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实用13篇

督导方案
督导方案篇1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大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武平、市档案局局长王惠霞任副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艾木龙、市发改委副调研员伍湖辉、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梁礼远、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德泉、市财政局副局长陆中和、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有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档案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验收及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在项目立项阶段,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提出并协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的移交接收范围。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否合格作为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评优的必要条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重点办负责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房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馆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竣工审计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审计;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资金拨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政档案室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二、督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三)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四)省档案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五)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督查范围

(一)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

(二)2012年及以后开展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续建项目。

四、督查方式

(一)现场督查。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听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查看项目档案有关资料,督查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工作完成情况。每次督查情况将向市委、市政府专报,近期将对市本级2007年至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详见附表)。

(二)会议调度。根据各重点项目建设档案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召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召开档案督查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项目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通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档案督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

(一)已竣工项目重点督查:

1、除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档案外,生产使用单位保管的一套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整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是否依法申报已完工项目档案验收。

(二)在建项目重点督查:

1、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1)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规划;

(2)项目建设档案有归口管理部门;

(3)明确有分管领导,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收集情况

(1)项目前期材料(含立项、可研、征拆、环评、勘探等);

(2)项目设计材料;

(3)项目招投标材料;

(4)项目施工材料;

(5)项目监理材料;

(6)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3、档案规范整理情况:

(1)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程序,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

(2)制定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和保管期限表;

(3)建立健全了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4)项目档案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档案保管情况:

(1)有足够面积的档案库房和装具;

(2)档案环境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尘、防高温等“八防”要求,所需设施设备齐全到位。

5、档案移交情况:

档案的移交、保管符合《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档案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同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一套,属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向所在的城建档案馆或市政档案室报送项目档案。

六、督查要求

督导方案篇2

为加强我教委督导工作,成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挑选一批迎检骨干教师。

组  长:刘小龙

副组长:朱小龙

成  员:赵斌武吴云龙胡菲王润周武彦峰

二、督导评估内容

根据《甘肃省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评估内容,从学校条件和环境、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四个方面依照评估标准进行量化评估,最后做出评估结果。

三、发挥教学督导的咨询建议职能。

督导人员应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有义务与教务处等有关领导进行交流和业务联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

与全校教师共同努力,把好教学(备、讲、批、辅、考、评、补)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把好公开课、新授课、实验课、复习课、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

五、督导人员要深入课堂听课

每小周听课不少于3次。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公正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谦虚谨慎,在专业方面应虚心地向相关教师请教;作好听课记录,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反馈和评估;坚持原则,注意方法,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在课间或课后深入学生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也可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评教,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和宣传,对教学存在不足者,有责任帮助其分析其原因,督促其整改,以利其提高教学质量。

六、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

督导人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确定督导工作的重点,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       

七、协助档案室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档案

每位教师可随时查阅,从中了解自己有关教学质量的相关情况,并以此为参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八、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面对教学、德育、后勤诸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推进,逐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教学方面包含: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听课记录、课后自我反思等;

纪律方面包含:集会、课外活动等;

卫生方面包含:教室、办公室、清洁区、厕所等;

安全方面包含:门、窗、水、电,桌凳,运动场地、运动器材、设备维修、防火、防盗、假期值班等等。)

督导方案篇3

自评的主要依据

(一)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

(二)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三)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自评的组织实施

开展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实施”的原则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区级自评每年一次,市级复查至少每两年一次,省政府将根据区级自评和市级复查结果开展综合性督导评估。每年的区级自评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今年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必须在年10月份完成区级自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解读评估标准与计分方法。

2、部署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启动“对县督导”工作。

3、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对县督导”调研工作,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4、调整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5、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

6、印发相关材料,细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阶段(

1、各学校及相关部门按照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和整改提高工作。

3、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三)“对县督导”自评迎检阶段

1、组织各评估小组采集有关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初步完成《省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2、学校协同做好相关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四)市级“对县督导”复查阶段

1、市教育督导室对办事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

2、区政府接受市级复查评估。

3、市级复查结束后,根据市级复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准备迎接省级督导评估。

(五)省级“对县督导”评估阶段

接受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主要工作措施

督导方案篇4

二、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保一个组。包保人要经常联系包保单位和部门,及时跟踪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所包保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包保单位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局领导包保责任分工具体见附件)。

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

包保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情况;

2.落实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工作要求情况;

3.领导在岗情况,对疫情防控的掌握情况;

4.延迟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5.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务室对师生发生疫情防控情况;

6.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

7.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8.对师生外出,特别是经停重点疫情地区排查工作情况,外出师生居家隔离情况;

9.通过各种形式、通讯渠道对师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情况。

四、有关要求

督导方案篇5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环保系统各个部门、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要内容: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制订和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总量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是否到位,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的总量来源是否落实。

(二)流域污染防治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对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农村“以奖促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对此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查找出的环境保护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

(五)加大对涉铅等重金属、化工、造纸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检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达到要求,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控,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有效。饮用水源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

三、监督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要结合平时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牵头领导审批后实施。做到与其它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把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首位,要把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在检查工程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

(三)搞好协作配合。各科室、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需要其他科室(单位)参加时,要主动沟通协调。

(四)严格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企业确定整改目标、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查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督导方案篇6

二、督查原则及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督查”的原则,利用明查、指定检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全区12处镇、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每季度进行督查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

(一)现场督查。

1.对镇、街道的督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督查组,成员由相关监管部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组成,采取随机抽查、指定检查和推荐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有群众举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指定检查。督查组依据督查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2.对监管部门的督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打分。一是通过对镇、街道督查结果进行随机复查,看监管部门的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和督促整改情况;二是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监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有群众举报和有迎接检查任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指定检查;四是对联合执法和日常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对监管部门的督查结果,同时对相关镇、街道从上次督查分数中进行扣分。

(二)加分和减分。

1.每次督查,根据承担临时任务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承担区级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或者代表市、区迎接上级检查的,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并得到好评和认可的,视所承担的工作量酌情加2至3分。完成不力被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3分。

2.对出现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曝光或对同一问题群众二次(或多次)举报等问题的,每次分别对所在镇、街道和监管部门扣2分。

3.年终,根据年内食品安全工作受表彰情况,分别对镇、街道和监管部门在全年督查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三)成绩计算。督查实行扣分制,每次100分,全年总分400分。

(四)反馈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成绩进行统计、排名,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全区通报,并报送区大班子领导。每次督查结果最后一名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区政府督查室,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当面说明情况。

三、兑现奖惩

(一)区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奖惩基金20万元,其中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2万元;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贸易局、区粮食局、公安分局各1万元,另外5万元及根据督查结果扣罚部门的资金做为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奖励经费,由区食安办按照查办案件的案值及承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奖励。

督导方案篇7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常规建设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但县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助于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建立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从而推动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快速驶入现代教育的快车道。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全面总结和完善年教育工作,以年工作为重点,按《评估细则》分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使其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归档有序、展室独具特色,并写好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对“两基”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危房改造、环境改造及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写出有特色的典型材料。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规,按“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投入的预算与决算,特别是对教师基本工资的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债务及公用经费补足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在1.5%以内、小学辍学率在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100%,并且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继续巩固“扫盲”成果。

(四)加强对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发展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五、工作职责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经济、科学、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

2、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体制。

5、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乡镇、教育督导的监督工作。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1、发挥督政和督学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教育督导,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

2、对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教育单项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作出表彰和批评。

3、每年组织督学和督导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抽查考评,对乡镇政府实行教育单项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公报,并将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4、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均衡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级教育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

5、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督查,做到专款专用。

(三)县教育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进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制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两基”实现后的控辍保学及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民办幼儿教育的审批和评估工作。

5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预防新的乱收费的产生。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8、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9、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1、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建立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帮扶制度,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四)县财政局职责

1、确保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逐步增长;确保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认真安排好教育专项经费。

3、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对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种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县人事局职责

1、从学校、幼儿园实际出发,按有关标准协调编办做好教职工的定员、定编工作。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将编制核定到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革人事政策方面的积极支持。

2、协同县教育局做好“校长公推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的教育改革工作。

3、认真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特别要引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骨干教师和具有现代化教育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干部。

4、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六)县计划发展局职责

1、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工作中,配合县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2、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改革、教师福利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七)县审计局职责

1、对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2、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3、对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4、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对“行动计划”的款项进行监督、审计。

(八)县城市建设局职责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及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教育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

2、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并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逐步改善素质教育环境。

3、支持、指导教育部门搞好工程建设,尤其是危房改造。

4、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的达标改造提供方便。

5、协助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按要求对工程分段进行质量验收。

(九)县卫生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2、指定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防治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饮水、食品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幼教保育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幼儿园按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6、各乡镇兼职卫生医务人员要定期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十)县文体局职责

1、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会同公安、公商等部门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电脑网吧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脑网吧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书刊、音像制品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娱乐活动,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

(十一)县统计局职责

1、帮助、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2、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十二)县环保局职责

1、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十三)县公安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教师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会同县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4、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拒绝黄、赌、毒侵蚀校园。

5、帮助学校维持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十四)县广电局职责

1、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一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2、为迎接年省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作对外宣传教育的专题片。

(十五)国土资源局职责

1、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预留好教育用地。

2、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有偿划拨供地。

(十六)县物价局职责

1、审核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2、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征收不正当费用和乱摊派。

3、制止教育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七)县工商局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教育,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倡导文明经营。

3、协同县文体局对歌舞厅、电脑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十八)县民政局职责

1、密切关注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和救济。

2、掌握应届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发展动态,配合教育局搞好应届大学生的社会援助工作。

3、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即时采取援助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加以整改,对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县地税局职责

1、大力宣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拓宽教育费附加征收渠道。

2、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力求应收尽收。

3、具有教育费附加半年征收情况向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通报的义务,以便教育局对教育费附加作统筹安排。

4、年终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金进行结算。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搞好调研,拟定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工作方案。

(二)学习考察阶段

1、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川教督[2006]3号)。

2、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已评估通过的县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我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分析迎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迎接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

各乡镇、校成立迎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迎接省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培训自查阶段

召开全县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校长(园长)、教育专干参加的动员大会及培训会。

(五)自评自改阶段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关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根据全县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细则》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各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自查。

(六)整改上报材料阶段

向县领导小组汇报迎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县长签字,形成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七)州级督查阶段

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准备各种资料,对照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室的复查。通过州级复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八)省级督查阶段(待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工作的准备,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任期内教育目标责任制和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校的教育情况以及资料的健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的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数据,组织人员清理、完善县级资料室建设,县、乡准备好迎接检查汇报材料,迎接省级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简称“国表”)填表说明

(二)省有关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

(三)近几年国家及省的教育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

八、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评估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因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常抓不懈,形成制度

督导方案篇8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畜牧与饲料科,办公室主任由畜牧与饲料科张超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郑威副站长担任。

局机关畜牧与饲料科负责组织协调,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监管,各县、区(开发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站)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生鲜乳和奶畜饲料抽检覆盖面和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要求对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及生鲜乳运输车的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和奶畜饲料质量安全违规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两证”的清理整顿与规范

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清理整顿,本着“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监管、扶持和指导。认真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严格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的市场准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核发工作的检查督导,推进生鲜乳收购、运输流程的标准化管理。

(二)“两证”信息备案

各县区对新核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许可证,要应时把核发的许可证及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报我局备案,整改、审核以及关停信息也应及时上报我局。

(三)日常监管

要求各县区分别于4月、5月、6月、8月、9月、11月底到辖区内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1次;全年至少检查生鲜乳运输车一次。每次填写检查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留受检方,一份留县区主管部门,一份报送市站。受检方在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建立台帐,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全程追溯。

生鲜乳生产环节主要检查规模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相关人员健康证明,养殖场的生产、收购、诊疗、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等档案记录材料。

生鲜乳收购环节主要检查生鲜乳收购证、生鲜接单、生鲜乳的制冷和贮存条件、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生鲜乳分户留样情况、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以及生鲜乳收购、检测、销售及运输记录等记录。

生鲜乳运输环节主要检查生鲜乳准运证、生鲜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卫生情况、奶罐隔热保温和密封等贮存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督导方案篇9

(二)评估内容:以《省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依据,重点督导评估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育发展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市县级人民政府2012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

二、督导评估方法与要求

(一)采取自我评估与督导评估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年度督导评估相结合,评估县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到乡镇和学校进行情况核实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督导评估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二)督导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督导评估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核对相关数据等方式,了解各地的教育工作情况,据实反映被评县(市、区)教育水平。被评单位应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评估,如实提供自评报告和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评分细则》指标类别整理好需要查阅、核实的数据和材料。

(三)评估得分依据平时督查和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的情况确定,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反馈给受检单位。受检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市政府对受检单位整改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存在的问题在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将在下一年的督导评估中予以扣分。

(四)为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将“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列入“一票否决”内容,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取消参与“2012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的资格。

(五)督导评估时间:2012年12月底。

三、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督导方案篇10

强化控辍措施、突出整改举措

(一)加强在校初中生控辍保学措施。认真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每个学期初组织镇政府包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学校共同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辍学生的动员返校工作,进一步开展贫困和留守学生帮扶工作,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吸引力,让他们学得好、留得住,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一体控辍保学工作体系。建立镇、村两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提高“控辍保学”实效性,力争辍学率控制在3%内。明确教育教学方向,转变对老师和学生的考核与评价理念,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导优辅差课后辅导工作,既要注重及格率,又要注重优秀率,从而不断提高巩固率。

(二)积极拓宽捐资助学渠道。广泛争取个人富商和三山钢厂、林场等企业捐资助学,不断完善奖教、奖学、济困助学长效机制,特别要做好“一对一”、“一对几”手拉手助学济困活动,对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根据规定可纳入乡镇低保户,享受就学各种优惠政策,确保不让太平一个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筹建“义务教育基金会”,促进太平镇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三)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定期召开校园周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每季度组织公安派出所、防火办、综治办、文化站、工商等部门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积极做好学生往返学校安全,特别路途遥远学生乘车乘船已得到有效解决。

督导方案篇11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开展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秘书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防火委员会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2012年2月9日到2012年2月13日。

四、检点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出租屋、个体作坊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活动举办场所。

五、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紧急情况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春节期间商场、市场等场所人员是否超员;

3.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内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否到位;

5.举办大型活动是否进行申报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6.各村屯柴草垛是否集中堆放;

7.居(村)民燃放烟花爆竹是否设立燃放点。

六、检查方法

采取条(系统)、块(地区)、点(单位)相结合,抽查与单位自检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正常检查外,必须分别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大型集中检查和夜查活动。

七、责任分工

1.各镇场区要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冬季防火攻坚战”,统一领导、部署、检查、指导本单位的“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立即组织成立消防安全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2.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组,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狠抓火灾隐患整改。

3.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记录备查。

4.县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加大营业高峰期、火灾多发时段的检查力度。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第三级列管“七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占道经营、安全出口锁闭、疏散指示标志缺损、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违规动用明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超量存储货物、公共娱乐场所超员使用以及违规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改正;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到期复查,直至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障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要严格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六个一律”,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5.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告、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的良好氛围。

八、具体要求

督导方案篇12

二、加强协调督导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对涉及范围广、影响重点项目整体推进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及时予以解决。

相关市级领导对所分包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全面落实“五包”责任,即:包项目立项开工、包项目融资建设、包项目施工环境、包项目进度质量、包项目竣工投产。每月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一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实行专线直报,所涉及问题由分包市领导挂牌督办,督办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市委、市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的总结分析会议,听取相关市领导分包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每月应对所辖属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两次,随时向项目分包市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市大项目办每月逐项目督导一次,对问题特别严重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导,必要时驻地督导。对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由市主要领导或市分包领导采取现场办公或召开专项会议等方式进行协调督导。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健全两级三层工作制度。把重点项目有关内容分解到市、县两级和发改系统、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三层。建立项目落实责任和进度档案,定期汇报和督导落实情况。由市大项目办对有关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每月百分制排序考评。

督导方案篇13

二、工作项目

(一)挂牌督导

1.工作职责

(1)对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6)一旦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件,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学校妥善应对和处理。

2.工作要求

(1)每所挂牌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1天。

(2)对挂牌督导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3)探索积累挂牌督导工作经验,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2020年现代化学校创建、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视导。

1.现代化学校创建学校:XXXXXXXXXXXXXXXXX

2.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学校:XXXXXXXXXXXXXXXXXXXXXX。

3.工作要求:

(1)对照评估指标指导学校的创建工作。

(2)了解各校创建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

(三)常规联合视导

1.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 组长: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二责任区组长: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三责任区组长: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四责任区组长:XXXX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8

第五责任区: 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8

2.联合视导主要对以下九大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2)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3)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4)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5)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6)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7)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8)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9)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联合视导工作要求

(1)九大事项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认真收集信息,填写好相应督导表格,写好各自一块的评估小结(成绩与亮点,问题与建议)

(2)各组长收集整理各位督学的评估小结,汇总完成每一所学校的视导报告。

4.视导工作流程

联合视导基本流程:听取汇报、随机听课、巡视校园、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小组碰头、集中反馈。形成书面报告。

5.视导时间安排

本轮联合视导时间: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及安排见附表。

6.视导结果应用

联合视导将由各责任区对各校(园)形成专题视导报告并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择机在全区校级干部会上予以宣讲,并作为学校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各项工作要做好计划安排,认真完成本学期督导的各项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内活动召集、分工及具体工作安排。

2.各学校(幼儿园)根据视导工作安排,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挂牌督导和联合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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