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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语人生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禅语人生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一定要有理性的逻辑能力,没有这个能力,学问多了也没有用,全是散的,一地鸡毛,不知道哪儿跟哪儿。

我曾经有一个说法,说“道家大气,儒家实在”。媒体马上就来问我选哪个,我说要看干什么,做人学道家,要大气一点;做事学儒家,要实在一点。

马未都

现在的老百姓很实际,掏钱买书一定是觉得这个书有用,所以有很多书是养生的。现在的书也确实有问题,大量的书我认为是伪书,是没有学问的学问书,只有学问的名,有的干脆是老内容新名。

有非议肯定是正常的,有多少人喜欢你,就有多少人恨你,这是一样的。这是我们社会的一种醋意文化,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些人无端地恨你,没有任何的因果、利害,就是恨你。

我现在老说与古人对话,与文化同行,我们用什么方式能跟古人沟通上?我们过去太蔑视自己的文化了,又建立不出新的文化,全把时间给浪费了。我们四书五经都读不了,读的都是非常有限的那点国学知识,时间都被剥夺了。

文化一样可以炫耀,没什么不好的,每个人如果有能力都可以在文化上炫耀。就是钱不能显摆。

陈丹青

篇2

作者简介:王 芳,江南大学党委宣传部讲师、博士 (江苏 无锡 214000)

随着承认理论在当代的复兴,承认问题成为和非开展思想斗争的焦点之一。某些现代西方学者提出“用承认理论拯救马克思”的口号,借承认理论向马克思哲学发起新的批判。这就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理论课题,即如何把握马克思哲学与承认理论的内在关系。在这里,我们试图廓清被误解的马克思的生产概念与霍耐特的承认概念的根本分歧。

一、霍耐特对马克思生产劳动范式的承认理论解读

一般认为,现代承认理论发端于青年黑格尔在《伦理生活体系》①和《实在哲学》中阐述的“为承认而斗争”这一命题。之后,马克思关于劳动与承认的论点、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和霍耐特的承认理论等,都是对黑格尔承认学说的继承和发展,代表着承认理论在当代复兴的主要成果。这其中,马克思可谓黑格尔承认学说的第一代继承人,在推动黑格尔承认思想复兴的过程中发挥着桥梁的作用。事实上,哈贝马斯和霍耐特关于承认问题的理论构想均受到了马克思的深刻影响,只不过,马克思基于生产劳动范式的承认理论构想在他们那里都遭到了误解;这种误解在霍耐特的承认理论中达到了顶峰,而霍耐特对马克思的误解又是对哈贝马斯制定的关于马克思的错误解读路线的延续。

众所周知,哈贝马斯既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第二代的领军人物,也是现代承认理论的代表人物,在当今世界哲学界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也正是他的这种身份和影响,使得他对马克思“生产劳动”范式的误解也产生了巨大的破坏性。我们知道,哈贝马斯曾经对青年黑格尔阐发承认问题的耶拿手稿(《实在哲学》)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写有专论《劳动与相互作用》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写道:“马克思在不了解黑格尔耶拿时期的手稿的情况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中重新发现了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若干年内曾经引起了对黑格尔的哲学兴趣;这种兴趣是通过研究经济产生的。” ② ③ ④ ⑤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3、24、25、30、33页。这个评价是十分中肯的。但是,哈贝马斯也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在承认问题上所保持的相互支持与印证的密切关系,只限于他们的青年时代,即《精神现象学》之前的青年黑格尔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的青年马克思。对耶拿时期的青年黑格尔而言,他的劳动概念仍然保持着一种“相互作用”(承认)的维度,“自我同一性的制度化,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因此,我们赖以从直接的自然力量的令律下解放出来的劳动过程,包含在争取承认的自我意识中,以至于在这种斗争的结果中,在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中,也包含着通过劳动获得解放的要素”②。但在耶拿之后,黑格尔基本上舍弃了劳动的规范性维度,唯一的例外是在《精神现象学》中的“自我意识”部分,他“以伦理学理论中提出的思想为出发点,完整地提出了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辩证联系:奴仆对主人的单方面承认的关系,将通过奴仆同样是单方面获得的支配自然的力量而彻底改变。主奴双方赖以承认他们相互承认的独立的自我意识,是通过劳动使解放的技术成果反作用于主仆之间的政治依附关系的途径形成的。这就是说,统治和奴役的关系,通过《精神现象学》找到了进入主观精神的途径……不过,在《精神现象学》中,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独特的辩证关系已经丧失了它在耶拿的讲演中体系上仍然具有的那种价值”③。之后,在《哲学全书》和《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放弃了在耶拿时期“把自由的要素作为通过社会劳动获得解放的结果归因于社会劳动的过程”的做法,“抽象的法的尊严和价值所依赖的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联系取消了”,“劳动辩证法失去了它的中心意义”。这就是说,在后耶拿时期,“黑格尔放弃了他在耶拿时期的构想”④。

哈贝马斯把他对“两个黑格尔”的区分,同样运用于对马克思承认学说的评价,从而重申了阿尔都塞制造的“两个马克思”的神话。他认为,青年黑格尔的具有“相互作用”(承认)意义的劳动辩证法被青年马克思复活了,即“马克思本人曾经试图用这种观点,从社会生活的再生产规律中重新构建人类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但是,这仅限于《巴黎手稿》等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仅隔一年,即在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中断了他对青年黑格尔的劳动概念的理解。他写道:“《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的精确分析表明,马克思对相互作用和劳动的联系没有作出真正的说明,而是在社会实践的一般标题下把相互作用归之于劳动,即把交往活动归之于工具活动。生产活动调节着人类同周围自然的物质变换,正如黑格尔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中所说的,工具的使用促使劳动着的主体与自然客体联系起来——这种工具活动,成了一切范畴产生的范式;一切都熔化在生产的自我活动中。因此,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的天才洞察也就随即受到了机械主义的曲解。”⑤

在这里,哈贝马斯批评人们基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的看法来理解他的交往行动理论,结果使得他“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的天才洞察”遭到了“机械主义的曲解”。而实际上,正是他本人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进行了“机械主义的曲解”,而他的这种曲解,在今天已经成为人们误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范式的一个主要的“理论污染源”。这种曲解集中反映在哈贝马斯对“劳动”和“相互作用”的教条式的区分之中:劳动即生产,它遵循技术规则,服从自然的因果性,是一种技术性的工具理性活动,代表着“机巧的辩证法”;相互作用即交往或者承认,它遵循交往规则,服从命运的因果性,是目的性的价值理性活动,代表着“承认的辩证法”。按照这种区分,在成熟时期的马克思那里,生产劳动完全失去了其生存论的本体论意义,变成了一种纯粹技术性的经济活动,即“经济决定论”。

作为德国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第三代的掌门人,同时也是推动承认理论在当今复兴的代表人物,霍耐特步哈贝马斯的后尘,延续并加深了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范式的误解。与哈贝马斯一样,霍耐特同样把他关于“两个黑格尔”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他认为在《巴黎手稿》和《穆勒政治经济学笔记》等早期著作中,青年马克思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青年黑格尔的承认理论。“他的《巴黎手稿》中只是就主奴辩证法这一狭隘意义讨论了为承认而斗争的观念。结果,在他的理论创作的起点,马克思就沉湎于一种值得怀疑的倾向之中,这就是将承认要求的丰富光谱还原为通过劳动而自我实现的维度。但是,马克思把他颇具有原创意义的人类学建立在一种劳动概念上,这一劳动概念具有十分规范的内涵,以至于他可以把生产活动理解成主体间的承认过程。” ② ③ ⑤ [德]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曹卫东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152-153、154-155、157页。在的《穆勒政治经济学笔记》中,青年马克思继续发掘劳动概念的承认意义,把劳动过程理解为一种对自我和他人的“双重肯定”,从而把资产阶级控制着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描述成“一种不可避免地摧毁以劳动为中介的个人之间承认关系的社会秩序”;进一步讲,“如果资本主义社会组织摧毁了以劳动为中介的承认关系,那么,随之而来的历史冲突就必须被理解成‘为承认而斗争’。所以,与《精神现象学》的主奴辩证法一致,青年马克思才会把他所处的时代的社会冲突解释为被压迫的劳动者为重新建立充分承认的交往关系而发动的道德斗争”②。

在霍耐特看来,即便是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隐含着一种对“为承认而斗争”的理解,这种理解也是“狭隘地局限在生产美学的方向上”,而且,在此后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运用了功利主义的社会冲突模式”,“结构稳定的利益竞争,突然取代了因相互承认关系的破坏而产生的道德冲突”③。这样,霍耐特在马克思成熟时期的著作里,发现的不是生产劳动的生存论的本体论意义,而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生产美学”,即一种工艺性的生产技巧,也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黑格尔哲学意义上的“机巧的意识”:“这种意识在工具活动中使经验随着自然过程转向反对这种经验本身:‘在这里,动力(欲望)完全从劳动中退了回去。它让自然自己劳动,它静观着,并且只用轻微的气力:机巧,管理这一切。力量的广阔天地被高超的机巧所掌握。’”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8页。最终,霍耐特也把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范式理解成为一种“很快在历史唯物主义传统中扩散开来”的功利主义的经济学话语⑤。

这就是说,霍耐特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的范式的“承认批判”,其最深层的目的乃是在于:否定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叙事逻辑中存在一个内在超越性的维度,并由此认为,这使得它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关怀,特别是它没有为承认道德的理论构想留下任何空间。这正如他在《分裂的社会世界》中一再提到的,马克思基于生产劳动范式而发展的社会批判理论,严格“遵循了生产主义历史哲学一般路径” ⑦ ⑧ [德]霍耐特:《分裂的社会世界:社会哲学文集》,王晓声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3、22、34页。。在马克思之后,无论是霍克海默、阿尔都塞还是阿多诺,都没能走出这种生产劳动范式的羁绊,从而都坚定地拥护了“历史理论的经典形态”⑦,最终他们也像马克思一样,“互主体性(承认)就成为这种历史哲学的还原主义的牺牲品”⑧。

像霍耐特这样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为纯粹的经济学概念,并由此认定: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范式并未超越经济学的理论视线,奠基于生产劳动概念之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缺乏一种“承认的维度”,在客观上已沦落为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共谋。这样一种观点极具代表性,像毒瘤一样扩散开来,并逐渐上升为一种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主导范式”。

二、马克思生产劳动范式与霍耐特承认理论的根本分歧

我们认为,马克思与霍耐特的分歧,既源于二者对黑格尔承认理论具有不同的继承态度,又源于二者对黑格尔承认理论采取了不同的重建方案和不同的评价尺度。

首先,从继承态度来看,虽然马克思在其哲学思想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承认问题的把握的侧重点不同,但他始终都是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哲学和历史哲学四个基本维度来综合把握古典承认理论的,所以他关注并考察了黑格尔各个时期的承认思想及其不同的侧面。他不但继承了黑格尔耶拿时期(《论自然法》、《伦理体系》、《精神哲学》等)提出的“为承认而斗争”的承认思想,而且继承了《精神现象学》(“自我意识”)中提出的“主奴辩证法”对于承认理论的构想,以及《法哲学原理》中提出的“成为人并尊重他人为人”[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6页。等命题对于承认理论的叙事。可以说,在所有对于黑格尔承认理论复兴作出重要贡献的现代哲学家当中,马克思是最全面、最本质地继承了黑格尔承认学说的思想家。反观霍耐特,他不但没有关注和吸纳黑格尔成熟时期的承认思想,而且即便是对早期黑格尔的承认思想,他也仅仅是从道德哲学的维度来取舍,主要将目光集中于黑格尔早期(耶拿时期)哲学中提出的“为承认而斗争”范式的道德哲学层面。这就决定了霍耐特不可能成为黑格尔承认学说的真正的继承人。

其次,从重建方案来看,马克思不但是黑格尔承认学说的全面继承者,而且是黑格尔承认学说的发展者和扬弃者。马克思对黑格尔承认学说的重建构成了其哲学革命的关键环节:一是切入经济哲学(政治经济批判)的视角,重新将古典的承认概念奠基于生产劳动实践的基础之上,从而将承认问题纳入到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论视域之中,并使之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深度的思想场域;二是借助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异化劳动学说和物化学说,揭示资本主义承认秩序的异化本质。这就是说,马克思通过推动黑格尔承认理论的“实践转向”(承认与劳动实践相结合)和“经济解释”(承认与财产权相结合),坚持对资本主义承认秩序的异化本质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以揭示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社会历史逻辑。霍耐特则通过推动黑格尔“为承认而斗争”范式的“经验转型”(米德道德心理学重构)和“道德解释”(承认道德理论),坚持把资本主义承认秩序中的各种异化表现形态还原为蔑视道德体验现象,试图在“承认道德一元论”的基础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

再次,从评价尺度来看,承认问题是马克思一生理论思考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参见兰德《作为一种唯物主义方案的承认伦理学》,载《当代国外评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274页。。但在马克思承认思想的发展中,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视角转换,即从青年马克思的“道德评价优先”转向成熟时期的“历史评价优先”。这一视角转换的前提是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转换的基本路经是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指导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此外,尽管成熟时期的马克思考察承认问题的出发点已经转换到“历史评价优先”,但他并没有抛弃道德评价这一维度,而是对它进行了改造,即把道德评价置于历史评价的基础之上。在霍耐特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主张对历史进行经济学解释,这种解释框架一开始就省略了道德批判的维度。历史唯物主义对道德批判维度的拒绝使之无法揭示现代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而承认理论则是对历史唯主义“道德批判空场”的一个根本修正。也因此,在霍耐特那里,历史评价被完全否弃,道德评价被规定为唯一的评判尺度。

由此不难发现,由于霍耐特并不理解马克思的这个评价视角的根本转换所蕴含的重大理论意义,他把青年马克思的具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色彩的承认理论,与成熟期马克思建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之上的承认理论,对立起来就不可避免,从而埋没了成熟时期马克思基于生产劳动范式而阐述的承认理论的重大价值。我们认为,惟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出发,认真地解读成熟时期的马克思的著作,才能发现其承认理论构想发展中出现的这一视角转换,从而全面地、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关于承认问题的理论观点,特别是生产劳动范式与马克思的承认构想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它在整个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参见俞吾金《从“道德评价优先”到“历史评价优先”:马克思异化理论发展中的视角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二者的这种根本分歧,决定了霍耐特承认理论必然要对马克思哲学采取批判的态度,而这种批判的姿态也恰好暴露出霍耐特承认理论本身所存在的无法克服的缺陷:

其一,霍耐特坚持从为马克思所彻底批判的抽象的人性或人的本质出发,去追究个体承认的主观动机和道德能力,从而对“历史评价优先”视角采取完全否弃的态度,使其承认理论必然要丧失对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之异化表现形式的批判能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写道:“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1975年版,第12页。霍耐特企图离开社会生产关系,到人们的心理世界去发现人的本质,确切地说是去发现一个道德的人,但是道德的人是无法离开经济的人而单独存在的。马克思曾嘲笑费尔巴哈企图撇开人类的生产劳动去直观人的本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人的存在也就没有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0页。

其二,霍耐特运用米德社会心理学推动黑格尔“为承认而斗争”范式的“经验转型”使其陷入自然主义道德经验论的泥淖。这是一种理论倒退。霍耐特对三种承认关系形式(爱、法律和团结)所作的经验科学证明,表明他把承认这个原本属于存在论或者实践哲学的问题混淆为了实证哲学问题。以经验科学寻求对存在和道德问题的证明,这是在执行一种理论自杀。

其三,霍耐特通过对三种蔑视体验形式(、剥夺权利和侮辱)进行纯粹道德化的解释,试图在道德蔑视和社会反抗之间建立起牢固的规范关系,但他基于蔑视体验所揭示的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明显缺乏稳固的社会历史基础。霍耐特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马克思非得将历史唯物主义的论域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认为这是马克思犯下了一个理论上的原罪。也因此,他同样无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为什么不能离开政治经济学批判,认为这是一种经济学实证主义。最终,他当然也无法理解经济动机在推动人类历史变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即社会冲突的逻辑不应到人们的抽象的道德世界中寻找,而应当到人们的经济生活世界中寻找。在这一点上,青年黑格尔与马克思是一致的。霍耐特既远离了青年黑格尔,又远离了马克思,因此远离了古典承认理论传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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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安全生产关乎企业效益。企业的效益源于安全的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试想,没有安全,我们的生命何从保障?没有安全,我们的生产何谈顺利进行?没有安全,我们的企业效益岂不是天方夜谭?大家是否还记得,曾经风光无限的湖南路桥集团公司为何至今还一蹶不振?这是它不重视安全而导致凤凰大桥轰然倒塌的结果啊!

无论是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对企业效益来说,安全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安全生产也被屡屡强调,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却是:事故不断,责任却从未被真正落实。

篇5

2. 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注塑安全生管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督导属下员工严格遵守。

3. 向属下员工宣传/培训相关安全、消防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处理意外的应变能力。

4. 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及现场消防器材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 维护好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时刻保持现场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安全标识清晰,灭火器、消防栓、电闸附近严禁堵塞。

6. 做好配色机、碎料机等设备和工用具的安全性能检查工作,确保其使用安全可靠。

7. 做好生产现场电源插座/接头/线路用电安全的检查工作,确保生产用电安全。

8. 做好生产现场的防火工作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9.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对公司、部门在安全/消防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相关的预防/整改措施。

10. 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方面的培训,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生管理和消防管理的能力。

篇6

早在1970年,人们就开始着手研究胜任力的问题,总体上经历了概念提出、概念拓展及实证研究三个阶段。随着胜任力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胜任力模型大量应用到实际当中,其研究对象、范围、适用群体也在逐步扩大。如今,胜任力理论、模型的应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外国企业,国内企业也在大量应用胜任力模型来帮助企业找到最适合企业的人才,不仅应用于民企,也应用于国企、事业单位,甚至非盈利性组织也多有涉及。相对而言,国内对胜任力的研究比国外迟一些,我们在胜任力概念及模型构建等理论上的研究可以借鉴或参照外国的相关书籍或文献,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但针对我国各行业、领域、具体职位的岗位胜任力研究亟待深入,需要结合国情、行情、企业真实、具体的现状进行研究,并且还有待于进一步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去。

同时,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住房是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只有结合国情处理好住房交易问题,才能让人们有家可归,有所可居,才能使社会生活更加融洽,实现国泰民安,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买房需求充斥着房地产市场:改善性需求、投资性需求、也有刚性需求如结婚用房,需求方如果仅依靠自己的能力,往往由于信息不畅、专业性不强等诸多原因导致没有闲暇时间,无法满足购房的愿望,买卖房屋的交易不能顺利完成,造成供需双方浪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

房地产经纪人这一角色正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物,是调节供需矛盾、为满足居民对房屋这一特殊商品的交易需求的产物。房地产经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引导下,缓解或解决了居民买卖房屋的矛盾,使房屋这一资源在买卖与租赁中实现了优化配置。同时,在这一领域专业化分工的出现,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为双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而第三方的介入与担保行为,对交易安全也起到了保障作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良性发展,意味着更多的资源能够得到更多的机会重新匹配,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在买卖双方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达成交易,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

所以,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房地产经纪人的胜任力模型,从中提炼出作为优秀房地产经纪人的必备能力,对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企业的下一步优化发展必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 房地产经纪人的界定及其特殊性

房地产经纪是指在房地产市场中专门提供房地产信息、技术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从事房地产策划、评估和业务,为房地产交易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从而收取佣金的自然人和法人1。他们的工作具备一个特殊点,这个特殊点在行业中被称为“一手托两家”。也就是说,房地产经纪人不同于一般的销售人员——隶属于某一特定公司,以销售该公司特有的产品并与其他公司竞争的人员。由于信息的相对公开,往往多家公司都掌握同一信息,这就导致了作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不仅在与其他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竞争,甚至也在与自己公司内部的同事竞争,不仅在竞争买房客户,也在竞争卖房业主即房屋这一特定商品的拥有者。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房产资源的稀缺,各种需求不断膨胀,供需矛盾逐渐突出。由于房产产品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即任何一座房产由于地理位置、楼层、布局以及价格等等具有唯一性;在合法的范畴内,没有任何两家客户可以同时买到或租到同一处房产,具有排他性。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交易的目的只在提供服务、搜集信息进行匹配,最终促成双方交易。他们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直接实现了房产买卖或租赁双方的利益,间接实现了房地产公司、经纪人的利益。这些都造就了房地产经纪人工作方式的独特性。

3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调查问卷

3.1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调查问卷的设计

本调查问卷的主要目的在于搜集胜任力数据进行分析、构建胜任力素质模型,所以将此前总结整理出的34个胜任力特征词条分别用一句话来描述,形成了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调查问卷的主要部分。

本调查问卷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背景信息,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婚姻状况、在本行业的工作年限、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职级。第二部分为胜任素质问题,由43个胜任力特征词条所形成的描述性语句组成。

3.2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为某房地产公司的北京地区的房地产经纪人,职级从见习经纪人至主任,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258份,收回212份,回收率为82.17%。此次调查问卷是否有效的判别标准为:如果一份问卷有某题没有作答,或者所有题目的做答均为同一个答案的,则此份调查问卷为无效。根据以上的标准,在收回的调查问卷中,无效问卷为56份,有效问卷为156。调查问卷回收的有效率为73.58%。

3.3 数据的录入

舍去56份无效问卷,将剩余的156份有效问卷逐条录入EXCEL表格《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调查问卷数据》中,并最终导入SPSS文件《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3.4 信度分析

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的基础上,本研究使用SPSS软件“scale”中的Reliability Analysis命令来进行Cronbach’s Alpha信度分析,分析显示Cronbach’s Alpha系数为.936(≥.8),说明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调查问卷》整理所得的问卷达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即该测量达到了足够的信度。

4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构建流程概述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的构建将大体分为两个部分: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数据t检验分析及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数据因子分析。前者目的在于,在所有的胜任素质词条中,排除对胜任力无显著影响的胜任素质词条,精简胜任素质词条,使整体研究更加科学、合理。后者目的在于,把精简后的胜任素质词条根据因子进行分类,形成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维度,从而构建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

4.1 定义总体标识的标识变量

根据之前的优秀绩效组与普通绩效组的分类标准,定义一个标识变量为绩效,如为优秀绩效组则标识“1”,如为普通绩效组则标识为“2”,以区分样本组别。

4.2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的统计软件分析

4.2.1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数据t检验分析

本研究采用t检验分析中的两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以确定34个胜任素质词条是否对优秀绩效组样本及普通绩效组样本有显著影响。

经过两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共有5个检验变量不能显著区别两独立样本的检验变量,分别为责任感、适应能力、灵活性、冲突管理、主动性、余下29个变量。如表1所示,能够显著区别两独立样本的变量为信息挖掘与获取、焦点引导、细节分析、果断力、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意识、协调能力、需求导向、倾听能力、影响力、进程引导、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追求卓越、成功欲、热切激情、自我发展能力、获取信任、关系建立与维系、人际敏感、自我信任、诚实守信、房地产政策法规、营销知识与技能、房地产产品知识、房地产金融知识、理解力、预见力、判断力。

4.2.2 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数据因子分析

对得到的29个胜任力素质词条进行因子分析,目的在于将29个胜任力素质词条进一步分类,形成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素质维度,搭建胜任力框架,构建胜任力模型。

旋转后的因子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旋转后的因子分析结果表

如表所示,通过对29个胜任力素质进行因子分析,共提取出6个公因子,结合各公因子中所包含的胜任力素质,分别命名为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成就欲、人际能力、知识技能及洞察力。所以,房地产经纪人胜任力模型由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成就欲、人际能力、知识技能及洞察力这6个维度构成,各维度又由若干胜任力素质组成,具体如下:

(1) 问题解决能力包括信息挖掘与获取、焦点引导、细节分析、果断力、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意识、协调能力、需求导向;

(2) 沟通能力包括倾听能力、说服力、进程引导、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3) 成就欲包括追求卓越、成功欲、热切激情及自我发展能力;

(4) 人际能力包括获取信任、关系建立与维系、人际敏感、自我信任及诚实守信;

(5) 知识技能包括房地产政策法规、营销知识与技能、房地产产品知识、房地产金融知识;

篇7

《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实施后,市民都成了“护绿使者”。

毁绿之痛

一年前,南川广场、街头、坡地上常见的画面,让市民陈星宇气愤不已。

“一些人喜欢在花园、绿地里追逐打闹,置花草树木的死活不顾。”陈星宇说,而另一些人因事不关己而选择视而不见。

绿地、树木惨遭蹂躏,让南川区绿委办、林业局干部李强的火气比陈星宇还大。

“种了补,补了种,始终救不活。”李强说,体育馆旁的一小块绿地,让他见识了破坏力的强大。这块绿地上种植了李强喜欢的红叶李、万年青、桂花等苗木,隔三差五,他就会听到同事说“哎,那些树子又被弄死了”。

“南川城区过去在绿化方面投入不少,但效果并不明显。”南川区林业局副局长田敏说,年年绿化不见绿,跟市民没有与苗木产生感情有关。

智慧破题

让人与树产生感情!南川区林业局局长王中伦当起了牵线的“红娘”。

2009年3月,市委书记对南川提出“都市后花园”的定位。

南川区围绕如何打造“森林之城、绿色之城、花园之城”,进行深入讨论。

“破题”的金点子,在王中伦的读书心得中闪现:“只有增强市民绿化意识,让其参与其中,才能保证城区绿化的速度和质量。”

在此启发下,《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在集体智慧的碰撞下出台。《办法》提出“以资代劳”和“以劳代资”两种模式,供个人或单位选择。前者只需出资,种树的活,委托给城乡绿化主管部门,这是认养;后者只需出力,在指定区域,按照规定植树,这是认建。

“起步价单位一万元,个人500元。”田敏说,收费金额是根据绿地面积或树木胸径的大小,以及挂牌的期限确定的,“收取的费用全部纳入财政,主要为绿地林木配备‘营养餐’”。

不管是认建还是认养,参与人都会得到荣誉――认建认养证书或冠名权。

养树之乐

夕阳西下,南川体育馆一棵重阳木下,四个影子相互依偎,被夕阳拉得很长,像一幅唯美剪影。

妻子挽着邓科吉,邓科吉抱着儿子,站在他们身边的另一位“成员”,是一棵重阳树。

“花500元认养重阳树,是因为儿子在重阳节那天出生,有特别的纪念意义。”邓科吉说起以儿子名义认养的重阳树,一脸灿烂。

在小两口精心照顾下,重阳树枝繁叶茂,“看它长得精神抖擞,就像看到儿子茁壮成长一样”。

在南川,像邓科吉家一样,找到“养树”、“养地”乐趣的市民,比比皆是。

“规划局六棵香樟树,新嘉南建材公司两棵黄葛树,市民陈星宇一棵桂花树……”以前常常生气的李强消气了,现在他每天都处于亢奋中。

篇8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行业(领域)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相比之下,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监管模式相对陈旧,生产安全事故屡禁不止。一方面是由于各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是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对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等,导致企业基础设施设备陈旧落后,机器设备严重老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等问题出现;另一方面是由于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是官员立场不坚定,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甘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驱使,对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不到位,对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排查;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对新型行业领域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高发,一幕幕惨不忍睹的事故现场,一串串触目尽心的伤亡数字,使得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政府部门已加大了对安全监管工作政策上的倾斜,加大了对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加大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2.目前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现状

2.1处理事故简单、一刀切,从严从重。众所周知,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责任追究严厉。一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不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的评先评优资格,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有时为了政治稳定因素,为了向群众交代,平息众怒,往往会快刀斩乱麻,对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罚,而不是按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来界定各自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这种简单一刀切的处理方法是安全监管工作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有效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总量,减少了人员财产损失,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让安监执法人员感到工作没有安全感,常常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根本就不敢放开手脚、大刀阔斧的去干,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何谈创新工作思路。长此以往,很多人就会对安监工作敬而远之,能躲则躲,惟恐避之不及,甚至出现湖南娄底市48名安监执法人员集体辞职、重庆市綦江县26名执法人员集体辞职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监管工作能者不干,干者无能,安全监管方式缺乏新意,陈旧落后,停滞不前。这也是为什么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生产安全事故却屡有发生的一个原因之一。

2.2缺乏责任界定标准,严重挫伤安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国缺乏划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统一标准,界定事故责任笼统、模糊,不能定性定量,追究事故责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人为性。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更何况安监执法人员也不是万能的,即便他们工作认真细致、尽职尽责,也不能保证企业就不发生事故。只要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执法人员是否履职到位,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在这种情形下,有人就形容安全监管工作“前是狼,后是虎,做与不做一个样”,产生了一种“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的消极情绪,缺乏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想着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模式,不想着怎样做才能够履职到位,才能够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免责。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从深层次的原因上看,它反映出的是我们现有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的不完善,对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没有一个科学的界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缺乏一个细化量化的标准。

3.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建议

“履职到位、尽职免责”是我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建议。事故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周全,关系着一个人的前途、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关系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简单一刀切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在一定时期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官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起到了积极稳定的作用。但是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我们要与时俱进,重新审视处理事故的方式方法,应该根据履职尽职情况细化量化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同的履职尽职情况承担不同的处罚,要让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化、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3.1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承担着最基本、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责任,政府部门承担着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政府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离不开企业的配合。只有两者相互统一,有机结合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只有明确制定划分两者的责任,才能在事故发生后明确是哪个造成的,才能明确哪个应当负主要责任,才能推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3.2理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的职责。保障安全不只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牵扯到了很多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果部门间的监管职责牵扯不清、梳理不顺,就会发生推诿扯皮、产生监管空白。在事故发生后,无法准确界定是哪个部门监管不到位,应该由哪个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只有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范围、监管职责,处理事故才能规范统一、有理有据、合情合理,才能按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划分各部门对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3.3细化履职标准,量化责任等级。很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只将事故责任落实企业和政府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责任到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是如果缺乏衡量责任的标准、依据,只是盲目追究事故责任,往往会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让有些受到处罚的人感到冤枉,挫伤大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所以细化履职标准,量化责任等级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该按照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量、工作性质、工作方式细化企业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标准,将所承担的事故责任与个人履职情况挂钩,量化责任等级,区别对待履职认真和履职不认真的人,让失职、渎职、等工作人员受到严厉的惩处,让工作认真、履职到位的工作人员免除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免除安监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提高大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

4.结论

篇9

二、相关指标和数据的界定

本文选取1989~2010年间辽宁省人力资本水平、产业结构升级能力两个指标样本(分别用X、Y)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各年《辽宁省统计年鉴》,部分数据来自《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以下是对指标的解释。本文采用的是平均受教育年限法来反映人力资本水平,用字母X表示。计算公式如下:(略)。

式中,Xt为t年辽宁省6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HEit为t年第i学历水平的人数占统计人数的比例,hi为第i学历水平的受教育年限。i=1,2,3,4,5,6,7分别表示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大专,高中,初中,小学和未上过学;将就业人员所受的不同教育程度赋予不同的受教育水平年限;研究生及以上为22年,大学为16年,大专为15年,高中为12年,初中为9年,小学为6年,不识字为0年。反映产业结构升级的指标一般有两种:一是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比重越小,结构转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二是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说明产业结构有升级趋势。本文采用第二种指标分析产业结构升级,即辽宁省第三产业的生产总值比重。以上两个指标的数据如表1所示。

三、实证研究

(一)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在进行实证分析前,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时间序列的特性。为了消除数据存在的异方差,需要对选取的两个变量取自然对数,并分别表示为LNX,LNY。同时,为了考察两个变量样本数据的平稳性,分别做LNX,LNY及其一阶差分的简略图,如图1、图2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LNX和LNY均则呈上升趋势,可以初步判定,这两个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由图2可知,经过一阶差分后,可以直观的判断两个变量是平稳的,可以作为建模数据。

(二)样本数据的单位根检验。

众所周知,用非平稳序列进行OLS估计时会出现伪回归,回归系数的估计量将丧失无偏性,其T检验值也将失去意义。而宏观经济变量大多不是平稳的,其往往表现为随机游动。处于严谨考虑有必要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即如果变量序列存在单位根,说明其为非平稳序列,反之,则为平稳序列。本文的单位根检验采用ADF检验方法,用Eviews7.0完成,检验结果见表2所示。结论显示对于变量LNX和LNY这两个变量序列是非平稳的。而其一阶差分变量DLNX、DLNY是平稳序列,符合建模数据要求。

(三)样本数据的协整检验。

协整是对经济时间序列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表征,协整关系检验的方法比较多,本文选用Engel-Granger两步法进行检验,具体分两步骤操作如下:(1)建立LNX和LNY的回归模型。假定回归模型为LNYt=β0+β1LNXt+μt,采用Eviews7.0得到如下回归方程:(略)。(2)检验残差序列的单整性。回归结果得到了残差序列et,在此基础上对et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3所示。结论显示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即变量序列LNX和LNY是(1,1)阶协整的,由此表明辽宁省的人力资本水平与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存在着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

(四)误差修正模型。

篇10

Abstract Co-cultivation techniques of artificial frog breeding with rice production in northeast China were summarized from field choosing of breeding frog with planting rice,seed stocking,feeding management,harvest etc,and the benefits of the technology were obtained,in order to promote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is technology in the northeast region of China.

Key words rice;artificial frog;co-cultivation;benefits;northeast China

目前人工养殖的蛙逐渐取代了天然的蛙,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食。蛙是水稻害虫的天敌,蛙的粪便又可以提高稻田的肥力水平,因此水稻田内人工养殖蛙,可以取得共赢,发展前景较为广阔。稻田养殖的蛙类品种主要有虎纹蛙、黑斑蛙、棘胸蛙、美国青蛙(美蛙)等。以虎纹蛙为例说明如下:虎纹蛙属两栖纲、无尾目、蛙科、虎纹蛙属,系国家二类保护动物。虎纹蛙系变温动物,最适生长温度为22~30 ℃,气温在35 ℃以上易引起死亡。气温低于12 ℃即停食冬眠,春季气温升到10 ℃结束冬眠。虎纹蛙对水质要求较低,适宜的pH值为6.8~7.8。虎纹蛙具有高产、高效、易养的特点。但价格变幅较大,为6~60元/kg。

1 共育技术

1.1 养蛙稻田选择

稻田选择上,应确保交通条件良好、地域广阔、没有污染、水源充足,田埂四周每隔一段距离(4 m)打1个木桩,高度为1.8 m,沿木桩圈围高度2 m的密网,网底20 cm埋入田埂,用土夯实。在进水口、出水口均要安设铁丝网,口径要以防青蛙外逃为准。在稻田的中央要挖1个小池塘,并围起来,面积占整个稻田的1/5左右,将挖出多余的土用来加固加高田埂,一般池塘面积100 m2左右。如果稻田的面积过大,中间根据需要挖几个深度为50 cm的小池塘。在田埂与小池塘之间都要架设木板桥,以利于日常的管理及投喂饲料。小池塘上空设有一定直径的水管[1-2]。

1.2 苗种放养

用生石灰15 kg对小池塘进行干法清塘,7月后注入水,保持水位40 cm,加入发酵的有机肥150 kg。5 d后蛙苗入塘。如果购蛙苗时间较早,在蛙池边应按上述方法设置围网防逃。一般蛙苗规格为10 g/只,要求整齐一致,经过消毒。稻田放养75 000只/hm2,放入稻田时间是插秧后15~20 d,以秧苗返青后为准。

1.3 饲养管理

1.3.1 病害防治。将幼蛙放入稻田中后,一定要确保水质良好,经常对田间的保水能力进行检查。对鸟虫害要及时防治,防止蛙类钻出铁丝网。蛙类易发生的病害主要原因是外伤感染,因此要做好预防工作。在小池塘中定时挂袋消毒,遇有病害时应及时分离,并增加药量,进行消毒,同时投喂药饵。红腿病蛙可用10~20 mg/kg高锰酸钾溶液浸浴20~30 min。得肠炎的蛙喂痢特灵,每次0.5片,每天喂2次,连喂3 d或土霉素0.01 g/只拌在饲料中,连喂3 d。烂皮病防治时主要是不能长时间投喂单一饲料品种,营养要全面,特别是添加VA、V■等。

1.3.2 投饵做到定质、定量、定时、定位。在小池塘的中间安置1个饵台,框为光滑半圆木,底为铁丝网,每天投喂活饵(如小鱼、蚯蚓、切碎的屠宰场的下脚料)及浮性颗粒饲料。投喂时从饵料台上空水管进水,引动浮性颗粒饵料,因为蛙一般不吃静止状态的食物。开始是尽量多喂活饵料,随后增加人工饲料的比例,最后完全饲喂人工饵料。颗粒饵料用清水泡2~3 min,松软后再投喂。早晚各投1次,日投饵量占蛙重的1.5%左右。饵料必须新鲜,每隔一定时间投喂药饵料。

1.3.3 按蛙体大小及时分开。每个月对蛙体筛选1次,及时将体型较大的蛙体挑拣出,放入备用池中,加强饲养管理,择价出售。在筛选的过程中,切记要用质较软的布兜抓取,不可用手或网兜,以防病菌感染和机械损伤,提高蛙的成活率[3-4]。

1.4 蛙类收获

经过100 d左右养殖,稻谷成熟,将稻谷收割,适时捕抓商品蛙。

2 稻田养蛙应注意的问题

每个池塘放养的蛙类规格应保持一致,以免幼蛙自相残杀;在6―7月应保持水体清爽,特别是雨季时,避免浊水流入池中;每2~3 d清除食后残饵和粪便,以预防蛙类易发的肠炎病;捕获商品蛙时应在蛙池四周布设尼龙网,避免蛙受惊撞池壁受伤,最好在夜间捕捉。

3 经济效益分析

以667 m2稻田为例,在春季水稻返青后放入10 g左右幼蛙5 000只,经过100 d左右饲养至收获时,平均体重在90 g以上,存活率最低可达75%以上,则可产出成蛙337 kg,因稻田养殖,蛙食天然虫类较多,故而成本可控制在10元/kg以下,按年平均批发价格25元/kg计算,则净利至少可达75 000元/hm2。由于放养蛙类,使水稻栽培密度下降,导致产量下降,比正常产量下降20%左右,均达6 000 kg/hm2,由于养殖蛙类,不能施用无机肥料及农药,因此所产稻谷为绿优水稻,普通水稻价格在3.00元/kg左右,而绿优水稻价格在5.00元/kg左右,仅稻谷就增收7 500元/hm2左右,不计入少投入的化肥农药,则2项增收合计达82 500元/hm2以上,不失为农民发展效益农业的一个好项目。

4 参考文献

[1] 高文武.水稻生产栽培实用技术[M].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篇11

1 人造板生产中的质量问题

1.1 受吸水厚度膨胀率的影响

吸水膨胀率在人造板使用过程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指标,它能够直接反映出产品性能及尺寸稳定性问题。影响吸水膨胀率的主要因素是材料的选择及胶黏剂的质量、施胶量、热压工艺以及产品的密度和含水率等。正是由于这些材料的质量不能达到标准的要求,才会导致人造板产生性能及尺寸稳定性问题出现。

1.2 受内外结合强度的影响

人造板的加工使用性能是由人造板的胶合强度所决定的。如果板材的表面比较粗糙,均匀性较差,表面的结合强度就会变弱;就内结合强度而言,板材的密度是相当重要的,而这种内结合的强度,往往与平均密度、芯层密度相关联,如果芯层密度达不到一定的要求,那必将影响内结合强度。平均密度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内结合的强度。不管是内结合,还是表面结合都会引起人造板材质量问题。

1.3 受甲醛释放量的影响

甲醛释放量问题一直是影响人造板质量问题的重点。甲醛超标将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合格率,同时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甲醛释放量问题在整个影响人造板质量问题所占的比例最大。出现板材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主要是由于使用了不合格的胶黏剂及采用了不合理的施胶工艺以及热压工艺所造成的,还有可能是没有使用后期的处理工艺所造成的。

1.4 受静曲强度和握螺钉力的影响

静曲强度也属于人造板生产中的关键性指标,特别是在刨花板的生产中比较常见,静曲强度直接影响着人造板的质量;人造板握螺钉力主要是指对螺钉的握持能力。握螺钉力受密度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其握持能力与板材的密度成正比。同时也受板子的内结合强度影响,施胶量的影响等等。

1.5 受胶合强度的影响

胶合强度问题同样是影响人造板问题的重要因素。影响胶合强度最直接的因素是胶的质量问题。同时热压条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也会导致胶的固化不好,影响胶合质量。此外,单板含水率过高、涂胶量不足,单板质量差、陈化的时间较短等也会引起胶合强度质量问题。

2 解决策略

2.1 质量策略

要想解决产品性能及尺寸稳定性问题,就应该在材料上下功夫。可以采用防水效果较好的防水剂或是使用防水性能较好的胶黏剂,对热压工艺参数进行调整等,要掌握好施胶量,来降低吸水厚度膨胀率,为人们提供质优的人造板产品;要想保证板材表面光滑,可以通过砂光进行处理,将板材上面的预固化层除去,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板材表面的光洁度,还可以提高板材表面结合强度;要想解决板材内结合强度问题,就应该增加压缩率以增加芯层密度,使内结合强度提高,但是强度提高的范围不能过大。要想处理好密度均匀性问题,主要是加强铺装工序工艺管理,使铺装均匀性满足工艺要求,保证内结合的离散性结果达到最小值;要想保证人造板的质量,就要着手于解决甲醛释放量问题。选用材料时,选择那些质量好的胶黏剂,在选取适当的施胶工艺及热压工艺,在保证这些的基础上,使用后期处理工艺,使人造板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想使人造板中的静曲强度更好的满足其质量需求,就要尽量使板坯结构合理,同时保证芯表层刨花比例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其能够更好的产出强度较高的刨花板。要适当的增加板材的密度,要改善喷胶的雾化强度,使人造板的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此外,尽量使刨花板表层的含水率得到有效提高,而芯层刨花板的含水率尽量低于表层刨花的含水率,保证芯表层刨花之间保持一定的含水率梯度,这样有利于温度的传递,进而提高人造板的质量。

2.2 外部策略

2.2.1 加大宣传力度

国家应该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向生产人造板生产厂商、经销商及消费宣传并普及法律知识,使其能够知法、懂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质量意识,使消费者在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或是有毒产品的情况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2 加强企业质量意识

一个企业要想使自己的信誉得到保证,必须把好质量关。人造板的质量问题常出在生产环节,要想更好的实现企业信誉,企业就应该加强企业质量意识,重视生产环节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中,要层层把关,尽量避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使企业利益得到了维护。

2.2.3 加大执法力度

要想保证人造板质量,仅仅靠对材料进、工艺进行调整,加强法律、质量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厂家及经销商,要及时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就应该严肃处理,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应该应该对其进行整改,并帮助其走上正轨。同时也要对企业进行定期或是不定期的抽查,并将其结果公开,为社会营造一个重视质量的氛围。

3 结束语

随着人造板行业的快速发展,缓解了我国木材供需矛盾,也成为节约木材资源的重要途径,更是顺应了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国家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政策也将推动人造板行业发展。在低碳经济下,人造板是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环境下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木材供应紧张与需求增长之间矛盾的主要出路。可以说,人造板行业正面临新一轮景气周期。未来,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继续实施,在装饰、家具、包装、造船、汽车等各个行业对人造板的需求将迎来新的增长高峰。

人造板的发展时间比较长,为人们服务的时间也比较长,但是随着经济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人造板的质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的需求。要想使人造板更好的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并在其质量上进行改进。

篇12

作者简介:唐绍均(1974-),男,重庆潼南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在研博士后,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2-0157-04 收稿日期:2010-02-03

一、废弃产品问题及其生产负外部性

(一)废弃产品问题

废弃产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废弃处置阶段(即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所废弃的产品。废弃产品问题,就是指产品在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废弃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唐绍均,2008)

废弃产品问题不仅包括现实的废弃产品资源浪费与环境危害问题,也包括潜在的资源浪费与环境危害问题。因为只要地球上有废弃产品存在,且没有被相应主体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废弃产品问题就有可能产生,有的可能是现实的废弃产品资源浪费与环境损害问题,有的则可能是潜在的废弃产品资源浪费与环境损害问题。由于“废弃产品不是垃圾,而是循环资源物”,所以只要废弃产品没有被相应主体回收与循环利用,就有可能产生废弃产品的资源浪费问题。具体而言,废弃产品的资源浪费问题主要体现为:第一,拓荒者或个体户无序回收、私自拆解废弃产品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第二,废弃产品被丢弃到垃圾中被粉碎填埋或者焚烧处理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第三,废弃产品被粉碎填埋所造成的国土资源浪费。另外,废弃产品的环境危害问题主要体现为:第一,废弃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转入大气、水体与土壤,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第二,拾荒者或个体户无序回收、私自拆解废弃产品所造成的二次污染;第三,废弃产品被丢弃到垃圾中被粉碎填埋或者焚烧处理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于废弃产品在体积、结构、成分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别,所以在消费后阶段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废弃产品资源浪费与环境危害问题严重程度迥然不同,譬如一粒废弃纽扣电池泄漏之后就可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而一粒废弃纽扣绝不可能引发如此严重的废弃产品资源浪费与环境危害问题。(唐绍均,2008)

(二)废弃产品问题的生产负外部性

按照认定外部性是否存在的“两条件说”(俞海山等,2005),我们不难发现,废弃产品问题实际上是一种环境负外部性问题。第一,生产者生产了承载一定量资源以及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产品,产品在消费后阶段引发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直接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消极影响,引起他人效用降低或成本增加;第二,给他人或社会造成直接影响的生产者没有给予(他人或社会)相应补偿,即“国家承担,公众分摊,生产者不管”(李艳萍,2005)的废弃产品责任分摊状态。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看,产品从原材料的提取到生产、销售、使用以及使用后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废弃产品问题是产品在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废弃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直接源于产品承载了大量的资源以及具有潜在的致污能力。

众所周知,消费者消费产品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获得产品使用价值的行为,产品消费过程一般很少增加产品本身的资源承载量与产品本身的潜在致污能力;消费者的随意丢弃行为一般既不会增加产品本身的资源承载量,也不会增加产品本身的潜在致污能力,只有少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与随意丢弃行为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可见,废弃产品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生产者的产品生产行为使得产品承载了大量的资源以及具有潜在的致污能力,只有少部分源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与随意丢弃行为。

生产者的生产行为,既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同时也产生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产品;既可能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也向市场投放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产品。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可能马上对环境造成影响,产生生产负外部性,而投放到市场的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产品往往还需经过储运、消费等环节,直到被废弃后才会被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造成影响,产生生产负外部性。

实际上,绝大多数产品都具有潜在致污能力。投放于市场的大量产品,既是产品使用价值的载体,也是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资源载体,它们将潜在的有害物质带离工厂流向千家万户,而这些以产品为载体的有害物质绝大多数会随着产品的使用和处置散布到环境之中,所以,产品本身就可能是一种污染源。由此,产品既是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污染排放的原因,也是产品中承载的大量潜在的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原因。尽管因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所产生的生产负外部性一般早于因废弃产品所引发的生产负外部性,但我们不能就此否认因废弃产品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不是生产负外部性,而误认为它是消费负外部性。

当然,除了生产负外部性之外,因废弃产品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也可能还包含了部分消费负外部性。这种消费负外部性既包括了因消费者的随意丢弃行为所引发的消费负外部性,也包括了因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增加了产品的资源承载量与潜在致污能力所引发的消费负外部性。实际上,随意丢弃行为所引发的消费负外部性主要表现为有损环境美观、影响市容市貌,危害一般不大,而因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增加了产品的资源承载量与潜在致污能力所引发的消费负外部性一般比较少见。而生产者所生产的绝大多数产品既承载了大量的资源,也具有潜在的致污能力,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不增加产品的资源承载量与潜在致污能力的情况下,产品的资源承载量与潜在致污能力一般可以维持到废弃处置阶段,所以,这种因废弃产品引发的环境负外部性当然应主要源于生产者的产品生产行为,大多属于生产负外部性。因废弃产品引发的环境负外部性,小部分属于消费负外部性,大部分则属于生产负外部性,所以,欧盟在WEEE指令里曾明确指出:“首要的污染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制造商”。

二、废弃产品负外部性的内部化与生产者的延伸责任

由于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使,生产者以生产更多的产品、获得更大的利润为生产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生产者

一般不会对其生产的处于废弃处置阶段的产品进行处理,因为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必然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这些人力、物力与财力的耗费也将成为生产者成本的一部分,即成为私人成本。但生产者对其废弃产品弃置不管,大量被弃置于环境的废弃产品则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与环境的污染,进而造成经济损失(各类损失均可转化成经济损失),我们姑且把这一损失视为社会成本。这样,生产者“节约”了自身处理废弃产品的私人成本,而使全社会(包括社会公众、发展中国家甚至后代人)为之付出了社会成本,即私人成本被社会化了。需要指出的是,私人成本社会化只是从成本的承担者而言的,而并不表示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相等。一般来说,由于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成本要远远大于私人成本。因废弃产品所产生的生产负外部性,实质上也就是生产者的废弃产品环境成本由社会来承担,即私人成本社会化,以至于生产者的个体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个体收益却高于社会收益,所以是一种负外部性。

依据外部性理论分析,生产负外部性的产生源于“市场调节的结果不再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即我们常说的“市场失灵”。那么,我们进一步追问,市场又为何会失灵呢?按照科斯的分析,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衡量尺度的不确定性以及消费选择的非自由性等特征,其产权界定得不完全或根本没有界定。由于与废弃产品问题相关的公共物品就是环境资源,可见与废弃产品问题相关的市场失灵就源于环境资源作为公共物品的产权界定得不完全或根本没有界定。所以,按照外部性相关理论,我们基本可以把废弃产品问题的产生归纳为:环境资源是公共物品一产权界定得不完全或根本没有界定一导致市场失灵一产生生产负外部性一引发废弃产品问题。

生产者把自身的盈利建立在他人受损的基础之上,所形成的这种负外部性明显体现了生产者的不道德行为,这种不道德行为还可能间接压抑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企业经营行为的非道德性并非源于邪恶的目的,其根本原因只不过是经营者为了获取收益而忽视了其行为可能造成的种种后果”(王锐生,1999),所以,需要有外部的机制或力量介入生产者的经济活动,努力使其负外部性内部化,实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

综合而言,西方国家的经济学家们认为外部性内部化的实现方法大致有两种:第一,以庇古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所主张的国家干预方法(譬如行政管制、征税、补贴);第二,以科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所主张的合理界定产权,分析交易成本,依靠市场的方法。具体而言,废弃产品的生产负外部性内部化,实际上就是要求生产者为其生产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环境污染危险在产品废弃处置阶段负担责任。

在传统的法学理论中,生产者的责任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主要集中于产品的制造与使用阶段,在内容上则主要是指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对于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生产者所需承担的“责任”的概念用语,一般电都是按照其内容来进行命名,譬如“环境保护责任”、“污染防治责任”、“产品质量责任”。而延伸责任却是从责任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新增角度命名,意在指明此项责任是生产者在其产品生命周期内所需承担的责任的一种“自然延伸”。如果我们把产品的生命周期分为上游(产品的原料获取与产品设计阶段)、中游(产品的制造与使用阶段)与下游(产品的废弃处置阶段)三个阶段,那么“环境保护责任”、“污染防治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则多是指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中游阶段所承担的责任,而延伸责任则是指生产者在其产品生命周期内的上游与下游阶段所需承担的责任,意在指明生产者所需承担的责任向产品生命周期内的上游与下游阶段进行了“自然延伸”。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突破了传统法学理论的生产者仅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框架,它通过延伸生产者的责任,将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所需承担的责任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唐绍均,2008)

可见,延伸责任实质上就是生产者的新增义务,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有助于中央或地方政府责任的减少,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并真正体现污染者负担原则。延伸责任作为生产者从无到有的一项延伸义务,是生产者环境保护义务的新增,并将内化为生产者的生产成本。

三、废弃产品负外部性的政府管制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解决外部性问题不需要“庇古税”;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手段要根据成本――收益的总体比较,也许庇古方法是有效的,也许科斯方法是有效的。(俞海山等,2005)由于交易费用为零的含义不仅仅是指没有财务意义上的费用,还包括没有交易障碍,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将所有的障碍都费用化,但许多交易上存在的困难并不是完全可以费用化的,譬如信息的不充分和不对称,交易的不确定性以及“搭便车”问题等等,所以,交易费用为零这一假设除少数场合之外在普遍的意义上是不现实的。斯蒂格利茨在其1997版《经济学》一书中甚至认为“交易费用为零的社会如同没有摩擦力的世界一样是不存在的”。(世界发展报告编写组,2003)另外,“所有与环境有关的外部性都是公共物品型的”(珀曼等,2002),要对很多公共资产界定私人产权却是相当困难的,有的甚至几乎不可能;而且交易成本的高低不仅可能取决于所涉及人员的数量,也可能取决于当事方是集中的团体还是分散的团体,“在通常情况下,当溢出效应影响到很大的、分散的团体的时候,交易成本可能会很高。”(世界发展报告编写组,2003)。所以,要解决那些私人产权界定困难、交易成本很高的外部性问题,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恐怕难有作为,则必须依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即政府管制来进行干预与矫正。

由于不同的经济学家在不同的框架下讨论管制问题,学者们要对管制“寻求一个综合性的定义的努力尚无结果”,“管制,尤其在美国,指的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史普博,1999)。管制,从普通意义上来讲,是对别人的行为进行限制。政府管制,又称公共管制,多体现的是一种政府与生产者的关系,就是政府运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以及各种行政手段对生产者的行为进行限制。市场缺陷和失灵都会导致生产或消费的无效率,从而产生政府治愈这些疾病的职能(萨缪尔森等,1992),所以,政府管制大都应用于市场机制失灵的领域。

废弃产品负外部性的产生就是因为外部性施与者的私人成本小于其行为的实际成本(原因在于部分成本被社会所承担),从而导致其外部的过量。此时,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不能有效地运转,迫切需要一种力量或机制来矫正外部性施与者的行为,使其决策依据回到包含负外部性在内的真实成本基础上去。当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担当此任时,政府的力量也许就不失为一种好的市场机制的替代物,

因此,政府对负外部性实施管制也就应运而生。以庇古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也认为,外部性的“外部”是相对于市场体系而言的,是指那些被排除在市场机制之外的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或副作用,更准确地说,是在价格体系中未得到体现的那部分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或副作用;负外部性问题就源于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把大于个人成本的那部分社会成本转嫁给了社会,而依靠市场机制自身又无法有效解决,则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其进行干预和矫正。这种政府干预既可以通过政府制定与实施相关法律规范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经济调节手段进行。

篇13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是以物质循环为基础,以提高资源效率为核心,通过从资源获取、生产、消费以及回收的全过程中全面贯彻“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效率,减少污染产生。理论及实践都表明,生产者延伸责任(EPR)能够有效促进产品设计的源头改进,特别是单独责任模式的EPR能够推动系统以管理者所期望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

EPR实施中核心问题是生产者的确定和相应责任分配。从原料供应商到零售商的供应链中,究竟谁应该被认定为“生产者”而负责废旧产品回收处理?Lindhqvist(1992)直接将产品制造商定义为生产者,Davis(1994)则将这一概念扩展到产品的“制造商与进口商”。Reijnders(1993)将EPR定义为生产者对消费后废弃物负责的原则,该概念的表述为将“当前对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责任”扩展为“对废旧产品带来的废弃物责任”。

各国学者对生态产品设计的研究也在不断加强,但多偏重战略层面,战术层面,特别是具体运作层面的研究不多需要进一步从整个供应链系统角度研究供应商和制造商之间如何界定“生产者”的原则,以及分散供应链中两者通过什么机制来协调利益,如何共享EPR项目成本来从源头上激励“生产者”改进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绩效等实在问题。

二、 模型设定和参数说明

本文考虑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制造商构成的两层生态供应链稳态模型,生产并销售一种生态产品。该产品生态性反映在产品的再制造率r。消费者购买生态产品可以获得额外效用?琢r(?琢?叟0),出于废旧产品的市场价值预期(如电子电器产品的贵金属的回收价值)和积极感知再制造率作为环保产品的特征。因此,产品的反需求函数定义为:p=1-q+?琢r假设该主体要投入成本进行生态设计,生态创新成本为kr?籽,k(?叟0)是投资系数,?籽?叟1表明创新成本是 r的凸函数。假定?籽=2,即生态设计成本为kr2,制造商的边际生产成本为m。

假设在一种生产的稳态情形下,生产商使用原料和二手原料进行生产,且两种原料是可以完全替代的。上期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必须进行回收处理,可以获得数量为r的二手原料。假设供应商提供的原料的价值为v。为了构建一个比较基准,首先分析集成化供应链,在该链中一个垂直一体化的制造商承担了与EPR相关费用全部责任。其次,在分散供应链中,供应商以批发价w?叟v>0提供原料给制造商。

其中,假设EPR回收处理成本为s-?茁r(简称EPR项目成本),s代表在没有投资产品再制造率r时的每单位基本回收处理成本,?茁为成本下降梯度。比如欧盟WEEE指令的回收处理基本成本为0.11欧元/公斤~0.50欧元/公斤,日本的SHAR条例报告指出制造商通过改进再制造率而使废旧家用电器的处理成本(类似于?茁r)减少2.5欧元~9.5欧元,有效回收处理成本(s-?茁r)为21.7欧元/单位~40.8欧元/单位。

记:I,D分别表示集成供应链和分散供应链;S,M分别表示供应商和制造商;字母组合DSM中第二个字母S表示供应商主导产品再制造率,第三个字母M表示制造商承担EPR回收处理成本。如∏DSMM表示分散供应链时,供应商主导产品再制造率,制造商负责回收时的制造商的利润,其余类推。

三、 集成供应链模式下的生态设计

首先分析集成供应链,在该链中一个垂直一体化的制造商承担了全部EPR项目责任及进行生态设计。制造商使用数量(1-r)q的原料和通过回收处理而获得的rq的二手原料进行生产,因此,稳态下的集成供应链的利润函数为:

■∏I=(p-m)q-v(1-r)q-(s-?茁r)q-kr2

给出下文要用到的引理:

引理1:当4k-(?琢+?茁+v)2>0,∏I是(q,r)的联合凹函数。

qI=■(1)

rI=■

由此可得命题1:回收条例约束下的集成供应链最优决策满足式(1)。

命题1表明: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成本及原料的成本会直接导致企业减产和降低产品的再制造率(生态度)。

四、 分散供应链模式下的生态设计

在分散供应链中,供应商以批发价w提供原料给制造商。在回收条例的约束下,供应链中的企业必须进行生态设计投资和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生产者”可以是供应商或者是制造商的情况,即供应商主导产品的生态特征或制造商主导产品的生态特征。

1. 供应商主导产品生态特征。此时,由于受到EPR回收条例的约束,必须对上期的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本章主要研究供应商承担EPR项目成本和制造商承担EPR项目成本两种情形下的对“生产者”的DfE激励效果并进行对比。此时制造商和供应商进行Stackbelberg博弈,且供应商为领导者。

(1)供应商承担EPR项目。供应商以w价格批发原料(包括二手原料)给制造商,并承担回收费用和生态设计投入。此时,两者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SSM=(p-w-m)q

■∏DSSS=wq-v(1-r)q-(s-?茁r)q-kr2

通过计算可得:

rDSS=■

wDSS=■

qDSS=■(2)

(2)制造商承担EPR项目。当制造商承担EPR项目时,一方面向供应商采购(1-r)部门原料,另一面通过回收处理也可以获得r部分的二手原料组织生产。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SMM=(p-m)q-w(1-r)q-(s-?茁r)q

■∏DSMS=(w-v)(1-r)q-kr2

同理可得:

rDSM=■

wDSM=■

qDSM=■(3)

通过比较(1)(3)式可得下列命题2。

命题2:rDSS=rDSM,qDSS=qDSM

命题2表明:当供应商投入成本进行生态设计时,制造商负责回收和供应商负责回收两种模式所取得效果是一致的。但从现实来看,如果下游制造商(包括OEM模式的零售商)掌控市场的话,即便是供应商的原料对最终产品的环境影响具有决定性,也应该由制造商负责回收处理,如OEM生产模式中的品牌拥有者,零售业中的大型零售商等;如果供应商对最终产品市场具有一定控制的话,则应该把供应商看着EPR责任主体,譬如显示器产品,建议从上游的显示器供应商征收基金,整机制造商在购买显示器时可以间接履行社会责任。此举可覆盖到DIY市场,能够解决DIY市场基金征收的难题。

但是,在分散供应链下,无论经济绩效和生态绩效都小于集成供应链模式的结果(qI>qDSS=qDSM,rI>rDSS=rDSM),因此需要协调两者利益。

(3)分散生态供应链协调。

①EPR项目成本共享机制。假设供应商分担一定比例(1-?准)的EPR项目成本,制造商则负责?准部分。此时,供应商、制造商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SSM=(p-w-m)q-?准(s-?茁r)q

■∏DSSS=wq-v(1-r)q-(1-?准)(s-?茁r)q-kr2

同理可得:

rDSS=■

qDSS=■(4)

对照式(4)和式(3)、式(2)可得,命题3:EPR项目成本共享机制不能达到供应链的协调。

②生态创新成本共担机制。假设制造商分担一定比例?准的供应商创新成本,供应商则负担(1-?准)部分,此时两者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1M=(p-w-m)q-?准kr2

■∏D1S=wq-v(1-r)q-(1-?准)kr2-(s-?茁r)q

同理可得:

■DSS=■

■DSS=■(5)

对比式(5)和式(1)可得命题4:当?准=0.5时,■DSS=rI, ■DSS=■qI>qDSS。

命题4表明:在分散供应链中,制造商应该主动承担部分生态创新成本以激励供应商进行生态设计投资,制造商和供应商各自分担一半生态创新成本,可以达到最优的产品再制造率,但最优产量较之集成供应链则减少一半。

2. 制造商主导产品生态特征。当制造商对本行业所提供的最终产品的选材、结构、设计及特性具有决定性影响,制造商则主导产品的生态特性。此时制造商和供应商进行Stackbelberg博弈,且制造商为领导者。

(1)制造商承担EPR项目。在该模式下,制造商一方面向供应商采购(1-r)部门原料,另一面通过回收处理也可以获得r部分的二手原料组织生产。同时由于制造商在供应链中处于领导地位,因此可以假定原料市场完全竞争,即 w-v。此时两者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MMM=(p-m)q-w(1-r)q-(s-?茁r)q-kr2

■∏DSMS=(w-v)(1-r)q

同理可得:

qDMM=■(下转第20页)

rDMM=■(6)

由(6)式可见:当制造商既承担EPR项目成本又进行生态创新时,实际上也是制造商内部化外部成本,从而获得与集成供应链同样的效果,但前提是完全竞争的原料市场。

(2)供应商承担EPR项目。假设供应商以w价格批发原料(包括二手原料)给制造商,并承担回收费用。此时制造商、供应商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DMSM=(p-m-w)q-kr2

■∏DMSS=wq-v(1-r)q-(s-?茁r)q

同上可得:

qDMS=■

rDMS=■■

wDMS=■(7)

对比式(7)与式(6)可得命题5:

rDMM>rDMS,qDMM>qDMS

命题5表明:当再制造率由制造商决定时,最好由制造商承担全部的EPR项目,即制造商是EPR责任主体。譬如CRT彩电制造商对环境的影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应该由制造商负责回收CRT,可以采取诸如以旧换新等方法回收。

五、 结论

结论表明:当供应商主导产品的生态特性时,制造商负责回收和供应商负责回收两种模式所取得的效果一致;分散供应链下无论经济绩效和生态绩效都小于集成供应链模式,需要协调两者利益,但EPR项目成本共享机制不能达到供应链的协调,应采取生态设计成本共担的机制,即制造商和供应商各自分担一半生态创新成本,可以达到最优的产品再制造率,但最优产量较之集成供应链则减少一半。当产品的生态特性由制造商决定时,最好也由制造商承担全部的EPR项目,即制造商是EPR责任主体。

本文以此为基础,给出了界定EPR责任主体的原则:选择供应链中对最终产品环境特性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经济主体,或者选择对链条中其他成员的经济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经济主体。具体体现如下:(1)如果是供应商主导供应链中的最终产品环境绩效和其他成员的经济行为,则该供应商为EPR责任主体;(2)如果最终产品提供者主导产品环境绩效或主导其他成员的经济行为,则应该由最终产品提供者EPR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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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aoko Tojo.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as a Driver for Design Change - Utopia or Reality?.Sweden: Lund University,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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