犯罪规定在道路交通法中。在我国,除了上述单行刑法,只有刑法典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因此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解释条文,是刑法学的基本功。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

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注意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注意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例如,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由较高人民法院或较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二)解释的技巧

对一个条文术语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技巧得出解释结论。常考的解释技巧有:

1.平义解释

这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即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例1,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

例2,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警察丢失了枪支竟然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如果警察被抢劫了枪支、被骗去了枪支,也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显然也应定丢失枪支不报罪。这就要求该罪中的“丢失”不能仅仅理解为“遗失”,而应扩大解释为“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

[注意]扩大解释这种方法本身是被允许的,但是其解释后的结论并不一定具有可适用性。例如,将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解释为“财物”,没有超出“财物”可能的含义范围,属于扩大解释。但是,将这种扩大解释的结论适用到具体的财产犯罪中(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是否合理,则需要具体分析。

3.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例如,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成立要求造成严重后果。该严重后果是指枪支被不法分子捡到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如果不法分子捡到枪支后,在阳台把玩时,由于过失,导致枪支掉落砸死了行人。这种后果不应视为该罪的严重后果。这就要求对该罪的严重后果进行缩小解释,仅限于捡拾者将枪支当作凶器,故意用于违法犯罪而导致的严重后果。上述阳台案中的枪支只起到一个花盆的作用。

4.反对解释(又称反义解释

这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也即从“A”推导出“-A”。例如,14周岁及以上的人要对故意杀人罪负责。据此,小于14周岁的人便不需对故意杀人罪负责。

5.补正解释

这是指刑法条文用语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修正、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

例1,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的“以下”应当不包括本数;如果判本数,就不属于减轻处罚,而属于从轻处罚。但是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因此对刑法第63条的“以下”应进行补正解释,认为刑法第63条的“以下”是用语错误,应解释为“低于法定低刑判处刑罚”。

例2,刑法第191条规定的对洗钱罪的处罚“没收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中的“没收”一词使用有误,因为如果上游犯罪有被害人,则应将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而非没收。因此,这个“没收”应当补正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可参见第二十讲“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洗钱罪”的相关内容

6.类推解释

这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

1)性质。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注意1]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换言之,立法机关(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能进行类推解释。例如,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对该款作出如下立法解释:携带凶器盗窃的,也以抢劫罪论处。因为将盗窃解释为抢夺,属于类推解释。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如颁布刑法修正案)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由此可见,一个类推解释的结论,即使被写进司法解释或立法解释,也不能因此否定其类推解释的性质。若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果真如此做,也只能将其错误结论视为一种特殊规定。

[注意2]正确认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之所以不禁止,是为了公平地保障人权。例如,刑法第389条(行贿罪)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该规定显然有利于被告人。但是刑法在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没有类似规定。基于公平地保障人权,后者也应有此规定。因此,可以对第389条第3款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类推解释为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这种类推解释有利于被告人,应被允许。

但是注意,“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例外,不是原则,所以不能作为解释的大方向。有些法官为了给被告人脱罪,将强奸解释为寻衅滋事甚至解释为无罪,认为这样做虽然是类推解释,但因为有利于被告人,所以是允许的。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2)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分标准(非常重要)。

及时,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明显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第二,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内);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在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外(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外)。第三,扩大解释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类推解释是对类似事实的类比。

[总结]易考情形:

1)将“金融机构”解释为包含使用中的运钞车、自动取款机,属于扩大解释。

2)将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

3)将抢劫罪中的“财物”解释为包含财产性利益,属于扩大解释。

4)将“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中的“凶器”解释为包含用法上的凶器(如棍棒、砖块、菜刀),属于扩大解释。

5)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含借记卡,属于扩大解释。

6)将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解释为包含弹壳,属于扩大解释。

7)将组织罪中的“”解释为包含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属于扩大解释。

8)将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释为包含电子邮件,属于扩大解释。

9)将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大型拖拉机,属于扩大解释;将劫持汽车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火车、地铁,属于类推解释。如果劫持火车、地铁,可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10)将重婚罪中的“结婚”解释为包含事实婚姻,属于扩大解释;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含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非常好 送货及时 十分满意 希望柏神保佑我司考过过过

2017-04-26 18:43:3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理论不同于四要素体系 脉络清晰 易于通过框架掌握架构

2017-11-09 19:18:2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准备2017年司法考试,希望本书会对我有些帮助

2017-01-19 17:25:35
来自百***(**的评论:

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 书是正版,很不错,纸张质量很好。就是刚买没两天书就降价了!

2017-01-24 13:07:3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昨天晚上下的单,今天中午就收到了,当当的发货速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快啊,当然书也是很好的

2016-12-04 12:42:5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印刷质量特别好,纸质也没得说的好,快递速度快。

2017-02-15 15:57:0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昨晚下单,今天就收到了,第一次当当买书,体验很不错,书看着也很有感觉

2017-01-19 21:52:0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 稍微有一点点压到,但不影响阅读。字体大小正好,便于阅读

2017-02-08 12:40:3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很好, 就是有的书在当当自营里没有,希望书品再丰富一些

2017-02-10 13:34:1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书的质量很不错 物流也很快 但是我想知道 配套音频在哪啊。

2016-12-24 21:39:2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挺好的值得购买啦啦啦啦啦

2017-03-14 08:55:1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其他的都满意!就对这次送货的不满意!态度很差

2017-03-16 13:10:59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虽然书包装简陋,书角不是很好,但是不影响阅读,为了这个速度,好评吧

2017-02-22 18:59:0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唉,拿到手的时候书角有点烂了,而且不像其他书那样有包装的,略失望

2017-02-26 17:57:5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是我想要的,印刷清晰明了,纸质摸着非常不错啊,是正版

2017-03-27 17:26:14
来自攸***(**的评论:

翻了翻,里面的笔记内容,很全面,案例也挺好的,所以接下来就努力地看了

2017-10-23 13:01:19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拿到手了,指南针网上是有免费视频的,希望司考能过。

2016-12-29 15:40:3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很喜欢在当当网买书,从大学的时候就一直在这买,觉得服务很好而且很便宜,经常有满减活动,书也是正版,赞

2017-03-29 13:12:4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宝贝很好,印刷质量好,纸张质量好。很喜欢,很满意!

2017-07-25 18:48:1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收到书了,包装就是套着一个塑料袋……快递单上还赫然写着:因为下大雪,请包装好一点。辛苦了。我估计发货根本不看留言…

2017-03-04 12:36:59
来自周***情**的评论:

非常好的书,质量棒,司考辅导必备,发货神速,就是有点重。

2017-10-23 12:00:05
来自夏***3(**的评论:

朋友推荐买的书,讲解比较详细,也有不同学派的观点对比,对复习有帮助。

2017-08-12 20:47:35
来自雯雯哥**的评论:

柏浪涛是专业的司法考试研究者,这书用着挺好

2017-08-30 07:58:57
来自a***2(**的评论:

2017年可能是司法考试改革最后一年,刑法也是考试重中之重。

2017-04-03 15:28:1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纸张非常好,正版。柏老师讲课案例丰富,在这本讲义中也体现出来了,跟去年的讲义相比有一些新观点和深入讲解的考点,很细致!

2017-02-07 15:25:00
来自文***3(**的评论:

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 对当当网是一如既往的支持,不过这次稍微有些不满意,为什么装订有破损了,并且破损严重。物流还可以,希望下次注意,细微之处见精神。别辜负了我们对当当的信任哈!

2017-01-23 23:12:39
来自t***6(**的评论:

正版与盗版的区别只有拿到正版才会知道,今年指南针系列是所有机构中印刷最正排版最清晰,纸质最好的,之前买了本盗版,看着费眼,所以买了正版,果然纸张华顺厚实不晕笔,赞

2017-05-01 10:31:3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柏浪涛博士《刑法攻略》,比他的老师周光权教授和另一刑法大家张明楷讲的更有逻辑说服力,是目前司考辅导书中最佳的

2017-05-12 19:59:2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书挺好,但是音频需要自己上网站下载,没有配光盘。

2017-03-10 19:58:1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2017年司法考试指南针讲义攻略:柏浪涛刑法攻略 包装特别特别简陋,连个塑料袋都舍不得套,我服了,太脏了

2017-06-07 13: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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