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评报告要求实用13篇

自评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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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作用有二:一是在上级督导机构评估验收检查之前,通过自评报告的写作过程,对照本次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各级指标,自己先作一番评估,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完善和弥补;二是自评报告对于上级督导机构的评估验收具有提示和引导作用,可引导督导评估人员提前了解本园特点,在督导时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园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

二、自评报告的特点

自评报告兼具汇报和自我鉴定的双重属性,这种性质决定了自评报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汇报性。自评报告实质上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汇报材料,具有汇报材料的一般特点,其写作目的是向督导评估机构汇报本园所在即将接受评估的项目上已经具备的实力、已完成的具体工作和已经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等,使评估机构先有一个总体了解,为其评估检查提供参考。

2. 针对性。与一般汇报材料相比,自评报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一般汇报材料常常带有例行性成分,很多时候是汇报主体自觉、自发的行为结果;自评报告是在接受上级督导机构评估时用的,具有一种受命性特点,内容的针对性很强。

3. 自评性。自评报告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既要介绍本园所的基本情况、所作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等,又要在此基础上做出恰如其分的自我评判。

4. 比照性。自评报告的撰写以本次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为参照,比照各项标准对自身进行评价,同样也以各项标准为依据向督导评估机构作具体汇报。

三、自评报告的写作要点

自评报告以陈述事实为基础,在此基础上依据本次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自己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一般来讲,自评报告的撰写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弄清标准和本园所的实际情况

自评报告在很大程度上是本次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互结合、互相比照的结果,在撰写自评报告的过程中,将上述标准与本园所实际结合得越好,材料就越有深度和力度。这就要求在写作前认真研究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弄清楚其中最重要的东西及其各项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要吃透本园所的实际情况,掌握丰富的事例材料,对本园所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哪些方面特别突出、哪些方面还比较薄弱等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报告才能做到真实、具体、有力。

在弄清本次评估标准和吃透了本园所具体情况之后,接下来就要依据本次评估标准对本园所各个方面的工作作一番认真的梳理,从而理出写作头绪,确定自评报告的内容层次。

(二) 用事实说话

自评报告写作的关键是用事实说话,让人感觉有理有据,这就要求写作者采用举数字、列事实等方法,将本园所的实力及突出的地方清晰地表现出来。

在详略的处理上,既要有“面”的浓缩,又要有“点”的铺陈,力求内容充实,以增强报告的说服力。

(三) 突出重点

自评报告的内容有鲜明的针对性,不仅要反映本园所的整体情况,而且要突出特色和重点。这就需要处理好点与面、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切忌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主次不分。

那么,怎样才能突出重点呢?一般来说,主要应把握住以下几点:一是从本园所实际出发,依据本次评估标准,认真分析园所优势,突出园所理念和特色;二是用具体事例来描述本园所在各方面已完成的具体工作和实际做法,梳理出可以借鉴的经验;三是在分析优势,介绍经验的基础上,也要找准自身不足,梳理出现阶段急需解决、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提升的重点工作。

(四) 注意提炼和升华

自评材料要给人以深刻、清晰的印象,除了要以大量令人折服的事实作基础外,还必须有思想、有见解,介绍一些具体的思路和做法,凸显园所特色。这就需要对本园所最具特点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挖掘,同中求异,异中求新,从中提炼出自身的典型经验。

四、自评报告的结构

自评报告一般由标题、正文两个部分构成。

(一) 标题

自评报告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公文式标题。这种标题一般由汇报者(单位或个人)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构成。另一种是新闻式标题。这类标题一般由主题和副题两个部分构成,主题一般是对汇报内容的高度概括,副题与公文式标题相同。

(二) 正文

自评报告正文部分的撰写,要求层次分明,事实清楚,简明扼要,实话实说。

自评报告的正文一般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引语,简要交代报告的缘由,即为什么作此报告;第二层是评估结果与分析,紧扣评估标准,重点突出、层次清楚、简明扼要地将本单位的优势凸现出来;第三层是提升计划,用平实的语言,陈述和罗列如何弥补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均衡用力,在最短时间内达到评估标准。

五、自评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份好的自评报告不仅要让人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而且不论是听后还是看后都要留下深刻、清晰的印象。为此,自评报告的写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 紧扣本次教育部督导评估的标准,分析出本园所的优势和不足,突出优势,找出不足,梳理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方案和提升计划。

2. 自评材料主体部分的安排要力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切忌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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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的产成品,是维系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的纽带,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评估报告具有多样性。通过梳理国内外评估准则及相关研究文献可以发现:第一,与我国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模式相匹配,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08)、《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11)。其中《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两项准则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第二,《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以下简称USPAP)分书面和口头评估报告,书面评估报告进一步分为完整评估报告、简明评估报告和限制用途评估报告。第三,欧洲评估准则将评估证明和评估报告相等同。比较而言,我国资产评估报告的类型和格式相对单一。随着评估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应借鉴国外资产评估报告的类型和形式,丰富我国资产评估报告的种类(如司法鉴定评估等),满足多元化的评估行为需求。

二、USPAP口头评估报告的形式

美国USPAP是国际上关于评估报告最为完善的准则体系。从形式上看,美国评估报告准则与评估业务相联系,有什么样的评估业务就有什么样的评估报告。如准则2不动产评估报告、准则5不动产评估咨询报告、准则6批量评估和报告、准则8动产评估报告、准则10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等。从类型上看,有书面或口头评估报告。书面评估报告进一步分为完整评估报告、简明评估报告和限制用途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详细规定,其特点是“重要素、轻格式”,具体格式由评估报告使用者根据需求与评估师共同确定;口头评估报告是一种辅助形式,主要用于评估师在法庭上所作的证词或者某些评估、评估复审、评估咨询的口头传达。实际操作中大部分评价报告是书面的,且大多数委托方也要求提供书面报告。

(一)口头评估报告的档案保存规定

USPAP2012-2013中制订了新的档案保存规定,要求评估师必须为每一项评估、评估复审与评估咨询项目编制工作档案,在口头评价报告之前建立。在提供口头报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内,口头报告的书面概要也需归档。其中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委托方信息、书面报告及其副本、口头评估报告或法庭证词等、评估信息数据以及支持限制使用型评估报告的工作档案的内容和依据标准的概述型评估报告等。工作档案的期限自其编制日起必须由评估师保存至少五年,由评估师提供的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法庭证词,自司法诉讼最终裁决日起至少保存两年,无论哪一种保存期限都应达到期满。

(二)口头评估报告的要求

USPAP规定,当提供法庭证词和某些评估、评估复审、评估咨询口头传达时要求提供口头评价报告。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可以为不动产、评估复审、不动产评估咨询、动产评估、企业评估评估提供口头评估报告。口头报告应在其可能与适当的范围内,阐述与书面报告相对应的标准中所提出的实质性事项。USPAP对口头评估报告做出以下原则性要求。

1.评估师在报告某类资产评估结论时,应当以不会引起误解的方式说明每一项分析、判断和结论。口头报告准则规范了评估报告的内容和信息披露程度,并未指定该类资产评估报告的形式、格式和风格,认为评估报告的形式、格式和风格取决于评估服务使用者和提供者的需要。

2.准则要求评估师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报告,但需要做到:(1)以不引起误解的方式清晰和准确地对评估进行阐述;(2)具备充分的能使评估结果预定使用者恰当地理解报告的信息;(3)清晰准确地阐述评估项目所采用的所有假设、特定前提、逆向假定与限定条件。

3.评估报告的内容。美国USPAP要求书面评估报告必须是完备型、概述型、限制使用型三种类型之一,并且必须在评估报告中明确列示所采用的报告类型,同时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使用何种类型的评估报告。口头评估也不例外,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和评估报告分别提出了实质性的要求,充分体现其综合性。口头评估报告的格式与类型在USPAP中并未单独列出,但规定应在其可能与适当的范围内,阐述与之对应的书面报告中所提出的实质性事项。下面以不动产口头评估报告为例阐述口头评估报告准则的内容:

在准则2不动产评估报告中规定,口头评估报告应在其可能与适当的范围内,阐述标准2-2(b)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实质性事项。概述型评估报告的内容必须符合评估结果预定用途的需要,至少应该:(1)以名称或类型列示评估委托方和所有评估结果预定使用者的身份。在个别情况下委托方希望匿名时,评估师可以在评估报告中不披露委托方的身份,但仍然必须在工作档案中记载其身份。评估报告的预定使用者可能包括不动产出租人、政府部门的雇员、委托方的合作者、委托方雇佣的律师和会计师。(2)阐述评估的预定用途。(3)概述足以对评估中不动产进行鉴定的信息,包括与评估项目相关的不动产的实体和经济属性。(4)阐述所评估不动产的权益。(5)阐述评估价值的类型和定义及定义的出典。(6)确定评估的生效日和报告日。(7)概述评估进行中所采用的工作范畴。(8)概述所分析的信息、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与技术与支持分析、判断与结论的推理过程;并必须对拒绝应用市场途径、成本途径或收益途径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9)列示不动产评估时所存在的用途和不动产在评估中所体现的用途;当评估师进行不动产最佳用途评判时,概述该评判的依据和推理。(10)清晰和确切地列示所有的特定前提与逆向假定;阐述其使用后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11)按照标准2-3(标准8-3)的要求,附评估师签署的誓言。

(三)评估师声明

鉴于口头评估报告的形式及重要性,评估师应当在口头评估报告中作如下声明:

尽本人的所知所信,我保证:本报告所叙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报告中的分析、意见与结论受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并是我个人的、公正和无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与结论。

对于报告中所评估的动产,我不沾染其任何现存的或将来的利益(或拥有一定的利益,则需详细说明);对于报告涉及的各方,也不存在我任何的个人的利益(或存在一定的个人利益,则需详细说明)。我在受理本项目之前的三年之内,未作为一名评估师或以其他的身份进行过关于本报告中动产的服务(或进行过,则需详细说明)。对于报告中所涉及的动产和评估项目所涉及的各方,我不存有任何的偏见。

我受聘于本评估项目,绝不是为了求证或报告事先决定的结论。

我完成本评估项目的报酬,绝不是因求证和报告预先决定的价值或迎合委托方需要求证和报告指定价值的结果。我完成本评估项目的报酬与评估判断的价值量、以评估结果为条件的约定所得以及评估结果使用后所连带发生的事件无关。

我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本报告都是遵循USPAP的要求进行的。我对于报告中所评估动产亲自进行了(或未进行)检视(如此誓言是由多人签署的,则必须明确指明谁参与了所评估动产的检视,而谁未参与)。

无人对本誓言的签署者提供动产评估业务方面的重要帮助(如得到了这样的帮助,则必须列示每一位提供动产评估业务方面的重要帮助者的姓名)。

三、启示与建议

(一)规范口头评估报告的内容

美国资产评估实践表明,口头评估报告是一种客观存在与客观需要,尤其是在提供法庭证词和某些评估、评估复审、评估咨询的口头传达时。口头评估报告与书面评估报告的不同,仅限于二者的表达或传递评估信息的介质与方式不同、长短不同、提交方式不同,而评估报告的构成要素或者实质性事项一致。随着我国评估业的发展,我国可借鉴USPAP口头评估报告的形式与内容,结合我国实际需要,规范口头报告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丰富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报告类型,满足评估实际工作需要。

(二)明确口头评估报告的合格标准

USPAP规定,口头评估报告的披露信息应当达到三个标准:第一,清晰、准确地反映评估,不得误导。第二,包含足够信息,使期望获得报告或依赖评估报告的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报告。第三,清晰、明确地披露任何直接影响评估的特别假设或逆向假设,并指明它们对价值的影响。

(三)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在构建口头评估报告相关准则时,我国应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例如司法鉴定评估与正常资产评估书的格式是否统一问题还未得到解决。资产评估鉴定报告只有经过质证程序后才能依法产生证据力,作为法庭判案的证据,因此必须经诉讼当事人当庭质证,且由法庭最终审查并认证后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对资产评估师出具司法鉴定书,但是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该评估报告书的格式的准则。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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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壮大,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企业自身、投资者、社会公众、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表外信息的披露需求不断增加,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评价及报告披露越来越重要。

二、内蒙古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概述及研究样本选取

截至2011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上市公司共有22个,按上市交易所划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7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15个;按上市板块划分,则主板19个,深圳中小企业板1个,深圳创业板2个。

2011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内蒙古至2010年底对煤矿开采及洗选业的投资达528.4亿元,占国家对煤矿开采及洗选业投资总额的4%,仅次于山西(929.5亿元);对电力、热力及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为1277.7亿元,居全国之首,占全国对电力、热力及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总额的10%。

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公司的性质体现了资源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在22个上市公司中,有3个是煤炭采选业,按截至2011年底的资产总额从大到小排列分别为:伊泰B股、露天煤矿、平庄能源。在区内上市公司行业划分中,煤炭采选业占比13.64%,仅次于生物、化学原料制品制造业。

鉴于中国自2006年起开始出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为了对比有效,文章剔除在2006年之前上市的四个公司,选取剩余的18个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这18个公司的股票简称分别是:包钢稀土(600111)、包钢股份(600010)、伊利股份(600887)、金宇集团(600201)、华资实业(600191)、ST明科(600091)、北方股份(600262)、内蒙华电(600863)、亿利能源(600277)、鄂尔多斯&鄂资B股(600295)、兰太实业(600328)、北方创业(600967)、西水股份(600291)、伊泰B股(90094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平庄能源(000780)、兴业矿业(000426)、四海股份(000611)、远兴能源(000683)。

三、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践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上交所和深交所于2006年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并分别于2006年7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随年度报告一起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今年(2012年)是境内各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第一年,要求执行本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对样本公司2006-2011年内控自评情况统计得到表1。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内蒙古上市公司自2006年起,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从数量上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2009年突然大幅度增加,分析原因是2009年1月1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开始生效。但因尚不成熟,具体操作方案尚不完备,而2010年出台的配套指引又给予企业2年的过渡期,所以直到本研究止,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样本公司始终未逾50%。

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无论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还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都要求上市公司要报送或披露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控自评报告的鉴证意见,即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样本公司对相关规定的遵循情况亦如表1所示。

2006年没有一个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因为那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刚刚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自2007年起,随着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公司的增加,披露内控鉴证报告的公司也相应增多,但增幅小于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公司的增幅。

从以上统计描述可知,内蒙古自治区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尤其是聘请外部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核的上市公司在数量上屈指可数。原因有二,一是内控规范体系尚不完善,可不披露;二是企业内控基础薄弱,不能披露。

3.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格式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名称方面,各上市公司不十分一样,最常见的自评报告名称是:①上市公司全称+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②上市公司全称+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此外,还有命名为“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或“上市公司全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而鉴证报告名称也有区别,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造成企业实际执行规范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无所适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其自我评价的信息披露更是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的格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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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评估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业务分析

通过我们与公司业务人员的咨询,结合房地产与土地评估的相关业务规范,并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得到房地产评估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过程,包括报单管理、现场勘查、预评管理( 简称预评) 、正评管理(简称正评) 、业务统计、业务归档等几个主要关键流程。

报单管理:公司业务经理收到委托方(银行、法院、政府或个人等)房地产评估业务请求。公司业务经理如果受理,则将此业务通过报单具体分配给公司某个业务员,由他来具体承办此单评估业务。

现场勘查:公司业务人员接收到业务报单,由现场勘查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人员根据业务分派详细信息,对业务现场勘查与记录,收集评估体相关资料,填写现场勘查记录表。

评估管理:预评人员根据现场勘查人员的现场勘查记录表,确定评估所用方法,完成房地产评估初评报告。由审核估价师审核已完成的评估报告。审核未通过的评估报告将发回给报告撰写评估师重新调整,直至审核通过。评估报告分为预评报告和正评报告两类报告格式。预评报告内容简略,通常是以表格形式展现,涵盖房地产评估主要方法及结果,而正评报告内容规范并详实记录评估方法应用过程。

提交用户:完成估价报告书后,最后要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给委托估价者,并可就某些问题作口头说明,完成对委托估价者的估价服务。

归档管理:由于公司不同的人员从事不同的业务,通过房地产评估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可以自动地统计出每个人不同业务的业务量,方便领导、员工、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查看、汇总及费用统计。权限不同,每个人查看的具体内容也不一样。

2 房地产评估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角色分配及功能设计

系统角色分配。根据业务流程,并考虑到评估业务管理系统用户的多样性,将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经理、报单管理员、现场勘查员、预评报告撰写员、预评报告审核估价师、正评报告撰写员、正评报告审核估价师、财务员等角色。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同一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多种角色权限使用系统。

系统功能设计。基础模块主要包括:人员管理,对公司员工基本信息的维护,如用户名,密码,地址,所拥有的角色等;部门管理,对公司部门基本信息的维护,如部门名称、种类、所拥有的角色等;角色管理,根据业务的要求,对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权限,如报单权限、业务经理权限等。

业务管理,按照评估项目运作过程中各个项目状态建立评估业务工作流,详细记录工作流中的项目过程信息。评估工作流包括报单管理、现场勘查管理、业务分配管理、预评管理、预评审核、正评管理、正评审核、业务统计等。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47期2014年第15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在系统的设计中,根据录入的信息,可以方便地导出报单、预评、正评等各种Word文档,各种统计通过报表显示一目了然,业务量的统计也可以通过Excel表格方便地导出,极大地方便了公司用户的。

其他模块,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还开发有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我的便签,法律法规,技术交流等模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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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报告制度遵循状况评价根据评价依据,结合表6反映的信息,就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言,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深市上市公司均按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以及深市《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披露。未遵循制度要求进行自评报告披露的,是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有20%的该类公司没有进行披露。故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对于强制披露的制度遵循来说,整体情况较好,未来需着重监管的环节在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究其原因,深市自2007年即强制要求本所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沪市则一直为自愿披露状态,2011年才按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分期分批强制要求规定范围内企业披露自评报告[6],由于强制披露时间较早,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自评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要好于沪市上市公司。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看,沪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中央国有控股公司40%未予以披露,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要好。与此相反,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是中央控股公司执行较好,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执行状况更差。就自愿披露情况看,沪市和深市主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均为八成企业未披露,而深市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反而更好。这说明对于深市信息服务业非主板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其规模小以及非国有控股的劣势,更希望利用信号传递效应,自愿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增强投资者信心。[7]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市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近5%的公司被出具的是非标内控审计报告,说明这类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意愿强烈,但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情况尚有待加强。

二、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评价

(一)评价指标由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状况表可知,从数量上看,该类公司披露情况较好,仅有沪市20%的公司未进行披露,即123家上市公司中仅5家公司没有披露。披露质量则需进一步分析评价。财政部会计司2010年曾《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构建了84个明细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体系,是到目前为止评价规范制定机构的唯一指标体系。[8]但考虑到截至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此指标体系不过执行两个会计年度,且是分类分批执行的,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按强制披露要求执行此指标体系还是第一年,面对如此庞大的指标体系,要求初次披露的质量即为高水平的,显然难度较大。所以考虑到上市公司具体的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继84项指标体系后所给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范例,逐条分解,构建表7中所列示的8类17项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另外,范例报告中,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囊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18项内容,对这些内容的披露,可以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表7右半部分列示了18项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指标。表7所列的两部分35项指标即为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披露内容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2012年沪深两市123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去除未披露自评报告的5家沪市上市公司以及星美联合何时能重置主营业务、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不明确,暂时无法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全面内部控制建设,因此去除该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以剩余117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的17项评价指标,FW3描述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报告中未予以描述的赋值为0,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的赋值为1;JL1明确给出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未明确给出是否有效结论的赋值为0,明确给出内控有效的赋值为1;其余15项指标均是未披露赋值为0,披露赋值为1。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如表8所示。对于董事会声明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的披露,除内部控制目标外,均为沪市和深市主板披露状况明显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也明显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评价依据的披露,差别不是十分明显,只是中小企业板和地方国有控股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略好。控制范围的披露,对于FW1列示前十大主要风险,无论从上市板块还是从控股股东性质分析,披露状况均不理想;FW2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沪市以及深市主板和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更佳;FW3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除沪市不到一半的公司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之外,其他类型公司均未明确给出结论。评价程序和方法的披露,趋势较明显,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缺陷及整改的披露内容,缺陷标准的披露依然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基本都是未予以披露;整改基本情况的披露是中小企业板略差,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则是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好于深市主板,非国有控股公司好于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近八成的上市公司明确说明本公司内控有效。概况起来,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总体看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沪市与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则是沪市公司情况略好;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则没有较明显差异。这说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国有控股公司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上规范性不足。原因可能是这类企业规模较小,完备的内控制度的构建以及自评报告的出具能够获得的帮助有限,而实力更强的主板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能更好地聘请咨询机构辅助或能够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帮助或培训,所以执行效果更好。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略好于主板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略好于国有控股公司,说明这些企业还是有强烈的意愿健全内控制度,向资本市场传递正面信息。

(三)评价范围披露状况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依然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18项评价指标,均是披露赋值为1,未披露赋值为0。从表9反映的信息可以看出,对于X1到X5这类反映公司内控环境事项的披露,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的披露状况各类企业均较好,而对于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X6到X16这些反映企业具体控制活动业务的披露,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和担保业务的披露,几类企业披露情况均较好。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业务外包的披露,各类公司都进行了很少的披露,可能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不是主要的业务内容。最后两项反映企业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指标,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相对略差,其他类型的公司均有所披露。概况而言,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对于评价范围中业务和事项的披露,整体上沪市好于深市。原因可能是深市上市公司执行内控自评报告强制披露较早,且一直按照深交所的披露要求来出具,惯性使然,对于内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遵循情况,不如较晚执行强制披露但直接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出具自评报告的沪市上市公司。另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明显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说明对于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这些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未来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

(四)评价指标披露状况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与披露业务和事项各评价指标,整体披露情况如何?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和披露业务与事项17项和18项评价指标数据为基础,应用SPSS20.0进行针对变量的层次聚类,聚类的树状结构图如图1和图2所示。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内容,整体来说,披露较好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部控制目标、评价依据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三项指标;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控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以及内控缺陷这三类指标,另外内部控制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任以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的描述,情况也是如此。可以说,除了明确表示公司内控有效的结论披露的较好外,涉及到责任认定,具体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的说明,主要风险列示,评价范围是否有重大遗漏的结论,评价方法是否适当的结论,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的详细披露,这些较敏感的方面,整体披露状况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就自评报告中评价范围涉及业务和事项的披露,状况较好的指标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内部信息与传递和企业文化;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和信息系统,这些应该是以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重点建设领域。

篇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是目前国际通行的两种了解与评估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报告。这两份报告从2002年美国《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SOX法案)404节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而获得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虽然在我国内部控制报告目前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但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诸多法规的颁布,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已是大势所趋,并将作为常态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共同出现。

国外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一般、重要和重大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而我国学者更关注内部控制报告自愿披露的影响因素。蔡吉甫(2005)实证发现经营业绩好、财务报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方红星等(2009)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与海外交叉上市、聘请"四大"、资产总规模、资产净利率、独立董事比例、审计意见类型相关;林斌和饶静(2009)发现内部控制资源充裕、快速成长、设置了内审部门的上市公司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张龙平等(2010)实证发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会计盈余质量较高。上述研究较少关注报告内容、格式、程序的披露现状,极少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联系起来,为此,本文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对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审计师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丰富内部控制相关理论和实务成果。

二、 内部控制报告现状调查

1. 研究设计。此次调查的目的是在从披露数量、格式与内容、鉴证程序三个维度对深沪两市201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及其联系进行研究,从而提出对管理层、事务所、监管部门的相关建议。调查对象为深市主板(485家),沪市A股主板(880家),共1 365家上市企业,调查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2010年度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业、采掘业、电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传播与文化、建筑业、综合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分别为472家、59家、47家、59家、19家、26家、46家、49家、29家、18家、6家、20家和42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情况分别为152家、31家、24家、21家、19家、18家、17家、15家、12家、9家、6家、5家和4家。制造业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率最高,占52.91%,房地产行业次之,为6.61%。

2. 调查结果分析。

(1)报告数量。剔除资料不全的上市公司,调查有效样本数分别为883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321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率分别为64.69%和23.52%,总体披露情况并不理想。其中沪市披露率仅45.80%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远低于深市98.97%。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自愿披露比例深沪两市持平,均略超过20%。此外,本文统计表明2007年~2010年深市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率较高。深市自评报告的披露率四年分别为92.42%、96.93%、100%、98.97%,沪市自评报告披露率虽然低于深市,但逐年提高,分别为16.71%、40.50%、45.25%、45.80%。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深沪两市都呈现缓慢上升趋势,深市披露率分别为:9.31%、10.15%、19.79%、22.06%,沪市为12.80%、15.16%、20.57%、24.32%。由此可见,虽然上市公司为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逐步强制的披露要求,加强了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然而内部控制鉴证属于自愿报告范畴,出于成本与效益原则考虑,不少上市公司披露的动力仍显不足。

篇7

领导班子专题民生活会主要是深刻剖析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开成深化认识、强化共识的民主生活会,集中民意、群众满意的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民主生活会,勇于批评、敢讲真话的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的民主生活会。具体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深化学习,强化共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最新决策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共识、思路、措施和办法。

(二)开展“问谏于民”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媒体网络征求意见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党员、群众以及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落实改善民生和党风党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连同前段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

(三)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听取意见反馈之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交心谈心要着眼于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相互帮助,要真正做到深交心、交真心、结同心。

(四)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开展交心谈心的基础上,撰写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而又紧密联系实际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深化学习、“问谏于民”、交心谈心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主题,深入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找准找实。要深刻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上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查原因、提建议。自我批评要深刻,批评别人要实事求是,要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真心实意帮助同志,热心友善提出意见,对别人的批评要虚心听取,努力形成敢讲真话、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开出正气、鼓舞士气,消除隔阂、形成合力。局纪检、人事等有关科室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派人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适当邀请各方面代表列席、旁听。要认真组织好满意度测评工作。各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召开)。

(六)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学习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要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找自己在党性、党风、党纪、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七)党员领导干部要指导联系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高质量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是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讨论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集中表现,是今后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是“一把手”全程主导、具有深厚民意基础、能够解决问题、凝聚发展新共识的报告。

(一)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对开展“问计于民”“问谏于民”活动和领导班子在前段专题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环节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找到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需要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动广西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需要重点查找解决的八个方面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查找。

(二)专题研究撰写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全程主持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起草工作,亲自提出思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分析检查报告研究、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检查报告撰写工作。专题会议要在充分吸收和运用前期征求意见、专题调研、解放思想讨论、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检查,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观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突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的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要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发展新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可以各有侧重。

(四)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讨论修改。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讨论,着重对分析检查报告存在问题找得准不准、分析原因透不透、形成认识深不深、今后思路清不清、整改措施实不实等方面进行讨论修改。

指导检查组要提前介入,认真审阅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指导、帮助查找和分析问题。未经指导检查组审阅的,不得转入组织群众评议环节。

(五)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分析检查报告经指导检查组同意后,要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1.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发至局属各党组织、各单位分析检查报告发至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征求修改意见。

2.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征求修改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党外人士及社会各界等不同层次人员意见建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问政于民,纳谏于民”,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3.分析检查报告的修改完善。吸收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人员对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并修改后,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四、精心组织群众评议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是否扎实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尺。开展群众评议是完善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环节。要精心组织群众评议工作。

(一)评议的内容。参加评议人员可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是否深刻、查找的问题是否准确、原因分析是否透彻、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次。不满意票数超过总票数30%的单位,要限期修改完善,并再次组织评议。

(二)参加评议的人员。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本机关的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直属单位的领导、服务对象的代表等组成。

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参加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中要有相当部分参加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人员和参加征求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修改意见的人员,以检验群众所提意见是否被吸纳到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

(三)评议的方式。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书面意见表等方便群众广泛参与、方便群众发表真实意见的评议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评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后及时将评议材料及评议表格收回。

召开座谈会进行评议的,班子领导要向评议人员简要介绍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让评议人员充分了解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要确保参评人员到会率,并尽量让所有参评人员发表意见;要积极探索创新各种有利于群众充分表达意见的评议形式,营造宽松的评议环境,力求做到评议的范围更广一些,内容更实一些,形式更多一些,问题找得更准一些,确保群众评议的深度和质量,做到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把群众评议作为完善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环节。

(四)吸收评议意见。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归纳群众的评议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分析,并积极吸收正确的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把群众意见变为班子科学发展的共识,凝聚发展的力量。

(五)通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修改完善后的分析检查报告要在7月10前报指导检查组,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篇8

主持人:xxx

同志们:

按照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安排,我们今天召开县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在家的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的主要领导,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代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代表,机关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基层群众代表,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非党人士代表。

市委对我们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委派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xxx同志前来指导本次会议。下面,让我们用掌声对前来参加或指导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源动力”,也是提升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县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以下简称《报告(评议稿)》)进行评议,主要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是否深刻、查找问题是否准确、原因分析是否透彻、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深入剖析“痛点”和“难点”,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从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会议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说明两件事:一是印发给大家的会议材料会后请大家留在桌面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二是会议材料中的“xxx县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表”请大家先不要急于填写,先认真开会,等下在相关的会议议程中说明清楚后再填写。

今天的会议议程主要有四项:

1.对《报告(评议稿)》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2.请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xxx同志就如何开好本次会议作指示。

3.审议《报告(评议稿)》。

4.填写县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表。

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由我对《报告(评议稿)》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报告(评议稿)》的形成过程

分析检查报告既是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讨论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所形成的分析检查报告必须要运用学习调研、开展讨论、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做好报告的起草工作,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县委把撰写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作为中心环节来抓,我本人也认真履行“一把手”全程主导的职责,亲自定提纲,亲自出思路,亲自征求意见,亲自修改完善,层层审阅把关。根据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部署,要求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学习实践办的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思考提炼,集中力量撰写出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同时,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的写作小组,着手《报告》的调查研究和起草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形成了《报告(评议稿)》。整个报告的形成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收集资料。5月下旬,写作小组就着手收集整理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情况,同时集中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髓,并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泛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和县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梳理,为报告起草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第二阶段是组织起草。在占有大量材料和进行初步提炼的基础上,我和其他常委同志经过研究讨论,为写作小组策划拟定了报告提纲。写作小组通过多次研究和讨论,对报告提纲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在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指导下开始起草工作,经过几易其稿,于7月x日形成了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是征求意见。报告初稿形成后,写作小组于7月x日将《报告(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县四家班子领导、各乡镇领导和部分县直单位领导,广泛征求对《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写作小组对《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中修改。县委主要领导审阅了报告修改稿,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起草小组再次进行了修改,并于7月x日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修改,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酝酿讨论的《报告(评议稿)》。

二、《报告(评议稿)》的主要内容

《报告(评议稿)》分四个部分,共xx页,x万多字。

第一部分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200x年县委换届以来的工作,认为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发展思路更加清晰。二是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三是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四是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一部分主要是为了说明在国际经济环境迅速恶化、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加大、我县自然灾害突发多发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同时也表明,无论困难多大、任务多重,只要县委领导班子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上形成共识,在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上形成共识,在落实“四保”任务上形成共识,就一定能鼓舞斗志,凝聚人心,坚定走科学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就一定有能力应对复杂局势,克服任何困难,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是查找“发展理念不新、发展水平不高、发展环境不优、发展惠民不够、创新能力不足、执行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理念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相符合。二是发展水平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民生保障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四是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有效破除。五是党的建设与保障发展的要求还不够适应。

第三部分主要是对照理论挖根源,重点分析了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原因。一是理论学习缺乏“挤劲”和“钻劲”。二是思想解放还不够深入。三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还不够彻底。四是统筹兼顾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五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的思路和措施。一是坚持理论武装贯穿始终,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二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步伐,推动经济发展上水平。三是开展民生改善攻坚活动,确保惠民工程落实到位。四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五是继续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整改的思路上,做到既有整体上的安排部署,又有局部上的具体意见,既有立足长远的规划,又有着眼现实的举措,具备条件的及时整改,问题突出的重点整改,难度较大的分期整改。在措施的落实上,也具体明确了项目名称、整改目标、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三、对《报告(评议稿)》的讨论评议提几点要求

对《报告(评议稿)》的讨论评议,必须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实现xxx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为方向,坚持继承、务实、创新、发展的原则,提出一些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在讨论评议过程中,要注意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继承性。在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方面的修改意见,必须是在继承实现“五翻番、五突破、五实现”奋斗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全市的目标要求,站在更高起点上提出更符合我县实际的科学规划。

二是客观性。既要注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总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力求客观反映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评议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做到“两要两不要”,即“要不怕亮丑、不怕揭底,不要避实就虚、避深就浅;要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不要言不由衷、行不见实”,确保所查找的问题是群众关注、发展所系的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三是创新性。虽然xxx的发展战略不变,但必须力求在思路上突破,在举措上创新,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报告(评议稿)》起草的时间比较仓促,难免存在一些缺限。请同志们认真酝酿讨论,指出不足之处,以便加以修改完善,使分析检查报告能够客观、集中地反映群众意愿,真正成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xxx同志就如何开好本次会议作指示。

(指示完毕)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报告(评议稿)》。《报告(评议稿)》已印发给大家,因为时间关系,在这里不再宣读,请与会的同志认真审议。

(约15分钟后)

刚才同志们已对《报告(评议稿)》进行了充分的酝酿讨论,对这个《报告(评议稿)》还有什么意见的,等下在填写评议表时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填写县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表。评议表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在填写评议表时,县委常委的同志请先在评议表右上角“”号右边的空格栏内画“√”,其他同志请先在评议表右上角“”号右边的空格栏内画“√”,然后再对评议内容的相应选项进行确认,并在所确认的相应选项下边的空格栏内画“√”。

请大家检查一下,评议表是否已领到,评议表有没有不清晰的?如有的请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稍停,环顾四周确认无误后)

现在请同志们认真填写,并根据刚才审议的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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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萨班斯法案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包含一份内部控制报告,该内部控制报告主要包含管理当局的责任声明和对这部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SEC为贯彻和落实萨班斯法案并便于界定CPA内部控制审核责任,专门采用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概念,即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编报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控制程序。SEC于2003年8月的“最终规则”规定除了投资公司之外的上市公司都应在年度报告中包括一份管理当局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该规则具体规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是管理当局

“最终规则”要求证券发行人的管理层要在发行人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参与下,评价发行人每一财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萨班斯法案及SEC的相关规则,公司管理层不但要定期对外报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而且还要向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行中对记录、处理、汇总及编报财务数据的功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并向公司的审计师指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

萨班斯法案第103款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对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进行测试的范围,并在审计报告中或者单独出具一份报告陈述以下内容:(1)内部控制测试所发现的情况。(2)关于内部控制是否合理保持了具体会计记录,以保证公允反映资产的交易和处置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合理保证交易得以完整记录,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编报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及公司一切收支活动均在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授权下进行等方面的评价。(3)内部控制测试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任何违规行为。

(五)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SEC建议使用COSO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框架,但不做强制性的统一要求,同时提出合适的规则框架需满足一定条件:(1)无偏性;(2)提供评价内部控制的合理、一致的定性和定量方法;(3)完备性,涵盖内部控制的各方面、各环节;(4)相关性,即与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2004年年底,Treadway委员会又推出新的COSO报告,在内部控制的框架和要素方面比以前又有所突破。

二、英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特点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的制度规定

1992年12月,英国研究报告《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Cadbury报告),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公告,并要求外部审计师对该公告予以审核。Cadbury报告所界定的内部控制是狭义的,仅指内部财务控制。巴林银行的倒闭使人们认识到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仅仅限于财务方面远远不够,于是1998年Hampel报告出台,拓展了内部控制的概念,明确内部控制不应仅局限于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并坚信董事及管理人员对控制的各个方面(包括财务控制、经营控制、遵循性控制等方面)进行复核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是董事会

1994年,英国公司治理财务委员会了《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要求英国各公司的董事会公布一份有关其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声明。1998年颁布的《联合准则》规定,董事会应保持一个健全的内控体系,以保护股东的投资和公司的资产;董事会至少每年对内控的有效性评估一次,并向股东报告,评估应涵盖所有重要的控制,包括财务、运营、遵循性控制和风险管理,但没有要求外部审计师审核。由此可见,管理层有责任监督内部控制系统并向董事会提供报告,董事会应当定期收到和审查内部控制的有关报告,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评价,审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英国内部控制的评价标准

为帮助董事执行《联合准则》中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应条款,英国于1999年《内部控制:董事关于联合准则的指引》(Turnbull报告)。该报告对英国现有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总结,并给出一个明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框架,使得公司和董事会可以在此框架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内控体系模式。虽然该框架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LSE的上市规则中要求上市公司就联合准则在年度报告中阐明没有遵守的条款并解释原因,即采取“遵循或解释”的准自愿或半强制方式。

(四)外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关于Turnbull报告中建议公司应当披露用来处理年度报告和说明中披露的所有重大问题的重要内部控制方面的过程,英国审计实务委员会指南指出,审计师应当与董事讨论在年度报告和说明中披露那些重大问题所采取的步骤,并评价内部控制声明是否适当的反映了这些过程。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声明的过程中,外部审计师也要运用他们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所获得的对公司的了解来做出职业判断。如果审计师认为董事会的内部控制声明与了解的情况不一致,审计师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补充段。

三、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上市公司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

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中都没有对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进行规范,这使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不统一。除了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置于监事会报告中外,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披露大多数置于“重要事项报告”中;少数公司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放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也有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这部分信息;还有一部分公司以独立于年报的评估报告的形式提供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而不再在年报的其他部分体现。披露形式的不一致也体现了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所不同。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

从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企业只做简单、笼统的披露,存在重形式、轻内容、过于模式化的问题,而且按照披露要求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的企业相对较少,大多数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各个方面的内容,而只是披露了其中的一两方面。例如:大部分公司都认为其“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并“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很少真正涉及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即使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也是“控制重点不突出”、“个别控制业务执行不力”等无关痛痒的描述。

(三)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鉴证的评价标准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鉴证报告的鉴定依据不尽相同,主要评价依据有财政部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中注协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而且审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鉴证报告、审核报告、核实评价意见、专项说明等多种形式;还有部分公司在内部控制报告中表示注册会计师对其未表示异议,但未出具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具体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如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无异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认为其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等。

四、改进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首先,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权威性,加大监管力度,引起上市公司更为广泛的重视,并且使对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规则的上市公司的处罚有法可依。其次,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内容与格式进行详细规定,使其要求更为明确、内容更为细化、格式更为合理,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相关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便于信息使用者的分析和比较。最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及相应细则,为管理层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提供指引。

(二)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责任机制

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所以为了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和规范,还需要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及董事会下设各个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的责任划分,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程序,制定处罚机制,对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

(三)改进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

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也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首先,理顺产权关系,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内部人控制。其次,保持监事会较高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强化其监督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查作用。此外,可以聘请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之外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控制缺陷或重要控制弱点进行必要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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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3-0118-04

近10多年来,国外企业环境报告及其他非财务报告的发展十分迅速。宝钢股份是我国钢铁行业首家环境报告的企业。一些国际知名组织开发了大同小异的非财务报告评价标准,用于对其评优、评奖。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的水平,本文采用德勤会计公司(DTT)制定的计分卡,对宝钢股份2004年度《环境报告》进行了尽量客观的评分,并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进行了分析。

1 企业非财务报告的发展概况

1989年,挪威的Norsk Hydro公司了全世界第一份企业环境报告。十多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自愿、定期在财务报告之外单独编制和了各种各样的非财务报告(Non-Financial Reports)。包括环境报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社区报告、伦理报告、企业公民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认识,企业可持续发展是指企业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公正三个方面的影响、贡献或业绩。非财务报告的内容涉及这三方面业绩中的部分或全部。其中,环境报告只涉及环境业绩,可持续发展报告则涉及三个方面。

2000年以前,非财务报告以环境报告为主,以后则逐步转向可持续发展报告。为了了解非财务报告的发展状况,一些组织陆续进行了各有特点的调查。一是SustainAbility公司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委托,与其他机构合作,自1993年至2004年已进行了六次调查,并评出全球非财务报告前100名(SustainAbility et al,2004)。二是毕马威(KPMG)国际会计公司与阿姆斯特丹大学合作,自1993年起,每3年就进行一次国际调查,2005年已完成第五次(KPMG,2005)。三是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2004年对非财务报告进行了大规模调查。ACCA采用一家名为“”的公司所提供的报告数据库,样本数量逾千,从而有别于前两个以超大型公司为样本的系列调查(ACCA,2004)。全球每年的非财务报告数量在1993年不到100份,1999年有约1 000份,而2005年已超过2 000份。在国外,企业非财务报告的目的最初主要是应对激进的环保组织的责难。近来,非财务报告日益与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等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企业计量并公开报告其可持续性业绩,与各种利益相关者沟通,对外有助于减少与各方的冲突、提高声誉,对内则有助于管理风险、寻找减少资源消耗和降低经营成本的机会。

为了推进非财务报告的发展,提高其质量,充分发挥其作用,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会计职业组织、咨询公司和一些国际性组织制定了许多相关指南,还对非财务报告进行评优与评奖、培训与研讨、审核与验证等。在相关指南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见:省略和省略)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截止2005年底,已有750多家组织在该指南的框架下编制了可持续发展报告。

在我国,最早的企业环境报告是200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健康安全环境报告》。至2005年末,包括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如上海大众、金光集团)在内,国内环境报告的企业不足10家。其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于2004年开始每年一次环境报告。

从法规来看,2003年9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其中规定了企业“必须”和“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内容与方式。但其规定过于简单,且立足于强制披露,与国外的自愿性非财务报告相去甚远。笔者在2005年末查阅国家环保总局和30个省级环保局的网站,发现均没有(强制或自愿)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

2 研究目的与意义

选择宝钢股份的《环境报告》进行评价,是因为:钢铁工业是资源、能源密集型行业和环境敏感性行业。国际钢铁行业对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非常重视。2003年10月,国际钢铁协会(IISI)制定了一套衡量钢铁行业可持续性业绩的指标,分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方面,共11个业绩指标。IISI的42家成员企业(代表了世界钢产量的1/3)自愿地向IISI报告了采用这套指标评价的结果(IISI,2004)。我国钢铁企业在全球占据重要地位。我国大陆2004 年钢产量已达到2.72亿t,占同年全球钢产量(10.57亿t)的1/4,居世界第1位(IISI,2005)。但在资源消耗与污染防治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国家高度重视钢铁行业的环境管理问题。近年,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了《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在我国2005年7月20日公布的首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规定钢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严格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安装相应的设备进行污染的治理及副产品的回收利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宝钢集团2004年钢产量2 140万t,位列全国第1、全球第6。宝钢股份是其核心企业,2004年钢产量达1 187万t。而且,宝钢股份是一家上市公司,公众与投资者关注程度高。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中国在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必须适应国际惯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这包括应对“绿色革命”对企业会计与报告的冲击,由企业主动环境报告。国外非财务报告的主要是大公司。全球“财富”250强公司中,非财务报告的比例1999年为35%,2005年则为(161家)64%[1]。2005年,“财富”500强公司中,中国企业已有16家(《财富》中文版,2005)。因此,开展钢铁企业环境报告评价可为所有愿意主动非财务报告的公司提供帮助,有助于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助于制定和实施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非财务报告指南。

应当特别说明的是,尽管环境报告的企业很可能环境业绩也相对较好,但这份报告是对报告本身的评价,并非对环境业绩的评价。

3 企业环境报告评价方法与标准

评价企业环境报告,可以采用4种方法。一是内容分析法,将报告与国内外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报告内容相对照,包括编制与审核指南、各种强制性报告要求。但是,各个指南或法规之间有差异,在评价时难以处理。二是原则分析法,看报告是否符合比较公认的报告原则。这种评价显然只能是粗略、模糊的。若要具体化,则必然涉及各个报告内容。三是标杆研究(benchmarking)法,以同行业国际先进企业的环境报告为参照物进行比较。该法的局限是,即使在国际上领先的环境报告,也不可能十全十美。四是评分法,采用国际上对环境报告评优、评级或评奖的标准进行打分。第四种评价方法的优点是可以量化,比较客观;可以与国外较好的报告得分相对比;在评分标准中已经考虑了报告内容和报告原则的评价,嵌入了前三种方法,相对比较全面。因此,本文主要采用评分法,在必要时结合其他方法。

为了改进和促进企业环境报告,一些国际知名组织开发了评分标准,用于对非财务报告评优、评奖。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一是SustainAbility公司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评价方法》[2,3]。最新修订的SustainAbility标准2004年6月公布,分4个方面、48个评分点对非财务报告评分。每个评分点的得分为0至4分,理论上的最高得分为196分。二是德勤国际会计公司(DTT)开发的计分卡。DTT于1995年就制定了一份环境报告计分卡(Scorecard),1997年进行了修订。2002年7月,考虑到环境报告向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发展,DTT制定了新的《德勤可持续发展报告计分卡》(以下简称DTT标准),其结构如表1。DTT标准对每个评分点也按0至4分五级评分[4]。三是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开发的评奖标准。ACCA 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对环境报告评奖。至今,该组织已把奖励范围推广到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评奖的报告种类也区分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ACCA对各地非财务报告的评分标准有两套,评分点有所不同[5,6]。

应当看到,无论采用哪种标准,都难以避免一定的主观性。将几套评分标准进行对比,可发现其评分点非常接近,只是对有的评分要素或者表达方式不同,或者综合程度不同(A标准的一个评分点可能在B标准中被拆成两个评分点),或者侧重点不同。换言之,国际上不同的专家对如何评价非财务报告可能有分歧,但大体仍是一致的。因此,评分标准的选择不会对评价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考虑到本文研究目的和各个评分标准的适用性,本文选择DTT的评分标准。为了尽量避免主观性,本文采取了类似德尔菲法(Delphi Method)的办法。首先由各研究人员独立打分,打分过程中不交换意见;第一次打分结果出来后互相参考,再重新打分;以此类推多次,直至双方均认为不需要再改动后,按各人的打分结果计算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得分。

4 评分结果与分析

在SustainAbility公司2004年评出的全球非财务报告前50名中,没有钢铁企业。在第51~100名中,SustainAbility未打分,钢铁行业的公司只有印度的Tata钢铁公司。该公司被认为是新兴经济国家中的佼佼者和印度的最佳报告者。Tata钢铁公司2004年钢产量为420万t,居全球第58位[7]。笔者将以之作为评分和比较的参照物。

以下逐一对照DTT标准,讨论宝钢股份《环境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见表1。

(1)DTT标准的第一部分要求介绍公司及其报告的基本情况,并从总体上评价报告的质量特征和结构,编制难度不大。宝钢在该部分得分高于整体得分。有的扣分因素容易改,只是编报的经验不足所致,如,中英文混排不便于阅读;缺少摘要或索引。有的则受后面部分拖累,如报告的质量特征。Tata采用了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及其推荐的“内容索引”,结构更合理,更便于快速阅读。

(2)宝钢报告最突出的问题在第二部分“识别相关性”,得分很低。未识别和指明目标读者即利益相关者,未反映其参与的报告编制过程,未反映报告编制的参考依据,相应地也就难以确定报告事项的边界即相关议题。这严重影响报告的相关性、针对性。该部分也是宝钢与Tata相比差距最大之处。后者的报告详细地列出了各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关心的议题,公司对这些议题的管理程序与方法。

(3)DTT标准的第三、四部分要求从不同角度描述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的管理程序与方法。国外企业在该部分总体情况也较差,原因是尚未将环境因素充分整合到企业的战略管理和日常业务程序之中。与DTT标准和Tata报告对比,宝钢报告较明显的问题是,涉及的业务程序过于集中在生产技术方面,管理方面极少;缺少风险与机会的识别与管理机制,无应急预案和紧急响应计划,未涉及法规遵循情况;未涉及在价值链或供应链的可持续性管理;缺少将非财务指标与财务指标综合起来的评价;未描述员工参与环境管理的情况。此外,宝钢有一些环境管理方面的措施或行动,属应当报告的内容,但未被纳入。如,据“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制订工作任务分配表”,可了解宝钢2004年有所参与;宝钢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委员会(CBCSD)的成员,报告中均未提。

(4)第五部分要求报告量化的业绩。宝钢在该部分得分平平,但相对容易改进。主要问题是定性地谈措施的多;缺少指标选择依据;未说明数据搜集归总的程序、统计中的不确定性和转换因子;无过去目标的实现情况,也无将来目标,仅个别地方有“预计”;无环境业绩的“标杆”(即对比数),如,行业标准或平均数、世界先进水平。在反映“跨时期的趋势”方面,宝钢做得较好。该部分是宝钢与Tata相比差距最小的。原因是后者在环境业绩上只有资源(材料、能源和水)消耗数据,缺少排污数据。

(5)DTT标准的最后部分要求报告通过反映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等实现可信性。宝钢报告的问题有:未进行验证、审核或其他类似的保证服务(Assurance Services);无联系人姓名;缺少案例;在优势与不足之间的平衡上明显有“报喜不报忧”之虑。Tata由普华会计公司提供了《独立保证报告》。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宝钢股份改进其《环境报告》的方向应当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环境管理,包括:制定全面的环境管理战略规划,尽量量化;持续评价企业环境业绩,包括将环境业绩与财务业绩结合起来的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评价,以评价结果寻找改进机会,并与企业员工考核奖惩相结合;对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教育与培训;将环境管理的领域与范围延伸、拓宽,既包括上游的供应链和下游的产品环境责任(如,耐久性、报废回收等),也包括财务上的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产品设计与开发上的生命周期分析(LCC)、综合性的环境风险评价等。二是充实和完善报告。这又包括内容和程序两方面。前者指补充内容、调整结构、改进表述方式等。后者则应着力解决相关性问题,使员工、供应商、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到报告编制过程中。为加强报告的可信性,还应考虑对报告进行第三方审核验证。

5 结 论

本文利用DTT评分标准对宝钢股份《环境报告》进行了尽量客观的评分,指出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作为我国钢铁行业首家自愿报告其环境业绩的企业,宝钢股份已算难得。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企业在环境管理与环境报告两方面无疑都存在差距。

本文仍存在一定的局限:评分时难以完全避免主观性。尤其是评分人员自身缺乏经验,对评分标准的理解可能不到位或者有偏差。多种评分标准之间在指标选择与权重上有分歧,采用不同标准进行评价结果会有差异。而本文仅采用了一种标准。将来的研究中应当考虑:①评分人员应持续关注我国的非财务报告,定期地对较广范围内的报告评分。这不仅有利于评分人员累积经验,更重要的是可以对评分结果进行序时比较,以观测其进步,或进行同行业与跨行业比较,分析行业因素对环境报告的影响。②如果可能,应选择更多的评价标准同时进行评价,以减少标准选择中的主观性。③同样是为了减少主观性,可以考虑采用严格意义上的德尔菲法,寻求国外专家的帮助。总之,应由更多的人采用更多标准对更多报告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KPMG. KPMG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Reporting 2005[R]. 2005.

[2]Sustainability, Standard&Poor, UNEP. Risk & Opportunity: Best Practice in Non-Financial Reporting[WTBZ][R]. 2004.

[3]Sustainability.The Global Reporters: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Assessment Methodology[R]. 2004.

[4]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Deloit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corecard[R]. 2002.

[5]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Towards Transparency: Progress on Global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2004[R]. 2004.

[6]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ACCA UK Sustainability Awards 2004 Criteria[R]. 2004.

[7]Tata Steel.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 2002-2003[R]. 2003.

Assessment and Analysis of Steel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Report

ZHONG Chaohong GAN Shengdao QIU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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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主要有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动机的讨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执行成本问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等。杨胜雄、李翔和邱冠华(2007)选取了2000~2003年910家在市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考察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结果发现:上市公司自身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普遍较低、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关注强度较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尚未得到投资者应有的认同。杨有红和汪薇(2008)以2006年在沪市公开发行的848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年报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描述性统计与分析,结果发现:尽管证券交易所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但该要求并未被所有上市公司遵守,仍然是那些财务报告质量较高的公司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而且所披露的信息较混乱,缺乏可比性。梁杰和赵(2009)发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存在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意性;不少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监事会报告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信息披露制度中某些内容不适合该板块。

二、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曾于2006年6月5日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评价意见。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8年修订)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出具内部控制专项审核报告。报告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应有明确的评价意见。

(一)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评价情况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参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披露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议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以单独报告的形式在披露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并鼓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从中可以看出,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上市公司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但是,对于内部控制该披露哪些具体内容及格式,这两个文件都没有做明确的规定。

经统计,沪市浙江民营上市公司2007年和2008年披露年报的公司共有32家,2007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共有0家,2008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共有10家,具体情况见表1。32家公司在年报中都未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评价意见。

从表1中可以看出,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数量是在不断增加的,由2007年的0家增加到2008年的10家,并且2008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占总披露年报公司的31.25%。其中有两家公司,虽然在2008年的公司年报中指出会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但是在年报的附件中没有找到这两个公司的自我评估的报告。从总体趋势上来看,浙江民营上市公司中具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条件且愿意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公司的数量在快速增加。本文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因为这几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公司要做大做强需要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的理念及意识到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巨大作用,从而加快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其二是政府和证券监督机构更加重视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从外界给予公司压力,促使他们不断改进。

浙江民营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这10个公司中和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22个公司,都没有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本文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成本因素。因为要让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审核意见,需要花费更多的财力和人力,同时披露审核报告带来的经济效益又不太确定。所以,对于经济基础相对国企比较薄弱的浙江民营上市公司来说,不愿意去进行审核。

从上述表述中可以看出,浙江民营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比2007年年报数量多了一些,但是大于2/3的企业还是没能或者不愿意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且所有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的核实。

杨有红教授曾对2007年沪市公司年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情况进行研究。他发现,在2006年披露年报的848家公司中披露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披露自我评估报告有30家;2007年披露年报的862家公司中披露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披露自我评估报告有144家。2007年比2006年增加了114家,占当年披露年报公司的比例由2006年的3.5%上升到2007年的16.7%。从这里可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具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条件且愿意披露自我评估的公司数量在快速增加。浙江民营企业的情况也顺应了这一发展趋势,2008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显著多于2007年,呈递增趋势。虽然浙江民营上市公司披露自我评估报告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数量占总数的比重迅速增大。沪市公司2006年和200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见表2。

(二)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分析 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一节中披露以下内容: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检查监督方面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情况、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与财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因此,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从公司治理结构这一部分中找到。本文对2008年沪市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年报进行统计分析得出,32家企业都在年报公司治理部分中不同程度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有11家公司严格按照第二号准则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披露,占总数的34.4%。这11家中有1家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披露,其他10家公司也明确指出2009年年报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来披露;一般陈述披露的有16家公司,占总数的50%。他们都是概括性描述或者对内部控制组成部分进行简单介绍;简单披露的公司数量不多,只有5家,只占总数的15.6%。他们一般只用一、两段话介绍内控制度。具体情况见表3。

年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还有一个位置是监事会报告。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即包括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笔者经统计发现32家公司的年报,有17家公司的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有15家公司的监事会未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时一般都进行这样的表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很少涉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问题的表述。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和监事会报告中都披露的公司有17家,占总数的53.1%。详细情况见表4。

在董事会报告中对公司发展未来展望中披露要加强内部控制的公司有5家;由于2008年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一年,也是对公允价值计量争议最多的年份,所以在年报中披露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的公司有3家;在当年对内控进行专项治理并且对其进行披露的公司共有3家。

(三)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沪市上市的32家浙江民营企业2008年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统计分析,可以推断沪市上市浙江民营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识不强。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方面来看,约三分之二的公司没有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只有三分之一的公司选择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且所有的沪市浙江民营上市公司都没有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这表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识不强。

(2)强制性披露规定遵循情况不理想。从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看,只有三分之一的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细致地披露;还有1/5的公司粗略地介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并没有按照规定项目进行披露。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披露各不相同,缺少可比性。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与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32个公司全部披露相比,在监事会报告中,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披露情况不是很乐观,一半以上的公司没有披露监事会的评价意见,很少涉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问题的表述。

三、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改进建议

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认为应从以下方面逐步完善浙江民营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

(一)对浙江民营上市公司的建议具体如下:

(1)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进行披露。浙江民营上市公司由于其自身条件的制约,内部控制完善程度低。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构建提供了明确完整的框架,有助于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所以,浙江民营上市公司要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详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增加信息的有用性和可比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通过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消除资本市场上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占有信息的差异,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有效率。

2008年是一个承前启后,具有过渡意义的一年。承前是因为在2008年的6月份已经发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但该年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披露。启后是要求企业以后要按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来执行。浙江32个民营上市公司中已经有一个公司按照规范的要求来披露。还有10个公司在年报中明确指出2009年年报将会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这是一个好的现象,说明有些浙江民营上市公司也具备了内部控制信息详细披露的条件。

(2)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重要的披露方式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能够详细说明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是公司增强透明度、降低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方式。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可以大大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虽然很多浙江民营上市公司在年报公司治理部分中非常详细地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但是最后没有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因此,浙江民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要重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及披露。如果管理层非常重视公司的内部控制,那么员工对内部控制的建设就会有很强的积极性。

(3)公司内部机构要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督。强制性披露规定遵循情况不理想的原因可能是监管力度不到位。公司内部机构要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公司内部的董事会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实施的同时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在保证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审计委员会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在年报信息披露中要发表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的意见。内部审计机构要经常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实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要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监事会对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并且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发表独立意见。

(4)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有条件的公司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核,可以增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并且公司对注册会计师审核中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进行改进后,可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对证监会、交易所及相关部门的建议主要有:

(1)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要求。现有规范没有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做统一的规定,所以,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选择性,很多公司选择简要披露而不是详细披露。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及内容详略程度做出明确规定,并提供可参考的信息披露样本。这样可以降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选择性,提高信息的可比性。

(2)制定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标准。为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注册会计师要对其进行鉴证服务。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项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该如何进行鉴证和评价。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规范评价标准,增加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鉴证的准确性,增强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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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内部控制对一个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切实的执行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一个公司有效率地运行,有助于上市公司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有利于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近年来,我国银广夏、绿大地、广东广建等上市公司财务丑闻频发,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制度和实施中还有很多问题。而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一方面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了解公司情况,做出的决策有据可依,另一方面是对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

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从自愿披露过渡到了强制披露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为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提供了整体指引,但公司在实际披露中仍存在着内容不统一、披露信息流于表面等问题。本文以河南省73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基础,对其披露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河南省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为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

国外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主要以美国为中心。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并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同时还要求在管理层声明书中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法案开始强调上市公司基于风险识别的内部控制,它的实施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影响,美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也有了进一步的增强。除了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之外,国外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学术研究起步也很早,成果显著,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

我国法律方面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美国,学术研究方面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内控控制信息披露、相关因素、对市场的影响等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对于实际中公司披露的内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质量的研究较少。李颖琦等(2013)以2011年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和216家作为内控规范试点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样本,以财政部的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为标准,通过分析发现样本公司对参考指标的遵循度不足50%,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强制披露规范的初期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李凯(2014)通过对2013年河南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信息搜集和整理,发现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日渐规范,但还面临着提供的信息可比性不高、内部缺陷认定标准不充分等问题。孔维攀(2015)研究表明河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依据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缺乏实质性内容,内部控制评价缺少内部监督。

二、河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现状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整体质量状况

财政部、证监会、山东财经大学连续追踪中国主板上市公司公开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资料,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联合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根据报告,2013年沪深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489家,其中2312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比92.89%。

2014年度,上市公司总数增加至2613家,其中2571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8.39%。与2013年度相比,披露数量提高了259家,披露比例提高5.5%。

(二)河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现状

1.整体披露状况

2015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共有河南上市公司73家。本文手工搜集了这73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其中有69家公司公布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比94.52%。这说明,河南省上市公司基本都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了相关报告,也说明了河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逐年完善,同时也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在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69家公司中,深市上市公司中有14家用《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代替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清水源(股票代码300437)和普莱柯(股票代码603566)两家公司的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说明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内容和信息质量方面还需要加强。

2.河南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要包含八方面内容,以此为基础分析73家河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统计情况如下:

大多数企业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的中出现重大风险,部分公司披露检查监督内部控制机制,大多数企业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自我报告做出评价并给予意见。这些现状表明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看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付诸实际行动,河南省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大体上还是值得被肯定的。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情况

2015年, 69家河南省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其中有54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78.26%,15家没有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或者用其他报告代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者披露的内部不符合规范要求。

篇13

述职报告,最初曾用“总结”或“汇报”的形式出现,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式,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所谓自述性,就是要求报告人,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采用自述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报告自己的工作实绩。这里的所谓实绩,是指报告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为国家做了些什么事情,完成了什么指标,取得了什么效益,有些什么成就和贡献,工作责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样,实实在在地反映出来。但是,要特别强调:所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是实实在在已经进行了的工作和活动,事实确凿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所谓自评性,就是要求报告人,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作自我评估、自我鉴定、自我定性。述职人必须持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的走向,前因后果,要叙述清楚,评得恰当;所叙述的事情,要概叙,让人一目了然,并从中引出自评。但要强调:切忌浮泛的空谈,切勿引经据典的论证,定性分析必须在定量证明的基础上进行。

所谓报告性,就是要求报告人,明白自己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以被考核、要接受评议、监督的人民公仆的身份,履行职责做报告。要认识到,自己是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是严肃的、庄重的、正式的汇报,是让组织了解自己,评审自己工作的过程,因此,语言必须得体,应有礼貌、谦逊、诚恳、朴实、掌握尺寸,切不可傲慢,盛气凌人,不可夸夸其谈,浮华夸饰。报告内容必须实在、准确,而且要用叙述的方式,将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二、述职报告的种类

述职报告的分类,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因而存在着交叉现象。

(一)从内容上划分

1.综合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一个时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综合的反映。

2.专题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二)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三)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报告:这是指需要向选区选民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报告。

2.书面述职报告:是指向上级领导机关或人事部门报告的书面述职报告。

要注意将“工作总结”同述职报告区别开来。工作总结,可以是单位的、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其写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属重大的工作业绩,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设想等都可以写,而述职报告却不同,它要求侧重写个人执行职守方面的有关情况,往往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业绩、问题相掺杂。

三、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

述职是民主考评干部的重要一环,也是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职报告,是为了让组织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状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述职报告应该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也即写出自身在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还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指标、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实绩如何,是检验干部称职与否的主要标志,述职人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实绩和问题反映出来。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

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要准确恰当,有分寸,不说过头话、大话、假话、套话、空话。要做到这样,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成绩和问题的关系,就是理直气壮摆成绩,诚恳大胆讲失误。

2.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不能把集体之功归于个人,也不要抹杀了个人的作用,必须分清个人实绩和集体实绩。

3.在表述上要处理好叙和议的关系,就是以叙述为主,把自己做过的工作实绩写出来,不要大发议论,旁征博引,议论也只是对照岗位规范,根据叙述的事实,引出评价,不能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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