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安监局工作要点实用13篇

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

2.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直接监管责任。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严格行政许可的安全条件。实行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达到100%。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达到100%。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推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监管制度。

4.严格执行安委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作用。加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进一步强化落实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检查、事故通报、控制指标预警等机制。

5.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坚持指标控制以及通报、、考核制度,按照结果定档次、过程定名次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一区一方案”、“一部门一方案”的差异化考核机制,实施重特大事故和突破总体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力争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死亡事故查处率要达到100%。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群众,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

7.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利用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立“12350”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平台,完善群众举报、员工自查、专家排查、政府督办、企业整改等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活动排查隐患,采取下发整改令和督办令、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对事故的统计分析,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和梳理分析,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8.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运用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促进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9.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市容、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以及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强化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0.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全力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欢乐节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消防配套设施“三同时”要求。对高层建筑、在建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六小”等场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农林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11.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信用平台,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责任人采取约谈督办和通报制度。

12.深化旅游行业安全整治。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联合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做好旅游高危项目安全评价和设施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加大员工的旅游安全培训力度,增强安全管理和服务技能;加大对旅游项目尤其是水上、山林娱乐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1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安监部门要深化非煤矿山和采坑的安全整治。督促企业开展露天矿山采场边坡专项整治。

14.深化各对口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国土部门要持续打击矿山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矿山开采秩序。水务部门要重点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监管,配合市水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病险水库治理,联合国土等部门有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校园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做好教学设施、校舍和校车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文体部门要对文化体育公共场所、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督促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农业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抓好农业机械技术性能检测,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农用车非法改装、违规载客的经营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建筑工地塔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活动。科工信部门要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节能减排项目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的安全监管。

15.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向区安委办汇报并通报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安监部门要夯实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基础,抓好监管队伍培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服务、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工作。卫生部门要在全区职业病普查的基础上,统计历年累计和年度新发职业病信息数据,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协助市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6.区政府和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17.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班,大力宣传《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8.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培训的要求和《全员培训工程工作方案》,突出强化高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班前安全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9.普及在校学生安全基础教育,完善社区安全宣传和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0.加强安监部门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专业人员。在镇(街)要成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所),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在村(居)委会要建立安全生产协管制度,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

21.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和宣传教育的投入,逐步改善安全监管部门办公条件。

2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实现达标,力争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实现达标。

2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要在初步建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前提下,全面启动运行该系统。逐步健全完善全区隐患情况数据库、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库、职业危害申报数据库、标准化建设数据库等构建辖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台帐,对辖区企业实现远程式动态监管,夯实我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五、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2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1.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与分级分类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辖区监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构建完善以企业为单位,各街道、社区的监管网络。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各监管部门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察大队)

2.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3月底前,完成全区1205家中小企业、规模型企业、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职业危害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力争告知率达100%,承诺书签定率达99%以上。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职业危害企业中,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督促418家危化品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五项公示”。结合“五小企业”整治,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将企业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强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月份继续开展全区危化品行业从业单位安全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4.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辖区规模型企业和A类企业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在仓储物流、商场等企业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达标的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在7—9月份组织开展标准化互查互评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5.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局机关执法检查企业100家以上,日常检查不低于400家次。对2013年以来发生重伤事故的企业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暗访抽查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四不两直”要求,暗访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要确保今年工商贸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他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各类事故情况及时在局网站相关栏目上反映。(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强化整治,严格考核,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三级政府挂牌不少于55项,其中市政府挂牌5项,整改投入规模总体不低于上年。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九小场所”、“五小企业”为重点,对每一个作业场所,每一个生产环节,做到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行隐患会办和行政约谈制度。以反违章和“打非治违”为突破口,规范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一步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8.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六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油气输送管线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

9.做好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例会、检查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安委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区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安委会议事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会办制度》、《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安委会各项工作规则。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制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各部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力度。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完善事故信息共享和事故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委办)

(三)、创新举措,提升能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0.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工作责任、措施、目标及任务,争取在2014年底,全区所有行业和领域都纳入系统管理。完善区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地图导航等相关功能,对接市局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利用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体系,加强实战演练。2014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区性消防应急演练、1次烟花爆竹事故和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指导,依法要求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演练。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水平。(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安全意识的入心入脑。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开展“安康杯”和“119消防活动月”等活动,精心组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巡回展览、安全文化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2014年计划在全区开展6-8个市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并有2-3个参加省安全社区创建,成功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开展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建设。依托社区建设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计划完成2家展示馆的建设。(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3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4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培训,规范机制,创新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监察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执法监察的对象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社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

(3)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4)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其它企业。

2、执法监察的频率

(1)非煤矿山:县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尾矿库3个。对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非煤矿山每半年监察1次。

(2)危险化学品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化工公司3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共5家(其中药玻公司1处液化气储罐区、瑞丰高材公司2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半年监察1次。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成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每季度监察1次。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加油站共40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不计入监察计划),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共9家,年内监察1次。

上述88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必查单位,共监察149次,做到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复查,复查率100%。

(5)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全年计划抽查30家(重点抽查网套厂、冶金、建材及规模以上企业),复查率100%。

(6)以下单位适当增加执法次数:当年或者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改制、转行等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或者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

3、行政许可

配合市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申报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7号)文件要求,在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市验收,取得省局统一颁发的奖牌。

6、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实践培训教育,年内对各镇、历山街道办安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实践培训,轮流直接参与县大队的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具体培训教育计划另行通知。

二、执法监察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八)《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十一)《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五)《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六)其他有关规定。

三、执法监察工作的原则

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和其他工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并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合理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

四、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监察对象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年度内首次执法检查的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必须认真填写《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一般工业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执法监察信息上传工作。《执法监察表》中列出的问题须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问题一致;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5

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营造廉政文化、健全廉政制度、打造廉政机关、锤炼廉政队伍、树立廉政形象,争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学习党的十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坚持学习。坚决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十,争创新业绩”、“治庸问责”、“争创最佳满意机关”相结合,纳入党务、政务日常重要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生产安全和队伍安全齐抓共管。

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探索推进电视、网络、广播“三位一体”联动问政,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部门责任机制。倡导廉政文化,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视、唱廉政歌曲、作廉政诗画、撰写廉政文章等活动;开展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让廉政文化熏陶每一个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操,提升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

(二)加强源头治腐,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4、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规划》。修订完善《区安监局机关制度汇编》,进一步清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定点接待、定额标准、定期公开;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值班日饮酒;严格请销假制度、加班补助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督办制度、学习调研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预防预警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5、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督察。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完善惩戒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治理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权力行使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认真开展党内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7、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监督和制约,聘请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关切突出问题。

8、加强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行业监管。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行业监管,为企业搞好服务,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局机关党员干部在安全评价评审中收受服务对象的“劳务费”或“评审费”。

9、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区“政风行风热线”这个载体,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批评、意见,加大整改力度,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安监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一步建立和拓宽信息网络,畅通举报渠道。

(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安监队伍新形象。

10、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三短一简一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戒奢崇俭。持续深入开展“一人讲一课、一人破一题、一人联一户、一人联一企”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进服务型监管模式,做到行政许可直通车、企业复工流程图、执法检查表格式、事故报告程序化、事故查处标尺杆、群众举报零推诿、财务管理公开化、评先表彰民主化。加大治庸问责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软”行为。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6

一、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

按照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严格依法实施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执法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2.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整合技改矿井的监察监管力度,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格煤矿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安全生产跟踪执法。抓住执法重点,加强跟踪执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严防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加强协作联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明晰职责关系,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6.积极创新监察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超前防范上,放在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及时研究辖区内煤矿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新对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住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认真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把瓦斯抽采能力和达标煤量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依据,严防超能力生产,严禁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

8.坚决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与队伍,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禁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达不到防突要求的矿井开展采掘活动,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9.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对近3年来降低瓦斯等级的矿井,组织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对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开采水平已达到相邻突出矿井始突深度的,责成煤矿企业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小煤矿和大中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确保到年底完成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的建设目标。

11.促进采煤采气协调开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理顺采煤采气“一体化”,强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利用;加大瓦斯抽采、防治突出、通风和监控系统的改造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3.加快推进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简化合并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已批复项目的资源整合进度安排,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煤矿要取消整合资格。

14.研究借鉴各地有效经验。借鉴各地资源整合、大矿兼并小矿等有效做法,积极支持、引导大型煤矿企业整合地方小煤矿的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15.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督促各地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用好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16.探索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严把煤矿安全准入门槛,研究完善关闭小煤矿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

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7.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对申报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进行审核、公示和命名表彰,积极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大力推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动煤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8.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会同全国总工会制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在全国煤矿评选表彰安全班组长、群监员和安全班组。

19.督促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教考分离”,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加强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0.不断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建立完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

五、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监管促动的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监察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对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煤矿、区队和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不实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

22.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继续深化对矿井生产系统及瓦斯治理、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监控手段,切实搞好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2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监督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4.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按照均衡原则,安排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的登记生产能力和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5.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情况的督导,促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度较低的煤矿企业,特别是列入“黑名单”的煤矿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惩治;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煤矿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六、加大事故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26.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履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和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27.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制度,促进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煤矿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28.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调查效率,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协同组织开展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9.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分析,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和改进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的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程、标准。

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

进一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煤矿安全技术进步;进一步在强化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政策引导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0.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强力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严格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技术装备与工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搞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31.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煤矿安全先进经验。做好学习借鉴南非等发达采煤国家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工作,开展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的应用试点工作。

32.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评价、检测、培训等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专业配置科学、分布合理、工作有保证的安全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煤矿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对口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企业”等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科技的普及,提升煤矿灾害防范与治理技术水平。

33.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等法规、规程、规章的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34.不断完善煤矿安全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和基础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标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主动做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行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35.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执法素质和履职能力。定期组织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开办监察分局局长专题研究班,加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监察监管队伍,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

36.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点制度,加强现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执法分析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7

一、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大宣传大普及活动,大力营造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浓厚氛围

1、加强安全群众化宣传。围绕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大力开展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常识“五进”、安全文化进基层活动。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十关于安全生产的新部署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讴歌十年历程,谱写安监新篇”主题,重点抓好安全发展“双十佳”评选、安监成立十周年主题征文、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等活动,全方位展示我县安全生产战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建安全生产志愿者宣传服务队,广泛开展安全宣讲服务活动。加快建立安全诚信评价标准和考核激励机制,命名、评选一批安全诚信企业。依托公共文化资源,建立一批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主题广场、主题街道,扩大安全宣传影响力。建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党校、进中小学校、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讲安全生产课。突出抓好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确保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率、特种人员持证率100%。加强县、乡两级安监机构的执法人员和乡镇、村支“两委”负责人安全监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履责能力。

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个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4、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政策措施落到车间、班组、岗位。通过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采取约谈、黑名单、挂牌督办等方式,促使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上至负责人,下至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管理层、每个员工都具备识别风险、排查隐患、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推进党政领导安全责任落实。协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制订出台我县落实“两个规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建立安全生产排名通报、责任事故“说清楚”等制度,健全乡镇场、县直重点职能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加强“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6、推进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例会调度、矿山整顿关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等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创新,在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推行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的全面覆盖。

三、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不断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条件

7、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强化对道路及重点路段和春运等重点时段,以及校车、客车、危货运输车和渡船等重点车船和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机预警预报体系,严查超速超员超限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快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加强危桥险段治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8、深化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加强地下矿山火灾、水害治理的建设安全管理。突出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机械化改造。按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部署,通过“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大无证无照开采、不具备安全条件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山关闭取缔力度,重点抓好县银铅锌矿、省县大泊水铅锌矿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9、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治理,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技术革新和药物性能改良及机械化生产。加大危化品生产工艺、装置设施、重大危险源等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健全危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限制落后、淘汰的化工项目落户城市。

10、深化建筑施工和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深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继续深入治理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

11、深化职业危害安全整治。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抓紧建设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支撑机构。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开展矿山、建材、化工、机械、木制家具、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做好水上交通、冶金、机械、建材、轻工、商贸、旅游、电力、特种设备、民爆、水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大治理行动,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1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探索在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每个乡镇能办1-3起行政处罚执法案件。充分发挥专家、中介机构和企业相关专业人员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业化,提高执法检查质量。

14、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加强对乡镇场“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针对矿山非法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成品油非法经营、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2-3次大的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健全打非有奖举报、非法“黑名单”、案件查处移交等制度,增强打击效果。

15、严格安全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法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迟报、瞒报事故行为。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6、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培育样板企业、建立以奖代补政策、强化动态管理等措施,推动达标活动纵深开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年底,力争全县所有高危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三级以上达标,道路运输、电力等行业和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实现三级以上达标。

17、大力推进基层安全示范建设。进一步丰富安全示范创建内容,完善示范创建帮扶机制,激发基层开展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力争1个乡镇实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个乡镇(社区)实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社区)授牌。推动安全示范创建向示范学校、工地、企业、公路延伸,力争所学校实现省、市级安全文明校园授牌。加强对已命名的省、市创建单位的复查和动态管理,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

18、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建立以企业分级分类、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报送标准为支撑,以教育培训为保障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工作,做到整改监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形成持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9、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县、乡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应急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物质和装备,提高企业初次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各应急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确保各层面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率达到100%。加强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各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年内至少要组织2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8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召开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评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检查考核,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操练,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会、安全生产论坛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四、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今年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做到正确使用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法律咨询、安全图片巡展等多种形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11]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人、举报人权利。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定的渠道上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进一步抓好行风(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是行风(执法)监督员聘期届满之年,要认真及时做好行风(执法)监督员的续聘、选聘工作。要召开好行风(执法)监督员会议,努力健全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备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备案案件定期审查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平。

七、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9

(一)深化“安全生产岛城行”活动。各区市、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和挖掘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宣传各行各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新贡献;采取边检查、边采访、边宣传的形式,随时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典型区市、单位和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企业予以曝光;开展“安全大戏进企业”活动。今年,市安监局将重点开展“生命的诺言”大型文艺节目到企业巡回演出活动;与总工会在《日报》开办“平安生产”栏目,报道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知识,邀请部分区市、单位、企业领导畅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体会、经验和作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重点宣传一批严格规范执法的典型、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典型、安全监管思路创新的典型、倾注安全事业的典型,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在全市宣传他们的事迹,介绍他们的经验,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突出抓好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的宣传,重点抓好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贯彻实施《“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各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社区,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市安监局将在总结去年安全文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根据省局安排,从今年开始,全市每年培育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个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班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达到50家左右,省级示范企业达到10家。

(三)深化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好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逃生演练、“安全文化周”、市职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第二届(国际)新技术装备展览会”等活动。各区市和企业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到每个企业、每个区市、每个街道或镇都有活动、有内容、有方案、有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水平

(一)继续开展“五个一”培训工程。各区市、各单位的培训人数较去年要增长10%以上,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作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重点认真抓好,培训质量和数量纳入安全生产全年目标考核。市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培训月报制度,将市质监局、市建管局的安全生产培训人数一并纳入统计范围。

(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培训发证行为。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培训班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的教材建设、考试题库建设。进一步充实题库,实行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分类指导。年内要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实行培训班审批备案、培训考试成绩及证书网上查询。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训中介机构会议,加强对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市安全技术培训、教学评估考核办法》,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培训班审查、教材、发证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培训机构实行自主招生,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搞好警示教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事故责任人,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职工由企业进行全员培训。

(五)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安监总局领导来青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举办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市直企业集团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短训班,由市领导或局领导讲课,明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工作目标,增强“两个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自身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继续做好在市委、区(市)委党校增设安全课程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组织开展市职工电工和焊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活动。按国家局要求,下发《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的意见》,与劳动、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企业重点开展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及经营人员专题培训。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人员的专题培训班,进行防护用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单位守法经营,规范防护用品采购、检验、发放和报废管理。

(八)组织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工作。各企业要按《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三级教育制度和培训档案,推广“一卡一证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九)组织考察学习。拟组织一期赴英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团、一期北欧考察团、二期香港考察团。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了国务院《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对现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与规律的深刻认识。《实施意见》提出的对策措施,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全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阐明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事故易发、多发、频发以及重特大事故集中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这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制定对策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因此,制定《实施意见》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抓手,是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国家和省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须体现在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关键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严肃事故查处,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因素还很多,主要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工作标准,就是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否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得到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归根到底,就是要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五个方面指明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对策措施。《实施意见》同国务院《通知》思路连贯、目标一致,提出的对策措施一脉相承。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二、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作为我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共六个部分三十九条,涵盖贯彻落实《通知》总体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科技进步、应急能力建设、双基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任务,既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又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经济政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是《实施意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对《通知》进行了细化。

二是《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结合省政府60号令和61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切实措施,充实了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三是《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改、工信、财政、交通、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决定2011年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为此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省局。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当前,我省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但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设施设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为全省“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方案》确定以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8个行业(领域)为重点,提出了完善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基本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确定这一目标,比较切合我省实际,更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更有利于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一定人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企业严禁超资质、超规模、超能力,赶工期、赶进度、赶速度组织生产,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4、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大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是实现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按规定缴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在地下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内大力推广“安全六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

5、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企业要把防范治理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快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深化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7、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工作。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严格的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强调了政府安全监管。《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对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新的成效。

1、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推进、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强化源头管理,淘汰落后产能。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6号令),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监管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3、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县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由市州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市州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

4、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要切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安全诚信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努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部署了阶段工作任务。《方案》要求紧紧围绕《通知》和《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将专项活动分为宣贯培训、整改提升、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贯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三次督查,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真抓实干,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与否,不仅关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更关系整个“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和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局。所以,我们要按照石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建中局长上午讲话中对全年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实处,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到位”。

“四个结合”即:

一是把《实施意见》的宣贯与领会张德江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张德江副总理在月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了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理讲话是对国务院《通知》精神和要求的再宣传、再安排、再部署,给我们宣贯《实施意见》提供了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持,提出的目标更高,任务更细,措施更实,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宣贯《实施意见》与学理讲话有机结合起来,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二是把《实施意见》各项措施与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和相关部委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起来。国务院《通知》出台后,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近10个,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监管等行业领域的贯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下发了本行业的配套文件,对本行业提出了有较强针对性的目标要求。虽然省上的《实施意见》经过系统梳理提出了39项目标,明确了全省安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其他部门的具体责任,但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各级各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注意将《实施意见》要求与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和其他部委的配套文件一同进行贯彻,确保条块结合,协调促进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共同提高。

三是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与省政府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规定宣贯相结合。《实施意见》紧扣“牢牢把握三个坚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核心,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了24条具体要求,要确保这些措施的落实,必须严格履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职责清晰,令行禁止,奖惩有据,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重视安全,追求安全,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营造良好的秩序体系。

四是将《实施意见》的贯彻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两个《责任规定》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石省长提出“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保障”这一中心要求,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中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个到位”是:

第一是对《实施意见》宣传贯彻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多手段地开展对《实施意见》的宣传。要对各级政府分管同志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宣贯,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加大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和企业中层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宣贯力度,确保《实施意见》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第一线职工的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催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是各项工作组织领导要到位。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入全年工作目标计划,保证相关工作资金、人员落实到位,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市州要在年月日前将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上报省安委会备案。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1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2

二、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1、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及示范点的提质扩面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有序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正面引导、政策引导,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争取有3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农民举办红白喜事的需要。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责任,控制源头,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禁止不合格的农产品入市销售,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抽检,对重点产品、重大节日做到随时进行重点抽检。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企业尽快创造取证条件。继续做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与规范工作,不断提升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建立健全定向供应学校、食堂、餐饮业等公众消费场所食品和生产单位的信息档案,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的发生。合理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场,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高,推动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同时要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禽畜和注水肉、牛、羊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三)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亚太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推行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工作,全面构建电子监管平台。依法查处收购、储存、运输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各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警示,全面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诚信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条件的许可入手,强化许可后续监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工作。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督;全面推进“五常法”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及重大活动(特别是世界合唱节、世博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县政府《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整顿工作格局,强化整顿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

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层面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有效遏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清查和防止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和防止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污染食品,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时,进一步巩固豆制品、地沟油整治成果。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注重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正常秩序。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积极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推进校园“放心店”提质扩面工作,提高名优食品的配送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A级、B级学校食堂“五常法”及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C级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同时,继续实行米、油、肉、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程;三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测信息沟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食品信息分析,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适时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八、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3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工作部署与学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宣传阐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宣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神,在改革重要领域做出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推进改革的措施、进展及成效。

3.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围绕生动宣传“中国梦”、“幸福美好家园梦”等主题,用通俗化语言和大众化的方式宣传阐释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凝聚谋发展、促发展的强大共识。精心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民爱国热情。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1.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强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3.认真开展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的政策方针,学习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凝聚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1.服务大局,打好新闻宣传主动仗。深入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报道全县安监工作特色、亮点,深入挖掘和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完善机制,加强网络舆论监测引导。健全壮大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完善网络舆情监督管理制度,主动正面引导网络情绪和苗头性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大力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人知人晓”宣传工程,把“三个倡导”融入安监企业,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大众生活,使之成为全社会人们的思想指引和价值坐标。

2.大力培育和弘扬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广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勤劳善良、见义勇为、仁义担当的道德风尚,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

3.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培训、服务记录、需求对接等制度。围绕全县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劝导、生态建设、便民利民、秩序维护、环境治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五、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1.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广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城乡群众革除行为陋习,养成文明习俗,树立文明形象,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强基工程,不断深化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满意度测评,打造树立一批文明单位创建典型,激发文明单位创建“积极性”。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