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较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适用与实例]”丛书编写组
[邓静秋]
[喻中]
[王希]著
[韩大元]
书美极的不行
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