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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专业实用13篇

高师音乐专业
高师音乐专业篇1

艺术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明确指明艺术课程在建立学生的健全人格、陶冶学生的情感、提高学生的智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艺术课程全方位地综合了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以及现代影视、传统书画、篆刻等艺术形式和展现手段,从而使学生学会体验与感悟艺术的魅力,掌握在生活和学习中获得享受艺术美的手段与思维方式。但它又不是各门艺术学科知识技能的叠加,而是使学生的艺术能力得到综合的发展。它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传输,而是在培养学生感知艺术能力的同时,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整合创新能力。从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经典性等方面,建立学生在学科间转换、贯通、兼容、互置的多种能力,从而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艺术课程明确提出要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学科相互支持与互补的艺术学习环境。建立多门艺术学科的相互沟通与交互,形成综合艺术的能力。并将这种学习环境与学生个人的成长环境紧密联系起来。激发兴趣,促进人际交流和情感表达,从了解艺术如何模仿生活、再现生活、如何表达情感等角度入手,自觉地把艺术学习与人类生活、人类情感、人类文化和科学发展联系在一起,加深对艺术的理解。

由于艺术课程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学习,所以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机械训练和重复模仿,是让学生围绕以人文为主题的艺术学习,是在轻松与快乐中学习掌握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强调个性化的学习,主张开展具有游戏倾向的艺术活动。

我国高师现有的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长期沿用的是专业艺术院校专业教育的结构模式。多年来,在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上,存在着明显的误区,它在很大程序上重视的是专业技术与技能的建立与提高,早已形成了其自身突显学科专业的单极发展的结构模式。在这个结构模式中,贯穿始终的是对专业领域划分的过于细化。同时,也在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上,存在着定位过早或专业技能单极拔高的普遍现象。在建立学生专业学科知识与专业学养课程以及人文知识结构的综合化方面,始终鲜有自身的特色,难以做到真正地素质综合与相互兼容。因此,某种意义上说,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科教学,有些可以说是对专业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技术型“克卤。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高师纷纷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学院。显而易见,其角色的定位,被人为地异化了。众所周知,一个正常走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进入高师音乐专业学习之后,无论如何是很难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演奏家或演唱家的。高师音乐专业不仅承担不了如此重任,也不应当承担这样的任务。况且音乐家是不可能批量培养的,那毕竟是少数人的事业。高师音乐专业其首要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未来的艺术教育家。

面对现今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基础教育新一轮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教育改革展开了。特别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出台,使得现今高师音乐专业日趋显露出它僵化扭曲的一面。尽管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高师音乐专业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专业教育人才。但面对《艺术课程标准》的实施,基础艺术教育需要的是在艺术上兼具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方面技能与知识的,多专多能、各项素质互置兼容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人才。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态势,面临着新一轮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在基础教育的新一轮课改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必将大步推进高师相关艺术专业教育教学的改革。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呼唤。

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思想与观念的更新,首要的是必须将现有各科传统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行真正有机地综合。切实地从艺术学的角度,全方位进行通识性的学科贯通。众所周知,除科学之外,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艺术既具有直觉、感性、整体的思维方式,又是人类表达情感、思考人生、观照现实、追求理想的重要方式。鉴于此,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尤应摆脱狭隘的审美经验和偏执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必须主动自觉地用人类创造的各种文化来提升自身的修养,以便适应新课改的基本要求。

比如,应将传统的《和声学》教学与键盘的学习加以紧密地结合,在键盘普修课中,加大理论和声的含量。将初级和声理论有机地引入到键盘的技能教学中,造就学生探究式学习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大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又可以使本显枯燥的技能练习变得有趣和鲜活起来。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高师音乐专业的特色,通过理论与技能的贯通;才能真正建立起学生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才能更进一步地造就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另外,作为艺术的传播者,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人文知识结构的合理建构,也是急需充实的一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总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艺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面对这样的目标,高师音乐专业传统的学养型课程,已经突显出其在人文学习上滞后与单极化的一面。所以,高师传统的中外音乐史应在原有基础上,从人类文化大背景出发,将音乐与民族、音乐与历史、音乐与风俗、音乐与本土文化、音乐与地理等等各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互通。此外,通过小论文撰写的形式,锻炼学生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和表述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传统的中外音乐史课程的基础上,也急需拓展人文学科的其他领域,开设诸如人类思想发展史、文化发展史、世界主要文明地区文化发展概述以及中外音乐文化比较等全新课程,从多极发展、多元建构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培养新课标需求的专业人才。

尤为重要的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将艺术设为单独一门课程,这在我国现代教育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它明确提出了走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四科综合之路,教学的内容皆以人类文化中优秀的、经典的艺术作品为核心。明确将艺术课程界定为涵盖美学、艺术史、艺术创作、艺术批评四个部分。针对这样的巨大变革,高师艺术类专业(音乐、美术)的专业学科教学,从理念更新到学科之间的合理结构,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的四科综合之路,必须由基础教育的母体——高师艺术类专业教学开始启动。

同时,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应在坚持传统的专业教学特色的基础上,走出技术学习重于一切的误区,合理调整学科结构,更进一步地明确技能学习的目标与层面,增设相关的文艺理论课程,尤其必须尽快增设通俗性的中外戏剧比较、中外画论解读、审美心理学等相关课程。并通过中外音乐作品听赏、中外美术作品赏析等讲座或阶段性课程的实施,来提升学生的听觉审美和视觉审美的能力。因为,国家《艺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艺术课程的实施,是对中小学生实行人文关怀,意图通过艺术史和美学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接受世界各种文化是如何通过艺术而形成的,培养正确地价值观。艺术课程还通过引导学生进行艺术批评和欣赏,使个人情感与人类情感源泉接通,艺术应视为人类的精神家园。艺术课程通过在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和表现,来充分拓展学生的想象能力和独创能力,从而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所有这些都将对高师艺术类专业教育产生深远地影响和彻底地革新。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基础教育母体的高师教育,必将更进一步地反思自身的专业结构,高师艺术类专业的调整与改革势在必行,高师艺术类专业的教改研究与发展方向,只有与基础教育的改革相适应,才能使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步入良性转道。

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颁布,是国家义务教育新一轮改革中极具特色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亮点。随着高速发展的资讯时代的到来,艺术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戏院等,而是更大程度地借助于大众传媒,通过影视、网络进入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可以用相当便捷的方式与方法,在艺术中随时汲取灵感。同时又可以及时地将所获得的艺术思维方式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研究中去。综合艺术素质成了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缺之不可的综合型知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艺术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明确指明艺术课程在建立学生的健全人格、陶冶学生的情感、提高学生的智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艺术课程全方位地综合了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以及现代影视、传统书画、篆刻等艺术形式和展现手段,从而使学生学会体验与感悟艺术的魅力,掌握在生活和学习中获得享受艺术美的手段与思维方式。但它又不是各门艺术学科知识技能的叠加,而是使学生的艺术能力得到综合的发展。它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传输,而是在培养学生感知艺术能力的同时,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整合创新能力。从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经典性等方面,建立学生在学科间转换、贯通、兼容、互置的多种能力,从而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艺术课程明确提出要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学科相互支持与互补的艺术学习环境。建立多门艺术学科的相互沟通与交互,形成综合艺术的能力。并将这种学习环境与学生个人的成长环境紧密联系起来。激发兴趣,促进人际交流和情感表达,从了解艺术如何模仿生活、再现生活、如何表达情感等角度入手,自觉地把艺术学习与人类生活、人类情感、人类文化和科学发展联系在一起,加深对艺术的理解。

由于艺术课程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学习,所以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机械训练和重复模仿,是让学生围绕以人文为主题的艺术学习,是在轻松与快乐中学习掌握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强调个性化的学习,主张开展具有游戏倾向的艺术活动。

我国高师现有的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长期沿用的是专业艺术院校专业教育的结构模式。多年来,在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上,存在着明显的误区,它在很大程序上重视的是专业技术与技能的建立与提高,早已形成了其自身突显学科专业的单极发展的结构模式。在这个结构模式中,贯穿始终的是对专业领域划分的过于细化。同时,也在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上,存在着定位过早或专业技能单极拔高的普遍现象。在建立学生专业学科知识与专业学养课程以及人文知识结构的综合化方面,始终鲜有自身的特色,难以做到真正地素质综合与相互兼容。因此,某种意义上说,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科教学,有些可以说是对专业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技术型“克卤。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高师纷纷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学院。显而易见,其角色的定位,被人为地异化了。众所周知,一个正常走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进入高师音乐专业学习之后,无论如何是很难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演奏家或演唱家的。高师音乐专业不仅承担不了如此重任,也不应当承担这样的任务。况且音乐家是不可能批量培养的,那毕竟是少数人的事业。高师音乐专业其首要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未来的艺术教育家。

面对现今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基础教育新一轮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教育改革展开了。特别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出台,使得现今高师音乐专业日趋显露出它僵化扭曲的一面。尽管在过去

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高师音乐专业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专业教育人才。但面对《艺术课程标准》的实施,基础艺术教育需要的是在艺术上兼具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方面技能与知识的,多专多能、各项素质互置兼容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人才。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态势,面临着新一轮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在基础教育的新一轮课改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必将大步推进高师相关艺术专业教育教学的改革。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呼唤。

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思想与观念的更新,首要的是必须将现有各科传统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行真正有机地综合。切实地从艺术学的角度,全方位进行通识性的学科贯通。众所周知,除科学之外,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艺术既具有直觉、感性、整体的思维方式,又是人类表达情感、思考人生、观照现实、追求理想的重要方式。鉴于此,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尤应摆脱狭隘的审美经验和偏执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必须主动自觉地用人类创造的各种文化来提升自身的修养,以便适应新课改的基本要求。

比如,应将传统的《和声学》教学与键盘的学习加以紧密地结合,在键盘普修课中,加大理论和声的含量。将初级和声理论有机地引入到键盘的技能教学中,造就学生探究式学习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大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又可以使本显枯燥的技能练习变得有趣和鲜活起来。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高师音乐专业的特色,通过理论与技能的贯通;才能真正建立起学生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才能更进一步地造就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另外,作为艺术的传播者,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人文知识结构的合理建构,也是急需充实的一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总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艺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面对这样的目标,高师音乐专业传统的学养型课程,已经突显出其在人文学习上滞后与单极化的一面。所以,高师传统的中外音乐史应在原有基础上,从人类文化大背景出发,将音乐与民族、音乐与历史、音乐与风俗、音乐与本土文化、音乐与地理等等各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互通。此外,通过小论文撰写的形式,锻炼学生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和表述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传统的中外音乐史课程的基础上,也急需拓展人文学科的其他领域,开设诸如人类思想发展史、文化发展史、世界主要文明地区文化发展概述以及中外音乐文化比较等全新课程,从多极发展、多元建构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培养新课标需求的专业人才。

高师音乐专业篇2

中国的民族音乐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独特的风格,它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在实际的高师音乐教学中,民族音乐教育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针对高师音乐专业中民族音乐教育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民族音乐教育现状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不尽人意,西方外来音乐通过多种途径逐步进入我国音乐的各个领域,大街小巷、商店、剧场等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充斥着通俗歌曲、摇滚乐等,公平而论,外来音乐确有较新的形式和技巧并极富现代感和吸引力,对我国现代音乐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某种程度上,又使民族音乐的生存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民族音乐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

长期以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还是传统教育模式,一直受西方音乐教育的较大影响,以教授西方音乐体系的内容为主,民族音乐文化观念一直未能在音乐教育思想和实际教材中得到具体体现,造成民族音乐教育的严重缺失,培养的师资本身民族文化意识淡薄。在课程结构上缺少民族音乐课程,即使开设学时也很短,学生只能了解一些表面上的知识,而不能掌握其中的精髓;声乐课基本是美声唱法一统天下,民族唱法不被重视;键盘课程,练习曲、乐曲大多数来自于国外作品。音乐教育人才的引进普遍重视键盘、声乐等,而很少注意民族音乐的师资,这就导致民族音乐教学缺少专职教师,常常是由音乐理论教师或其他专业教师兼任。民族音乐教学也仅限于民歌、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及民族器乐的简单知识传授与欣赏。尤其是民族器乐,本应是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为缺乏师资,民族器乐选修与民乐合奏课很少开设或根本不能开设。学生们认识了贝多芬,了解了莫扎特,而对我们自己的民族音乐家却知之甚少,对我们的经典民族作品知之甚少。这些现象都会使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迅速消亡,预示着我们将失去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二、民族音乐教育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笔者认为,要想弘扬中国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就要从幼儿抓起,直至小学、中学、大学,都应将民族音乐教育循序渐进地输入到整个音乐教育中去,以培养学生欣赏、学习民族音乐的热情。只有让学生接触并学习民族音乐,才能更全面地培养学生审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新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可见,通过弘扬民族音乐,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民族自信心,在提高人的音乐素质的同时,进而提高民族的整体素质。而作为将民族音乐文化进行逐级传播的重要媒介之一――教师,其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素质的高低就成为能否使我国的优秀的民族音乐得到发展和传承的关键。高等师范院校是培养教师的摇篮,因此高校的音乐更要重视传统的民族音乐等艺术素质的培养。就目前情况而言,民族音乐的生存危机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民族音乐教育没能从基础教育抓起,作为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高师音乐教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高师本专科是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宗旨的。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加强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继承和发扬中国民族文化,在校园内外大力弘扬民族音乐,是我们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学校于是就责无旁贷地成了弘扬民族音乐的主要阵地。这不仅仅是在于向学生传授民族音乐知识,更是让他们认识到它在世界音乐宝库中的重要地位。

三、如何在高师音乐专业中进行民族音乐教育

笔者认为,通过优化课程内容,加强民族音乐作品的欣赏与训练,将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欣赏,可以挖掘民族音乐思想教育因素,有机地对学生渗透爱祖国、爱中华民族的教育,以听觉感受影响学生的情感,从而直接作用于他们的心灵,使情感得到升华,以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作用。

民族音乐的教学,它的传承与发展可以体现在在高师音乐专业的各个学科中如:1、民族特色钢琴音乐作品的教学。 2、民族特色手风琴音乐作品的教学。 3 、民族特色声乐作品的教学。4、民族特色音乐作品欣赏的教学。 5、民族特色的戏曲、曲艺作品的教学。 6、地方色彩的民族音乐作品教学 。7、民族特色舞蹈音乐作品的教学。8、民族器乐作品的教学等等,要运用多种手段让学生认识民族乐器,了解民族乐器的分类、性能、演奏形式等,并选择一些较为经典的民族器乐曲让学生欣赏。

四、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应如何做

民族音乐是世界文化遗产宝库中一颗绚丽多彩的明珠。因此,在多元化音乐教育中,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观念的界定中就首先把民族音乐的观念作为核心,作为高校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该如何做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激发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热情。让学生了解到民族音乐是与人民生活、工作、习俗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第二,给学生展现民族音乐的机会 。通过这些活动加深学生对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热爱具有民族性的文化。

第三,开放式教学,广泛开展民族音乐教育。将课堂延伸,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各种课外音乐活动。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

总之,民族音乐是世界文化遗产宝库中一颗绚丽多彩的明珠。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更应该注重民族音乐文化,为我们民族音乐教育事业发展而努力,开创21世纪音乐教育事业的新纪元。

参考文献:

[1]陆学凯、王纵林.如何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R].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9-01-09.

[2]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

高师音乐专业篇3

 

一、明确培养目标

 

根据《方案》的明确规定,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其中所培养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主要是面向中小学校。对这些音乐师资的具体要求是:通过教学及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的精神,提高审美修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备适应中小学和其他学校音乐教学需要的理论、知识、能力和素养,奠定终身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的良好基础。

 

与其他阶段、类型的音乐教育相比,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有以下特性:

 

1.师范性;这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方面的主要区别。一般来说,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艺术专门人才(歌唱家、演奏家、指挥家),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专门人才(音乐理论家、批评家、作曲家)为目标,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则是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目标。前者以“专、精、深”为追求目标,后者以“全、正、质”为目标。

 

2.专业性;这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在培养目标方面的主要区别。对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来说,音乐学科是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中的审美教育。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中,固然有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内容,但是,更重要的是应当使学生“具备适应中学和其他学校音乐教学需要的理论、知识、能力和素养”。这就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性要求。

 

3.基础性;指的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本科阶段,虽然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相比较而言是专业性音乐教育,但是这种专业性音乐教育仍属音乐教育专门人才的基础教育,因为在它之后还有硕士阶段、博士阶段的教育。

 

二、提高音乐师范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师音乐教育是推行素质教育,实施美育教育的先导和重要因素,也是进行人的全面的素质培养的重要手段。提高音乐师范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转变音乐教育观念;音乐是素质教育、审美教育、基础教育,音乐是创造性思维培养的重要途径,音乐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门类。高师音乐专业人文素质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获取多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提高文化品位、促进个性发展、陶冶人格,从而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2.加强师范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程,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五大类课程。其结构原则应当是: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形成各有侧重、互相关联、互相贯穿的课程体系。

 

三、组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教学实践能力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决定了我们培养的不是单一的表演人才,而应是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且具有开展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较强实践能力的教育人才。因此,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是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重中之重,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点内容那么,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加强学生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必须有切实的举措。首先,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践教学部,负责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其次,实践教学部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实践能力培养档案,规定实践的必修项目和选修项目,修满相应的学分才能准予毕业。再次,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考虑学校教育以及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选择性原则,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最后,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在师资配备、基础设施配备、时间安排等方面提供便利。

 

2.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应将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并将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其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一名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除了必须具备课堂教学能力,还必须具备组织、辅导课外音乐活动的能力。所以,应为学生提供多方面实践的机会,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它既是课堂教学实践的扩展和升华,也是检验课堂教学实践的手段。例如让学生自己轮流组织星期音乐会,从整体的策划、节目的统筹、舞台的布置及灯光、音响、服装、道具, 到节目的组织、衔接、协调、舞台的监督、报幕、催场等等,在这个综合性的大工程当中,既锻炼了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又锻炼了文艺活动组织的实践能力,同时,在活动当中学生也会发现自己所学知识在应用性、综合性、系统性、创新性等方面的不足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以由学生自发的组织一些合唱队、舞蹈队、管弦乐队和民乐队,并定期举办合唱、合奏的音乐会或比赛, 在排练过程中,让学生轮流担任指挥,组织乐队和合唱队排练,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另外,在不影响校内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应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种和专业有关的活动,如中小学开展的文艺活动、社会的公益演出、以及各种专业技能比赛等,让学生走入中小学、走入社会,这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高都是十分有益的。

 

高师音乐专业篇4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遍及全球的旨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教师专业化运动,已成为教育发展和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教师专业化也逐渐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基础课程教育改革。作为未来的基础教育教师,音乐专业师范生应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成为专业化教师,高师院校又如何为专业化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创设条件和奠定基础,这些都值得我们每个教育者深思的问题。

1 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及弊端

课程体系是指包含课程结构比例、相互关系及课序流程的一个整体,体现着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与结构决定了所培养出来的音乐教师的水平和质量。传统的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着学科分化过细、学科之间及其内在联系不够紧密以及专业面过于狭窄等弊端,反映在教学实践上就是重理论传授,轻实践锻炼;重教学实践,轻理论研究。具体来说,表现在:

1.1课程体系的指向性模糊,师范性、教育性特点不够凸显

当前我国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与艺术专业院校所开设的课程除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外基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完全形成有师范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如缺乏教师教育发展的研究型和教学能力培养型课程;教学理论相关专业课开设偏少(仅仅局限于教学法);偏重于专业知识的传授等,体现不出明确的“音乐教育”专业定位及“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目标。

1.2课程设置比例失调

技能课程比例偏大,教学理论课程偏少。在课程设置上,学生的弹唱演奏等技能得到了重视,而音乐教学理论课程开设得大少,大部分就只有“教学法”课程,结果造成学生难以建立起系统的音乐教学理论体系框架,必定导致实际教学中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低下。

缺乏教师技能课程,教师专业化、职业化不突出。教师专业化、职业化是我国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首要问题。音乐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除了具备任何一个普通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外,还必须具备艺术教师所应特有的专门素质,即职业技能。但当前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呈现出单一学科纵深发展的态势,缺乏教师专业技能教育和科研方法训练的内容,教师教育课程的专业特征不明显,无法培养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

1.3课程设置与基础教育脱节

由于与中小学沟通联系不多,对基础教育关注力度不大,因此在课程体系的构建上,脱离了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实际和中小学教师的培养目标。学生通过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知识结构和能力对其以后从事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不够明显,效果不够良好。

2 教师专业化视野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构想

教师专业化的课程结构和体系应体现学科教育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素养,专业技能及专业精神。因此,笔者认为: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

2.1完善课程结构

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就是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使学生在音乐专业学科水平和教育专业水平上达到一定社会经济文化所需求的程度。因此应将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职业方向教育和跨学科教育即普通文化课程音乐专业课程教育学科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等有机地组合。而且,这其中课程的比重合理与否就直接决定了课程体系的优劣和所培养的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故应根据教师专业化的要求,优化组合并合理配置普通文化课程、音乐专业课程、一般教育学科课程、音乐教育学课程、教育实习和实践课程等。

2.2加强教育学科课程建设

教师专业化客观上要求教师教育专业化,而教师教育课程又是决定教师教育专业化的核心因素。在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中,教育学科课程应属于专业性课程,它是把 “学术形态”的音乐知识转换为“教育形态”的知识,再把“教育形态”的音乐知识转换为学生的专业知识并发展其能力的重要平台。所以必须大力加强教育学科课程建设,除设置普通的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课程外,还应开设音乐学科教育学、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课堂管理、教育测量与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

2.3增设教育科研基础理论课程

随着新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不断深入,“科研兴校”、“研究型教师”、“教育创新”受到空前关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成为引领教育与时俱进的灵魂,成为新课改背景下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诉求。未来所需要的不仅是实践型教师,更是研究型教师。高师院校应增设教育科研基础理论课程并通过优化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加强教学理论及论文写作指导等途径来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同时通过构建理论平台、引导实践研究、创设学术氛围、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来培养音乐专业师范生的初步科研能力。

参考文献:

[1]黄威.教师教育专业化与教师教育课程改革[J].课程.教材.教法.2002(1).64-67.

[2]邓志伟.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育素质的提高与教育课程改革[J].外国教育资料,1998,(4).

高师音乐专业篇5

为了寻求声乐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这一共同点,一方面为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教师的教学热情、教学积极性,努力提高声乐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还为了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学生在教学中的合作意识,有效提高声乐理论与技能等,许多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教学,开始探讨和尝试“声乐双选”的分配模式。

由于各高师对“声乐双选”的具体实施大都根据各自的理解、各自的习惯、各地区的特点来进行操作,大同小异,因此,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研究,也有许多经验急待总结和推广,力求在遵循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现实条件下,寻求对高师教师更为客观的教学评价,推动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立高师声乐教学更为科学的分配制度。

二、问题与原因

对于一种新的观念,新的操作,总需要实践来验证和事实来证明。一些高师音教专业在经过一段时间“声乐双选”的操作后,一些棘手的问题和现象也开始显现,不仅引起了一些师生的不满,还引起了专家和学者的思考和关注,如果问题不及时解决,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双选”大有“走过场”之嫌和“作秀”之感,较突出的问题和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该谁先选

教学是双边的活动,尽管教与学双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总有主次之分。因此,“声乐双选”中,教师和学生究竟谁先选的问题,成了“声乐双选”的焦点和多数教师关注的问题。谁都知道:谁先选,谁就在双选中占有主动。

如果让教师先选学生,那么教师占有主动。这时,一些学生就有意见了,他们认为这个老师不是他们期望的老师,他们不大情愿接受这位老师的指导。

如果让学生先选老师,那么学生就占有主动了。老师就只能在学生先选的范围内划圈,一些老师就很不情愿地接受学生,于是老师们也发问了:声乐教学到底是谁教谁?到底该谁选谁?

(二)师生信息不通畅

要使“声乐双选”实现其初衷和达到其目的,师生双方的信息畅通是先决条件,尤其对学生来说更为重要。那么,学生又是怎样了解老师的呢?一般来说,新生入学后对声乐老师的了解来自以下几个渠道:

1.学生与老师的直接接触 高师音教专业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中的艺术班,而大多数艺术班的音乐考生在考前都接受过高师声乐教师的辅导,对老师的声乐技能、声音观念、教学方法等都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他们入学后也决心再跟这位老师继续学习声乐。据调查数据显示,这类学生占被调查学生人数的23%。

2.听师哥师姐介绍 新生入学后,总有自己高中的同学或曾在一起辅导的师哥师姐,尽管这些师哥师姐并不完全了解自己学院的声乐老师,但他们仅凭自己的感觉或道听途说的传言来指点新生,这种现象几乎在所有高师的音乐学院中存在。据调查数据显示,这样影响新生做出选择的人数占调查学生人数的45%。

3.听他人示意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新生本人或家长还认识一些学校其他单位的某些人,这些人也可能通过其他的途径来了解声乐老师的情况,并指点学生的选择。据调查数据显示,这样的学生占调查学生人数的25%。

由于师生信息不通畅,新生入学后,除认识考前辅导过的老师外,几乎就不再认识或知晓其他的声乐老师,就连声乐老师有多少人,各自有什么特点,想要什么样的学生等等,都不太清楚。据调查数据显示,学生选择时对所选老师很了解的占调查学生人数的10%;而对所选老师不了解的占调查学生人数的34%。另外,一些学生对“声乐双选”的时间和操作也不大了解,一些学生双选时没有思想准备,导致选择失误和失败。

(三)问题的显露

按现在学生先选老师的做法,由于学生在“声乐双选”前对多数声乐老师的教学、声部、声种、性别、要求等信息不畅通,对声乐老师的教学特点和方法不了解,对双选的宣传和介绍都没有明白,因此产生或导致以下的问题:

1.教学资源分配不均 由于学生先选了老师,老师就只能在被学生选定的范围内再进行一次筛选,使老师的选择范围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一些声乐条件相对好的学生集中在某个老师组上的现象就不可避免了。其实,这种“拥挤”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一个老师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有时也很难顾及到每一个学生,同时也对老师的教学施加了压力。如果把声乐条件相对好的学生适当分散到多位老师组上,就可以使教与学双方的资源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

2.学生的命中率偏差双选中学生越是“拥挤”,命中率就越是偏离。因为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教师是一个教学团队而不是个体,繁重的教学工作要靠大家共同承担,因此,某个老师不可能承担所有的教学工作,也不可能接受所有期待的学生。于是只能在可承担工作量的范围内接收少数学生,使更多的学生不能如愿。难怪调查问卷显示,有62 %的同学认为这样的双选仅是“少数人受益”。

3.教师情绪受影响 在这样双选模式下,许多学生或一些老师都片面地认为,双选就是“学生选老师”,而这种观点和做法无形中对老师们的教学进行了非官方的评价和评估,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一些老师的自尊心。出于职业道德和教学工作量等原因,许多老师都勉强理解和接受,但他们的教学热情多少受到影响。

一方面,一些有教学经验、教学资质的老师,他们完全有能力和技术承担更多的教学,或培养更好条件的学生,但由于他们在潜心教学的同时忽略了个人信息、宣传等方面的因素,因此只能在学生先选定的范围内进行被动的筛选,让他们感到“力不从心”、“有劲使不上”。

另一方面,一些年轻老师或刚从外单位调入的老师,由于学生很少选择他们,显得十分尴尬,最后只能等其他老师选剩后,把不想要的学生全部分配给他们。这样无形中向他们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也显得不大公平。

再一方面,为了“改变”这“几家欢乐几家愁”的局面,让人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他们过分夸张地进行自我宣传,也有人从考生和考试入手“经营”自己的市场,还有人明争暗斗争夺生源,甚至还有领导用双选来“吓唬”不喜欢的老师等等,这些不良现象都严重违背了“声乐双选”的本意和初衷。

三、改进与提高

上述现象的显露,说明有必要对高师音教专业“声乐双选”的理论与操作进行客观的审视和相应的调整,以提升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提升双选的理论高度

众所周知,采用“声乐双选”模式的理论依据主要来自“以生为本”,但是,如果把“以生为本”在双选的实践,单一理解为就是“学生选老师”的话,那就偏离了双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声乐教学毕竟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活动,如果老师在双选过程中总是处于被学生先选的局面,那么他们在教学中主导地位的角色就很难扮演。因此,在强调“以生为本”的同时,是否还需要提高对“以师为根”的认识呢?只有将教学活动中“根”和“本”融合在一起,才能丰富“声乐双选”的内涵,提升“声乐双选”的理论高度。如果我们将此理论付诸双选实践的话,那么在“声乐双选”模式中,就应该既有“学生先选老师”,又有“老师先选学生”。因此,单一的“学生先选老师”不能全面呈现声乐双选完整的理论,而“学生先选老师”和“老师先选学生”的同时并存,才能涵盖声乐双选较完整的理论和意义。

(二)梳理学生的声乐需求

虽然声乐是高师音教专业的主干课程,但学生在声乐技能上的需求是不同的,因为高师音教专业学生在高考时,是以不同的音乐技能考入高师的。他们主要的音乐技能可能是声乐,可能是器乐,也可能是舞蹈或其他。因此,音乐技能的不同方向决定了他们对声乐技能的需求程度,以及对“声乐双选”不同的理解程度,和对选择声乐教师的重视程度。比如:

1.声乐型 主要以声乐技能考入高师,在声音上具有一定的条件,技能上也有一定的基础或程度,整体素质和形象都不错。他们需求声乐的再发展,也高度重视声乐的双向选择。

2.综合型主要以音乐的综合技能考入高师,声乐、器乐、舞蹈都比较平衡,有一定的基础,但都不突出。他们在声乐上,由于自身的声音条件等原因,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明显优势。他们对“声乐双选”表现出各自不同的需求。

3.器乐舞蹈型主要以器乐、钢琴或舞蹈技能考入高师,多数同学在声乐上既没有条件也没有程度,他们无所谓“声乐双选”的需求。

针对三种不同的需求,如果我们仅用一种方式去满足,显然不是“有的放矢”,而只有用相应的方式,满足学生不同的声乐需求,才能使“声乐双选”的理论与实践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维护教与学双方多数人的利益。

(三)改进双选的具体操作

理论的提升和实践的反思,为声乐双选的具体操作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依据。高师音教专业“声乐双选”模式在上述观点与理论的框架下,应探讨更为可行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比如:

1.加强师生的消息交流 师生双方的信息畅通,是高师音教专业“声乐双选”的基本条件。老师们教学、科研、成果等信息需要通过正面和公开的渠道展示(如宣传栏、图文、校园网、信息表等),让学生较全面了解声乐老师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并允许学生有一定时间的思考,允许学生自愿与老师联系,在学生对老师们基本了解后做出选择(用表格等)。同时,学生也需要用表格的形式,提供必要的信息供老师们参考。

2.合理确定“先选”的比值 针对学生对“声乐双选”不同的需求,兼顾老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并根据教师们的需求确定“先选”的比值,并按“老师先选”、“学生先选”和“老师必选”的三种方式进行操作。

老师先选,就是根据老师们各自的意愿,首先在学生中任选一至两名学生(占学生人数20%),老师先选,是教师权利和主导地位的体现,是教师合理要求的体现。

学生先选,就是在学生先选择老师的范围内,让老师们再确认(占学生人数70%),以满足多数同学的愿望,同时老师们会尊重学生的意愿,愉快地接纳每一位学生。

老师必选,就是最后剩下谁都不想要的学生,较为平均地分配每一位老师(占学生人数10%),体现高师声乐教学的团队精神。

也许以上三种方式的同时并行,既符合高师音教专业的客观现实,又兼顾到师生双方的利益,还推动了声乐双选模式的发展和完善。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重视反馈信息,及时引导和处理,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及时修正偏移。重在提升科学的理论,贵在改进有效的操作,方能使“声乐双选”名副其实,真正做到为大多数师生服务。

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双选”模式,是高师教学改革的组成部分。尽管它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研究和探讨,但它毕竟对于促进声乐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与学双方的责任意识等,具有前瞻的意识和积极的作用,而且每一件新生事物的出现与发展,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实践和总结,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此,高师音教专业的“声乐双选”模式还需要探究和提升科学理论,顾及多数教师和学生的合理要求,实施更为可行的操作方法,逐步修正管理机制,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以适应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在21世纪飞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国安《对高师音教专业声乐、钢琴技能技巧课实行“双选制”的利弊分析》,《艺术教育》2008年第2期。

[2]韩伟《浅谈声乐双选》,《黄河之声》2008年5期。

高师音乐专业篇6

 

高师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教育科研基础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教育中的声乐教育,既要重视技能学习,同时又要注重培养学生口头表达、组织教学等综合能力。在高师声乐的实际教学中,通常有三种教学形式,即声乐集体课、声乐小组课、声乐个别课。三种课型相互搭配,其中的声乐小组课是发展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的教学手段。 

高师声乐小组课,也叫“中课”,这种课是一节课一个老师对2~10个学生的上课形式。声乐小组课根据教学内容的侧重来分。 

低年级以技能训练为主的小组课:这种课型通常是一个老师面对2~4个学生,把性别相同或者声部相同的同学编为一组,进行集体练声,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这种课主要针对程度比较低的同学,通过小组课能解决学生声乐学习中共性的问题。这样的课型既可以以教师讲解为主,又可以以学生讨论为主。不仅有利于学生的互相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和对声音的辨析能力,更重要的是教师也省去了为每个学生单独上课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教学的效率,也缓解了教师的教学压力。 

高年级以排练为主的小组课:这种课型通常是一个老师对5~10个学生,它是以集体歌唱技能训练为基础,侧重于重唱、小组唱、表演唱歌曲的排练。这种课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在艺术活动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学生的组织能力,而且可以让学生接触多种风格、多种演唱形式的声乐作品。 

高年级以声乐教学法为主的小组课:这种课型也是一个老师对5~10个学生,它是由声乐技能、作品表现逐渐向声乐教学过渡,讲授声乐教学法,并融合青少年发声特点训练,以及变声期方法及注意事项。它不仅可以让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而且可以创造学生之间互相教学的机会,进一步训练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 

高师音乐教育声乐小组课的设置很重要,是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是建立高师声乐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近几年高师音乐专业扩招,学生数量的增加使得声乐小课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声乐小组课在一定程度上就缓解了这一矛盾。二是高师音乐教育需要培养一专多能的音乐教师。专门的音乐院校更侧重专业性和技能性,声乐小课只能培养学生的演唱技能,无法培养学生的声乐教学、编排节目、钢琴伴奏等综合能力,而高师的音乐教育声乐小组课有着多重的教育功能。 

高师声乐小组课在开设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在教学效果上,声乐小组课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教师想在一节课的时间内,从技术上来提高几个同学,是不容易做到的。每一名学生练唱机会与接受指导的机会因时间所限,在教学上收到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 在教学内容上,有的学校忽视了针对高年级以排练为主的小组课和以声乐教学法为主的小组课开设的不同功能。有的只重视声乐技能的训练,甚至把小组课上成了小课的浓缩版。这样的声乐小组课往往会拖堂,45分钟一节的课,“认真负责的老师”往往会超过一个小时甚至一个半小时。声乐教师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尽力想提高学生的声乐演唱能力,可以说是用心良苦、无私奉献,但是这样的课堂教学,既增加了老师的负担,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老师在为一个同学上课的时候,小组其他的同学精力容易分散,讲话或者玩弄手机、发短信等等。声乐小组课在教学形式上比较单一,长期以来都是老师坐在钢琴前,聆听学生演唱。整个教学过程过于单调、呆板。长期下去,学生就会丧失学习的积极性,所以往往到了大三、大四有一些没有考上主修的仍然上声乐小组课的学生,越到后期,逃课的学生就越多。有的老师容易偏向小组内程度稍好的同学,这样的结果会造成其他同学教学上的不信任。专业教学更需要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师生关系,而不能有任何的“偏见”,只有这样,教学才能顺利进行。

   

如何通过声乐小组课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是每个声乐老师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于4人一组,以提高声乐演唱技能为目的的小组课。首先在学生的编排上,要注意小组内学生的搭配。每个人的嗓音条件、性别、程度、声部、唱法等都不相同,所以划分小组要综合考虑这些

[1] [2] 

因素。可以将这些因素中相同或近似的学生分成一组,这样在教学过程中选择练声曲目、布置歌曲会比较方便,可以提高教学的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将有相同毛病的学生划为一组,使同学互相之间能有参照,有的放矢的进行专业教学。 

在声乐课的教学上,应该多运用启发式的教学,不能“一言堂”,不能采用满堂灌的办法。要善于组织教学,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要求教师点面结合,力争重点突出而又面面俱到。多让学生参加讨论,让学生自己说,自己懂得分析声音,使学生有学习的自主性。要让学生学会思考,由教师主导型变成学生主导型,老师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充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上课形式应该多种多样,不能一直都是老师弹、学生唱。可以把学生练声和演唱过程中的钢琴伴奏,交给这一小组的同学,这样不仅有利于同学课余时间在琴房互相练习、互相监督,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伴奏能力和钢琴的基本弹奏技术。这样的上课形式,使得老师可以脱离钢琴来到学生身旁,更好地观察学生的演唱状态和肢体动作,也可以调整老师上课的精神状态,不至于在钢琴上一坐就是半天。有些初级程度学生的练声曲就是三度到五度之间基本的音阶练习,速度也比较慢,这些练习曲每个学生都能弹奏的;有些高程度学生的练声曲是在不同的调性上做八度,甚至十度音阶的快速跑动练习、琶音练习、跳音练习以及半音阶练习,这些都需要科学正确的弹奏方法,同时也要求学生对二十四个大小调要烂熟于心。在演唱曲目的时候,循序渐进,多鼓励学生大胆去尝试。如学生可自弹自唱,即兴伴奏能力差的同学,开始只要求右手弹奏旋律,慢慢的加进左手主三和弦琶音音型和柱状型,也可以把学生演唱的曲目交给即兴伴奏的老师等。通过声乐小组课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更好的培养。 

在高年级声乐教学内容上,学校应该重视以声乐教学法为主和以声乐排练为主的声乐小组课的开设,不能简单将声乐小组课等同于浓缩型的声乐小课。对于学生中确实优秀的同学,我们主张在低年级对其实行声乐小课,而大部分的高师声乐专业的同学嗓音条件一般,更适合通过声乐小组课来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作为声乐教师,不能光盯着学生的声音,而是应该多方位、多层面去考虑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在以声乐教学法为主的小组课上,可以让某一个同学给另一同学上课,专业老师和其余同学对教学过程再进行点评。这样不仅让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在以声乐排练为主的声乐小组课上,可以安排形式多种多样的演唱。声乐演唱能力的获得需要在反复的练习中才能实现,俗语说“三想不如一唱,三唱不如一演”,通过各种演唱形式的排练,学生声乐演唱能力会逐渐得到提高,还能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让学生了解多种多样的演唱形式,接触各种优秀的曲目,这些多种多样的演唱形式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师范学生毕业后面临的是中小学生,并会遇到各种音乐活动,所以学生在学校多接触形式多样的作品,对将来的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声乐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师德建设和专业技能,教师的言传身教和人格魅力对于专业教学至关重要。纵观著名的声乐教育家,都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专业素质。老师应该多看到学生的进步,不管学生的程度如何,只要学生努力,有一点点进步,老师就应该充分肯定学生,和学生一道积极努力去探索教学过程。 

高师音乐专业篇7

一、生源质量下降

近年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规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有的在增办新专业,有的开始申报硕(博)士点,还有一些中等师范也升格为高校,成立了音乐系科,不少师范大学的音乐系还升格为音乐学院。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一系列扩招,考生的录取比例有了很大提高,学生人数大幅增加。以往高师音乐专业的考生,大多是本着对音乐教育事业的热爱,才报考高师音乐专业的,专业素质相对好些。如今,由于扩大了招生规模,考生的进校几率大大增加,一部分文化课较差的考生,经过几个月的专业突击,就能考上高师音乐专业;而这些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自觉性、接受能力和悟性都比较差,很难完成学业,导致了教学质量滑坡。扩招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广大青年进入高等学府学习音乐的迫切要求,也使办学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它的负面效应势必会影响到生源的质量和未来音乐师资的水平。

二、 教学目的存在盲目性

长期以来,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一直受着专业音乐院校教学模式的影响,按专业院校的模式来塑造自己的学生,课程分类太细、太专业化,并且学科间缺乏相互渗透;在教师和学生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主修”,轻“副修”的不良倾向;课程设置没有突出“师范性”;教学内容与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实际严重脱节,这些都是造成学生不能很好胜任音乐教学工作的原因。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因此,从生源质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该紧紧围绕这一目的,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师资人才作为高师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为此,应该采取一些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生源质量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着眼未来,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能力,确定招生规模。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未来的音乐教师。未来的音乐教师不仅要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阔的知识面,而后者对一个人专业的发展和提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文化水平能确立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学生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学习的能力、学习的自觉性、学习的习惯以及接受知识的能力等方面就会加强。要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学人才,首先要具备这些能力。因此,提高生源质量,必须要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二)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应突出“师范性”

声乐课和钢琴课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两门必修课,是基础,没有主次之分和“主修”与“副修”之别。可是在实际教学中,往往是嗓音条件好的学生,只注重声乐技巧的学习和训练,不肯在钢琴上下功夫;嗓音条件不太好的学生,只肯在钢琴上下功夫,很少开口练唱。这样就形成了嗓音条件好的以学声乐为主,嗓音条件差的以学钢琴为主,使声乐和钢琴这两门必修课,变成“主修”与“副修”课,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是能唱不能弹或能弹不能唱。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弹琴和唱歌是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只会弹琴不会唱歌或只会唱歌不会弹琴是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因此,在声乐和钢琴这两门必修课之间杜绝存在“主修”和“副修”现象,对学生来讲,“主修”是钢琴和声乐,“副修”则是在学好这两门课程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掌握一些其他乐器的演奏技能与技巧。在教学中,要把个别辅导课、小组课和集体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即兴伴奏课与钢琴课以及声乐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理论基础课同专业技巧课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要重视合唱指挥课、器乐课、乐队编配知识课以及形体舞蹈课。这些课程虽然高师音乐专业大多都开设,但往往不被重视。事实上,合唱队的组织、舞蹈队和军乐队的训练在中小学课外活动中是很重要的。在课时上,按大纲规定只开设一年,每周两课时,这些远远不够,应多增加课时,延长开课时间。此外,在课程设置上还应参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由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制定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是当代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在总结我国新时期音乐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小学音乐学科的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等一系列新的教学规范和要求,是一个具有纲领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指导文件。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不要局限于音乐及音乐教学本体,要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增开一些必要的人文课程,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知识含量,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未来的音乐教育者能更好地胜任音乐教学工作,真正起到推动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作用,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高师音乐专业篇8

一、高师音乐专业当前的教学现状

(一)重专业轻文化

当前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程,轻视文化课程。部分学生认为,只要把专业课搞好就行了,文化和通识课程可有可无。面对老师的劝导,他们极力狡辩:我们是搞艺术的,文化课跟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专业课的优劣才是衡量成败的标准。而文化和通识课程老师则认为,音乐专业学生文化课底子差,学习没有动力。因此,他们在教学中缺乏热情,随意降低教学难度深度和要求,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学生重专业、轻文化现象的蔓延。

另外,高师也没有把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放在重要位置,人文类课程开设得少,文化基础类课程的学时也很短,学生还没有弄懂讲什么,课程就结束了。长期在这种环境中,怎么可能让学生重视文化课程?

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从大三开始就会选修擅长或感兴趣的课程,多数选择钢琴、声乐等技能课程作为主攻方向。很多学生并没有把目标定位成中学音乐教师,把自己当作从事专业的音乐工作者。尽管高师也开设教育类课程,但始终认为,这与专业今后的发展方向相距甚远,不需要重视。

(二)重技能轻理论

重视技能课程,轻视理论课程是目前高师存在的另一现象。现在高师的音乐理论教学,非常注重书本上的知识传授,但真正联系到实际教学中却很少。课堂教学中以传授型为主,与学生互动或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却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丧失了独立思考、运用知识和创新能力的机会。学生普遍感觉到音乐理论课程枯燥乏味。学习理论课程,不仅要耐着性子深入教材,还要做大量的理论习题,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还有些理论课程教师,往往注重书本知识的条理性,很少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一味地灌输死知识,这也是造成很多学生厌倦的原因之一。

技能课程就不是这样了:声乐学得好,可以在舞台上崭露头角;钢琴弹得好,可以举办音乐会;舞蹈跳得好,可以用优美的舞姿感染观众。这些既可以给观众以视觉和听觉上美的享受,同时又能满足日趋浮躁的心理需求。理论学得好又能怎样呢?总不能在舞台上做乐理习题和视唱练习吧。音乐理论课程非但不能满足其出人头地的欲望,反倒要求默默无闻持之以恒地加以练习。当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这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重技能轻视理论课程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重单科教学轻横向联系

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形式比起其他专业来就显得有些特殊了。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同时并存,这倒完全符合音乐专业课程教学规律,但正是这多种多样的教学形式造就了课程之间各自为政的局面。

第一,文化课程与专业课程缺乏联系。文化与专业课程缺乏联系的现象在高师普遍存在。专业课老师在课堂上很少提及文化素养方面的内容,文化课教学也很少联系专业课知识,它们没有相互交融,也缺乏必要的联系。

第二,技术理论课程与技能课程缺乏联系。技术理论课程与技能课程缺乏联系在高师表现得尤为突出:钢琴主项学生居然不会即兴伴奏,声乐主项同学很少用带钢琴伴奏的乐谱直接演唱。技术理论课的老师也没把技能和其他课程进行横向联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尤其对中学音乐师资的全方位培养起着十分明显的消极影响。因此,高师进行知识的综合联系,强化学科教学横向联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三,理论与技能课程缺乏联系。理论与技能课程严重脱节缺乏联系。音乐理论是学习各门课程最基本的启蒙知识,是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理论体系,是技能训练的基础、技能实践的标杆,没有理论基础,再好的表演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昙花一现。开设音乐理论课程来加强学生的理论基础,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技能训练,在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再不断完善和发展理论。

(四)重课堂教学,轻教学实践

高师是培养中学师资的重要阵地,高师音乐专业是中学音乐师资的摇篮。因此,高师音乐专业教学要以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本,强调教学完成,注重结合中学音乐教学实际。

高师音乐专业教学是以技术型、技能型和基本理论为主,但无论是其中的理论还是技能课程,最终都是以教学实践的形式来体现的。而目前高师音乐教学重课堂讲授,轻学生参与实践,重教学结果;轻教学的愉悦过程,重知识技能教学;轻音乐教学实践的发展,重音乐理论讲述。这就会造成教学效果与期望值有较大差距的局面。教师舍得花大量时间将作品指导得尽善尽美,却很少教学生怎样将所学的知识与中学音乐教学联系起来。学生的技能知识与教学实践严重脱节,教学经验严重不足。虽然高师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教育见习活动,但走马观花似的见习,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就是教育实习时间也仅一个月,且被放在最后一个学年,即使学生在实习中发现不足,也没有时间进行弥补或纠正,大有流于形式之感。

因此,高师必须摆脱过去的教育模式,把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联系起来,把重点放在学生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上,让学生走上台去体验老师和学生的区别,让学生早日走进中学课堂,使学生尽快完成学生向教师的角色转变,用所学到的知识去实践、去亲身感受。

二、中学音乐新课标的要求

中学音乐新课标中明确提出,中学音乐课程基本理念必须强调以审美为核心,以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为轴线,通过审美过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中学音乐新课标的根本目的是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这决定了中学音乐教育必须以全体学生为对象,以普及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任务。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当前对中学音乐教育教学无论从性质和任务、还是从内容和形式上都还缺少充分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提高,忽视普及;重视比赛,忽视教学;重视培养尖子,忽视面向全体。这些与中学音乐新课标的宗旨是完全相悖的。

面对音乐专业教育本身出现的问题,以及高师音乐教学与中学音乐教学完全相脱节现象,就使得必须坚持高师音乐教学改革,寻找更好的方法把高师的每个“点”与中学的每个“眼”进行完美对接,使得高师音乐教育培养出能够更多熟练驾驭中学音乐新课标的新型教育人才,为新课标的更好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为了能够全面贯彻中学音乐新课标,完成美育教育的重要任务,高师音乐教学改革就必须与中学音乐教学改革同步进行,把中学音乐新课标作为高师音乐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今高素质、宽口径的基础音乐人才的教学计划,明确培养任务、建立一套科学有序、创新务实的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来完善高师音乐专业教学。

三、高师音乐专业教学与中学音乐新课标的对接

(一)优化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

高师音乐教师现在多为单一型教学,造成视野不是十分开阔。这就要求既要不断丰富自身的艺术修养,提高专业和文化素质,又必须一专多能;既能熟练掌握专业课程,又能指导学生音乐实践和教学的能力。教师还要多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教学方法,加以整合吸收。教师还应多参加比赛,加强舞台经验强化自身的艺术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教师的能力提升了,才可能培养出适合中学音乐新课标的准教师人才。

当前高师的音乐教学内容过于老化,教学模式也比较单一,像音乐史和音乐欣赏类课程,不能只局限于传统的欧洲音乐史部分,应该补充各大洲不同国家代表性音乐的介绍,以便拓宽学生的视野。

高师的音乐理论水平提高很快,但大多停留在做习题层面上。因此,在教学中,应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比如,把和声写作与钢琴练习结合起来训练即兴伴奏,把和声、复调与曲式分析联系起来进行创作,把声乐以及曲式联系起来进行作品分析等等。在教学中,始终强调学生不能孤立地学习每一门课程,要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地进行综合性学习。

另外,高师还应该做到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各个学科联系起来共同教学。例如,把声乐与钢琴结合起来训练边弹边唱,把乐理与视唱练耳结合起来进行教学,使得乐理教学音响化、视唱练耳理论化等等。改革创作课程也可以作为一项内容。高师音乐的创作课程多半是歌曲创作,教学时,要利用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以及新颖活泼的思维方式,开发和挖掘学生的创作潜力,把创作作品与艺术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在舞台上以歌唱、演奏等形式进行充分地自我表现和展示,使音乐创作得到最大限度地延展。通过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各门课程的兴趣,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学生的潜能。

(二)重视感觉培养,提高学习兴趣

作为教师,首先应该明确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悟,以审美教育为核心,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以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使学生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和推进新课程改革,要培养学生对音乐浓厚的兴趣,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中丰富的情感内涵,逐渐喜欢音乐,对音乐更深层次理解。运用多种形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多媒体、电视、音响等不同教学设备,欣赏交响乐和民族器乐以及各类声乐作品,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感受音乐。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推动学生积极学习的强大动力,只有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兴趣中学习,在兴趣中提高。

总之,只有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艺术形象,生动有趣的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动”起来,使知识和技能融于艺术感染之中,化于音乐实践之中。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在欢快的氛围当中获得知识,从而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三)改革课程设置,拓宽教学形式

高师音乐专业课程设置要尽可能与中学音乐教学联系起来,不能按照专业音乐学院的课程方案进行压缩降低层次进行,要结合中学音乐教学尤其是当地的音乐教学实际,也不能为了单一完成本身的教学任务而开设课程。为了完成于中学音乐新课标形成对接,可增设课程,尤其是涉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音乐内容,还可考虑举办中学音乐新课标的讲座,改革教学实习模式,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了解中学音乐新课标的教学实践机会。

另外,让高师学生多走上讲台去实践和体验,把所学的知识在中学音乐新课标的要求下运用出去,加强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的环节,在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中逐步理解并掌握中学音乐新课标的基本要求。要让乐理、视唱练耳与和声,音乐欣赏和声乐,钢琴与和声结合起来进行教学,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知识的传授,开拓学习空间,增加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容量,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运用知识、探索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

请经验丰富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到大学课堂进行中学音乐新课标讲座或中学音乐课堂教学,让高师学生感受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形式、内容及步骤,在教学方法与途径上,强调音乐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主动参与并围绕学生个体来设计教学方法,要让学生走出课堂这种狭小空间,走进社会这个大舞台去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出去。

(四)完善课堂教学,强化艺术实践

重视课堂教学的设计,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和创新性学习的积极性,注意创设教学情境、改进教学方法。多给学生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在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自我实践,在实践中掌握音乐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

增强课堂教学的目的性。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让学生尽可能全面接受和掌握每一个知识点。在教学中,从内容到步骤,都要突出目的性,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效果最大化。

注意课堂教学的层次性。学生的水平和领悟能力都不尽相同,因此,在教学中,要尽量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听懂和掌握,不能只顾及某一个层次或其中比较突出的学生,要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网罗所有教育对象。

艺术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注重艺术实践,鼓励学生多参加课外音乐活动。学校要尽可能给学生创造各种艺术实践的机会,狠抓常规排练,改变单一灌输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提倡体验模仿探索、合作及综合的教学过程和方法;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环境,建立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启发学生主动和创新性学习。

另外,加大综合素质培养,及时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体系,适当调整课程结构,把重点放在高师音乐专业教学和中学音乐新课标的对接上。

四、结语

只有把高师音乐专业教学和中学音乐新课标对接上,才有利于高师人才培养和中学音乐教学的健康发展。因此,高师必须依据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新课标与内容,及时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课程结构,以满足中学音乐新课标对高师培养人才的全面要求。

高师多主持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在实践教学中注意学生的创新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会教、会唱、会弹、会演、会编、会创、会写、会用的高素质基础音乐人才。在加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还应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把德育和美育渗透到中学音乐教学中,把高师音乐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融入到中学音乐新课标中,以完成二者完美对接。这是高师的培养计划决定的,也是中学音乐教育所期盼的。

参考文献:

[1]汪明舒.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现状的分析与思考[J].宿州学院学报,2007,(05).

[2]郁正民.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技能训练[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陆德明.现代中小学艺术教育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

[4]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高师音乐专业篇9

当我们跨入21世纪,考虑师范音乐教育要与国际接轨,用客观的眼光审视乐理教学得失的时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清醒地看到它的不足:一是没有充分体现音乐文化教育的特点。因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则教学上应体现出差异来。专业音乐教育的乐理教学更多突出技术层面而师范音乐教育要特别强调文化层面。二是乐理知识的单面性,即只懂欧洲近代乐理。这与基础音乐教育要体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不适应的。这也是当前的“基本乐理”学科建设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一)《基本乐理》学科建设的新思想

由于音乐哲学观、音乐教育观的变化,“基本乐理”教学的目标也较之以前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

1. 音乐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大,要求我们必须有更丰富的乐理知识去认识和理解不同种类的音乐。

走过二十世纪,我们已经习惯了欧洲的专业音乐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出现的“新音乐”,我们平常听音乐、论音乐主要是这两类音乐。其实,除了这种已“深入人心”的音乐以外,还有中国传统音乐、非欧洲的世界各民族民间音乐也已越来越多地被我们认识和接受。当我们接受了越来越多的非欧洲音乐以后突然发现:我们现在所学的“基本乐理”的这一套理论是不能完全解释这些音乐的,如果我们要认识和理解这些音乐,我们也必须具备欧洲近代乐理(指欧洲近现代专业音乐的乐理)以外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2.“理解音乐的文化内涵”在当前的基础音乐教育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强调,我们必须把音乐不仅当作一门艺术同时也要作为一种文化来学习。

如何理解音乐文化?音乐文化包括哪些内容?“基本乐理”的教学中,如何体现音乐文化的学习?比如说,一个音乐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功能作用等,即它为什么发生?是怎样发生的?它的个体的、社会的功能是什么?它是如何衍展和传承的?不同的文化背景,自然有不同的回答。

3.由于音乐哲学观、美学观的差异,我们必须面对由此带来的音乐审美结果的差异。

什么音乐听起来美?什么音乐听起来不美?美感是怎样产生的?是音乐本身还是音乐以外的因素?音乐能否表现一定的内容或塑造一定的音乐形象?美感是自然环境形成的还是接受教育的结果?音乐的美是一种很复杂的现象,而且,由于音乐并非是世界通用的语言,所以让全世界的人都产生一种共同的美感是困难的。对音乐美感的体验是因民族不同、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个人接受教育的程度不同而千差万别的。在乐理教学中,也应讲解各种不同的音乐哲学观、美学观。

(二)《基本乐理》课程体系的内容

根据目前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趋势,结合中国师范音乐教育的情况,高师的“基本乐理”教学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欧洲近、现代乐理;2.中国传统音乐的乐理;3.世界民族音乐的基础理论。

1. 欧洲近、现代乐理的教学

欧洲近代乐理一直是中国“基本乐理”课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基本乐理”课程体系中仍然是重要的内容。近百年来我们积累起来的乐理教学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但我们对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和教学方式应有所调整。

(1)把握基本知识的深度

以往师范的乐理教学过于强调操作性,以致教学内容过于艰深。这并非是完全必要的。现行教材中每一个细小的知识也不一定要求学生都必须掌握,而应有所侧重。如大、小调体系中的音程、和弦、调式应是其重要内容,学生应学会作一般的分析,但并不绝对有必要让学生都能去构成。因为分析是每个学生今后都会遇到的,而构成却不是。还有做练习的问题,大部分学生都会抱怨习题太多、太繁杂。随着操作性要求的降低,习题是可以减少的。

(2)欧洲近代乐理的应用

学习欧洲近代乐理即是学习欧洲专业音乐的创作手法、表现方式和感受能力。欧洲近代乐理有其学科体系的系统性,即它是学习欧洲古典音乐的奠基石。但也有其局限性,即它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这一套理论对于欧洲的现代音乐和非欧洲的音乐大多是不适用的,对于中国近现代的“新音乐”它是适用的,但对于中国传统音乐它是不适用的。

(3)欧洲近代乐理的延伸――现代乐理

进入20世纪以来,各种流派的现代音乐开始出现,这些音乐现象是不能用传统的乐理来分析和解释的。现代音乐作为一种音乐文化,目前在基础音乐教育中还没有很多的体现,但作为师范音乐教育的“基本乐理”教学也应有所涉及。目前已有童忠良的《现代乐理教程》出版,其主要内容包括:新的调式音阶、现代节拍与小节解放、现代和弦与和音、现代调性与调关系、有关现代作曲技法的乐理等内容。④现代乐理的内容在高师的“基本乐理”教学中,不必占太大的分量,但不能缺少。

2. 中国传统乐理的教学

早在1928年出版的萧友梅的《普通乐学》中,就已包含有中国五声调式的内容,1962年出版的李重光本及其后各种版本的乐理教材中,五声调式也都是其内容之一。在童忠良等编著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中又列入了中国特有的音律、音阶、节奏、节拍、调式、记谱法、律制等内容。⑤这些在高师的“基本乐理”课程中应有所体现。

(1)乐理教学应培养学生有中华民族特点的音乐思维方式

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传统孕育了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思维方式,因此不可用欧洲音乐的思维方式来“规范”中国音乐中独特的现象。如记谱法:中国有方块的象形文字,在记谱上,就创造了工尺谱、减字谱等文字谱记谱法,与欧洲的五线谱相比,在音高、节奏上的量化记谱方式是有区别的,而这种区别是由产生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思维方式所决定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意”比“形”更重要,所以才有“得意而忘形”。中国古老的文字谱(如古琴用的减字谱)正是体现了这种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当我们用音乐来表现一种意境的时候,我们是不必有绝对统一的音高和节奏的(实际上,“节奏”这个术语本身在中西音乐的概念上是有区别的),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感悟去处理和发挥。

(2)乐理教学应结合文化和审美进行

“基本乐理”本来是一种抽象的音乐理论,在专业音乐院校的乐理教学中,通常较少涉及到音乐历史、音乐文化和音乐审美。但音乐师范的乐理教学应与此有一定的区别。中国传统乐理中本来就包含深邃的文化内涵,因此其教学应尽可能地结合音乐文化和审美来进行并在内容上有所选择。如在讲解“节奏与节拍”这个章节时,就可以学习戏曲中的板式和唱(奏)打击乐曲牌作为突破口,利用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中国戏曲有的打击乐曲牌是用来练习中国音乐节奏的绝佳材料。可先背“锣鼓经”,然后进行合奏,通过练习来了解戏曲中曲牌的形成、作用和审美特点。还可以专门介绍中国的鼓文化。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既学习了中国乐理又学习了中国文化。

3.世界民族音乐的基础理论

这是“基本乐理”教学中最感困难的部分,因为目前国内较难见到成体系的世界民族音乐的“基本乐理”教材。但学术期刊上偶然也可见到相关的介绍,如《黄钟》2002年第1期上曾登载了中央音乐学院张伯瑜教授的《印度音乐的基本理论》。事实上,由于世界民族音乐所包括的范围太大,要总结并教授其基本乐理是困难的。但是世界音乐文化又是基础教育中的内容之一,在高师的“基本乐理”教学中也不可回避。因此笔者原则认为,在教学中至少应该体现如下几个观点:

(1)世界民族音乐有其差异性

全世界民族众多,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音乐,由于各自的文化背景不同,表现在音乐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既有音乐概念的差异,也有音乐形态的差异。

(2)音乐功能和表现上有其相似性

虽然差异是明显的,但在音乐的功能、音乐的表现性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如通常都在宗教和民俗仪式上使用音乐,把音乐用于治疗等。音乐在一定程度上能表现该民族的意志和精神。

(3)音乐行为的共同性

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乐器,虽然在乐器构造和演奏上各不相同,律制也不相同,但在“音高”、“旋律”等音乐要素上既有独特之处,也有某些共同的特征。

世界民族音乐的基础理论有其共同性但更多的是差异性,因此,在当前没有合适教材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以具体某地区的音乐为例去说明该地区音乐的一般规律和特点。

当前,部分音乐院校的乐理教学已将“中国传统乐理”和“欧洲现代乐理”纳入其中,而师范音乐教育“基本乐理”课程的建设相对还比较薄弱。而且由于各种原因,乐理教学改革是困难重重。当务之急是着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帮助教师转变教育观念。一般来说,所有教育行为都要受教育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在正确的、先进的教育观念指导下教育行为才能产生良好效果。新世纪的师范音乐教育同样要求执教者与学习者领会新世纪有关音乐的哲学观、美学观、文化观等新理念。其次,进行师资培训。由于“基本乐理”新增设了欧洲近代乐理以外的内容,对部分乐理教师来说也是新知识,他们应尽快地进修或培训、补充新知识,以便迅速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再次,编写新教材。一直以来,有师范音乐教育特点的“基本乐理”教材本不多见,而在一部教材中包括“欧洲近、现代乐理”、“中国传统乐理”、“世界民族音乐基本理论”等内容的“基本乐理”教材还没有出现。还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教学软件、音像及图片资料也应尽快出版。

①张静蔚选编《中国近代音乐史料》,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42、143、209页。

②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华乐出版社,2002年10月,第93页。

③同上第95―96页。

④童忠良《现代乐理教程》,湖南文艺出版社,2003年4月。

⑤童忠良等编著《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1月。

参考文献

高师音乐专业篇10

一、高师学前专业音乐教育的基础现状

(一)学前教育专业生源状况:

近年来,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生源不理想,文化基础弱,艺术素质更低。以昆明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为例(2010年起招本科),据统计,2010级本科50名学生中,专科60名学生,仅有30几名同学是以第一志愿录取的,20几名是以第二、三志愿录取的,剩下的同学都是从其他各种专业调剂过来的,进校后90%的学生对专业认知度为0,更太不上认同或热爱。在录取时没有经过任何技能测试和必要的面试,由于没有任何艺术基础,使他们对音乐类艺术课程从一开始就有畏难情绪,甚至抵触情绪,而要通过三年或四年的专、本科音乐各科教学,掌握从事幼儿园教学所必须的综合音乐应用能力,对教师和学生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学前教育专业整体目标定位:

学前教育专业目标定位要准确。在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本科、专科、中专、职校并存的今天,各层次办学在把握好重点突出自身优势的同时,都不可避免的应处理好专业理论与艺术技能的比重关系。例如近年来,很多高师院校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脱节,把学前本科定位在培养幼教教学科研人才上,重视教育理论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因此“重理论轻技能、重学历轻能力”的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本科毕业生职业技能较差,大多只能从事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这一培养目标与幼儿园需要一线教学老师的实际相矛盾。本科学前教育培养目标定位的不准确,极大地影响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

(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类课程定位:

专业目标定位的不明确还会导致课程设置的不合理。音乐各学科课程比例要把握好深度和广度。由于受学时的限制,在整个课程设置中,专业技能必修课程在所有课程设置中所占比例不够,无法贯穿学制始终,通常情况下实际学习只有两年。学前教育的专业特性决定了学生不可能像音乐专业学生一样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音乐艺术学习和训练。对从高中毕业入学已成年的大学生来讲,钢琴等操作性技能的学习就显得十分吃力,再加上学习时间十分有限,致使技能水平有限,直接影响了其施教能力。还有,很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采取“拿来主义”,简单模仿音乐院校或高师音乐系课程设置。将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音乐教学法、音乐欣赏等分科设置,课程之间缺乏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同时,很少考虑音乐学科与学前教育其他学科的相互渗透,缺乏音乐与教学法紧密联系的观念,音乐专业要求的深度深,但结合幼教音乐艺术教育实际的广度延伸又不够,严重脱离了幼儿园音乐教育实际,不利于学生幼教音乐艺术教育知识结构的优化。学生实际动手教学能力不足,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就更弱。

二、学前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纯理论研究型。站在理论层面高高在上的审视研究课程优化理论。然而这类研究既使从理论上再如何完善,不结合幼儿园实际教学应用,不结合技能转化到教学的训练,对改变和提高幼教音乐师资的实际教学水平,意义不大。

(二)单纯研究某一学科技能提升的问题型。提出的看法普遍是:从中专升格到本科后,技能训练应在深度上提升,演奏演唱技能要更专业化。这是一种近乎理想化的提法,没有结合生源情况和课时比例升本后反而缩小的实际,缺乏对当前幼教一线实际的基本了解和研究。

高师音乐专业篇11

随着音乐教育专业毕业人数的增加,中小学对应聘者的选择空间日渐增大,由此带来的音乐教育人才的供需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种矛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生有“一专”但不“多能”,造成供需之间的不适应。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当是一专多能的通才,因为一所普通的中学或小学不可能同时安排器乐、声乐、舞蹈三位教师同教一门音乐课,它需要的是一个多面手,是一个一专多能的实用型人才。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在现有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学习过程中,学生往往过分强调自己的“专项”,一味重视自己的“一专”,而忽视其他专业技能课的学习,“偏科”现象严重,造成多数学生有“一专”而无“多能”。另外,专业教师在授课和考试评价过程中也存在对所谓“副修”专业技能要求偏低的倾向,这也加重了学生只重“一专”而无“多能”情况的出现。这种情况给高师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带来了极大的不适应:一方面是毕业生抱怨用人单位要求过于全面,言称“我是学某某专业的,却让我又弹又唱又跳”;另一方面,则是用人单位对多面手、实用型人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由此造成供需不协调,存在矛盾。

第二,所学专业技术缺乏实用性给就业带来了困难。有些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试讲时,声乐专业动辄意大利原文歌曲,唱得声情并茂,而听者则一头雾水;钢琴专业出手便是大部头的奏鸣曲、赋格曲,弹得神采飞扬,让其即兴为歌曲伴奏,却一脸为难;舞蹈也只是会成品,而缺乏编创能力。结果是,求职者抱怨用人者“不懂艺术”,用人者则评价求职者“净学些没用的东西”。如此一来,那些在校期间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学来的专业技术,在实际的教学需要面前,却表现出无奈和尴尬,给就业带来了困难。

第三,组织第二课堂活动的能力不强,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中小学音乐教学除有限的课堂教学之外,还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它是日常教学的有效延伸和必要补充,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提高学生参与音乐活动的能力。而第二课堂音乐兴趣活动的开展又有赖于音乐教师,因而高师音乐专业的毕业生组织第二课堂活动的综合能力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实际活动中,许多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在合唱队的组织、排练与指挥,在舞蹈编创尤其是对为歌曲伴舞的创编,以及军乐队的组织与训练等方面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实用知识相对欠缺,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

第四,缺乏相应的文化底蕴,影响了自身形象。即使一个能弹、能唱、能跳的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也存在着专业素质过关而文化基础过于薄弱、综合执教能力相对欠缺的问题。如语言的组织和表达能力不强,板书的规范性与逻辑性差,往往狭义地只从技术角度理解音乐而缺乏对其文化内涵的全面感受和诠释,知识面狭窄,教学语言过于贫乏,读写中出现错误,缺乏最基本的地理、历史、文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造成教学中出现常识性错误,等等。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音乐教师的职业形象,严重妨碍了教学质量和中小学生音乐素质的提高。

以上问题,反映了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某些不足。在新的历史时期,高师音乐教育必须根据中小学的实际教学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现行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存在的问题

课程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教学培养方案,教学培养方案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必须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基本要求。根据这一要求,音乐课程体系的构建应采取平台加模块的模式,即分为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育专业课程三个平台,具体课程体系建设分为以下模块:

1.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选修)、形势与政策等6门课程。音乐学本科教学计划(形势与政策除外)共安排262学时,占15个学分,每周还安排教学实践课1节,课时偏多。思想政治理论课要贯彻“少而精,要管用”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个人实际相结合、理论与改革开放相结合的要求,坚持对音乐专业学生进行政治信仰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等教育;教学实践课则带领学生参观访问,进行社会调查,解决学生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培养学生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好地解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势与政策”每学期可开1至2次讲座,介绍当今国内的一些重大问题,使学生了解中国和世界发展趋势。

2.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主要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从音乐学本科教学计划来看,专业必修课,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器乐、和声学、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音乐名著欣赏、中国音乐史、欧洲音乐史、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形体与舞蹈、艺术概论、大学语文、曲式与作品分析等16门,占69学分。专业选修课,包括钢琴、声乐、器乐、和声学、复调常识、音乐论文阅读与写作、意大利语、声乐艺术发展史、钢琴艺术发展史等19门,占22学分。这部分知识是音乐专业学生知识基础的拓宽加厚,是知识和能力结构的最底层部分。学生如能学好这些课程,就具备了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适应未来作为音乐教师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课程模块。这类课程必修课主要有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声乐教学方法、钢琴教学法、音乐教学法等共6门,占12学分。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懂得教育规律,研究中等学校音乐教育的规律,探讨音乐教育的性质、任务、内容、教学原则和方法,懂得学生生理发展状况,为在今后独立从事学校音乐教学工作和组织课外活动打下基础。这类课程是高师音乐专业区别于音乐院校课程的一个显著标志。

4.人文知识课程模块。这类课程设置在通识课程中的选修课程中,包括大学语文、文学作品赏析、历史知识、政治法律等,占6学分。这些课程主要介绍人文知识中最精华的部分。因为人文知识和音乐艺术息息相关,特别是文学更是和声乐艺术密不可分,声乐艺术就是文学艺术与音乐艺术的结合体。高师音乐专业学生文化知识的功底决定其音乐知识基础,决定着大学生的发展后劲。

5.工具类课程。这类课程也主要设置在通识课程中的必修课程中,主要有外语、计算机等课程。这些课程是通向新世纪的“金钥匙”,不仅广泛运用于音乐教学中,而且还广泛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是工具类课程,因此,应当特别重视和加强。

6.实践类课程。这类课程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音乐会、生产劳动、社会调查等。这些课程是教学的重要环节,要精心组织,总体安排,分步实施,要和“小课堂”知识紧密结合。这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技能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决不能忽视。

从课程建设的整体上来看,它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精神,突出了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课程设置比较全面,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该课程体系既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本课程设置虽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但其实际教学还是没有完全脱离音乐学院培养专业表演人才的模式。

其次,专业必修课的学科类课程中音乐技能类课程过多,音乐学理论类课程不足。音乐教育是理论学科,在培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时候理当更加注重理论课的教授,而以上列出的课程中涉及音乐学理论的比重过小。

最后,教育实践类课程脱离实践。教育理论课程与教育实践课程的教学是实现师范教育的根本途径,也是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的课程。教育类课程中有些课程是需要紧密联系实践的,然而这些实践课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却存在着脱离实践的问题,同时,学时也相对偏少。

三、对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建议

1.明确培养目标。高师所要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师应该是开放性的具有多项技能的人才,因此其所学理论不仅要注重本学科专业的音乐知识,还应介绍课本以外的中小学音乐课程内容。例如,声乐教学除训练声音的技能、技巧外,可增设儿童、少年歌唱技能、技巧课程,合唱教学可增设童声合唱教学,音乐欣赏教学可增设儿童音乐剧欣赏;在钢琴课上可以把即兴伴奏与钢琴演奏融为一体,提高对学生的要求。

2.改变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一直沿用音乐专业院校课程体系的状况。音乐学院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师范类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不一样的,由此决定了教师教学的方式方法、难点重点也是不一样的。师范类音乐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技能,而且还要求学生要善于传授知识,具有明显的师范性特点。

高师音乐专业篇12

一、当前国内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现状

1.生源音乐素质薄弱

目前不少高校纷纷组建了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但是在入学却没有再设立艺术方面的考试,甚至很多学生是调剂到本专业,这种情况导致大多数学生的音乐素质基础较差,有的学生在音乐的学习上还是比较吃力,例如,有些学生音准差、乐感不强、四肢不协调,在后期的学习中,这类学生也会逐渐失去兴趣,毕业时学生的程度也是良莠不齐。这样的学生,就算是将来从事了幼儿教育,也不会有太好的教学效果,甚至会对幼儿的音乐教育带来不利影响。

2.生源相对较少

近年来,我国民办幼儿园在逐渐增多,但是工资待遇却不高,这是学前教育生源较少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秦皇岛的私立幼儿园,2010年,幼师工资每月基本在1000元左右,到2015年大概每月1600元左右,尽管工资在增长,但是始终与其他的职业存在一些差距,这就直接导致幼儿教师的不稳定,同时对我们的幼儿教育也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公办幼儿园待遇相对较好,但是目前对幼师的需求已经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学生们在选择专业时,考虑到将来的工资待遇等问题,会使很多学生想选却不敢选择学前教育,就算是选择了此专业,毕业时就业的方向也可能会因为工资的问题而转移。就我校的生源情况来看,目前每年基本会有一个对口招生的班级,其他班级的学生都没有任何艺术类的相关基础,而且还有一部分是被调剂到本专业的,例如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两个班50%以上是被调剂过来的,半年以后又有15%的学生转到其他专业。同时,这部分学生基本都是女生,很少有男生选择此专业,因此学前教育专业似乎又有了一些局限性,尽管专家们的呼吁男生选择此专业改变“阴盛阳衰”的幼师队伍,但是到目前来看也没有任何改观。这种不稳定的生源状态以及毕业以后的待遇情况,使学生存在很大的担忧,在选择此专业上也会非常谨慎。

3.音乐课程单一性强,缺乏专业特点

学前教育专业有其特殊性,如何把音乐与其他学科综合起来,使音乐课具有综合性,延展性,是值得我们从事音乐教育的老师们去研究的。当前有的高校音乐培养方案上基本上是把中专层次幼师培养与专、本科层次音乐教育简单叠加综合,不少学前专业的课程安排甚至直接是专科幼师层次或者是与音乐专业的一样,课程安排上脱离幼教实际,缺乏专业特色。其次,从教师方面来看,目前课程基本上是由音乐系的老师进行授课,由于学前教育专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一味的追求技巧上的提高。很多教师没有进行相关的培训,缺乏对学前教育专业的了解,因此在授课中难免会套用音乐专业学生的授课模式。从课程的内容来看,部分课程的观念陈旧,内容陈旧,使用课程书籍也是音乐专业书籍的或者是中专幼师的书籍,这些课程和设置很多都不能适合四年制学前教育专业且音乐基础薄弱学生使用。同时,我国目前占主流的幼儿师资培养的课程还是比较偏重于艺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单一性太强,缺乏各科之间综合教学。

4.学生实践能力较差

教学实践能力较差,说课逻辑比较混乱。在多数高校中,要么偏重理论,要么偏重技巧,而忽略了学生非常重要的的实践课,这也是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不好的原因之一。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考之前和大多数普通高考生一样是通过全国文化高考被学校招录的,以前参与的音乐实践活动并不多,因此,学生的音乐表现力不够,即使在学校进行了一定的音乐能力培养后,还是有很多学生不能准确的表达音乐的内容。还有一部分学生,即使能够理解音乐,但是由于表演实践较少而羞于上台。不敢站到人前去把音乐的语汇表达出来,就不会自如的控制课堂的节奏。国外幼师教育非常注重实习实训,例如在日本,学校安排67.8%的学时用于实际操作训练,25%的学时用于专业理论学习,而在我国大多数高校中只在毕业前夕设有一个阶段的实习,首先实习的时间段安排的就不够合理,学生往往在这个时候都忙于找工作或者继续深造,就会无暇顾及实习中问题的解决,其次,一个阶段的实习学生对现行幼儿教育的了解不够深入,实践能力难以得到提高。

5.专业教师紧缺

随着各高校不断扩招,音乐教师严重紧缺,很多学校学前教育的课程都是由音乐系的教师担任,很多教师超负荷上课,而有的学校也经常根据教师的师资情况开设课程,这些方面严重影响到学生音乐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课程安排上也已经脱离了学生的实际水平,使学生们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练习音乐各门类的技巧,而忽视了学科的综合性。这种不符合学前教育专业的授课模式,导致不少学生对音乐相关课程望而却步,不能顺利完成课程要求。因此,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的独特性,培养适合此专业的音乐教师势在必行。

二、改变当前学前教育音乐课程现状的途径

当前我国高师学前音乐教育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他们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并没有一味强调高学历,而是注重应用、实践与创新;注重培养学生对儿童的音乐观察、理解和分析能力;重视对学生的各种科学综合教育及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对各种艺术技能的学习要求相对较低。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教学方法,创建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把音乐教育与其他领域的知识结合起来运用到实践中去。

(一)把握学前音乐课程的特点

音乐课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不断创新和改革中,学前教育音乐课程具有了独特性、基础性、创造性、科学性的特点。

1.独特性

学前教育的音乐课与音乐专业学生无论在教学对象、教学目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上都有很大不同。学前教育的培养方向幼儿教师,之所以开展音乐课是为了对儿童进行美育教育。因此,开展课程时应该和儿童的心理和思维特征联系起来,加强对此方面的培训。

2.基础性

幼儿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儿童各种能力的培养,综合能力强的幼师会对培养儿童的艺术创造力奠定良好的基础。在音乐教育方面,应该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尽管在学习过程中不需要过分的讲究音乐的技能、技巧,但是学生应该具备基础的唱、跳、弹的能力。在授课过程中,要加强这几方面的综合练习,例如,一首歌曲,可以边唱边跳,也可以边弹边唱,这样,学生在弹唱和舞蹈编排等方面就会联系起来。

3.创造性

学前音乐教育不像音乐系突出技术的专业性,具有基础性的特点,在教学中,要不断引导学生和儿童的特性联系起来。首先应该让学生了解儿童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知识通过儿童感兴趣的方式传递给他们,这样才能实现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的。这个过程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游戏是幼儿喜欢的活动方式,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开发学生。

4.科学性

音乐对于儿童来说,不仅会在提高语言学习能力,而且对孩子们的心智发育及沟通合作方面有很大帮助。因此,音乐课程对于学前教育专业来说非常重要,有其科学性。如何正确的用音乐来教育幼儿、引导幼儿,这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

(二)改革其他相关环节

1.提高生源素质

为提高生源素质,笔者认为,在高考之前,应该对报考该专业的学生进行一次艺术测试,测试内容不用像音乐、美术专业要求那样高,应侧重基础,通过此考试才可以录取,这可以检验学生将来能否担任幼师这一职业,也为学生后期的学习减少负担。

2.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提高幼师待遇

(1)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质量、设施等,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重视与管理。(2)提高幼儿教师工资水平。待遇提高,才能够激发更多学生对本专业的兴趣,也能使生源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对于幼儿园而言,幼师会比较稳定,同时更能吸引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前来任教,也有利于加强教育部门对民办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进而推进我国幼儿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3)规范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任职资格。幼儿教育有其特殊性,不是简单的“看孩子”,没有经过培训或不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的人,是不应该入园进行授课的。但是,现在有很多民办幼儿园还存在这类问题。

3.合理设置课程安排,注意多元化知识学习

21世纪初期,世界发达国家改革后的幼儿课程教育呈现了五大特点:课程设置规范化、课程目标全人化、课程内容多元化,课程实施游戏化,课程资源社区化。在这些国家的培养机构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和创造力,教会学生如何发现和培养儿童的科学探究能力。这对我国的幼儿教育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相比较而言,我国目前幼儿师资培养的教育模式更偏重于音乐技能,我国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中应该把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知识也囊括进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必须增加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课程组织能力。

4.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中重要的一环,学生的综合知识运用、创造、组织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学生应该学会如何把音乐与其他领域的知识综合运用,融到游戏、科学观察等活动中。要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就要增加实践课程,联系实践基地,让学生走进幼儿园去观察、听课、试讲,回校后进行总结、汇报。

5.对任课教师进行培训

改革高校“借用教师”的形式,配备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师。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课教师,在授课之前,应该进行培训,教师需要了解学前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要在掌握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基础上进行授课,这样才能使教学具有学前教育的性质。对任课教师的培训,可以请一些优秀的一线幼儿教师进行演讲,去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以了解当下幼儿教育还存在的现实问题,回到学校后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培养。幼儿教师对我国的基础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培养高素质的幼师是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主要目标,高师学前教育课程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会推动着基础教育向更高的一个层次发展、提高!

作者:张芹 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高师音乐专业篇13

纵观我国音乐教育改革的历程:中国古代的教育(包括音乐教育)是由奴隶主贵族垄断的“学在官府”教育,至春秋时期,孔子第一个倡导“诗书礼乐”,此后,儒、墨、道、名、法、阴阳百家争鸣,至秦汉时期的“乐府”开创了最早的音乐教育机构,隋唐时期的“教坊”、“梨园”使音乐教育达到高度重视的程度。跨到近现代,从“学堂乐歌”的兴起到蔡元培先生提出“以美育养成高尚之风,以完成国民之美德”的主张,对音乐教育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从呼吁重视音乐教育的困难时期,到以唱歌为中心的初创时期,再到介绍、模仿外国音乐教学经验的发展时期,直至今日的“音乐教育应当以审美教育为核心”,以至新世纪新的音乐教育观(以情感教育、审美教育为核心,在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等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与人合作与共处,在音乐教育过程中享受成功。)的确立,这一系列不仅体现了人们对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也看到了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光辉前景。专业音乐教育、职业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参加各类音乐比赛、音乐考级、观摩各种音乐会等等,是人们参与音乐活动的良好途径。这是我国音乐教育走向成熟的标志。

中国的高等师范学校大多是由中等师范学校改制而成的,民国初期有6所(即北京、广东、武昌、南京、四川成都、沈阳等高等师范学校),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为中学和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师资。1919年3月12日,教育部在《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规程》中设有预科、本科、专修科和研究科。“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不同类型的高等师范音乐教育系科相继成立,如私立上海专科师范学校、上海艺术师范大学音乐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体育专修科等等。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高等师范教育不受重视,至1937年《训练中学师资暂行办法》的颁布才得以重视,对提高中学师资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有明显促进。从1932年3月私立广州音乐院成立至1945年,全国已有11所师范学院。新中国成立以后,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专业发展速度迅猛,相继建立了10所音乐学院并6所艺术学院。① 于是,一度出现师范学院音乐教育模仿音乐学院教学模式,至20 世纪80年代又是音乐学院也办师范专业……应该说高师音乐教育有着非常良好的局面。遗憾的是传统的课程设置已不能适应时代和形势的要求。

二 、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

高师音乐教育担负着为中、小学培养合格教师的重任。“合格”已不再是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是新世纪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仅仅上好专业课已达不到新的教学目标。因为国民音乐素质的提高靠的是中、小学的基础音乐教育,高质量的中、小学音乐教育靠的是合格的音乐教师,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靠高师音乐教育所培养,因此,高师音乐教育重任在肩。

1.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

心理学对能力的解释是:“凡是人在完成活动的可能性方面的个性心理特性,它是人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必要心理条件。”②音乐的学习确需一定的天赋,更需要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创造是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创新是民族和国家进步的灵魂、发达的不竭动力”③。就高师音乐教学而言,演唱、演奏是音乐的二度创作过程,必然涉及到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欣赏音乐时的想象与联想是更高层次的创造性活动。教师可通过体感训练法、节奏游戏训练法、曲式结构体验法、指挥训练法、二度创作训练法、符号创作法、曲调创作法等策略和方法发掘学生的潜在创作能力,主动探索音乐。

2.重视艺术实践

人类的音乐实践包括三个创作过程:作曲、演唱(奏)、欣赏。音乐艺术是一种直接经验,无论哪一个教学领域,都应注意学生的参与过程,把亲身参与作为获得音乐美感体验、形成音乐审美能力、提供综合音乐素质的主要手段,达到课程价值的实现和学生的终身发展。高师音乐教育不能只强调课堂教学的秩序性,应特别重视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实践能力。

3.增加文化含量

音乐教学不仅要弘扬我国民族音乐文化,还要关注世界多元文化;不仅要提高专业综合素质,还要加强相关学科的综合(特别是艺术类学科);要与文学、历史、民族、宗教、民俗等紧密联系,使音乐的人文内涵更加丰富和鲜明。笔者认为,音乐专业高考录取的文化课分数线不应降低,数学分应计入总分。因为文化素质偏低不仅给高师音乐教学带来难度,同时为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带来局限。理科中,数学和物理均与音乐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达以及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的趋势,高师音乐教育必须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此二者是多媒体教学、数字化教学、远程教育、学习借鉴外国先进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强有力工具,应视为与音乐专业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

三、“能力观”培养要求改革课程结

一直以来,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基本是延用传统的专业设置,即声乐(分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分钢琴必修和其他器乐选修);理论(分基础理论、史论、技术理论)等课程。虽然,至第三学年分专业主修,只不过是主要课程的继续或延伸。有些院校尽管增设一些特色课,但均存在因师资而随意性设置的现象。课程设置显然是不全面的、不适应时展要求的。表现在:(1)在大学所学的抽象的理论和较难的技巧,在实际工作中派不上用场,而工作上需要的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较差。(2)只会声乐和钢琴,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较差,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不足。(3)参与教学研究活动能力较低,积极性也不高。科研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较低以至不能参与论文交流活动。改革课程结构需调整以往音乐学院式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否则,有悖于师范性的体现。新课程设置一定要以高素质,高才能为目标。高素质是师范性的充分条件,高才能是师范性的必要条件。

课程结构的改革可通过替补、合并、增设三个途径去建立,通过这些途径可以减少课时,进而合理分配课时和增加选修课。

1.数码钢琴集体教学替代《钢琴基础》课教学,学程为两年。利用现代化设备,即体现教学直观性,还能使学生相互参照。主修生增加《协奏与合奏》和《钢琴发展史》课。

2.合并《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课(二合一),学程为两年。前者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后者是音乐技能训练而巩固前者,二者紧密联系不能割裂。

3.《音乐欣赏》包括中国音乐欣赏和外国音乐欣赏两部分内容,欣赏音乐必然要分析作品,故将《音乐欣赏》、《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和《外国音乐史》四合二,合并后的课程为《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和《外国音乐史与欣赏》,学制分别为二个学期。

4.《歌曲作法》中增加《音乐文学》课,即可提高歌曲写作的质量,还可弥补学生文学方面的不足。

5.改《艺术概论》课为《音乐美学》,提高音乐学的层次。

6.《配器》课更名为《配器法与乐队排练》,因为学生主要掌握的是小乐队(各种乐队)的编配和排练,而不是交响配器法。

7.《声乐》课应包括《基础声乐》和《声乐发展史》,主修生增加《合伴奏》课

8.《民族民间音乐》与《民族调式和声》合二为一(因师资原因,大多院校未开设《民族调式和声》,将失去中国特色)。

9.《中学音乐教学法》与《普通教育学》合并为《音乐教育学》,增强学科教育学意识。

经过替补、合并、增设以后,使原来的20门课1573.5学时变为15门1400学时,达到了课程改革的目的。所节约的173课时用于其它课的选修和艺术实践,以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能力观”的培养要求教师重塑人格

为师必须学高,身正才能为范。高素质的教师要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育学生的道德观念及奉献精神,可谓“传道授业解惑”。用自己严谨而科学的治学态度及一言一行来启发和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以其饱满的热情、积极向上的态度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创设愉快、新颖、平等的教学环境和氛围,寓教于乐,与教育人。

面对教育的改革,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置身于学习者、研究者、监督者的境地。这是重塑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体现高素质教师的重要环节。

音乐教育活动的主体是施教者,客体是受教者,所借助的媒介是音乐作品。施教者以音乐作品为媒介来感染受教者,受教者又不断向施教者反馈信息,构成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教师不断调整音乐教育的运作过程,明确教学目标,运用定向性、调控性、有序性的教育行为,引发受教者的情感活动,来实现教育的目标。

作为音乐艺术教育施教者主体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是音乐文化艺术的传递者,他们把人类一切优秀的音乐艺术遗产传授给后人,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艺术的向前发展,更离不开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创造性的工作。

五、新的课程体系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

当前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行课程已出现许多不能适应时展的问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繁多,缺乏整体性;课程内容繁、难、多、旧,偏重书本知识,脱离学生生活及社会发展;教学方式强调死记硬背和机械训练;评价方式过于优生劣汰。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颁布,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体系,实现素质教育课程化,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的必然选择。

“素质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业务能力、生理心理等四个方面的教育。”④片面意识下的素质是文化素质,不等于人的全部素质,当今世纪意识的素质指的是人文素质。探索世界先进教育体系,应对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建设先进的教育思想。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是历史的必然,加强素质教育的唯一举措是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起来,在高校就要增加人文学科的学分。“历史上70%的科学家在人文与艺术方面有很高的成就。”⑤不加强科学教育,人文教育不可能取得顶尖的成果。

六、新课程结构下的必要条件

我国高教事业正处在高速发展和急剧变革的关键时期,一方面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也日益深刻地影响着高教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自身在教育思想观念、学科专业结构、课程教学体系、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问题,特别是与之相适应的高层次课程建设。要落到实处就必须有三大保障措施:一是思想保障。要坚持思想先导,重塑教育理念,把素质教育视为当今时代的教育理念,贯穿于课程建设全过程。二是组织保障。国家教育部门及相关院校要健全教学组织系统,强化教学指挥系统,完善教学管理系统,调动教师的学者意识和掌握前沿学科的意识。三是条件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和图书资料“三大支柱”建设。

(一)制订教学计划,明确培养任务和教学要求。

根据培养方向和新课程建设的措施,制订适合21世纪高素质、宽口径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是高层次课程建设的先决条件。

(二)、认真抓好教材建设。目前,我国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尚未有统编教材,大多采用传统教材或自编教材,虽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了一套“21世纪高师音乐专业教材”,但仍是以传统的课程设置而组织编写的,只是冠以21世纪之名,不能适应高层次课程建设的需要。国家教育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和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及发展,编写真正适合21世纪高师音乐教育的统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在全国试用,再通过试用情况修订通用。各地可编写部分地方特色的教材推广使用。

(三)、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作为音乐艺术教育施教者的音乐教师,除了应具有健康的生理、心理素质,教师应具备的一般修养外,必须具备较高的音乐专业修养。

(四)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广泛开展学术活动。建立艺术教育研究机构,探索艺术教育的规律,不断提高音乐学科的水平。

注释:

①马达《20世纪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第76-98页

②《心理学》第255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③张淑珍《新音乐课程与学科素质培养》第31页—中国纺织出版社

④于建福《素质教育》第 8 页----教育科学出版社

⑤同④第 16 页

参考书目:

1.伍雍谊主编《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

2.姚思源主编《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

3.李凌、赵讽主编《世界音乐教育集粹》〔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8年

4.[美]本耐特。雷默《21世纪音乐教育使命德扩展》,全国第七届音乐教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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