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法治的力量:中国经典法律格言赏析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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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法治的力量:中国经典法律格言赏析

中国有没有适足流传后世的经典法律格言? 这个问题乍听起来十分可笑。但在过往占据主流的"批判型"法学史中,其答案却是否定的。自从1840年西方列强借助坚船利炮打开清王朝的大门,中国社会遭逢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律随笔  
  • 作者:[冯玉军]主编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303110049
  •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0-06
  • 印刷时间:2010-06-01
  • 版次:1
  • 开本:大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中国有没有适足流传后世的经典法律格言?这个问题乍听起来十分可笑。但在过往占据主流的"批判型"法学史中,其答案却是否定的。自从1840年西方列强借助坚船利炮打开清王朝的大门,中国社会遭逢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深陷落后挨打与血雨腥风境地。

编辑推荐

律者,定分止争也。定分止争是关于法律功能的一个古老命题,也是常用常新的治国理政工具。管子的原话是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梁启超就此指出,"定分止争"中的"分"就是今人所指之"权利"。"创设权利,必藉法律,故曰定分止争也。"定分:确定名分。止争:止息纷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目录

及时章 春秋时期法律格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律者,定分止争也。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維不张,国乃灭亡。

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則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二章 战国时期法律格

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凡立公,所以弃私也。

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手人心而已。

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

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分定而已矣。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第三章 秦汉时期法律格

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刑罚不足以移风,杀戮不足以禁奸。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刑一而正百,杀人而慎万。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治国有两柄:一日赏,二曰罚。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格

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准五服以制罪。

自始及终,往而不穷,变动无常,周流四极,上下无方,不离于法律之中也。

第五章 隋唐时期法律格

刑网简要,疏而不失。

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

死者不可再生,用法须务存宽简。

行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

第六章 宋元时期法律格

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以变风俗,立法度为先。

立善法子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曰亦不足矣。

法者天下之大公。

勿私赏以格公议,勿私刑以亏国律。

第七章 明清时期法律格

视民冤而不为言,知奸发而莫以告,上慢残下,可以为民父母哉!

严刑峻法用之恰当,为爱中之劳;差之毫厘,为劳而无爱之毒。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盖天下之兴亡,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贵不在朝廷,贱不在草莽也。

第八章 清末民初法律格

法无不改,势无不识;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

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遵行为要,能遵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

太平之世不立刑。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变法之本,在育人才。

第九章 新中国法律格

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让人讲话,天不会塌。

说到文明,法制要算一项。

调动积极性是较大的民主。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后记

在线预览

特权法在民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官民之别。传统中国在良人范围内,社会成员的身份因爵位和官职的差异而呈现鲜明的等级化。在西周时期,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构成五等序列,战国秦汉时官民差异增大,在魏晋时期则有门阀等级之分、士庶相别,隋唐以后,则主要是官僚贵族与庶民的区别。根据等级性的贵贱之别,贵族官僚享受与其等级相配套的民事特权,可以享受国家经济上的支持,如历代皇亲国戚占有大量的土地并免除税收的现象一直层出不穷,而普通民众只有糊口的田粮却要承担沉重的国家赋税。二是良贱之别。良人在职业上可以分为"士、农、工、商"。从事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也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和法律特权。贱指"贱民",相对于良人,贱民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身份。贱民中的某些部分,甚至不具备独立的人格,而只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贱民在各个时代所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在战国秦汉时代包括奴婢、赘婿、后父等,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出现部曲,隋唐时期对贱民作了法律上的规定,贱民由其身份上的不同,可以分为"官贱民"和"私贱民"两种。"官贱民"包括:官奴婢、官户、工乐户、杂户等,"私贱民"包括:奴婢、部曲、客女等。明清时期因地域性地从事下贱劳动者而被划人贱民范围的有:蛋户、丐户、惰民等。贱民基本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如唐律中私奴婢的地位仅为"律比畜产",没有法律地位。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独立寒**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3-11-08 15:57:2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3-12-09 21:52:2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2-12 14:02:2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2-22 19:47:40
来自lynu**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2-23 16:59:4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4-25 11:01:21
来自mike620**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4-30 14:04:2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还没看,每条格言内容很短,没有展开

2014-07-01 22:07:3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商品不错~

2014-08-06 09:20:2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还可以吧,经典名言名句,稍欠画龙点睛。

2014-11-10 23:28:4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实惠又好的书,没的说。只是快递不让刷pos机,说没带。可我明明注明的就是刷卡啊,结果跑两趟。

2014-11-17 14:51:06
来自triger_**的评论:

好评!

2014-12-09 13:20:5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完美的购物体验,下次还来

2015-01-23 16:49:12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很好,真版,O(∩_∩)O谢谢!

2015-10-23 08:51:1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比想象的薄。

2016-01-06 09:38:54
来自Legist**的评论:

还行

2016-04-23 12:53:4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好

2016-07-29 13:20:33
来自枯木枯**的评论:

不错,好书,早就听说这本书,现在得好好看看是不是名副其实。

2016-11-28 15:08:48
来自f***o(**的评论:

当当网搞活动期间买的,非常实惠,平时根本不可能这么便宜。这书当然也是很好的,在收藏夹里面呆了很久很久了,这次终于到手了。谢谢!

2017-04-25 15:14:15
来自空***滴**的评论:

很喜欢这本书

2017-04-29 22:30:43
来自空***滴**的评论:

非常喜欢的书

2017-06-04 08:24:2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纸张很好很好

2017-06-30 14:58:3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纸张很好!

2017-07-07 22:51:3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包装完好,物流很快!

2017-07-07 22:54:0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希望对包装重视下,有的书角都裂了。收藏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2014-04-24 11:36:3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笔者以清晰的文路,带我们穿越历史,感受法家的法治正能量。

2014-06-03 14:08:19
来自岩渊**的评论:

挺好的,就是看起来不引人入胜,可能有点平铺直叙吧

2015-04-20 15:59:18
来自deepwei**的评论:

因为工作关系,研究法律制度,这本书都是格言类的挺好,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经典法律格言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著名学者梁治平客观、全面地评价道:“它曾是一种文明,一种健康的和有生命力的文明。

2013-06-18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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