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娱乐法相关的诉讼案件,一般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纠纷案件和演出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娱乐法领域所需探讨的重要领域,而娱乐法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无不同,往往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知名度使得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还有一类案件,也与娱乐法相关,即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影视投资类纠纷,囿于笔者的审判范围和研究兴趣,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尚未涉及。
本书主要分析前述两种诉讼案件,理清法官在该类案件中的审理思路,既是对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同时也融入了本人在传媒行业和案件审理中的经验提炼。
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和审理经验
李振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媒体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部,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及时章名誉权侵权案件审理思路
及时节网络侵权的管辖确定
第二节新闻报道的文字边界
第三节新闻报道的采访限制
第四节访谈节目的言论边界
第五节公众人物的言论边界
第六节选秀明星的过度宣传
第七节法人名誉权的保护
第八节广告经营者的审查义务
第九节搜索引擎的侵权认定
第十节电子论坛的侵权责任
第十一节收录信息类网站的生存法宝
第十二节庭审报道的断章取义
第十三节诉讼证据的隐私边界
第十四节企业内部决定的侵权救济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中各书的作者主要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生。我本人是2001级北大法律硕士。我们2001级北大法律硕士是北大法学院招收的及时届全日制本科专业为非法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我们毕业至今已经十年。在这十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也对法学院教学内容和方式有很多的思考。实际上,不止我们,后来毕业的师弟师妹们都有着和我一样的感受,甚至是目前在校的师弟师妹们也都渴望实务界的知识进入到法学院的课堂。遗憾的是,这种渴望一直是渴望,因为法学院的教师们一直坐在法学院舒适的办公室里,并不了解我们这些实务界打拼的毕业生们具体在做什么,所以他们尽管也想把实务知识引进课堂,但由于不了解外面有什么样的实务知识,所以也就无法引进。
北大法律硕士从2001级开始,至今已经有十几届了。令我感到很自豪的是,这个群体非常,在实务界发展得非常出色,很多人已经身居高层领导职位或者在本单位中是业务中坚力量。这个群体更值得称道的一个方面是,他们很团结,社会责任感很强,愿意帮助别人。北大法律硕士从我们这一届起就组织了北大法硕联合会,为北大法律硕士在校和毕业生提供服务。法律硕士联合会经常组织毕业生们的聚会,交流感情和工作经验和举行慈善募捐活动。此外,在法律硕士联合会的组织下,为师弟师妹们提供实习机会,甚至是工作机会成了北大法硕毕业生们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有感于课堂教育存在的局限性,我们北大法律硕士毕业生们从2007年开始就自发组织起来,经常为在校学生开办实务讲座,给他们提供实务知识,帮助他们了解学校围墙外面的世界。
2014年4月我们受北大法硕联合会时任主席刘宽的邀请,在北大法学院再次组织了一系列的金融实务讲座。很多同学感觉获益良多,但由于时间上的限制,我们的很多讲座没有展开,而且很多种类的业务也没有机会和师弟师妹们共享。鉴于此,有很多同学就问,是否有一些实务书可以推荐阅读?于是,启发了我们组织已经毕业了的北大法律硕士毕业生们在校北大法律硕士在校生编写一套实务丛书,把我们所了解到的业务操作知识告诉他们。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要知道,在北京工作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尽管如此,很多人都愿意参与这个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中挤出时间来写书。
本丛书本来初衷是为北大法律硕士在校生而作,但也奉献给其他在校学生,特别是商学院、法学院这些实践性学科的在校学生和那些有志从事金融、法律职业的其他学科的在校生,帮助他们初步了解外面的世界。这套丛书为在校生们提供入门的知识,并不指望他们能够读了这些书而成为高手(当然,能成为更好!),但是确实能够帮助他们了解各种业务操作的基本知识,而不至于在实习时和工作初期面对工作一脸茫然,不知从何下手。通过阅读这些实务书,他们可以知道各种业务操作的流程,了解这些业务的核心问题和解决方案,明白相关文件如何制作。如此,他们就能够在实习时不会因为对业务一无所知而被冷落去打杂。并且,相比其他的实习生,他们会因为能够尽早上手做业务而在职位获取方面更有竞争优势。客观上来说,这些实务书籍如果能够在高校内推广,也会推动实务界专业水平的提高。我们期待好的社会效果!
丛书主编隋平
2014年9月于金融街
自序
在我的法律朋友圈子里,很多律师都在关注娱乐法诉讼案件,但在法官群体里,对娱乐法做专门研究和案件整理的人还寥寥无几。对于娱乐法的兴趣,源于本人的工作经历和对传媒行业的热爱,本书既是对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同时也融入了本人在传媒行业和案件审理中的经验提炼。
与娱乐法相关的诉讼案件,一般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纠纷案件和演出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娱乐法领域所需探讨的重要领域,而娱乐法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无不同,往往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知名度使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还有一类案件,也与娱乐法相关,即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影视投资类纠纷,囿于笔者的审判范围和研究兴趣,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尚未涉及。本书主要分析前述两种诉讼案件,理清法官在该类案件中的审理思路。
当然,作为一本娱乐法书籍,作为一个对娱乐传媒行业感兴趣的法律人,身上不免沾染了文艺青年气息,在本书的附录中,附上了本人创作的法律职场小说,也希望它能为你在阅读本书之余带来一丝"娱乐"的快感。
,感谢父母、爱人和孩儿,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可以潜心研究,愿父母康健,爱人偕老,孩儿安好。
是为序。
李振武
2015年4月于上海
我所理解的生活(代前言)
昨天发微信给友人,说我看完了一本旧书《韩寒:我所理解的生活》,友人回了一句,那么,你所理解的生活又是怎样呢?当时从脑海里蹦出来几个字:"安定地过完一生",输入回车刚想发送时,又发现其实这个命题丝毫没有这么简单,于是有了本文。
小时候很喜欢骑自行车,于是就拼命的攒钱,每天一块两块的零花钱都舍不得用掉,放在储钱罐里,每天晚上做好作业就要偷偷倒出来数一遍,看着它慢慢地变满变多,心里那颗虚荣的小心脏就一直幻想着朋友羡慕的眼光。到初二的时候,我拥有了及时辆自己存钱买的山地自行车,"是带变速的那种哦",那个时候有一辆这样的自行车就足够在小伙伴面前炫耀一阵了,于是我每天特别期望上学和放学取自行车的时候,潇洒地一步跃上,手里转动着变速器咔咔作响,轻轻松松地把那些骑着女式自行车的小伙伴们抛在身后,心里甭提有多开心了。
当我风驰电掣的骑到家楼下的时候,抬头看看我家的窗户,准时准点的总能看到外婆在探头张望着,那个时候的她身体矍铄,除了眼睛有些老花需要我帮她穿针之外,外婆甚至还每天乐此不疲地为我们做饭。大概每天这个时候,外婆把饭也烧好了,于是就在窗台上看着我们一个个归巢,询问着我们在学校是不是好好学习了,有没有调皮捣蛋了。那些日子现在想来真是很快乐,可惜在我考取研究生的那一年,外婆离我们远去了。
小时候的黄昏,是全家人最开心的时候,每个人都分享着各自24小时的见闻,爸爸说谁谁谁的小孩又考上重点高中啦,妈妈说隔壁叔叔给阿姨买了双高跟鞋你怎么不给我买,我们姐弟俩心血来潮就会在晚饭后拿着抹布蹲在地上擦地,一边擦一边打闹说姐你又踩到我刚擦过的地啦!那时候,新闻联播好像成了我们夜晚时间的分水岭,爸妈出去散步了,我和姐姐自觉地开始做作业,还记得那时候我大概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以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剩下的时间就是我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了,我可以继续复习功课,看看电视,但也可以什么都不做。
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这样。有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管是虚荣还是真荣,但你会为它而奋斗;有家人的关心,不管是等待的眼神还是嬉笑的责备,但你懂得那都是真爱;有自己可以掌握的时间,可以看书读报可以疯狂工作,但你知道当你想停下时你就能停下。我所理解的生活,就像一幕悲喜交加的话剧,我们都在舞台的中央,开始着一段接受迎来送往的旅程,至亲的悉数离去,孩子的幸福降临,陪伴你的父母教会你陪伴,却终将渐行渐远;你陪伴的孩童懂得了陪伴,却终究会离开你的掌心。
李振武
2014年5月8日于上海
úú?very good
不错,哈哈哈
总体不错,有部分书籍有脚印,不知道什么情况。
还好。。
有用
物流很快,书也很实用,值得购买。
物流赞,超级快!
好
写论文呀,很好的书
期待
很满意,很喜欢
还挺好的,可以借鉴参考,推荐一把。
很实用 很喜欢
看起来比较新颖。
给朋友买的,内容很不错!
带书皮总共135张纸,其中各种序言、前言、附录等与内容无关的占了28张纸。有点小惊讶,这是名人传记?不过内容来说归纳还比较全面,各类型都有。
没深入去看,不过应该还是不错的,随机看了几页,感觉不错。
一直仰慕宋海燕,这本书可以一看,案例收集汇编的不错,但总觉得差点什么
该书是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出版的一系列书籍之一,实用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