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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强化预防监督巩固治理成果

摘要:拜泉县地处小兴安岭余脉与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是黑龙江省的产粮大县。全县土地面积35.9万hmZ,水土流失面积2一5万hm’。县境内丘陵漫岗起伏,沟壑纵横,沟壑密度为0.32km/kmZ,年土壤侵蚀模数为6600t/kmZ,水土流失十分严重。自1985年被黑龙江省列为水土保持重点县后,拜泉县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改造坡耕地为重点的坡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探讨强化预防监督巩固治理成果

截至1993年底止,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6万hmZ,占应治理面积的49%;治理后的坡耕地年土壤侵蚀模数由6600t/km“下降到990t/km’,径流量减少37%;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0%提高到20.6%。然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建设规模的扩大,违章修路、建厂、挖沙取土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破坏了地貌植被和自然生态景观,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自1993年8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单位后,拜泉县把预防监督摆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狠抓措施落实,遏制了边治理、边破坏的局面,使人为水土流失大大减轻,并顺利通过了1994年底国家组织的验收。现将我县在试点中的一些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一)抓宣传,增强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理解和支持,如何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为此,我县把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注重搞好面向领导、生产建设单位及广大群众的宣传,并利用各种宣收稿日期:1995一02一20•36•传媒介,采取静态和动态宣传相结合、室内辅导与室外宣传相结合、经常与集中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除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站、制做标志碑、印发宣传材料等进行宣传外,为使宣传更具针对性,更具体生动,我们在宣传中,重点进行了四个对比:治理前后的对比、地表植被破坏前后的对比、治理速度与破坏速度的对比、筑路建厂忽视水保措施造成人为水土流失前后的对比。试点期间,全县投入宣传专项经费47.5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5万元,各乡(镇)投入32.5万元,县水保投入10万元。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充分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扩大了水土保持的影响,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也为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抓机构,健全执法网络

为了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钡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水利局长任副组长、19个部门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的监督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开展,县水保办配备三名主任,人员编制由5人增至14人;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设专职站长1名,专职业务人员6人,负责全县的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全县23个乡(镇)全部成立了执法领导组织,并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县、乡、村共设三级专、兼职监督员392人,其中,主任监督员2名,副主任监督员38名,监督员61名,助理监督员291名。专职监督员发给水利部监制的检查证,兼职监督员由县政府颁发了“水土保持监督证”。为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县、乡、村三级监督员分别进行了培训。县级监督员参加了全国或省里组织的培训班,乡(镇)监督员由县里组织培训,村级监督员则由各乡(镇)自己培训,全县共举办培训班48次,受训人员达650人次。为方便行政执法,县上还为监督站配备了水土保持监督专用车一辆,录像机、照像机、微型录音机各一台。总之,我县水保预防监督管护已在组织上从上到下形成体系,一个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预防监督大气候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形成。

(三)抓政策,完善法规制度

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我县狠抓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原来政策制度的基础上,我县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的配套规章制度和文件,如《拜泉县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拜泉县关于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在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中,我县坚持推行6项制度,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三同时”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年检制度、征收防治费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许多乡(镇)、村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乡(村)规民约,从而形成了县有“办法”,乡村有“民约”的法规体系,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操作依据。 

(四)抓重点,搞好执法监督

审批、检查、收费是搞好水保监督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抓不好,监督执法工作就难以奏效。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践中,我们明确了“一路、两沟、三厂(场)、四项活动”是我县预防监督的重点,把握了一坑绿化、两沟治理、三厂(场)审批和规划、四案处理是全县开展预防监督工作的途径。一坑绿化是全县现有500个废土坑全部绿化。两沟治理是全县路边冲刷沟870处,已治理570处,占应治理的65%;村边冲刷沟350处,已治理245处,占应治理的70%;三厂(场)审批和规划,是指砖厂审批和取土场、沙场规划。砖厂已有怕处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全部审批;沙场规划111处,取土场在原有525个的基础上,又规划了828个,计1353个。四案处理是查处生产建设单位及个人随意挖沙取土、毁坏林草、破坏水土保持工程及设施等案件,对于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又拒不上缴补偿费和治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则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查清破坏程度及后果,依法进行公开处理。截至1994年12月底止,全县已查处毁坏梯田地埂、毁林、毁草案件10起。对情节较轻的,责令其造林种草,限期修复被破坏的水保工程;对情节较重的,除要求其补植、补造外,还进行了罚款。对一些典型案例还进行了公开查处通报,这一举动对全县干群震动很大。全县应交水土流失防治费94.88万元,其中治理费93.78万元,补偿费1.1万元,截至12月底止已全部落实。通过审批、检查、收费,扩大了执法影响,宣传了法规,教育了群众,锻炼了自己,有效地控制了人为破坏活动。在开展这一工作中,我们还及时建立了预防监督档案,指定专人管理,收费审批等材料按序号归档,做到申请表、许可证、收费票据三相符,监督管理图、审定审批表、登记册三对口。同时还完善了跟踪管理服务制度,水保监督员坚持经常巡回监督检查生产建设单位及个人对水保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预防监督工作逐步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抓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在抓好监督执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了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的巩固,以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为武器,加强管理,群治群防,严禁破坏,使原有治理成果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管护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落实“三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县在普查划分重点监督、治理和管护区的基础上,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预防监督管护与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领导、范围、任务、措施、质量标准、完成时间六落实,并把完成实绩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主要依据。二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建立管护组织。除安排水保监督员外,每个小流域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乡、村、屯联防管理,县里定期组织联检。三是依据“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管护制度,加强管护措施,调动治理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把维修工程与补植林草同新修任务一起下达, 认真抓好补植、维修、养护等工程,使治理成果不断巩固、发展。预防监督管护工作的加强,解决了过去有些地方无人负责、无力负责的问题,做到未治先防,防治结合,治一处,管一处,受益一处。通过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护工作,全县6.7万hmZ人工林保存率达到95%以上,6.7万hmZ改造后的坡耕地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水土资源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994年全县治理任务56Oh0m’,实际完成67ohom’。由于完整的监督体系和防治体系逐步形成,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县培养了10种类型高效品质小流域经济区模式,建立小流域经济区531处;水土保持型生态农业也初见成效,全县粮豆薯总产达6.91亿kg,平均单产达3570kg/hm’,农业总收入达9.7亿元,人均收入达1307元,分别比1993年提高了10.4%、13.3%、48.7%和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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