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吕月良主持。院党委成员、院长助理、党委部门和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措施、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专题党课、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全院要适应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发展,以更高的标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科研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法治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抓好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院营造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更好地保障科技创新和支撑引领福建现代农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