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总结多年来的行政审判经验,着力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以及完善管辖、诉讼参与人、诉讼程序等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于2014年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作出了修正,在第25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4款,对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
本书以《行政诉讼法》为主体法,辅以注释、案例等,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
“实用版系列”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一致,确保条文、。
3条文解读专业、。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及时章总则
及时条[立法目的]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第二条[诉权]
第三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意义]
第四条[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七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九条[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第十条[辩论原则]
[维护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辩论权]
第十一条[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章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行政许可案件]
[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案件]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案件]
[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的案件]
[认为侵犯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支付抚恤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案件]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案件]
第十三条[受案范围的排除]
[国家行为]
第三章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及时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及时审行政案件]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及时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较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及时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一般地域管辖和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
第十九条[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原告所在地]
第二十条[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不动产行政案件管辖]
第二十一条[选择管辖]
第二十二条[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
[移送案件的裁定程序法上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五条[原告资格]
第二十六条[被告资格]
第二十七条[共同诉讼]
[因同一行政行为引起的共同诉讼]
[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代表人诉讼]
第二十九条[诉讼第三人]
第三十条[法定人]
第三十一条[委托人]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及诉讼人权利]
[律师的权利]
第五章证据
第三十三条[证据种类]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三十四条[被告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证据失权]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被告延期提供证据和补充证据]
[延期提供证据]
[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据]
第三十八条[原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法院调取证据]
[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一条[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第四十二条[证据保全]
[诉讼证据保全]
第四十三条[证据适用规则]
[证据出示和质证]
[证据审查核实]
[非法证据排除]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
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
[不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十八条[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第四十九条[起诉条件]
第五十条[起诉方式]
[起诉状的内容]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登记立案]
第五十二条[法院不立案的救济]
第五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对哪些规定可以提出审查请求]
第七章审理和判决
及时节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公开审理原则]
[法定不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形]
[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形]
第五十五条[回避]
[回避]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
第五十六条[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七条[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
[抚恤金]
[低生活保障金]
[工伤社会保险金]
[医疗社会保险金]
第五十八条[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条[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十条[调解]
[适用调解的行政案件类型]
[适用调解的原则]
[适用调解的程序]
第六十一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
[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六十二条[撤诉]
第六十三条[审理依据]
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裁判文书公开]
[人民法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供公众查阅的意义]
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
第二节及时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发送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第六十八条[审判组织形式]
第六十九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第七十一条[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条[履行判决]
[履行职责判决的适用情形]
第七十三条[给付判决]
第七十四条[确认违法判决]
第七十五条[确认无效判决]
第七十六条[确认违法和无效判决的补充规定]
第七十七条[变更判决]
第七十八条[行政协议履行及补偿判决]
第七十九条[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裁判]
第八十条[公开宣判]
第八十一条[及时审审限]
第三节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简易程序适用情形]
[简易程序的适用主体]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标准]
第八十三条[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限]
第八十四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
第四节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上诉]
第八十六条[二审审理方式]
第八十七条[二审审查范围]
第八十八条[二审审限]
第八十九条[二审裁判]
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九十一条[再审事由]
[新证据]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第九十三条[抗诉和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
第八章执行
第九十四条[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九十五条[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管辖]
第九十六条[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
第九十七条[非诉执行]
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九条[同等与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及时百条[中国律师]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代表从事的活动]
第十章附则
及时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及时百零二条[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
[诉讼费用的交纳]
及时百零三条[施行日期]
实用核心法规
综合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及时条立法目的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下同。
为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理解与适用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1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书还行,就是包装。。。。我要给差评,有毒的
值得一读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