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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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

传播常识,呈现复杂 (译者序)普利策奖得主、专事美国较高法院事务报道达30年之久的琳达·格林豪斯,在《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中向读者介绍了该院事实上是如何运作的:在美国,官司是如何打到较高法院的?较高法院...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院/检察院  
  • 作者:(美国)[琳达.格林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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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刊号:9787544737043
  •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3-07
  • 印刷时间:2013-07-01
  • 版次:1
  • 开本:12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精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普利策奖得主、专事美国较高法院事务报道达30年之久的琳达·格林豪斯,在《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中向读者介绍了该院事实上是如何运作的:在美国,官司是如何打到较高法院的?较高法院大法官们如何判决?首法官的地位有何特别?法官助理如何发挥作用?通过描述大法官们面对深刻的宪法问题和难解的法律涵义时的处理方式,作者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解答。贯穿全书始终,作者检视了许多具体个案来阐明所讨论的要点,并且将美国较高法院与他国法院进行了有益的对比。

远距离看美国较高法院(《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编辑手记作者:何本国)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对美国较高法院的兴趣由来已久。要追溯源头,还要从旅美作家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说起。林达的这套书,用优美舒缓的文笔和引人入胜的叙述方式,以不偏不倚的节制态度,向中国读者呈现了美国的法律和政治文化。尤其是其中对世纪大审判"辛普森案"、黑奴暴动引发的"阿姆斯达案"(电影《断锁怒潮》的故事背景)、水门事件引发的"尼克松案"等司法事件的描写,勾起了我对美国法治文化的浓厚兴趣。合上书,我曾在内心感叹,原来美国法院"宁愿错放也不滥杀"而不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原来没有"话语权"甚至连美国"普通话"都不会说的黑奴也能胜诉,原来总统也可以受审。

后来,我又进一步阅读了不久前故去的南大中美研究中心教授任东来和他的团队的两部专著——《美国宪政历程》和《在宪政舞台上》。如果说林达的作品是以单个的案例来讲精彩的故事,让读者通过读故事来想道理,任东来团队的这两本书则试图在学理上相对完整地勾勒出美国宪政文化的嬗变过程和美国较高法院的历史轨迹。从这两部书中,我读到了美国司法领域的不同思潮和观念如何妥协或碰撞,如何与时俯仰、交替占据主导地位,又如何根据时代背景来不断地调整。

再后来,我又零星读了一些关于美国较高法院的书,如《美国较高法院内幕》《吉迪恩的号角》《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等,尤其是法政学者、较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撰写或翻译的系列作品,如《大法官说了算》《九人》《批评官员的权利》等。看得越多,兴趣越浓,同时也在想,作为一名编辑,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做一本关于美国较高法院的书?

不久,机会便来了。2012年3月,我一直参与编辑的"牛津通识读本"丛书推出了专门介绍美国较高法院的品种。得知消息后,我们随即联系,向版权方牛津大学出版社购买版权。确认版权可购后,我们正式邀请何帆法官担任译者,何法官慨然应允。

这本《美国较高法院通识读本》(The U.S. Supreme Court: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篇幅不长,但信息丰富。作者琳达?格林豪斯是普利策奖得主,曾经专事美国较高法院事务报道达三十年之久,与多位大法官结下了深厚友谊。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杰弗里?罗森的话来说,琳达?格林豪斯是"美国较高法院最敏锐的观察者,也是其内幕和传统的最的引介者"。

2012年10月,译者比预定交稿时间提前完成翻译,并经数度仔细校对定稿后交来译稿。作为这本书的责任编辑,我也在不久之后开始启动这本书的编校流程。或许是因为身为记者多年练就的叙事本领,琳达?格林豪斯在这本书中的行文简洁干净、逻辑清晰,读来毫无学究之气和晦涩之感。这本书的写作始终有一根明确的主线,如作者在全书开篇所说的,就是要"让广大读者了解当今美国较高法院如何运行"。围绕这个目标,作者从较高法院的设立写起,接着写法院的运转方式,再写包括首法官在内的大法官们,写较高法院与政府其他分支、与民意、与他国法院的关联,层层推进,繁简适当,将美国较高法院的实际运行方式生动、明朗地呈现出来。

何帆法官的译文,如他之前出版的其他译著一样,流畅易读,基本做到了翻译理论家思果极力强调的"译文要像中文"。作为法政学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译者对相关专业术语的处理也可信。付印前夕,译者又为这本书写下了长篇导读,不仅详尽梳理了相关作品,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这本书的编辑过程,因而也是一次愉快的学习之旅。

这本书的中文版于2013年7月面市了。对我来说,是夙愿得偿。希望这本书能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美国较高法院这个机构、了解维持该机构运行的更深层的宪政文化和观念基础,让我们关于法治的常识更茁壮一分。

编辑推荐

普利策奖得主、《纽约时报》博学记者琳达·格林豪斯的心血之作

美国法院30年"跑口记者",报道过18位大法官主笔的数千份判决意见,被称为"美国法院敏锐的观察者"

IN司法八卦!举重若轻,将美国法院重要的面相娓娓道来

化繁为简典范,150页呈现高院历史和职能,传播常识的绝佳范本

著名法政学者、《批评官员的尺度》译者何帆翻译并长序导读

中英双语,便于原文对照

罗永浩推荐:"有趣、有料、有逼格。"

作者简介

琳达·格林豪斯1947年生,《纽约时报》博学法政记者。先后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1968)、耶鲁法学院(1978)。在《纽约时报》从事过30年联邦较高法院新闻报道(1978-2008)。1998年获普利策奖,是美国最杰出的法律记者之一。2008年退休后,在耶鲁法学院执教,并为《纽约时报》网站撰写双周专栏。著有Becoming Justice Blackmun:Harry Blackmun's Supreme Court Journey(2005)、Before Roe v. Wade: Voices That Shaped the Abortion Debate Before the Supreme Court`s Ruling(与列娃·西格尔合著,2010)。

目录

致谢

及时章 建院之初

第二章 较高法院如何运转(1)

第三章 大法官

第四章 首法官

第五章 较高法院如何运转(2)

第六章 较高法院与立法、行政分支

第七章 较高法院与民意

第八章 较高法院与世界

附录1:美国宪法第三条

附录2:《较高法院诉讼规则》

附录3:大法官年表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网络资源

索引

英文原文

在线预览

及时章 建院之初

1795年,曾竞选纽约州州长失利的首法官杰伊,在较高法院任上当选为州长后,辞职赴任。纽约一家报纸盛赞此举,将首法官当选州长称为"升迁"。华盛顿提名来自南卡罗来纳的约翰?拉特利奇接任首席,拉特利奇早先曾被任命为联法官,但还未正式开始工作,就辞职转任南卡罗来纳州较高法院首法官。这一次,拉特利奇欣然接受了总统的"休会任命",可是,参议院没有批准他出任大法官。不过,拉特利奇的确于1795年8月12日至12月15日期间在任,所以,他仍被视为美国第二任首法官。

华盛顿随后提名在任联法官威廉?库欣出任首席,参议院很快批准。但库欣却以健康状况不佳为由拒绝了任命。总统又提名来自康涅狄格的奥利弗?埃尔斯沃思,这次终于成功了。第三位首法官于1796年履任,1800年12月15日因健康原因请辞。约翰?亚当斯总统邀请约翰?杰伊回原岗位工作。但此时已经担任两届纽约州州长的杰伊却拒绝履职,说他"确信"联邦司法系统存在根本"缺陷",也无法"获得公众对本国司法一道救济途径所应有的信任和尊重"。

正是在这样的不利背景下,约翰?亚当斯提名自己的国务卿约翰?马歇尔出任第四任首法官。马歇尔是弗吉尼亚人,曾在独立战争中浴血奋战,时年四十五岁,至今仍保持着最年轻的首法官的履职记录。(第二年轻的是小约翰?罗伯茨,2005年履任时才50岁。)马歇尔是全国知名的人物,在推动弗吉尼亚批准宪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还曾赴法国执行重要外交使命。马歇尔的父母有15个子女,他排行老大,这或许可以解释他与生俱来的领导才能。马歇尔时常被人误以为是美国及时位首法官。这个错误可以理解。1801年2月履任后,他在首席任上一干就是34年,直到1835年7月6日去世。他逝世时,较高法院已完成重大转型,不再是跟在另外两个政府分支后面亦步亦趋的异父姊妹。马歇尔于1801年3月4日主持了托马斯?杰弗逊的总统宣誓就职仪式,然而,让杰弗逊失望的是,马歇尔领导下的较高法院秉持强烈的国家主义理念,积极适用宪法,并且利用自己在宪法解释上的地位推行这一理念。

1803年2月24日宣判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马歇尔法院最广为人知的案件,也是较高法院历史上最著名的案件之一。当时,马歇尔才履任不久。这起案件之所以发生,要归因于1800年大选后政权由亚当斯领导的联邦党人之手向杰弗逊领导的共和党人手中过渡时的紧张关系和混乱状态。联邦党人居多的法院系统,本来就被在大选中获胜的共和党人视为"眼中钉",更何况被联邦党人主导的即将换届的国会,匆匆批准设立了42个新司法职位,供亚当斯总统在离职前数周内任命新人补缺。

马里兰州一个名叫威廉?马伯里的征税官得到一份"午夜"任命,拟赴哥伦比亚特区任治安法官。参议院批准了对马伯里等数十人的任命。但是,要想正式履任,这些新被任命的法官还需得到一份委任状。然而,亚当斯行政分支卸任时,马伯里并没有拿到这纸公文。杰弗逊总统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拒绝发出委任状。在联邦党人政治圈内十分活跃的马伯里直接向较高法院提起诉讼。他想申请到一份执行职务令状,这是一种命令对方交出委任状的司法指令。这似乎是一条唾手可得的救济途径,因为国会在1789年《司法法》中明确规定,公民可以针对某位联邦官员,直接向较高法院提出执行职务令状申请。

作为法律问题,此案结果似乎一目了然,但是,这起案件又高度政治化,使较高法院的受到挑战。麦迪逊极有可能无视法院将委任状交给马伯里的指令。较高法院应如何既维护法治尊严,又不与行政分支发生激烈对抗,避免从此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呢?

马歇尔的解决方式是,主张较高法院拥有这项权力,却没有直接行使。判决是以较高法院一致意见的形式的。较高法院统一发声,是马歇尔的新创举,判决不再由一系列单独的协同意见组成。较高法院判定,马伯里应当得到自己的委任状,但较高法院无权勒令行政分支发出。因为宪法第三条赋予较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并不包括执行职务令。法院认为,国会在《司法法》第十三节中规定较高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像马伯里申请执行职务令这样的初审案件,这是违反宪法的,较高法院不能这类执行令。判决使较高法院得以在政治动荡时期远离纷争;因为没有执行令,杰弗逊行政分支也无从抱怨。当然,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较高法院主张自己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是否违宪。马歇尔宣布:"决定法律是什么,是司法部门当仁不让的职权与责任。"此话在较高法院的历史上被不断援引,影响一直持续至今。较高法院貌似谦恭地放弃了行动的(authority),却为自己争得了更重大的权力(power)。

这一权力的威力并没有立刻显现。事实上,"马伯里案"宣判后的第六天,较高法院就在首法官马歇尔缺席的情况下,回避了一场潜在的宪政对抗。在1803年的"斯图尔特诉莱尔德案"中,大法官们以5票对0票,维持了国会废除1801年《司法法》的决定。一些历史学家认为,上述举措说明,较高法院不打算冒险试探,把自己刚刚自我授予的权力用得太满。较高法院第二次宣布国会某部立法违宪,已是半个世纪之后。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判决宣布《密苏里妥协案》无效,并判定国会无权废除准州实行的奴隶制。这个臭名昭著的判决,将国家往内战之路上推进了一大步,或许并非司法审查的宣示。但是,从此以后,较高法院不再像最初那么缄默克制。它先后150多次宣布国会立法违宪。

那么,当代较高法院如何行使它掌握的重大权力?案件如何来到较高法院?大法官们又如何选案,如何判决?大法官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是如何被选中的?这是本书余下部分要介绍的内容。

媒体评论

长期以来,琳达·格林豪斯一直是美国较高法院最敏锐的观察者,也是其内幕和传统的最的引介者。对广大初学者乃至专业人士而言,这本简明、精炼的小册子对于了解较高法院不可或缺。这本对较高法院的简介,适合学生和各个年龄段的公民阅读。

——杰弗瑞·罗森(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新共和》法律编辑)

在较高法院之外,国内罕有人能比琳达·格林豪斯更了解这个机构及其运作。

——梅尔文·厄诺斯基(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传记作者)

琳达·格林豪斯令人信服地阐述了较高法院的历史、职能、构成和重要性。这本可以轻易放入口袋的小书,是一个知识宝库。

——《耶鲁每日新闻》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biezhi1**的评论:

还没来的及看,应该是一本好书,还买了林达的书

2013-10-19 00:50:27
来自liuyime**的评论:

看了推荐买了此书,就是想对法律体系有一些理解。感觉很实用,非常喜欢!

2013-08-10 14:51:44
来自Kurikae**的评论:

何帆翻译的书向来质量很有保障,双语版,简洁明了

2013-08-07 14:40:1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刚好想了解一下美国的法制体制,所以希望书的内容会对我有帮助

2013-08-06 21:01:47
来自justiso**的评论:

书皮比较浮夸,何帆翻译的还不错,初学者培养兴趣的读物吧。

2013-10-12 08:56:45
来自晨光中**的评论:

超级赞的书,中英双语的,无论原作者还是译者水平都很高,设计的也很典雅,非常喜欢

2013-11-20 16:02:43
来自m1911a1**的评论:

本书篇幅不大,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是了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本好书。

2013-09-28 12:44:18
来自nianshu**的评论:

果然是简介的小册子,不过介绍的已经很全面了

2014-05-27 09:50:02
来自Legend_**的评论:

介绍美国法律之高院,通俗易懂,何帆老师翻译一如既往的不错。

2013-12-21 01:05:1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主要因为中英文可以学习知识的同时,学英语,不错。内容简练,快速了解美国最高院的运作

2013-11-09 20:36:46
来自miya873**的评论:

有些生涩的书,但是据说能硬着头皮看完的话会对自己有很大好处,良药苦口吧~

2014-04-11 22:03:08
来自当代四**的评论:

以前从未了解过美国的司法机构,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帮助。

2014-03-11 20:19:4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有塑封。不过英文版的感觉印的不是很清晰,估计是字体的原因。

2014-04-23 16:08:5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买回来当天就看完了!内容很不错,作者写的很用心,老师翻译的也非常用心!非常好的书,有时间再看看英文的部分!

2013-11-20 12:23:5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还没开始看,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想要了解美国最好大学的话,这本书应该还是挺有帮助的

2014-05-27 10:18:22
来自尘陌463**的评论:

大力推荐,作者琳达格林豪斯是普利策奖获得者,通识却不枯燥,相反很有意思

2014-05-20 18:42:00
来自share03**的评论:

就不用说了,这是介绍美国最高法院,了解美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权威了。

2013-10-21 19:54:5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一本真实的记录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事迹的书,值得一看

2014-02-01 10:58:41
来自狼wolf1**的评论:

政治学老师强力推荐的书。对了解当今世界政治结构有很大帮助

2015-05-19 23:21:51
来自m776999**的评论:

在这么小的篇幅下,包含这么多的知识量,实在难能可贵。但也正是篇幅过小,总有点意犹未尽。占一半篇幅的英文原著,对学习英语可能有一定帮助。

2013-10-23 10:43:20
来自风雨彩**的评论:

很精美,但是中英文是分成前后两半部分,希望是左右对照的。

2015-11-30 11:24:4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深入简出的描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相关 是表述一个常识的模本

2014-07-10 23:52:14
来自AYU2734**的评论:

在法律方面,是一本加深自己法学修养的书籍,非常好的一本书,翻译也很精准

2015-12-02 12:25:3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本书中英文合为一本,可以互为参照;用极少的文字介绍了最高法院的相关情况

2016-04-22 10:14:36
来自董彦峰**的评论:

这是目前为止有关美国最高法院通识副本中最有诚意,最好的一本,作者和翻译俱佳的著作,硬皮包装很有感觉,纸张也很好,本人非常满意,感谢当当,支持当当&;hellip;

2014-01-15 13:21:52
来自彼方rap**的评论:

讲了挺多关于美国法案的事件和其中的具体条例。不过还以为这本书是中文版的,后半本却还有英文原版作补充。对于美国法案的了解来说是本还不错的书。

2015-05-16 18:46:11
来自熊傻石**的评论:

这本书超赞的 无论是从外形装帧还是说内容上都非常非常的棒 分为中英双语两个部分 语言简单而不枯燥 从这一本书散发出许多其他非常好的读本 看过这本书以后同样爱上了译者 后来又买了一整套何帆法官翻译的关于大法官的书 总之这本书就像打开了一扇门一样 非常喜欢

2013-12-20 1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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