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同实用13篇

人合同
人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手续费。

(五)不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人条件,或丧失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行为准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书范文

()××代字第____号

委托方:中国××保险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人)

住所:

负责人:

受托方: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人)

住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指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 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甲方收取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 费用

1、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保险合同协议书阅读

编号:

保险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被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保险业务。

第二条 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保险业务。

第三条 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为甲方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

第六条 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业务中遵守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业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关系,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人合同篇2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人合同篇3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服务。

二、人事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人合同篇4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手续费。

(五)不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人条件,或丧失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行为准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人(以下简称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活动外,在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人合同篇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手续费。

(五)不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人合同篇6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产品

1.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二、权限

1.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销售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销售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负责所售产品的质量及后续所需燃料供应。

三、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四、最低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

五、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 。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收佣;_____元按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或销售与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销售合同。 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销售有关的所有产品宣传材料及信息,禁止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_________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_________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销售合同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区域

1.乙方的区域为:

二、产品

1.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商用燃气灶、商用电磁灶、厨房设备、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

三、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销售(招标业务不含在内)。

2.乙方禁止跨区域窜货,有特殊情况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开展业务。

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4.对于乙方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 。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五、销售及业务返点情况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年销售额5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3%;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6%。

六、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承诺的质保期限进行保修(质保期一年)。

3、乙方全权负责售出产品的维修及相关服务。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20xx年 20xx年

个人销售合同书范文三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生产的XXXXXXX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以商的身份销售甲方的XXXXXXXXX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区域范围:

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商资格的取得条件为:乙方一次性从甲方购买 万元的商品方能取得商资格。

四、商的权力与义务:

1、商有权在其区域范围内发展代销商和经销商;

2、商有权在其区域范围内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配备数量;

3、商有权在其区域范围内各种形式的促销广告,但须事先征得甲方认可;

4、商有义务将发展代销商与经销商情况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

5、商有义务在年终时将主要布点单位名单及其变化情况通报给甲方;

6、商有义务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变化情况。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商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纠正商不当的市场经营行为;

3、甲方有义务协助商做好区域范围内的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4、甲方有义务做好全国范围的市场营销与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有义务每个季度向商通报一次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

六、商的销售限额。商自取得销售权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为一年,每年的最低销售量不得少于。

商一年内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部分随同进货量发给商。

七、商品退换规定。商经销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退、包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期满的存货如在保质期内甲方负责退货,相关费用由商承担;如商保管不当造成商品变质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八、供货与结算。甲乙双方均应安排专人负责供货与验货事宜,如发生人员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和货款后5日内将商品发出(单支包装除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验货,如发生数量、规格不符等情况要及时通报甲方,确系运输途中丢失、损坏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交涉索赔,属于甲方过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货款结算,原则为一单一清制。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区域范围销售商品视为违约,乙方的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销售限量视为违约,乙方擅自降价恶意竞争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供货不及时,或连续3个月供货量不能满足乙方需求视为违约,甲方直接接待乙方区域内客户视为违约。

发生违约事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按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权,库存商品不予退货。

2、乙方因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限额而违约,甲方可酌减区域范围,直至取消乙方的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违约,在最低销售限量以内部分按缺货数量供销差价的10%赔偿乙方,超过最低销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响部分免责。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按直销差价的50%赔偿乙方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发票,但供货价与销售价的差额部分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创设办事处和销售公司,有关条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辖权在合同签署地。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人合同篇7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手续费。

(五)不论本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人条件,或丧失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人行为准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人合同篇8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人合同篇9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人事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5.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6.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4.乙方应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付人事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服务。

5.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6.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费用

1.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费;

(4)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2.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人事合同范本三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人合同篇10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业务。

六、人事的有关费用

1、人事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单位人员名册(表)

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和 专 业

现存档处

进单位时 间

备 注

 

 

 

 

 

 

 

 

 

 

 

 

 

 

 

 

 

 

 

 

 

 

 

 

 

 

 

 

 

 

 

 

 

 

 

 

 

 

 

 

 

 

 

 

 

 

 

 

 

 

 

 

 

 

 

 

 

人合同篇11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人,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权的权限。

1.4 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天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合同。

1.5 双方一致同意,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

1.6 甲方享有上述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 甲方的授权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佣金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 】%作为佣金。

2.2 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

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 】%归甲方所有、【 】%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

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 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3.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 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2 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甲方介绍的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

4.6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 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及其他约定

8.1 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合同范文2本合约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市 区订立。

甲方: 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 职务:

法定住所:

乙方: (下称:“艺人”)

法定住所:

证件号码:

双方合约如下:

1、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预付”指公司根据本合约的第8条付款给艺人,和/或公司给艺人的任何进一步的预付。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电视、电影;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0)各类广告;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开始直到 年月日的连续 年期限。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最初期限与选择期限(如行使有关的选择权)及其根据本合约的第3.1及14.1条款,选择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延长。

“地域”指整个世界。

1.2 凡所述条款及分条,均指本合约的条款及分条;凡属于单数的文字,其含义包含复数,反之亦然;凡属于人士的文字,其含义包含法人团体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别,其含义包含各种性别;凡所述任何合约或其他文书,应当包括经不时修改或代替的该合约或其他文书。

1.3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艺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职责时,时间将是要素。

2、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时汇报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7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公司担保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担保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人的佣金及费用。

5、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

5.10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以及参与与艺人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责任及服务的风险。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0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艺人责任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7、佣金

7.1 基于在本合约内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招致的所有费用或支出,艺人同意按比例自其服务所获的总收入中按以下标准向公司缴付佣金,公司同意接受该缴款;

(1)第一个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30%:70%比例分配总收入;

(2)第二和第三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40%:60%比例分配总收入;

(3)第四和第五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50%:50%比例分配总收入;

(4)第六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60%:40%比例分配总收入;

(5)第七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70%:30%比例分配总收入;

7.2 艺人应准时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约内的责任及担保,公司在总收入扣除佣金后,将该余款根据本合约第9条的约定支付给艺人。

7.3 若根据任何聘用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受到任何外汇管制,公司将通知艺人,按艺人的书面要求把需缴付的款项付至一个艺人合法开立的账户或艺人所指定的账户,公司无须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艺人须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及支出。

7.4 所有依据本合约或服务的和解、追讨、判决的款项将视作总收入的一部分。

8、预付

8.1(A)受本合约第8.2条约束,公司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向艺人预付(人民币: 元)作为艺人履行本合约责任的代价。

(B)预付可从总收入扣除公司佣金之后的款项中进行抵扣。

8.2 若本合约第8.1内被全数抵扣,公司有权决定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A)在毋须事先通知下立即终止本合约,在该情况下,公司毋须进一步缴付而不损害公司根据上述第8.1条抵扣已缴付预付的权利。

(B)公司可暂停缴付预付,若本合约期限将届满延长期直至预付被全数抵扣为止。

9、账目

9.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

9.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9.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9.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10、公司活动

公司有责任在不违反依本合约任何对艺人的受托责任及义务的前提下,在合约期限内任何时候,不管是独自或与其他人联合进行以下事项:

10.1 作为其他艺人或团体人或经理人

10.2 取得艺人的文学、戏剧及音乐版权权利。

10.3 宣传及包装以艺人为主题的娱乐

10.4 聘用艺人以录制制作唱片或音像制作或进行该等写作或编写,但有关协定须是真诚及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而签订的。

11、同意

11.1 艺人不可撤回地确认公司有权代表艺人,及已明确同意公司已获得就本合约艺人的全部服务工作艺人应给予的所有允许。

11.2 本合约里艺人允许的事宜,艺人将视为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该同意。

12、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 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13、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

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 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4 不论因任种原因,艺人的面貌、性格或声音显著恶化而妨碍艺人提供本合约服务,而该恶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务当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续;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14、暂缓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 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 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15、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16、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 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 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 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17、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18、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19、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20、公平解救原则

艺人确认服务拥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该等服务所带来的损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补偿的,艺人因此同意公司将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则方式,用以防止、终止或减少艺人或有可能性地违反本合约的约定。

21、通告

21.1 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23、并非弃权

24、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25、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6、其他

26.1 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邀请艺人进行演出事宜;鉴于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演出事宜;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 定义

1、“甲方”是指艺人 ;

2、“乙方”是指新城心艺工作室,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授权人和财产继承者;

3、“合约生效日”是指本合约甲乙双方中的最后一方在本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日期。

第二条 合约事项

1、乙方邀请甲方作为 酒吧歌手 ;

2、演出时间: 20xx 年 9 月 16 日始;

3、演出地点: 东港环岛酒吧 。

第三条 演出费用

1、乙方向甲方支付演出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正)。

2、乙方承担甲方 人从 —— 的往返交通费和演出期间的食住行等费用,其中交通费 ,住宿标准为酒店 (其中 个商务套间、 个标准间)。未达相关标准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拒演。

第四条 结款方式

1、乙方在本合约签订 日内即向甲方支付本合约的全部演出费人民币 元整,并提供齐全的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演,甲方所收取乙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2、甲方所有费用(包括机票、车费、餐费、劳务费)应于演出前凭实际票据与乙方全部结清,否则甲方有权拒演,甲方所收取乙方之一切款项,不予退回,一切在本合约书内所述之工作皆无须执行。

第五条 人身安全与工作意外事故保障

1、乙方应根据演出现场的环境和观众情况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做好保安工作。保安工作应充分保障甲方人身安全,充分保障甲方艺员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的私密性,确保甲方不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

2、如果因乙方安保工作失误造成甲方的人身安全受损以及甲方在休息场所和更衣场所被人身骚扰、偷窥、偷拍,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以乙方应支付甲方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的赔偿金为底限。

3、甲方要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若因演出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例:观众不认可;主办方投诉)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工作期间,如有要事要与乙方商量。若甲方擅自离开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5、甲方如果演出失误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例:演出时掉下舞台),由甲乙双方对半承担。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合约,且其在履行本合约义务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约书第三条、第四条之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上述本合约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2、甲方如违反本合约,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双倍返还所收定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天气、疾病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预约金。

2、甲、乙双方非因不可抗力而变更本本合约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条 合约的生效和其他

1、本合约由双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在舟山签字。本合约以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期。

2、在合约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约由第一条至第十条组成。

4、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共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人合同篇12

同志( 方),性别 ,出生年月 ,本人身份性质 ,家住 ,于

年 月 日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合同书(单位委托、个人委托)。现因

,根据苏政发[1999]99号《江苏省人事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该同志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的人事合同。

(盖章)

年 月 日

人合同篇13

保险人属于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制保险营销员时,在广告、宣传手册及口头宣传和解释中应当明确说明招募的是制保险营销员而非公司员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是在招聘公司员工,或者承诺将其转为公司员工。

2、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制保险营销员的活动应当与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分开进行。

3、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在个人保险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并经保险营销员确认。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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