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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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

根据2015年2月4日并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编写,对该司法解释552条的全部内容进行逐条释义,对其修改要点、修改理由进行重点解读。 并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对该司法解释适用过程...

内容简介

根据2015年2月4日并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编写,对该司法解释552条的全部内容进行逐条释义,对其修改要点、修改理由进行重点解读。

并从司法实务的角度,对该司法解释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的问题进行了尽可能和客观的适用指引,尤其对部分修改条文附录了典型案例加以分析,同时将该司法解释条文涉及的有关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文加以链接。

编辑推荐

本书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由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法官参与编写,、务实、适用性强。

体例包括:条文主旨、修改要点及理由、适用指南、典型案例、相关规定等。

清晰 独家目录条旨归纳,修改内容一目了然。

纯干货 繁冗的不要,没用的不要,轻装上阵,让阅读更简单。

作者简介

杜万华,男,汉族,1954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理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目录

一、管辖

及时条(重大涉外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及海事、海商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专门管辖)

第三条(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经常居住地)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

第六条(被注销户籍的地域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时的地域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地域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地域管辖)

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案件的地域管辖)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地域管辖)

第十二条(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离开住所地的地域管辖)

第十三条(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离婚的地域管辖)

第十四条(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离婚的地域管辖)

第十五条(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离婚的地域管辖)

第十六条(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离婚的地域管辖)

第十七条(双方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

第十八条(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解释)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一条(保险合同纠纷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涉及公司的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三条(申请支付令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侵权行为地的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

第二十六条(产品、服务质量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申请诉前保全造成损失引发诉讼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八条(不动产纠纷管辖)

第二十九条(书面协议)

第三十条(管辖协议的适用)

第三十一条(格式条款订立管辖协议无效)

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三条(合同转让时管辖协议对受让人的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同居或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时的约定管辖效力)

第三十五条(一审开庭前发现对案件无管辖权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管辖恒定原则涉及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管辖恒定原则涉及行政区域变更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管辖恒定原则涉及反诉、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规定)

第四十条(指定管辖的报请)

第四十一条(指定管辖的裁定)

第四十二条(上级法院交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形及程序)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与审判人员有特定关系的回避情形)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特定行为的回避情形)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不得参与同一案件的不同程序及其例外)

第四十六条(依职权决定回避)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回避权利的告知义务)

第四十八条(审判人员的范围)

第四十九条(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确定)

第五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第五十二条(其他组织的界定)

第五十三条(不作为其他组织,不享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法人分支机构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第五十五条(诉讼中有继承人有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第五十六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的确定)

第五十七条(劳务关系中当事人的确定)

第五十八条(被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第五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资格)

第六十条(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主体资格)

第六十一条(调解协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六十二条(以行为人作为当事人的几种情形)

第六十三条(企业法人合并或分离后当事人的确定)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注销的当事人的确定)

第六十五条(因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等行为发生诉讼时当事人的确定)

第六十六条(保障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当事人的确定)

第六十九条(死者近亲属的当事人主体资格)

第七十条(继承遗产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被人和人列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共有人属于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追加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原告的程序)

第七十五条("人数众多"的下限)

第七十六条(代表人的推选及推选不能的处理)

第七十七条(人数不确定时代表人的推选及推选不能的处理)

第七十八条(代表人的人数及其委托人的人数)

第七十九条(代表人诉讼中的公告)

第八十条(既判力的扩张)

第八十一条(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第八十二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十三条(法定人的确定)

第八十四条(诉讼人资格)

第八十五条(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人)

第八十六条(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人)

第八十七条(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授权委托书)

四、证据

第九十条(举证责任的含义)

第九十一条(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九十二条(诉讼上的自认)

第九十三条(免证事实)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第九十五条(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操作)

第九十八条(诉讼证据保全)

第九十九条(举证期限)

及时百条(举证期限延长)

及时百零一条(逾期举证的审查)

及时百零二条(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及时百零三条(质证)

及时百零四条(质证的内容)

及时百零五条(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

及时百零六条(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

及时百零七条(调解、和解不适用自认规则)

及时百零八条(证明标准)

及时百零九条(提高证明标准的特殊情形)

及时百一十条(询问当事人)

及时百一十一条(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的情形)

及时百一十二条(书证中证明妨害规则)

及时百一十三条(妨害证明行为的制裁)

及时百一十四条(公文书证)

及时百一十五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形式)

及时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内容及界限)

及时百一十七条(证人出庭作证)

及时百一十八条(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

及时百一十九条(证人具结)

及时百二十条(证人拒绝具结的后果)

及时百二十一条(鉴定和鉴定人)

及时百二十二条(专家辅助人)

及时百二十三条(对专家辅助人询问及专家辅助人活动范围)

及时百二十四条(勘验)

五、期间和送达

及时百二十五条(期间的起算时间)

及时百二十六条(立案期限计算)

及时百二十七条(不变期间)

及时百二十八条(再审程序审理期限)

及时百二十九条(再审申请的审查期限)

及时百三十条(送达诉讼文书)

及时百三十一条(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

及时百三十二条(诉讼人接受诉讼文书)

及时百三十三条(调解书送达)

及时百三十四条(委托送达)

及时百三十五条(电子送达的媒介和日期)

及时百三十六条(电子送达的方式和地址)

及时百三十七条(二审、审判监督、申请执行程序送达地址)

及时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的方式)

及时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的内容)

及时百四十条(简易程序不适用公告送达)

及时百四十一条(视为送达的情形)

六、调解

及时百四十二条(径行调解)

及时百四十三条(不能适用调解案件的类型)

及时百四十四条(虚假调解制裁)

及时百四十五条(调解的原则)

及时百四十六条(调解保密性)

及时百四十七条(委托人参加调解)

及时百四十八条(和解、调解协议内容是否转换为判决)

及时百四十几条(调解书生效时间)

及时百五十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调解)

及时百五十一条(调解协议的效力)

七、保全与先于执行

及时百五十二条(保全担保)

及时百五十三条(不宜长期保存物品的处理)

及时百五十四条(被保全财产的保管)

及时百五十五条(被保全财产的使用)

及时百五十六条(保全方法和措施)

及时百五十七条(优先受偿权)

及时百五十八条(保全到期收益)

及时百五十九条(保全到期债权)

及时百六十条(诉前保全法院与案件受理法院的衔接)

及时百六十一条(上诉期间保全措施衔接)

及时百六十二条(保全措施实施法院)

及时百六十三条(法律文书生效后的保全)

及时百六十四条(担保财产的保全)

及时百六十五条(保全措施的解除主体)

及时百六十六条(解除保全裁定情形)

及时百六十七条(保全标的物的置换)

及时百六十八条(保全措施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及时百六十九条(先予执行适用范围)

及时百七十条(紧急情况的解释)

及时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保全措施救济)

及时百七十二条(利害关系人保全措施救济)

及时百七十三条(执行回转)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及时百七十四条(拘传适用对象)

及时百七十五条(拘传程序)

及时百七十六条(扰乱法庭秩序情形和处置)

及时百七十七条(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措施适用条件)

及时百七十八条(拘留适用条件)

及时百七十九条(跨辖区拘留)

及时百八十条(通知家属要求)

及时百八十一条(紧急情况拘留要求)

及时百八十二条(提前解除拘留)

及时百八十三条(罚款、拘留的合并)

及时百八十四条(限制重复处罚)

及时百八十五条(罚款、拘留复议程序)

及时百八十六条(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

及时百八十七条(妨害执行行为情形)

及时百八十八条(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情形)

及时百八十九条(妨害民事诉讼情形)

及时百九十条(他人合法权益的含义)

及时百九十一条(单位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罚)

及时百九十二条(协助单位逃避执行的处理)

及时百九十三条(罚款数额的确定)

……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解读透彻,内容扎实,内涵丰富。

2017-11-24 05:59:50
来自青***(**的评论:

总体上来说不错

2017-04-22 14:21:4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正版,精美,值得一读。

2017-11-20 20:42:4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好,解释可以更详细一些。

2016-10-12 14:54:30
来自kakaspo**的评论:

内容很实在,整理很清楚,很全面,复习很省力,总之很好,很愿意推荐!

2016-11-01 00:27:4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一般

2016-11-03 15:30:4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物美价廉

2016-11-13 19:21:33
来自zhoujun**的评论:

一本权威实用的工具书

2016-11-16 12:31:1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好书

2016-11-17 15:56:4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本书封面有些脏

2016-11-19 17:11:38
来自meayany**的评论:

非常实用的指导书,实务型的,有指导性。

2016-11-21 15:29:5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不错,正在学习中。

2016-11-25 17:09:07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好评,超厚

2016-12-08 20:32:3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期待以久,优惠收入。当当活动力度喜人,应该多搞惠泽广大读者。本书从实务方面详解民诉,便于实际操作。

2016-12-14 09:04:23
来自llddff**的评论:

可以追加的话看了再评

2016-12-18 14:02:2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较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 书的内容暂且不论,物流过程中有轻微损坏,内心表示不完美,略不满意

2017-02-09 17:18:4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发票未开给我

2017-02-19 11:47:3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比较实用,包装也不错,无损坏。

2017-04-23 10:30:19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这是很有用的专业书

2017-04-26 15:24:5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有史以来字数的司法解释

2017-06-08 20:47:28
来自0***当(**的评论:

编排很好!

2017-06-23 22:10:2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很不错的书

2017-07-05 22:04:0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笔芯,值得购买

2017-07-16 17:54:3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东西不错,收藏。

2017-08-30 00:37:5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还行吧能看

2017-09-06 13:24:3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还行吧能看

2017-09-06 13:24:45
来自她在丛**的评论:

这是在当当买书速度最快的一次,发货速度快,到货速度更快。书质量很好,有质感,内容详实,字迹清晰,很好,最重要的是比较满意。。对于此书,希望对我会有帮助,会认真看的,好评好评,推荐推荐

2017-09-29 14:58:2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实用。快捷,准确。

2017-10-22 00:53:44
来自2012上**的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比较权威实用。

2016-05-19 22:00:19
来自llqi041**的评论:

书不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 关于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书,最高院编写,权威,可读……

2017-10-20 22:25:4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新书是正品,从纸质到印刷质量都非常棒!其中有些字体比希望中的小得多,看起来有点费力!配货时间稍慢!不过双11期间也可以接受吧!另一点是当当自营的图书要比同网的相同图书贵,似乎没有照顾到老上帝呀!

2016-11-30 15: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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